亚瑟已经很多天没有接到生意了,贫寒的生活没有经济来源只能让这个冬天更加难熬,屋子破了一个很大的洞口,许多雪花也从未失约,寒冷的西北风从洞口吹了进来,微弱的烛光在风中艰难地维持着亮度。屋里就像是处于冰与火的两极,寒风凛冽让这个破旧不堪的屋子充斥着寒冷,而远处破旧不堪的壁炉却保持着微弱的温暖,燃烧着微弱的火焰。在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家具不透着年代的沧桑,因为主人爱财如命,就算有什么进项也微薄得令人惊讶,亚瑟几乎没有动那些家具,因为这些家具能够让他想起那些美好的时光,但是亚瑟并不是没有想过替换掉他们,只是因为想到会出一大笔钱他就心疼得抓心挠肺。没有来自遥远边际的高贵巨木造就的高档木桌,亚瑟此刻正伏在那张破旧不堪的红木桌子上用一把老旧的放大镜观察着桌子上十分匹配当前场景的旧羊皮卷。
他放下手中的放大镜,放大镜已经有一些年纪了,金属做的镜杆上油漆斑驳,灯光下,放大镜透着一丝诡异的光芒。亚瑟其实年纪并不大,由于遗传了他祖上老爸,浓厚的胡子已经随着岁月的步伐变得花白花白,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只是精灵族尖尖的耳朵出卖了他的身份。在这个世界,精灵族大多都生活在花木丛丛的土之王国,那里的一年四季都有着春天般的温暖,至于他为什么来到水之王国,大概要问问他已经死去的父母了。
他坐在一把已经坡了一只脚的椅子上,风吹得房子吱嘎作响。看来雪停了要修修房子了,他心里想,在这个季节里,想要修补好自己的房子得动手去做,如果是法术,也坚持不了多久。
门响了响,他从思考中回神,看来是有人来了。
这个季节会是哪路神仙莅临这所破得不能再破的人家呢,他脑中闪过一丝可能,立即笑弯了眉毛,这个冬天看来有钱路子来了,门又响了响,看来外面的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他快速地将手里正在研究的破烂羊皮卷塞进箱子里,深呼吸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破烂长袍,才一本正经地走向门口。
门外站着一个少年,一身火红火红的袍子,全身上下给人一种很清凉的感觉,与亚瑟一身破烂的棉袍格格不入。他又深呼吸了一口气,心里估量了一下如果这笔交易成功该会拿到多少玛特币,少年一脸的倨傲,在他说出不满亚瑟行为举止之前,亚瑟赶紧让开了道路。
房子里实在是简陋,就连一张床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漏洞,里面的棉花已经暴露在烛光之下,唯一完好的就只有一张桌子了,但是看上去年代已经很久远。在扫了一圈屋子以后,少年毫不犹豫地坐在那张完好的桌子上。
亚瑟搓着手,有些犹豫地开口,“您是火之国的王子吧,来到这里想必有什么事情要我解决吧。”不得不说亚瑟察言观色的能力好的一绝,他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人身价不菲,有权有势的很,而且他一早就断定了对方的身份,他心里沾沾自喜了一会,觉得自己有那个可能去做专门解决疑难杂症断案平反的侦探了,本想狮子大开口地向这个少年多要一笔钱,却看见少年的手燃起了一团红色的火焰,只是一眨眼的时间,桌子上就出现了一袋鼓鼓囊囊的钱币,看着眼光发直的亚瑟,他的嘴角弯起了一抹嘲讽的微笑,屋子的破洞似乎在寒风中更加不堪一击,但是房子里却异常的温暖,破洞里飘来的雪花在遇上少年同样火红的头发之后,他的头上立即燃起了熊熊的烈火,这让亚瑟更加笃定他的身份。
“我的名字叫赫菲斯托斯,”少年很快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但是一丝不屑却仍然从他的眼神里微微地透露了出来,“火之国的大王子。”说起这个王子,火之国王子中能力最强的就是他。他的身上背负了继承王位的重任,血统实在高贵,却不知道他为何来拜访实在很不出名的亚瑟。他的语气很是傲慢,似乎很是看不起这个穿着破烂不堪长袍又见钱眼开的男人。
“听说水之国的亚瑟法师很是擅长水系魔法,我们火之国想要你帮个小忙,”赫菲斯托斯提了提手中的钱袋子,“这是定金,事成之后,我们火之国一定会厚待你。”他加重了厚待两个字,然后饶有兴趣地看着一脸贪婪的亚瑟。
“王子殿下还没有说您的要求呢,如果您实在看不起这个小小的寒舍,请您还是回到火之国的皇宫去吧。”亚瑟收起了脸上贪婪的表情,踱步到了门口,作出了一副让赫菲斯托斯打道回府的模样。看着这个男人总算有些正形起来,赫菲斯托斯并没有生气,头一次,这个高贵的王子对一个毫无特点的平民有了一些小兴趣。事实上,亚瑟并非视金钱如粪土,他这样的人通常有很高的自尊心,有的时候金钱还是没有自尊心重要,这位王子看上去并不像是来找他出任务的,倒像是来找茬的。他不禁有些纳闷,他几乎一无所有,并没有招惹到火之国的皇族,这个王子为什么会来一这出。
“如果我给出的定金再加一倍呢?”他似乎是一个披着火红色披风的斗牛士,在饶有兴趣地逗弄着眼前即将要发狂的公牛,丝毫不理会亚瑟的表情已经黑得如同锅底。彡彡訁凊
“我看您并不像是来需求帮助。”亚瑟走到一边,顺着墙壁蹲了下来。他此刻的想法是能离这个家伙多远就离他多远,可惜这个破败的屋子就只有那一张椅子,他只能将就一会了。
“如果我要你寻找追语族呢?”赫菲斯托斯的右手在桌子上有规律地敲击着。
亚瑟猛然抬起头,少年的表情并不像是在开玩笑,甚至一丝微笑都没有。他忽然想起了那张羊皮纸,几个月前,他从一个落魄潦倒甚至一口饭都吃不起的预言家那里,花了十个玛特币买到了这张号称能够带给他财富和名声的羊皮卷,可是当他翻开来的时候,却发现一片空白,当时他觉得自己被骗了,却还是觉得这张破烂不堪的羊皮卷暗藏了什么天机。
追语族,那是精灵族的一脉,据说他们有着强大的魔力,能够预言几百年以后的事情,但是他们早早地就离开了赖以生存的故土,传说,喝了追语族人的鲜血,能够长生不老,恢复青春。莫非,这个王子是为了他们的鲜血而来?亚瑟有些犹豫,毕竟取一个追语族的鲜血会背上一个极其强大的诅咒,因为追语族人的纯洁和善良,使得他们濒临灭绝,因而选择逃离土之国,隐藏在世界上很少有人知道的角落。为了让身为神之后裔的追语族继续绵延子嗣,神在他们的血液里留下了一个诅咒。如果有人杀死了一个追语族人并且取走了他的鲜血,这个人将永远不得看见阳光。
这个传说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存在了,虽然只有精灵族知道追语族的下落,但是传说经过代代人的添油加醋,追语族变得神乎其神。从来没有人见过追语族人真正的容貌,就是连身为精灵族后人的亚瑟都不知道追语族真正长什么样,四大国真正存在的价值,应该在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圣物,而追语族,濒临灭绝的原因,传说是因为他们的皇族手中掌握着圣物星币,几千年来,没有人能够看到追语族人的真正的容貌,追语族的人都有不同的脸,就像面具一样,每次遇到外来人口,他们都会换上同那些人一样的脸,传说,看见一个追语族姑娘真正的面孔,这个人就会得到她一辈子的爱慕。前往土之国的人数不胜数,却实在缺少辨别追语族人的能力。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带上星币,逃离了土之国,他们的行踪已经基本消失了视野里。其实这也就是传说和谣言的综合体,追语族之所以能够隐藏自己的身份,其实就是和正常人并无差别,因而他们隐藏在小街小市,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对于他们而言再幸福不过。亚瑟知道这一点,所以这个王子的目的也就十分清晰了。他想要这四大圣器,反正对于亚瑟来说圣器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能够这样赚上一笔,也是福气,可是麻烦的是,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除了星币之外的三大圣器是什么了。四大圣器除了星币还有些名头,其他三大圣器的模样和所藏之地都已经不可查,就连街市上跑来跑去的消息贩子,也未必知道。
亚瑟沉吟了一会,抬起头看着已经快要失去耐心的王子,他的头发又开始燃烧起来了,火焰随着他的情绪跳跃翻腾,“如果我出发,您会不会给我准备人手?”王子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毛。
“寻找追语族的目的恐怕是因为星币吧?如果让我独自一人,恐怕难以胜任这个差事。追语族的行踪过于诡秘,您若是不想给我安排人手,万一途中遇到魔兽,凭我一人之力,根本难以应付。”亚瑟在心里啪啦啪啦打着小算盘,这份差事很诱人,如果只是为了拿到星币,他给那个傲慢无礼的王子找就是,大不了路上买一个假的,但是路费可不能让他一个人承担,追语族人的行踪无人知晓,火之国是四大国里最最有钱的,看这个王子的衣服就知道,绝对价值不菲,何况临走前还要去黑市一趟,那笔费用绝对是要算在这个视金钱如粪土的王子身上。至于魔兽,大不了多耗几瓶魔法液。只要不走夜路,根本不用担心魔兽的问题。啊对了,一定要很小心很小心地再敲诈一笔,路过的旅店还要伙食费呢。
王子对这个精明的巫师的兴趣真的是越来越浓厚了。从来没有人勒索钱财都这样理直气壮,也怪不得亚瑟明明有实力却籍籍无名。赫菲斯托斯的手指很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似乎在考虑这个无理的要求。
“你看上去很有把握找到星币。”赫菲斯托斯的手环在了一起,“如果你找不到星币,或者以假乱真,你可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亚瑟仰头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您要是不信任我,这笔交易可以作废。”其实他心里是有点小心虚的,他确实想过如果找不到该如何收场。但是他冥冥中还是有自己的直觉,那张神秘的羊皮卷会给他意想不到的答案,或许会成为解开秘密的钥匙。
王子跳下了桌子,慢慢地踱步到了亚瑟跟前,亚瑟只觉身体像定了定身术一样动弹不得,他仰头直视赫菲斯托斯的眼睛,王子眼中仿佛一个巨大的漩涡,要将他吞没,他恍然感觉赫菲斯托斯在给他做心理暗示,连忙闭上了眼睛,这才将那种奇怪的感觉驱离了脑海。
耳边传来他的声音,让他顿时轻松了下来,“明日早晨,在村口,会有人等你。”话音刚落,钱袋子掉地上的声音传来,“这是路费。”
金币的坠落声是那么美妙,他将钱袋子反复地拿起又坠落,沉醉在金币的狂欢里。王子走的时候门还没有带上,外面的雪已经停了,寒风从外面灌了进来,嘭!门被狠狠地甩上,但是亚瑟却浑然未觉。他沉吟了好久要怎么处理这些在他一辈子中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数目的金币,直到入了深夜,他才想起第二天早晨的约定。临睡前,他将那三袋子满满的金币一个个拿出来数了数目,这才笑眯了眼睛躺在床上,心里美滋滋地进入了梦乡。
早晨的时候,阳光照进了这所破烂的民屋,暴风雪已经停了,水之国的冬天几乎看不见鸟儿,但是由于昨夜比往年更加凶猛的暴风雪,使得许多深藏在树洞里的鸟儿的巢穴也被风吹毁,所以亚瑟是被鸟儿欢乐的鸣叫声给惊醒的。阳光明媚的季节却少不了厚厚的棉袍,亚瑟特地挑了一件紫罗兰色,看上去已经是旧的不能再旧的厚袍子,少许破洞——嗯,好像有棉花漏出来了,不过没关系,反正能力强大的亚瑟巫师能够利用法术将它变得崭新崭新的,他也确实这样做了。还是大清早的空气令人感到身心愉快。他笑眯眯地收拾好行李,临走前,他再三确认了门锁,并且郑重地锁好了箱子,箱子里可是有金币呢,他昨天辛辛苦苦地点好了数目,要是被别人知道金币在箱子里,保证会从顶上的破洞进来拿走的。再三想了想,还是觉得将金币和羊皮卷全部带走。于是乎,背着沉重的行李,太阳已经升起来了,而村口已经有人带着马匹在等待着亚瑟。
他们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看见亚瑟过来,虎着脸,一句话都没有开口,其中有个一直笑容满面的少年,却一丝不耐烦都没有表现出来,他欢快地打了一声招呼,“你是亚瑟是吧,这是你的马。”亚瑟赔着笑脸接过了马匹绳子,眼前这匹马十分壮实,它响了一个响鼻,摇了摇尾巴,似乎是在欢迎亚瑟。
为首的是一个彪形大汉,背着一把被黑色布包着的大刀。脸上赫然一条很长的伤口,一直从眉毛蔓延到了下巴,像是有谁用一把锋利的刀将他的脸划开了一样,阴鸷着一张脸,但是亚瑟知道这个人并不简单,从他的体型和所带的刀具,似乎并不是魔法师,倒像是格斗师安德烈。
这个世界有格斗师、魔法师、预言师、炼金术士、佣兵五种职业,而格斗师所使用的就是风水土火四种能力,而魔法师的则是用魔法来取胜,预言师并没有什么特殊格斗技能,但是她们能够预知未来即将发生的种种。亚瑟并不能算得上一个专职的魔法师,由于魔法师的经济来源并不特别丰厚,许多人比较喜欢找能够解决魔兽并且高效完成使命的格斗师和佣兵,因此像亚瑟这样的魔法师会学习格斗师的技巧和能力也是这个世界稀松平常的事情。只是丢脸的是,格斗师的兵器都是自己挑选主人,亚瑟至今为止都没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兵器,可以说十分失败了。想起这件事,亚瑟只觉得汗颜。
但是他如何知道对方是专职格斗师,其实在于格斗师与佣兵的最大区别是布料的选择,佣兵为了自身安全以便于在森林中行走通常会选择迷彩色,而格斗师的布料通常会使用黑色或者白色,并且在这个极其寒冷的天气里,大汉还穿着短袖,只有火之国的人不畏严寒,说明他的身份是火之国的,在他的袖子上有火之国的徽章,这是作为格斗师互相分辨的重要物件,他的身材以及容貌,亚瑟曾经在拘捕令上见到过,没想到他为赫菲斯托斯所用,也难怪之后就撤销了拘捕令。安德烈确实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他曾经杀死了与自己妻子通奸的贵族,并且肢解了自己的妻子,作为格斗师,他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男人,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同伴。
这个男人,亚瑟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和他一起去寻找星币。其实亚瑟已经想好了接下来该怎么走,一起同行的人最好是实力强劲一些的,谁会乐意什么事情都亲自上阵?他只要躲在对方的身后,等到事情结束了分一杯羹就好了。他同时也想好了,钱是要赚的,但是也是要使劲花的,等到对方半夜三更都入睡了,他就可以偷溜出来,随便去哪个地方,但是他压根就没有想到一起走的同伴竟然会是像安德烈这样的男人。如果仅仅是安德烈,凭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应付,顶多就是施展一点小小的魔法,趁他不在意的时候让他好好地睡一觉,可是同行的连同他一共有五人,剩下三个个个都不是善茬。
先说那个笑面虎吧,那个少年曾经是佣兵的头头,同样在拘捕令中出现过,因为杀死了火之国的公爵,曾经销声匿迹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的兵器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龙骨刀,传说是用栖息在神山的恶龙的腿骨做成,任何火焰都不能将它烧毁,而且十分巨大,形状也十分奇特,就像一个超大号超级锋利的大镰刀似的,故而少年从来不把它包起来。说起少年的名字,人们都叫他杀人魔王或者不败佣兵杰克。
再说那两个一直沉默寡言就像空气一般的人吧,骑着枣红色大马的那个亚瑟并不太认识他,但是如果看他的胸部,和光滑无比的喉咙,亚瑟就知道,这个人其实是一个假扮男人的女子。如果是女子的话,应该就是预言家了。想到这里,亚瑟就微微有些迷惑,预言家大多都出没在城镇或者市场,摆着一个小摊子,低着头假装全神贯注地看着面前的水晶球或者茶叶,以此来吸引那些想要知道自己未来的普通人,却很少跟着队伍上路做任务,这个很明显是女人的家伙为什么那么不走寻常路?
那个穿着金色大袍子的男人一直在看着手里的书,他身下的马似乎听得懂人话,根本不用主人吩咐,一直紧跟在他们后面,只是和这几个简装出行的人不同,他带了满满一篓子的书,如果顺着篓子的缝隙看,还能看见里面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药瓶和石头,甚至还有许多五颜六色的粉末,这个人的身份很明显了,亚瑟有些自得地捋了捋他的胡子,他应该是最近很是出名的炼金术士辛吉德。
亚瑟忽然觉得,他真的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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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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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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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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