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仿佛畏惧他们三人一般,只能对着破旧的茅屋张牙舞爪,为首中间最高的男子衣袖动了动,忽然间,寒风仿佛化作了一把利刃在屋中横冲直撞,亚瑟知道那是他们施展的魔法,急忙施法撑开了能够护住两个户主和他三人的结界。
那三个戴着兜帽的男人仿佛是幽灵一般,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气息。亚瑟有些吃力地抗下那波魔法,忽然间,从兜帽男的四周散发出极其耀眼的绿色光芒,一瞬间,亚瑟仿佛看到无数个张牙舞爪的恶灵向他扑来,亚瑟的结界正在剧烈地晃动,仿佛即刻就要灰飞烟灭,亚瑟嘴巴里急急地念叨着咒语,想要用法术逆转这一波袭击,恶灵围着他的四周大口大口啃食着结界,周围耀眼的绿光越来越强大。他知道,他快要到临界点了。
体力在慢慢地流失,眼睛也开始越来越沉重,他强撑着体力,想要为那两个没有丝毫法力的人提供最后的庇护所,可是漫天的困倦侵袭而来,在失去意识之前,他好像看到背篓里的羊皮卷竟然自己飞了出来,一把没有形体,闪着寒光无比锋利的宝剑闪现在羊皮卷的上方,所有的恶灵似乎畏惧着这把宝剑,纷纷飞向自己的宿主。在黑暗来临之前,出现在他最后视野里的,是那三个兜帽男人消失在门口的画面,他想,终于可以放心进入安眠了。
他做了一个梦,一个很漫长的梦。
他好像回到了水之国的都城,还是英俊潇洒的少年时代,那个时候他刚学会骑马。可是在整个水之国,没有人敢在冰层上撒野,他的父亲气急败坏地跟在他身后要求他马上从马背上滚下来,叫他不要在厚厚的冰层放浪自己,但是很不幸的是,当他慢慢地开始自我催眠觉得本事十分强大能够挑战整个水之国的时候,马蹄下的冰层忽然发出沉闷的碎裂声,他刚刚开始膨胀的一颗火热之心,瞬间被恐惧占据得丝毫不剩,当他狼狈不堪地回到岸边,冰面立刻就如同掉在地上碎裂的镜子一般裂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一条巨大的鱼怪张着嘴巴从水下探出了头,亚瑟的马蹄擦着它的牙齿险险而过。
这件事情他永远不会忘记,甚至是他好几年都不敢挑战骑马的童年阴影。
他是冻醒的。
还是那个小茅屋,只是他躺在一张破旧的床铺上,盖着全都是补丁的被子。啊,他想起来了。自己救了这家的两个户主。包裹看上去原封不动,对了,在住进这家之前,他对自己的包裹施展了魔法,所以那三袋子金币好好的在他手腕上的魔法空间里。这可是他最最擅长的魔法,要是普通人看到了,只是以为那个手镯是破石头。还好,手镯还在。
门口传来细微的声音,声音小得就像一只小小的蚊子在他耳边嗡了一声似的,他故作镇定的咳了一声,将石头手镯摘了下来像对待垃圾一样扔进背篓。然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盖上了被子,只是耳朵还十分清醒又精明地听着外面的动静。
果然,那两个不识货的户主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
一声闷响,是有人踢翻了桌子旁的垫脚凳。
“嘘。”是那个男主人。
“这样做不好吧,他救了我们。”
“你这个懦弱又胆小怕事的女人,他的对手把我们的家弄得比别人的猪圈还不如,要是不从他身上多捞些,你就等着明天住露天的吧。”男主人似乎很气愤女主人的优柔寡断,他辛辛苦苦造好了如此完美的房子,虽然破是破了点,但是足够他们住一辈子了,现在这个不知感恩的魔法师弄坏了他们的屋子,还想着什么钱都不支付就拍拍屁股走人,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可是,德高望重的他实在不敢破坏自己在村民中的形象,而且他实在不想当面问他要一些赔偿,这个扮演着拯救者身份的魔法师说不定在这里信誓旦旦地说不会说出去,过了今天也许就会改口呢,到时候想要堵住他的嘴巴就比登天还难了。想来想去还是这个办法最好,想到此处,男主人的眼里闪过贪婪和阴狠,见自己太太还缩手缩脚的,催促的口气也加重急促了不少。
床上的魔法师翻了个身,他们俩立即站直了身体,见他根本没有醒过来的迹象,男主人松了口气,开始和女主人一起翻起篓子来。这可让他们倍加失望,篓子里那张旧旧的羊皮卷上什么也没有,更何况变出昨晚那把宝剑了。男主人似乎想到了什么,拿起了那只石头镯子,可是这个镯子看上去一点特别之处都没有,他在地上狠狠的砸了砸,却什么也没有出现,石头镯子完好无损。哈,这个无良又穷酸得要命的魔法师,居然身边什么好东西也没有,也难怪穿那么破烂的袍子,一看就是一个连住宿费都付不起的穷鬼。男主人心里大骂倒霉。
亚瑟走的时候给了户主一笔钱修缮房屋,意料之中的是,男主人异常冷漠,甚至钱都没有收当着他的面将他所有的东西都扔出门外,狠狠地甩上了摇摇欲坠的大门。亚瑟满不在乎地将行囊收拾好,所幸他的东西连两个比他更加穷迫的人都看不上眼,所以都被当作破烂扔了出来,分文未少。
周围围了一圈看戏的吃瓜群众,有些家伙还背着衔着奶嘴的孩子,在街道上大大咧咧地指指点点,甚至有不少不入耳的话飘了进来,丝毫不顾及亚瑟这个外乡人的颜面。亚瑟离开这里的时候,这些所谓的围观者甚至还冲他扔了不少果皮蛋壳。直到这户人家的女主人冒着被男主人责打的风险站出来为他说了几句好话,他们才恋恋不舍地从这场自编自导的自我臆想闹剧中抽离。
亚瑟早已对这个恶毒的世界失望透顶,他忽然想起死去的父亲在世的时候说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老父亲正悠哉悠哉地对亚瑟悉心说教,亚瑟很不耐烦地听着,诚然他并非一个二十四孝的好儿子,也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乖小孩,所以他的父亲总是一边满足自己的说教欲望,一边还瞥着自己的儿子是否认真地开小差,果然不负众望,亚瑟成功地引发了他家老头的怒火,还随着他满不在乎随心所欲的态度越烧越旺。亚瑟的少年时代总是在这样啼笑皆非的一幕幕场景下度过,现在他想起这句话,不由得联想起自己的父亲还是年轻的时候那张不算特别英俊潇洒,但是满是写着精明能干的脸。
他已经进入了约克镇,初入约克镇的时候,他顶着所有路边行人异样的眼光,穿着一身已经被汗水湿透了的厚长袍冲进了路边一家极其简陋的服装店,可见亚瑟确实是一个吝啬鬼中的吝啬鬼。他买了两件短装,却因为一点点小小的差价和店员讨价还价争论了半天,直到外面的人都觉得有好戏可看,纷纷围了上来,才扭扭捏捏地在篓子里掏了半天,直到售货员的笑容已经快要维持不住,他才掏出几枚玛特币,一个个地码在桌子上,数了又数,才心满意足地拿走了那两件短装,于是整个约克镇都知道从水之国来了一个穷鬼。亚瑟这件趣闻轶事传播的速度比光速还要快的惊人,亚瑟还没有找到住处,这件事已经一传十,十传百,所以亚瑟每经过一个旅社,小伙计就带着职业性的微笑告诉他,已经满员了。亚瑟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站在一家看上去不是特别高档的旅社门口,小伙计先前还满面假笑地告诉他满员,从他的身后走进来一个穿金戴银,满身都是不灵不灵的金箔子装饰,一脸横肉的大汉,小伙计立即双眼放光地迎面而去,万分热情地告诉那个该死的炫富男,楼上还有许多空置的高档客房,种类繁多任君挑选,只留下亚瑟一脸抑郁地站在门口。
于是,他只好选择了城外一个破旧不堪的寺庙,其实他在这条街上很不受欢迎,甚至那些乞丐都避之不及。趁着天色还早,他决定上街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兼职,毕竟他身边的玛特币总有用完的时候。
这个约克镇虽然表面上看上去十分温和平静,他却在一些来来往往的来客身上找到了答案,那些在徘徊在酒肆茶楼,流连在花街柳巷的恩客,身上都毫不离身地背着大大小小的武器,那特别的包装毫无疑问都是些武力高强的雇佣兵和格斗师。那些强壮的彪形大汉,不像国王身边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文人墨客,也不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来此遨游的也并非衣锦还乡的迁客骚人,而是在那些需要利用生命搏斗的生死场靠技术和鲜血来换取充满铜臭味的玛特币的佣兵。这个地方充斥着浓浓的火药味,隐藏在街市茶楼之间,各色的或豪服,或简约,或时尚大气的衣衫穿行人海,他们竖着耳朵,时刻擦亮眼睛,注视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想要获取雇佣的信息。消息贩子们殷勤地四处奔走,他们或是热情或是带着假笑,来来往往的佣兵格斗师和魔法师们成为了他们大肆捞取钱财的摇钱树。他们眼里仿佛时时刻刻都有金光灿灿的金币在跳舞,每一个消息贩子注视着他们不算肥硕的身躯时都会下意识当成最美味的皇家菜肴。时光是一个漫长却又短暂的美妙宴会,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只是调味料罢了。彡彡訁凊
打听了许久,他才知道,原来镇长有一个年轻貌美如花的女儿,在月初的时候患上了一种稀奇古怪的病症,只有约克镇北部的特索罗山上,才有治疗此病的神花碧莲。碧莲花生长在陡峭的悬崖上,山上的精灵为了不让神花枯萎,天天施以神仙甘露。谁要是采摘到了这朵花,就可以得到大笔佣金。
亚瑟本身并不想参与这种无聊的游戏,但是说这个段子的说书人实在说得精彩绝伦,因而还毫无知觉地透露出另外一则对于亚瑟来说爆炸性的新闻。据说山脚下有一个精灵村落,曾经出现过一个神奇的少女,她有着一对尖尖的耳朵,在她的玉颈上挂着一个圆圆的东西,但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还是传了开来,因为少女实在太有名气,许多人都认为她脖子上的是圣物星币,亚瑟决定动身去一趟特索罗山。
他不得不花钱换了一只质量稍微好一些的篓子,代替那只破旧不堪被修了又修差点四分五裂的竹篓,这回他乖顺多了,看着价钱还算满意就掏钱买下,这又是镇里茶余饭后的闲聊话题之一,不过此乃后话。眼看夜色深沉,他只觉肚子里咕咕直叫,酒肆的琉璃灯陆陆续续已经亮起,街上已经慢慢地开始有人出来饭后闲逛,但基本都是一些刷人气的男性。一辆辆包装精致的马车行驶在沥青铺成的宽敞马路上,偶尔会有年轻貌美的女子撩起马车的窗帘向外面张望。
神奇的星币居然会出现在这个落魄的小镇,镇长也同样不是什么好官,一脸的肥肉,身材走形的像是有人给强行灌下了一桶废油,整个人胖得就像是一只猪被吹得膨胀起来似的。亚瑟的嘴角抽了抽,自动忽略掉镇长初见到他时不善的目光。镇长眯着眼睛打量着他半天,似乎觉得他实在是太不符合高颜值的水准了,亚瑟还没有爆出自己的名字,就被镇长的士兵哄了出去。
看来这个世界真的是看脸看金钱,亚瑟在心里咒骂着这个又肥又蠢的镇长,决定自己上路去找星币的下落,看来这个镇长不仅仅是想要救自己的女儿,还巴望着给自己的漂亮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还要有钱又有势,还必须长相符合他的标准。亚瑟这个傻乎乎的魔法师几乎已经放弃了所有寻找星币的希望,但是这一趟他非去不可。
亚瑟想着心事,路边的酒肆已经坐满了人,喧喧嚷嚷的,这个男人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本来还巴望着能够得到镇长的精心招待,本来幻想中都可以看到桌子上一盆一盆端上来的烤乳猪、烤火鸡、约克布丁以及他各种从来只是在酒店菜单中才能见到的各色美食,却没想到这个镇长这样狗眼看人低,他心痛地看着幻想中那些用精美的瓷器摆盘的美食长着翅膀从眼前飞走,就像有一种眼睁睁看着好不容易烤熟的鸭子从眼前消失的痛心疾首的感觉。
可是肚子的饥饿这样痛彻心扉地传来,他这才想起他还没有吃晚饭,但是吝啬的他这回决定放纵一把,满足满足自己的酒瘾。直到自己因为贫穷和吝啬以为他早已戒掉的酒瘾再次被鲜香醇浓的美酒满足的时候,他恍然才觉得,他已经很久没有放纵自己享受一回,时间久到他以为他已经不会享受生活,一口醇厚劲头的老酒入肚,他顶着老板难以置信的目光,把在一边站岗的小酒童给招呼来,一起坐着喝酒。
小酒童坐在那里,不安地扭动着身体,那双小小眼睛滴溜滴溜地转着,时不时地偷偷瞥着他的老板那边,见自己老板没有说话,他才安安稳稳地坐了下来。小酒童的一举一动都在亚瑟眼里,精明如亚瑟当然也注意到周围有一些异样的目光,所以过了一会,酒楼的老板便开始拼命给小酒童使眼色。
可是小酒童却装作没看见的样子,眼睛紧紧盯着眼前的饭碗,亚瑟一碗酒下肚的时候,门外传来嘈嘈杂杂的吵闹声,老板皱了皱眉头,却不慌不忙,直到一楼吃饭的人都感觉有热闹可看纷纷围了上去,他才迈着八字步,背着手走了过去。
“你给我闪开!”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跌跌撞撞地穿过人群闯了进来,老板缩手缩脚地小步跟在她身后,完全和刚才霸道的样子大相径庭,脸上还挂着谄媚的笑容,要有多少谄媚就有多少谄媚,笑得脸上的沟壑都褶皱起来,就像是一朵只在寒秋绽放的菊花。
原来还是一个千金小姐。亚瑟心里有些清明,刚才还不曾畏畏缩缩的小酒童此刻却使劲掩藏着自己的身体,千方百计将自己的身体隐藏在亚瑟身后。
“巴克斯,你给我出来!”蒙面女子叉着腰,满是疮痍的脸在面纱后若隐若现。站在她身后的应该是她的贴身侍仆,扮着白色围裙黑色连衣裙的女仆装扮,围裙边上隐隐约约露出一个有着厚重年代感的怀表,在顶上的蜡烛光微弱地照耀下闪着微微有寒气的光芒。
女仆推了推油迹斑驳的近视眼镜,毫无任何表情地打开怀表看了一眼时间,“小姐,您该回去了。”
亚瑟有些莫名地看着那个女人搜遍了整个大厅,最后气势汹汹地掀翻了他花了实在的一笔钱给自己准备的酒菜,欲哭无泪。
“巴克斯,我看到你了!!给我出来!”女子终于看到了躲在亚瑟背后的巴克斯,把他狠狠地拽了出来。小酒童瑟缩了一下,就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兔子。
女仆再次打开了怀表,同样是机械一样死板的声音和表情,“小姐,大人说您出来只有四十分钟。”
“我不知巴克斯做错了什么事竟让您生气,回头我一定好好惩罚他,巴克斯!”老板见女子又要发飙,赶紧站出来想要打圆场,“你给我回柴房去!”
“我有同意你让他走吗?”女子的脾气真是暴躁,老板想要揪巴克斯衣颈的手十分尴尬而内怂地缩了回来。
“巴克斯!都是你害我脸变成这样!要是你不给我找到碧莲花,我就把你的身份说出去!”女子一把抓住了巴克斯的耳朵,脸从面纱后面露出了冰山一角,巴克斯见状急忙喊了起来:
“疼啊疼啊!疼疼疼疼!我找到代替你那心上人的人了!”
原来巴克斯已经找到她白马王子的替死鬼,女子心中一喜。
“是谁,快点告诉我。”她猴急地松开巴克斯的耳朵,四处左顾右盼起来,可是这空旷的地方,只有这张桌子旁边的亚瑟还好端端地坐着,他?无所谓,反正到最后他一定会死。
“是你吗先生?那可要万分多谢你了!如果你能找到那朵花,我父亲一定给您丰厚的佣金。”事情就要办成功了,海伦高兴起来连语气都恭恭敬敬地不少。
“海伦小姐,还有五分钟。”
“行了行了,父亲大人一定会高兴的,这件事总算办成功了,我那亲爱的帕里斯就等着我穿着美丽的长裙扑入你怀抱吧~”
海伦走之前十分大方地给了他一袋子玛特币。这个镇长的女儿含着金钥匙出生,为了心爱的帕里斯,区区一顿几个玛特币的晚饭根本不算什么。亚瑟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前几个小时还被拒之门外,居然因为这个小小的酒童就达成目标了?不过她兴高采烈的样子看来,这朵花并不好采。没关系,只要知道星币的动向,那个海伦的病不过是顺带做成的事,毕竟那么一大笔昂贵的佣金兴高采烈地扑进他的怀里,他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拒绝吧?
巴克斯的命运就比较悲惨了,因为酒楼损失惨重,他只能被老板赶了出来,于是他把亚瑟当成是生活中的救命稻草,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于是亚瑟有了一个甩不掉的尾巴,这让他头痛不已。而第二天,亚瑟就要出发了。
那天晚上,即将一战成名的亚瑟巫师,再次看到了羊皮卷上开始闪闪发光,而特索罗山脉的战斗,马上就要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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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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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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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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