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论精分的最高境界[快穿]>第 292 章 圣光不灭(3)
  格里安城,旅行者之家四楼。

  林万一顺利地花了点小钱,换了一把房间钥匙,成功订了一间客房,以此度过这一个晚上。金发的圣骑士进门后谨慎地锁上房门,把钥匙往床铺上一丢,随后为自己不算宽裕的钱包叹了口气。

  旅行者之家的一楼、二楼都是食堂,区别在于一楼经常是乱糟糟的,没有茶位费,也没有最低收费,价钱也比较平民;而二楼属于包厢和雅间,消费自然更高一点——即便也没高到哪去。

  至于三楼到六楼,都是客房区,价格同样从低到高。你能够给多少钱,就享受多少的待遇。因此三楼基本常年爆满,而六楼少有开张的时候。

  《光暗战纪》中的格里安城,同样有一所旅行者之家。不过游戏嘛,睡一觉几个小时都好,都是一个黑屏完事,旅店的作用,就是让体力、精力快速恢复。不同的价位,顶多是事后给的buff不同。

  林万一本来也打算订一间三楼的客房将就一下,毕竟可能他明天就会离开。可三楼已经满了,只能选了一间四楼的,条件要好一点——起码有被褥床铺,空间也大一点,可是得加钱。

  摇摇头甩开那些有的没的,林万一解下背后的重剑,将之放在地上,然后坐在床边——此时,他终于可以定下心神,好好地捋一捋这个世界的目标任务。

  因为偏离值得限制,林万一藏了一肚子的槽都没有办法吐出来,只能保持表面上还是一个端庄的模样,在内心疯狂刷屏。

  说起来,“莱恩”这个名字就是他在《光暗战纪》给自己角色起的名字,只是游戏角色没有后面的姓,也没有莱恩·菲顿的人生经历。

  当然,莱恩·菲顿并不是出身于显赫之家的贵族,他只是个平民老百姓,住在一个普通的小村落。

  如今长着一头亮金色的短发,拥有一双如湖水般翠绿的碧眼,肤色白皙,面容俊美的莱恩,小时候有点像个“熊孩子”,是村子里的孩子王,活泼又好动。

  直到八岁的时候,母亲突发重疾,病倒在床上,他的父亲为了赚钱给妻子治病,冒险跟团进山狩猎。可等到莱恩母亲病逝,至今仍然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莱恩就这样成了孤儿,不得不自食其力。

  说来也是有缘,莱恩那个小村庄居然有个小教堂,教堂的里昂牧师正是来自于光耀圣殿。

  据里昂牧师自述,他是在一路游历,约莫是在莱恩出生前两三年,来到这个村落,不知受到了什么“神启”,决定要在这个偏僻的小村自己建了个教堂,平日教孩子们认字读书,村民生病了,他也愿意用神术治疗。m.33ýqxsś.ćőm

  莱恩的母亲运气不好,她病倒时,里昂牧师正好外出,等到牧师回来,人早已不在了。小莱恩倒是没有迁怒里昂牧师的念头。在经历大变之后,他几乎每天都会到教堂为生死不明的父亲祈祷,渐渐与里昂牧师相熟,并慢慢由衷地信仰光辉之主,最后被里昂牧师推荐到骑士团。

  即便神职者号称“有信仰就行”,但到底还是遵循宁缺毋滥的规则。经过培训和选拔,十五岁那年,莱恩能正式成为光耀圣殿的审判骑士团的一名预备骑士,也算是难得。他是在三年后成功转正,任职至今已经有十个年头。

  回忆到这里,林万一不由暗自叹了口气。小时候的莱恩·菲顿,根本看不出长大后的倾向居然是“守序善良”,跟林万一本人完全不搭——他当初在《光暗战纪》因为圣骑士这个职业的限制,也不过是选了“守序中立”,但他总觉得“混乱中立”才更贴近他的个性。

  “圣骑士”和“骑士”相似而不同,前者是正儿八经的神职人员;而后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就是“有坐骑的战士”就是骑士,狭义特指那些被贵族授衔的“私兵”。圣骑士大多数都是“有坐骑的战士”,但他们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能够使用“神术”。

  林万一在《光暗战纪》中选择圣骑士这个职业,为的就是它的全能。游戏中他的圣骑士,是挂靠在光明阵营的“炽热烈阳”之下——玩家一般都直接称呼为“太阳神”,神术基本上不是光系就是火系,能奶能抗还能客串输出,除了在攻击范围上有点远程苦手,其他简直完美。

  《光暗战纪》中当然也有光耀圣殿的存在,但更多只是个背景板,压根没有开放任何职业。如果不是系统给他安排了这么个身份,他根本不可能知道,主神麾下的骑士团和其余神明的骑士团,差别竟然如此之大!

  ——当然,哪怕是天差地别,也都不是重点。

  莱恩·菲顿隶属于审判骑士团——“守护”和“审判”,这是光耀圣殿的特色,光明阵营中的其余神明的圣骑士团没有那么细的划分,即便有类似的,在本质上也不一样。

  虽然听起来“审判”比“守护”更有威力,但是实际上“守护骑士团”才是光耀圣殿真正的王牌。“守护”不是防御那么简单,武力震慑同样是一种“守护”!因此,守护骑士团的圣骑士个个都是六边形战士,保底实力都要是高阶!

  莱恩·菲顿的实力是够不到守护骑士团的,能够进审判骑士团,他已经满足了。其实,“审判”的真正的任务其实不是对外,而是对内监督。而事实上,几乎不曾“开张”,平时的任务都是以巡逻为主。

  审判骑士团的坐骑是统一的,但武器并不统一。看了一眼“躺”在地面上的重剑,林万一十分怀疑它的真实用途。游戏中他是一个“盾骑”,主武器是个盾,副手一般装备一本“圣典”,用来提升各种神术——尤其是“奶量”的。

  当时他玩游戏就觉得飞盾很酷,只是现实中不可能让他尝试。系统把他搞来这个世界,他倒是有机会可以试试当初那些武器,只可惜莱恩的武器是双手持的重剑——天知道为什么这家伙居然是重剑精通,【同步】也只能同步到重剑,他还是不懂怎么在现实耍盾。

  然而,无论光耀神殿和审判骑士团再怎么厉害——他,“莱恩·菲顿”也不过是其中无足轻重的一员。

  继而想到系统那明显属于“高层次”的任务,林万一差点连一张面瘫脸都绷不住——这真的是他能够做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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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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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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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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