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别想掰弯我>第 70 章 一生
  chapter70

  周辞白像是被这两句话之间的大起大落弄得懵了懵,站在原地,有些不敢相信顾寄青话里的意思。

  直到蓝牙耳机里传来一声着急的大喊:“哎呀,周辞白,你是傻子吗?!顾顾答应你啦!你快跪下呀!”

  周辞白才猛然回神,星星也在一瞬间活了过来,重新散发出最炽热耀眼的光芒和希望。

  他立马单膝跪地,举着戒指,看向顾寄青,认真又温柔地问道:“顾寄青,我爱你,会永远爱你,永远最爱你,所以你愿意相信我的誓言,接受我的忠诚,成为和我共度余生的爱人吗?”

  顾寄青低头迎上他的视线,眼睫上的湿润略微模糊了星星的耀眼,一切都变得那么恰到好处。

  于是他伸出手,说:“我愿意。”

  精致简洁的犬尾戒指缠上顾寄青白皙清瘦的中指指骨的那一刻,原本安静得可以听见海风的海景别墅立马爆发出“砰”的一声。

  顾寄青愣了一下,抬起头,就看见纷纷扬扬的玫瑰花瓣大把大把地被从楼顶撒下,还伴随着夏桥激动的尖叫。

  “啊啊啊!!!我们顾顾答应了!答应了!快撒花瓣啊!你们没吃饭吗!都给我用力撒!呜呜呜呜,沈照我好感动,好想哭,呜呜呜呜,你们快给我撒!!!”

  被他监工的路平陈纪和王权则趴在楼顶边缘,一边卖力地撒着花瓣,一边大声喊道:“周总,婚都求了,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喜酒呀!还有顾顾,周总以后要跪的cpu,榴莲,键盘,我们全部都给你准备好啦,你放心,以后我们都是你娘家人,周总欺负你,你就给我们说!我们兄弟揍死他!”

  “还有我,还有我!我们婆家人也帮你揍他!”苏越白一边说着,一边举着还在咕嘟咕嘟冒泡的香槟就跑了出来,后面还跟着系着小领结举着红酒的周小越。

  看到这一切,顾寄青有些茫然地回过头:“不是,周辞白,他们……”

  “我说过的,别人有的,我男朋友都要。”

  周辞白说着站起身,笑着亲了顾寄青一口。

  而不等顾寄青反应过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就被以四肢离地的速度飞快奔来的粥粥猛地扑倒在了地上,

  它实在太久没见到顾寄青了,一听见顾寄青的声音就想跑出来,可是被苏越白死死摁住,现在终于得到自由,立马以最快的速度扑向了他心爱的主人,快到顾寄青都接不住他,只能被它扑倒在沙滩上。

  然后任由它摁着自己噗噜噗噜地舔起了脸,舔得顾寄青痒得不行,只能躺在地上,一边笑着一边无奈地揉着它的脖子,安抚着它的委屈和想念,心里又软又喜欢。

  他以前还在想粥粥性子像谁,现在看来不就和它生父一模一样。

  不过苏越白和周小越都在,那岂不是……

  他一偏头,果然看见周父周母、周臻白夫妇还有周老爷子正从屋里缓步而出。

  顾寄青没想到除了夏桥路平他们那群狐朋狗友,周辞白居然连长辈全都请来了。

  他连忙站起身,理了理衣服,有些不好意思地轻踩了周辞白一下,小声道:“你怎么把爷爷他们也惊动了。”

  结果周老爷子年纪虽然大,耳朵却灵,直接一拄拐杖:“不惊动我,那你们两个小子不就成私订终身了?谈恋爱,就要热热闹闹坦坦荡荡的才像样子!不然不如直接剃头出家当和尚!”

  说完朝着周辞白点了下巴:“不错,你小子勉强还算继承了我们老周家的优良基因,再接再厉。”

  “谢谢爷爷。”周辞白笑着领下了这个赞美,并且紧紧牵住了顾寄青的手。

  顾寄青觉得耳朵微烫。

  周董事长看着他们,笑了一声:“我说我家小儿子为什么突然变得吃苦耐劳,都愿意自己上工地了,敢情就是惦记着我的地皮讨媳妇儿啊?”

  周太太立马瞪了他一眼:“你一个还没开发的小岛上的破地皮,就想讨儿媳妇,做梦吧你!”

  说完,就对顾寄青道:“你不要听你们爸的,就这破地皮,不值钱,离北京还几百公里,以后就给你们度假休息用,回头妈在市区再送你们一套婚房。”

  “嗯,我觉得可行。”周臻白也点了下头,“反正小顾把账单划清了,那之前答应你们的份子钱还算数,等你们办婚礼的时候,我给周辞白添成嫁妆。不过小顾,我这次来可不是看周老二求婚的,他还没那么大面子,我主要是想听你聊聊你们在美国做的那个研究课题,部里很有兴趣,想看看能不能重点栽培。”

  自己的研究居然能引起周臻白的兴趣?

  顾寄青一时有些受宠若惊,连再送一套婚房的事情都没想起拒绝。彡彡訁凊

  而还没等他想好怎么回答周臻白,就又听到了身后一声熟悉的“只只”。

  他回过头,就看见尹兰站在海风里,裙角微扬,灯光把她的笑容衬得格外的温柔。

  她一步一步朝他走来,拿出两条项链,一条给了周辞白,一条细心地系在了顾寄青的脖颈上。

  系好,她退了一步,笑着道:“真好看。”

  她的笑意里带了些泪光。

  顾寄青低下头,发现项链的吊坠他的父亲和尹兰的婚戒。

  他曾经在照片里见过,后来就再也没找到,他还以为是被尹兰在最艰苦的时候卖了。

  原来并没有。

  周辞白在他身旁低声说:“刚才求婚的时候,那首钢琴曲是妈妈弹的。”

  顾寄青抚摸着吊坠,想说他知道。

  因为搬个小凳子坐在旧钢琴边听着妈妈弹琴,是他整个童年时代最浪漫的事情。

  只是后来妈妈为了他的病卖了钢琴,他就再也没能听到过了。

  而现在他生命里被忘记了十六年的钢琴声,终于又回到了他的身边。

  所以这个世界始终还是愿意善待于他。

  他没有办法选择恨,便给了他温暖和原谅。

  顾寄青抬起头,看着尹兰,眼底是纯粹的温润的笑意:“嗯,谢谢妈。”

  尹兰含着泪水,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傻孩子,谢什么谢,妈妈会永远爱你,爸爸也会在天上保护你,我们只只还找到了很爱很爱自己的人,所以以后一定会幸福一辈子。”

  大概是那一刻的气氛太煽情,又或者是每个人和过去和解的那一刻都格外让人动容。

  夏桥鼻子一酸,一头栽进了沈照怀里,哽咽着说:“沈照,我好想哭哦,我好为顾顾高兴,可是我就是好想哭哦。”

  沈照抱着他,揉了揉他的脑袋,说:“没事,想哭就哭,我帮你挡着,他们看不见你流鼻涕。”

  路平也猛男心软,依葫芦画瓢,一头撞到陈纪梆硬梆硬的肩膀上,嚎啕大叫:“陈老二,老四终于嫁出去了,我好感动,好想哭,可是为什么只有我这一个单身狗啊!我好为他们高兴,又好为自己难过,我该怎么办啊!呜呜呜……”

  陈纪就没见过这么恶心的猛男暴哭,感受到路平鼻涕眼泪一把流后,立马嫌弃地推开他:“你给我走开!”

  “不要!你给我抱抱嘛!整个宿舍我就只有你了!”

  “路平!”

  “啊——”

  伴随着一声尖叫,陈纪在推开路平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放在楼顶栏杆上的花篮,几大盆花瓣立马像瀑布一样哗啦啦地倒了下来。

  粥粥狗头被砸了一脸懵,花瓣还糊住了眼睛,立马急得嗷呜嗷呜原地转起了圈。

  狗尾一个横扫,拿着香槟的苏越白一个尖叫躲避,连同着周小越手上的红酒,一起直直地泼上了尹兰的裙子。

  尹兰“呀”了一声,白色的裙子就变成了暗红的染料补。

  大嫂连忙不好意思地上前牵过她:“我带了换洗衣服哒,你快跟我去换吧,而且我听小顾说你甜点和插花都特别厉害,晚上没事可以教教我吗。”

  “好呀,只只说你是学艺术的,那插花一定会很好看的。”

  “老婆!你走了周小越怎么办!”

  “你儿子,自己带。”

  “周小越!那是酒!不是葡萄汁!不能喝!”

  “哎呀,我重孙也是个小男子汉了,喝点酒怎么了!”

  “就是,这种好日子就应该喝酒,儿子,带上小顾,快进屋来,妈妈给你们做好吃的。”

  于是顾寄青和周辞白的家,就在这么一个鸦飞鹊乱的夜里,升起了第一缕人间烟火。

  周小越一口红酒闷倒后,抱着粥粥,撅着屁股睡在了沙发上,周臻白无奈地给他拍着背。

  周老爷子喝多后,就拉着王权陈纪他们几个小年轻,讲着当年好汉英勇的事迹,听得他们一愣一愣,鼓掌叫好。

  夏桥一边抱着红酒瓶子,一边哭着讲着顾寄青这几年又多不容易,讲到情到深处,就用沈照的衣服擦一把鼻涕,然后哭着继续,还逼着周辞白认下了他这个小舅子。

  周太太和尹兰则握着对方的手,抹着眼泪,讲着为人母亲的心酸无奈和不容易,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讲着讲着,话题就从顾寄青有多懂事变成了哪个牌子的护肤品最好用。

  苏越白自嗨地唱着情歌,唱着唱着就要说一句祝表哥表嫂百年好合。

  一屋子莫名其妙的热闹,压过了海的喧嚣,也压过了一对新人久别重逢后的甜言蜜语。

  顾寄青带着微醺的醉意,靠在周辞白怀里,看着满屋子的人,满屋子的狼藉,满屋子的吵吵闹闹,突然觉得自己内心深处某些细小的缝隙,在时隔经年后,终于被彻彻底底填满了。

  那不是徒劳无功的弥补,而是让他知道,他其实也是一个一直在被爱着的小孩。

  原来别人有的,他也真的都有。

  比如家,比如爱,比如愿意相信的勇气和承诺,还有很多很多年后和自己还有过去真正的治愈和和解。

  而把这一切带给他的,填满他的,是一个叫做周辞白的男孩的爱。

  那是他这辈子所有拥有过的最好的东西。

  他偏头看向身边的人,轻声道:“周辞白,你愿意陪我出去走一走吗。”

  周辞白吻上他的额头,说:“好。”

  他们牵着手,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然而刚刚出门,粥粥就像察觉到了什么,猛地睁眼,看见他们的动作,一个飞蹿,就蹿到了顾寄青跟前,着急地打起转,像是担心顾寄青又要扔下它偷偷跑了一样。

  周辞白只能无奈地牵起它的狗绳:“你就知道当你爸你爹的电灯泡。”

  顾粥粥哪知道这些,只知道自己没有被抛下后,立马就高高兴兴地拽着周辞白往前跑,力气大得周辞白只能快步跟上。

  顾寄青就看着他们越来越远的背影,带着笑意,在后面慢悠悠地跟着。

  直到一个浪潮突然打来,吓得粥粥嗷呜嗷呜就往岸上跑,周辞白也被溅了一裤子的水,一人一狗狼狈不堪。

  顾寄青唇角勾起幸灾乐祸的弧度。

  一人一狗在沙滩上打起架,像是在互相指责着对方,然而打着打着,好像突然都发现了什么,等浪潮退去后,开始蹲在地上一起刨土。

  顾寄青站在远处,眯了眯眼,还没等他看清楚两只大笨狗刨了个什么东西,周辞白就已经带着粥粥飞快地从沙滩那头朝他跑了过来。

  “顾只只,你看,有海星和贝壳,好漂亮,我给你做个手串好不好?”

  穿着剪裁得体的昂贵衬衣和西装裤的青年捧着几颗小小的海星和贝壳,带着海水新鲜的潮气和泥土,像献宝一样地送到他面前,眼睛里的笑意那么好看。

  于是顾寄青没有看贝壳,只是看着他的眼睛,笑着说了:“好。”

  气喘吁吁地跟着周辞白跑过来的粥粥像是感受到顾寄青的喜欢,立马高兴地放下嘴里丑兮兮的小螃蟹,摇着尾巴就朝海浪打过的地方重新飞奔而去。

  周辞白也连忙跟上:“顾粥粥!你是笨蛋吗!螃蟹不能给你爸做手串,要捡这种小贝壳!”

  “嗷呜——”

  “对,就是这种。”

  “嗷呜嗷呜?”

  “这种不行。”

  “嗷呜!”

  “顾粥粥,你居然捡到珍珠蚌了,好乖,回去给你爸做成胸针好不好?”

  “嗷呜~”

  夏日凌晨的海风,裹挟着季风带的温热的潮气不远万里奔赴而来,搅碎了一汪流动的星星。

  天空泛起一丝鱼肚白,那是每年夏至,凌晨四点多就会早起的日出。

  而他身后那栋为他而建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别墅,正通宵达旦地亮着灯火,里面是他的家人,他的朋友,他的温暖和祝福。

  他的身前,他的爱人和他的小狗,正笨拙地试图从大海的馈赠里找到属于他的那份礼物。

  他们那样爱着他,那样忠诚于他。

  那一刻,顾寄青突然就想起了他曾经在书上看过的一句很喜欢的话——世界先爱了我,我不能不爱他[1]

  他曾经在冬季日出的时候,见过海岸线浮满碎冰的模样,那是连太阳都会显得寂寥和落寞的冷清。

  可是太阳始终当着太阳,守着一个恒星的职责,不知疲倦地用自己炽热的温度和光芒试图唤醒沉睡的冬日。

  直到终于有一天,有人在冬夜里复苏,爱上了那个比夏天更炽烈的温度,然后海浪成了新娘白色的花环,他成了太阳一生的爱人。

  所以他始终愿意相信,是这个世界先温柔地爱了他。

  哪怕世界给予他的这份爱,在最初的时候,来得并不那么明显,也并不那么浓烈,他也曾因此孤独过,无助过,迷茫过,放弃过。

  可是那份爱最终还是随着冰雪消融,春暖花开,随着夏天剧烈摇晃过后的气泡水,滋滋地冒了出来,连盖上盖子,也没有办法捂住。

  他拥有了世界上最好的义无反顾的爱。

  他看着前方,轻轻叫了一声:“zhouzhou”

  一人一狗立马同时回过了头,好像只要他一声令下,就愿意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可是这世间哪需要那么多的赴汤蹈火。

  他们都只不过是平凡世界里平凡生活着的人们,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们正彼此相爱而已。

  于是他看着那只更大的大笨狗,温柔地弯起了唇角:“有句话今天我一直忘记告诉你了。”

  周辞白握着刚刚给顾寄青找到的珍珠,不解地看着他。

  然后顾寄青就在海平面浮现出第一缕阳光时,笑着对他说:“我爱你,会永远爱你,永远最爱你。”

  也爱这个因为有你而变得温柔的世界。

  那将是我与你共度一生的地方。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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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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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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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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