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城是一个小城,坐落在地图偏北方,和他们A市的盛夏不同,这里是冷冬,风吹到人脸上,吹得人脸都麻了。
这是孟无欢第一次来Y市,离A市那么远,远到像是走遍了整个世界一样。
他会开车,驾照是最近刚考的,李恒不太敢让他上手,北方雪多路滑,怕他一不小心开沟里去,但是长时间开车又很累,最终还是让孟无欢接手了。
孟无欢开车比李恒想象中要谨慎多了,他速度一直不快,转弯也很小心。
李恒放心了些,窝在副驾驶闭上眼休息了会儿。
他们的车开了一个上午,终于在中午的时候到了目的地。
封契挑好的一个山头,叫北名山度假山庄——这整座山都是这个度假山庄里的。
度假山庄里面有温泉,在山头上还有专门滑雪的滑雪道,孟无欢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嘴上虽然不说,但他看处处都很新奇。
他们进入到度假山庄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一行人一个个都是风尘仆仆累得不行,换了衣服,全都奔向了度假山庄的温泉。
这温泉不是建造在室内的,而是露天温泉。
这家度假山庄很会做生意,把服务做到了极致,一个山头上大概有一百来个院子,分布在各个高度上,一个院子里面有一个一百来平的木屋,木屋里面有人造的露天温泉,除了温泉外还有人造的滑雪场,还有雪橇犬。
北方是很冷的,但四周大概是因为有温泉的关系,所以并不是很冷,他们一共就六个人,两个人分一个屋子,李恒自然跟孟无欢一个屋子,他们把保姆车停在了山脚下,一路上了山,进了屋子里。
屋子是木屋,屋内烧着热哄哄的壁炉,有一种欧洲中世纪的感觉,装修的也很好,墙上挂着鹿头装饰品,落地窗前有一个很大的床,床上铺着乳白色系的床单,空气中点燃着熏香,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
他们进了屋后,李恒就嚷嚷着要去泡温泉。
他们这的木屋一百来平,生活设施齐全,还有一个特别大的大落地窗,从屋子里面能看见外面的景色,外面的景色也都是经过悉心打造的,门外是鹅卵石的小路,小路旁边栽种着绿色的树木,还能隐约看到鹅卵石尽头处的温泉,从落地窗眺望远处,还能看见白雪皑皑的山头。
一切都美的像是电视上看到的一样。
“这儿的温泉虽然是人造的,但是泡着也特舒服。”孟无欢看窗外的时候,李恒也跟着进了屋,他一进屋里就开始脱衣服,直接当着孟无欢的面儿脱。
当时是暮色缭绕了,木屋里的灯是浅浅的昏黄的光,窗外的天色渐渐黑下来,透明玻璃上映着李恒的身体。
孟无欢背对着他,目光定定的看着那一片玻璃。
玻璃上,李恒正把上衣脱掉,露出他劲瘦的腰身,他不壮,身上看上去一点肌肉都没有,甚至隐隐有点瘦弱的感觉,他骨架太小了,肩膀纤细的像是姑娘一样,小腹平坦,隐隐有两条人鱼线,他身上白,暖暖的灯光照下来,给他的皮肤镀了一层蜜色。
孟无欢喉头发紧,一双眼直勾勾的盯着玻璃上的倒影看,直到下一秒,李恒开始脱裤子。
孟无欢瞬间闭眼,他单手摁在眼睛上,垂着头看向自己的脚底。
“快换衣服啊你。”李恒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伴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像是已经换好了,正在催促孟无欢。
孟无欢抿唇把手从脸上拿下来,盯着他的脚趾看,然后拿起来自己的衣服,沉默了片刻,也当着李恒的面儿开始换衣服。
孟无欢的身体和李恒比起来要强壮很多,他常年劳作奔波,扛着各种货物奔走,肩膀上和手上还磨出来厚厚的茧子,他身上也黑,还有一条条疤痕,遍布在他的身体上。
他本来不把这些伤疤当回事儿的,以前看见了也能直接当做没看见,但今天他看见了,却觉得自己身上的疤痕十分丑陋。
他加快了脱衣服的动作,匆匆的把衣服从身上扯了下去,换上了泡温泉的衣服。
他换好衣服之后,就看见李恒拿着两个大毛巾冲过来,递给了他一个,然后拉着他的手腕,跟他一起穿上拖鞋,冲出了门。
屋外很冷,风吹到人身上都让人打哆嗦,但孟无欢却觉得自己浑身都要烧起来了,从他的手臂开始,从李恒拉着他的那一寸皮肤开始。
很难形容那一瞬间的感觉,像是过了电,从脚底心一路过到头发丝儿,身体仿佛都不受控制了,他跟着李恒跑了很多步,从他们居住的小木屋里冲出来,穿着拖鞋踩在石子路上,李恒带着他左拐右拐,拐到了后院的露天温泉前。
温泉里冒着层层白雾,乍一看像是仙境似得,氤氲的热气直接扑到人的脸上,给人一种十分温暖的感觉。
然后,李恒一个猛子扎下了温泉里。
温泉并不深,李恒砸下去之后水花一下子炸开,他游泳的姿势很豪放,整个人在水底瞎游,想怎么游就怎么游,游两下之后还浮起来,冲岸边上的孟无欢喊:“下来啊,一起来泡。”
孟无欢僵硬着身体下去。
他以为的泡温泉,是一帮人聚在一起,像是澡堂子里面一群人搓澡一样,没想到,李恒所说的泡温泉,是他们两个一起泡在这么大点的地方里。
温泉水很热,脚尖一探下去,整个人就都跟着暖和起来了,他僵硬着身体走到了水底下,隐约间,他像是察觉到了自己的一点变化。
温泉底下是有坐着的地方的,人坐下去的时候,只剩下上半个身露在水面上,孟无欢僵硬的坐着,微微抬着下巴,身体十分僵直,完全不像是来游玩的。
李恒却完全没察觉到孟无欢的不同,他正在努力的在水面上联系高抬腿,他把泡温泉的裤子卷到大腿根儿的高度,然后露出两条又白又长的腿,“啪啪”的打在水面上。
孟无欢难耐似得调整了一个姿势。
这时候,李恒却依旧无知无觉的往孟无欢的身边游,他扑腾到孟无欢的旁边,抓着孟无欢的胳膊唧唧喳喳的说什么,孟无欢都听不下去了,他觉得这温泉水太热了,热到他心里发慌,口干舌燥。
“你把我举起来!”
李恒完全没看出来,他站在孟无欢旁边,要孟无欢站在水里面把他托举起来,像是那些花式游泳表演者一样,他再做几个高抬腿的动作。
孟无欢向后躲了一下,避开了李恒送过来的腰臀,声音有些嘶哑:“别过来——我举不起来你。”
“胡说八道。”李恒压根不信:“你举不动我?忽悠谁呢,快快快,我可轻了。”
孟无欢抿着唇一直往后退,他呼吸很急促,混着氤氲的热气,直直的喷在近在咫尺的李恒的脸上,但李恒完全察觉不出他的为难,依旧步步紧逼,非要孟无欢扛着自己转。
两人的距离逐渐贴近,李恒的肩膀直接撞上孟无欢的肩膀,他的胸膛撞上了孟无欢的胸膛。
有那么几秒钟,孟无欢整个人都是懵的。
直到木屋外面来了人。
跑来的是他们的朋友之一,在木屋门口喊他们:“去封契那里吃晚餐啊!他还专门找了人了烤羊肉呢,哎?你俩都泡上了啊,还吃不吃了啊!”
李恒立刻忘记了要孟无欢扛起来他的事儿了,他飞快从温泉里窜出来,一边窜一边喊:“吃吃吃吃吃吃吃!我俩马上到!”
孟无欢在温泉里僵硬了一会儿,李恒都跑到木屋口了,一边跑一边喊:“孟无欢你快点啊!就那帮畜生,一会儿咱们俩啥都吃不到啦!”
孟无欢缓缓的从温泉里出来,站在冰冷的冷风里站了一会儿,才快步进了木屋里。
他跟李恒又穿上衣服,折腾了一通,才去的隔壁院子里。
隔壁院子里住的是封契和闻灼,封契这个人李恒和他说过很多回,在李恒的形容里,封契是个很靠谱的大哥,一定要说的话,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是亲兄弟一样。
除去这些之外,封契还是个——
“你觉得,闻灼怎么样?”去隔壁院子的时候,孟无欢若有若无的试探李恒。
“挺好的啊。”李恒没察觉出来孟无欢言语中的试探,笑着跟孟无欢说:“你别看闻灼小个儿不大点,他要是闹腾起来,我们封哥都得低头。”
说到这儿,李恒又开始叭叭起来了,说他以前把闻灼拐到了酒吧里,带闻灼喝酒,又被封契当场抓到到事情,还说闻灼耍酒疯,耍的他们一帮人都跟着陪着,闹了足足小半夜。
李恒说这些的时候,虽然语气是抱怨的,但是脸上还是带着笑的,他眼睛小,是弯弯眼,有点像是月牙儿,有很小很小的双眼皮,他像是有无数个话题,从闻灼身上往外说,又说到闻灼养了一只狗,很可爱,小柯基。
“我见过。”孟无欢低声回了一句:“是很可爱,后来被他们带走了,你喜欢吗?”
“还行吧。”李恒不太在意的回了一句:“我对猫猫狗狗什么的其实不太感兴趣,毛多,屋子里都是毛。”
他说着,又说起了闻灼要开一个小饼干的烘焙店,说有空他们可以一起去吃,他说来说去,突然听见旁边的孟无欢问了一句:“你是怎么看的呢?”
“啊?”李恒回头看他:“啥怎么看的?”
彼时正是夜色下,这地方月光明媚,星光闪烁,路边还有路灯亮着昏黄的光,孟无欢的脸被光芒镀了一层浅浅的柔光,他看过来的时候眼眸里像是有灯火在闪,眼底波光流转,他嘴唇微薄,大概是被热气蒸过一次似得,他的脸上透着淡淡的粉,嘴角一提,隐约带着几分笑,像是随口一问似得。
“封契和闻灼。”孟无欢低声说了一遍:“他们俩在一起,你觉得怎么样?”
“他们俩在一起挺好的啊。”李恒像是完全没放在心上一样,随口回了一句:“他俩感情可好了,从来没吵过架,你别看我们封哥脾气不好,轮到闻灼这儿可有耐心了。”
孟无欢沉默了一会儿,又问了一句:“他们的家里人也都接受吗?”
“啊,封哥家里是接受的。”李恒想了想,有点不确定的说:“闻灼这边好像不太好,我记得他跟家里面闹得挺难看的,后来闻灼过年都直接跟封契去封家过了,或者就是他们俩过,反正没回过闻家,我听说,闻灼的父母后来好像要了一个孩子,是个小女孩,长得可可爱了,之前陈家老爷子过生日宴的时候,我还去过,看见过那个孩子,粉嘟嘟的。”
李恒话一说起来就刹不住闸,绕着闻灼的事儿说了挺多,眼见着要进门了,他才突然想起来什么事儿,突然怼了一下孟无欢,低声说:“在闻灼面前别提这个事儿,人家会不高兴的。”
孟无欢没说话,他跟李恒在一起的时候多数时间都是沉默的,一直听着李恒说,只是在进门的时候,李恒隐隐约约听见他说了一句“那你呢”,李恒隐约间没太听清楚,他一回头,却见孟无欢已经紧紧闭上嘴,快步走上前了。
是他听错了吧?
李恒也就没再注意这个了,而是大跨步的冲进了封契的木屋里面。
封契的木屋里面十分热闹,一群人聚在一起喝酒。
李恒这段时间在局里工作都戒酒了,他好久没喝了,一见到酒就跟见到了亲妈一样,当场冲了上去。
酒一喝多,李恒就有点飘了,他拿着一个酒瓶,一脸严肃的大声和酒瓶对话。
“我,A市扫黄办的一朵娇花!我,警校无数学子的女神,我——呜呜呜我脏了,我有孩子了,我不干净了!”
“洗洗睡睡,明天早上起来,我还是个十七岁的清纯男大学生!”
“姐姐妹妹站起来!”
“我必不会被打倒!”
等等,我有孩子了!
我的孩子呢!
李恒“蹭”的一下从卡座上站起来了,摇摇晃晃的开始往外走。
彼时已经是酒过三巡了,一帮人都喝多了,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期间闻灼还喝多了,闹腾的不行,他们俩酒鬼闹起来,干什么的都有,李恒面色潮红、眼神朦胧的站起来,在屋子中穿行,晃晃悠悠的往门口走。
孟无欢无声的站了起来。
李恒的有一位朋友也喝多了,晃悠着走过来,拿着一个红酒瓶,冲李恒开玩笑:“小妹妹,来一杯?”
自打李恒爱换女装之后,他们这帮朋友就都管李恒叫“小妹妹”。
木屋昏黄的灯光下,李恒定定的盯着那红酒瓶看了两秒,伸出手,接过了好心人的酒瓶。
“谢谢。”李恒真诚道谢:“我会用它给我孩子喂奶的。”彡彡訁凊
说完,李恒抱着红酒瓶,雄赳赳的冲出了木屋。
朋友:???
我他妈是不是耳朵醉了?谁孩子?
你喝多了也不能为所欲为啊!
等会儿!我他妈一千多一瓶的酒!给老子放下!
“不好意思。”孟无欢在这时候站出来,跟人家道歉,然后快步追了出去。
李恒跑的飞快。
身后有人在追他。
但无所谓。
谁都不能阻止他放飞理想,他现在是插上翅膀的美杜莎,要去给抛弃他的儿子一口奶喝。
等等,他的儿子在哪儿?
奔跑在路上的少年突然失去了目标,他站在人生的路口,迷茫了。
他手里的酒瓶,到底该塞进谁的嘴里呢?
李恒像是一只游魂一样,在木屋门口漫无目的的站着,四处寻找目标,找着找着,他突然在木屋的门外看见了一个人。
他走过去,正看到对方的脸。
那是一张下巴稍尖的脸,眉目微垂,怪好看的。
李恒站在这人旁边仔仔细细的看了几秒,认真的拿起了红酒瓶。
就决定是你了!儿子!接受爸爸的爱吧!
红酒瓶贴了一下他的额头,冰凉。
孟无欢蹙眉看着他面前的李恒。
面色潮红的李恒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个红酒瓶,神神秘秘的往他的额头上戳。
戳一下,还要念叨一句。
“妖魔鬼怪快离开,妖魔鬼怪快离开——”
喝多了就这样吗?
孟无欢还是第一回看见李恒喝醉的模样,下意识地觉得有些有趣,刚想说话,就见李恒突然一个手刀抽向了他的后脖颈,他眼前一黑,直接晕了过去。
李恒笑眯眯的看着他的儿子倒进了他的怀里。
小孩子要睡觉觉啦,
开心心。
李恒挥舞着手里的啤酒瓶子,认真的思考了片刻,低下头,然后努力的扯着他的儿子往家走。
这么好看的孩子,就该被他带回家里好好藏起来!
想着,李恒用力拖起渣男的一条大腿,努力的开始拖拽。
衣料和地面摩擦在一起,发出小小的声音。
唰——唰——
次日,清晨。
李恒从床上悠悠转醒,胳膊一动,顿时疼的整个人都“嘶”了一声。
浑身都好疼。
像是跟人打了一架一样。
嘶,他昨晚上干什么来着?
李恒费力的从床上爬起来,隐约记得他昨晚上好像喝酒去了,然后有个好心人给了他什么东西,再往后就记不清了。
那他是怎么回木屋这边来的呢?
李恒苦思了三秒钟,顿悟了。
一定是他天赋异禀自己摸回来的,区区几瓶酒还能放倒他李恒不成?
想着,他打了个哈欠,挠着脑袋下了床,赤着脚往洗手间走,打算先放个水,但谁料,当他推开洗手间的门时,正看到让他小心脏狂跳的一幕。
木屋的浴缸里,躺着个人。
白色浴缸,麦色皮肤。
那人浑身上下一件衣服都没有,六块腹肌明晃晃的露出来,右腿抬着,看不到重点部位,只能看到他腿上紧绷着的腿肌,他的手腕被一个手铐铐在墙上的铁器装饰品上,听到动静,那人动了一下,抬眼看过来。
那是一张带着几分倦怠的脸,但挺好看,蛇眼一扫,带着几分说不出来的邪气的俊俏。
兴许是被李恒这么一拉门给吵醒了,蹙眉挑眉看过来时,眼底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光泽,眼神又倦又欲,正和李恒的眼眸撞上。
李恒:!!!
我的老天鹅啊!
这是什么play!
我昨晚上到底干了什么!
原来我这么狂野的吗!
醉酒失身一夜情,原来那些进局子里的人说的都是真的,喝醉了真的什么都不记得!
怪不得我身上这么疼!
眼珠子一转,李恒戏精上身,夸张的倒退三步,大声说道:“肯定是你喝多了然后被我的盛世美颜迷倒然后对我做了这种难以启齿的事!”
“你,你——”李恒震惊的捂着自己的后腰,倒吸着冷气后退三步,颤抖着伸出手指向孟无欢:“你你你你畜生啊!我报警抓你!”
孟无欢挑眉看向洗手间门口。
站在洗手间门口的人浑然忘了昨天晚上他到底做了什么,甚至还义正言辞的表示要报警。
“报警可以。”孟无欢被折腾一晚上了,早就没力气了,一张口就是沙哑的男低音。
他动了动自己的右手,手上的手铐就哗哗的响:“你先把这个解开,我跟你去警局。”
李恒戏精上身,装作一副受了□□的模样,凄惨愤怒的说:“你要先说昨晚上对我做了什么,我再给你解开。”
“我,对你?”孟无欢躺在浴缸里,冲李恒露出了一个“这是你自己找死”的笑,然后说道:“你昨晚把过程都录下来了,在你手机里呢,你自己看吧。”
什,什么!
我居然还录像了?
李恒猛地冲回落地窗前的大床上,在床上四处乱翻,从枕头下一掏,掏了个空!
我机机呢!
那么大的机机呢!
他又火急火燎的冲回洗手间。
孟无欢用下巴点了一下洗手池。
李恒这才发现,他的手机就放在洗手池上。
李恒蹙眉拿起手机来,一打开手机就看到了自己录的像。
果然,还录了三段!
李恒捂着心脏,颤抖着点开了第一段。
从、从头看起,我可以,我承受得住!
手机屏幕一闪,露出了李恒的脸来,背景还是在浴室。
醉酒的李恒神色认真的看着手机,那字正腔圆的语调,宛若在主持。
“你好,幸运的孩子,欢迎来到我的秘密王国,我,古娜拉黑暗之神,将向你展示我的一号收藏品。”
说着,醉酒的李恒将视频视角转向浴缸。
浴缸里躺着的人还是昏迷的,醉酒的李恒就冲上去,把人扒光了,又拿手铐铐住,然后一本正经的开始介绍。
“这,就是我的收藏品一号,嗯,胸肌不错,腹肌也不错。”
拍到这儿,这段视频就结束了。
看完视频之后,李恒有几秒钟的大脑空白。
我是谁我在哪我发生了什么?
这视频里的人必不是我!
也太羞耻了吧这种台词!
李恒呆若木鸡的拿着手机,不敢置信的看了看手机,又看向浴缸里的人。
孟无欢也挑眉看着他,十分坦荡,满脸写着四个大字——这就是你。
所以,其实,这个——
不!
不可能!
他李恒根本不是这种人!
于是李恒不信邪的点开了第二段视频。
第二段视频里的孟无欢已经醒了,蹙着眉让李恒放开他,但李恒不仅不放,还骑在孟无欢的身上说:“无知的收藏品,不要惹怒你的爸爸!”
然后孟无欢反手推他,他又爬上来。
他身上就是因为在浴室磕过才这么疼。
视频后面还有好几分钟,但李恒已经看不下去了。
公开处刑不过如此!
不,这不是我。
这只是昨天的李恒。
和今天的李恒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恒沉思三秒钟,利索的删了视频,在考虑了一下杀人焚尸的可能性之后,一转头,诚恳的跪在了浴缸前面:“朋友,对不起,我错了,原谅我好吗?”
孟无欢晃了晃胳膊,面无表情的说:“先把我解开。”
李恒说我解开了你不能打我,孟无欢表示自己不一定控制的住,然后李恒又是一顿狂道歉,并且主动要求赔偿孟无欢的精神损失,姿态十足恨不得给孟无欢磕两个头,孟无欢才算松了口。
李恒就去四处找钥匙,一边找钥匙一边问:“不过,我昨晚上发这么大酒疯啊?我没真对你做什么吧?”
孟无欢抿了抿唇,晃了晃手腕:“这个,算是做什么吗?”
李恒:OK,闭麦了。
老子这通酒疯发的,牛逼。
找了半天,李恒也没找到钥匙到底在哪儿。
很好,手铐钥匙还他妈找不到了。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只能面对现实。
一个继续躺着,一个继续想办法。
孟无欢管李恒要了衣服,李恒衣服都小,他也穿不上,李恒干脆把被子枕头都给拿来了,把浴缸弄成了个床的模样,让孟无欢好好躺一会儿。
“你先躺着,我去找点工具,想办法把手铐打开。”李恒从洗手间出去的时候,还在心里庆幸,幸好孟无欢脾气还好,这要换个人,说不定得打死他。
而躺在浴缸里的孟无欢靠在枕头上,目送着李恒离开之后,才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来。
也没做什么,他不过,亲了他的收藏品一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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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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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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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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