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过门>第 69 章 终章&番外一&f番外二&番外三
  人身上好像有种奇异的精气神,精气神在的时候,有三六九等、美丑胖瘦,不在了,就是万般色相皆虚妄了——五官周正不周正,身材颀长不颀长,都包在差不多的皮囊里,透出一股沉沉的暮气,没什么分别。

  以前徐家外婆老说窦俊梁像“汉奸羔子”,其实除了油头粉面之外,窦俊梁也能算得上形象颇佳,很有点旧式花花公子的风流气质,特别能吸引那种做梦想当“浪荡子最后一个女人”的小姑娘,不过事到如今,他美丑穷富是看不出来了。

  窦寻到医院的时候,窦俊梁正在护工的搀扶下溜达,窦寻乍一看差点没认出来,小半年不见,窦俊梁的后背竟然已经佝偻下去了,原来是个“大叔”,现在看来,连“师傅”也不配了,像只畏畏缩缩的大猴子。

  有点可怜——窦寻心里凭空冒出了这么个念头。

  吴芬芬正给儿子窦章削苹果,母子两个都不往他跟前凑,也不和他说话,与其说是家属,更像隔壁床位的病友。看见窦寻来,她神色变了几变,最后勉强笑了一下,站起来跟他说话:“来了?”

  窦寻冲她点了个头,见那小男孩有点畏惧地往她身后躲,就从探病的水果篮里摸出一个芒果给他。

  吴芬芬忙推了窦章一把:“你谢谢大哥了吗?”

  男孩当惯了独生子,不知道“大哥”是哪根葱,接了水果,不肯吭声。窦寻也懒得认这个便宜弟弟,冲她摆摆手:“不用客气,您坐,我过去看看。”

  吴芬芬紧张地窥视着他的背影,好像窦寻是来挖她家地里葱苗的。

  “祝小程都跟我说了。”窦寻没理她,走到窦俊梁身边,把果篮放在一边,“您现在身体怎么样?”

  窦俊梁从这句话的主谓宾里挑拣一番,到底没能捞出一声“爸爸”,目光很复杂地在果篮上“乡里”的商标上掠过,僵硬地冲窦寻笑了一下:“也就熬时间吧,反正今天还行。”

  小男孩窦章不听话,在病房里乱跑,吴芬芬忙叫道:“宝贝快回来!”

  窦俊梁顺着声音扫了一眼那母子两个,苦笑着压低声音,对窦寻说:“她以前说医院对孩子不好,从来也没来过,就给我请了俩护工——结果昨天你妈一回来,她立马就来了,这是怕我死了以后钱不给她呢。”

  窦寻没什么兴趣跟窦俊梁讨论他小老婆。

  寻常人家的父亲年老体衰,儿女应该分摊住院费用,再尽一尽陪护义务,不过窦俊梁情况不太一样,他穷得就剩下钱了,自己住得起私立医院,也请得起最好的陪护,不需要窦寻跟谁摊什么……让窦寻来“尽孝”也够呛,窦寻觉得他们俩偶尔见一面还行,让他老在窦俊梁眼前晃,容易加重病人病情。

  于是他直白地问:“需要我做点什么吗?比如照顾老婆孩子什么的。”

  窦俊梁默然片刻,叹了口气,一指旁边:“坐,爸爸想跟你聊几句。”

  窦寻没跟他客气,像坐在自家客厅似的泰然落座,全然无视吴芬芬快要咬被角扎小人的眼神,对窦俊梁一点头:“您说。”

  窦俊梁开口之前,先默不作声地看了吴芬芬一眼,吴芬芬刚开始假装不知道,窦俊梁沉下脸色,她才不甘不愿地叫上男孩离开了病房,护工也很有眼力劲儿,叮嘱了几句,跟着就找借口暂时离开了。

  窦寻有点啼笑皆非,说的是他的事,窦俊梁却比他这个当事人还紧张,唯恐隔墙有耳,还特意压低声音,对他说:“我有一些朋友,家里或者亲戚朋友那有不少年纪合适的女孩,条件也不用说,你要是什么时候有空,看看喜欢什么样的,可以约出来认识一下……你跟我不一样,是个……”

  窦俊梁本想说“是个踏踏实实的好孩子”,结果窦寻先一步打断了他的话:“是个喜欢男人的混蛋。”

  窦俊梁被他刺激得倒抽了一口凉气,脸色都变了,犯病似的弯下腰,捂住肚子。

  窦寻站起来给他倒了杯水:“冷静点,您不是早知道吗?”

  窦俊梁冷静不了,一个人知道自己快死的时候,就不太看重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了,窦俊梁这一辈子奉行及时行乐,临了,没有留下什么自我满足的成就与牵挂,窦章那个小不点,他是看不到他长大成人了,想来孩子跟着吴芬芬长大,将来的成就恐怕也有限,只有窦寻,算是他唯一能聊以自夸的,是掐着他最好的血脉留下的种,怎么能有瑕疵?

  “祝小程说她劝过您了,”窦寻耐心地说,“看来您没能领会精神?您都到这了,还操心我的事,弄得我也挺过意不去的。”

  “……我看不出你哪过意不去。”窦俊梁脸色铁青,他缓了一口气,又说,“咱们老窦家的东西,我不能全留给你,你弟弟还小,不能没人管,你理解吧?”

  窦寻无所谓地点头,拿了一个苹果慢慢削。

  窦俊梁:“我是很想让你带一带你弟弟,可是一来你也忙,又没结婚,带个孩子不方便,二来……“

  窦寻:“他妈得跟我玩命,以后让他们有事找我就行了,能帮的我都帮,平时也别互相碍眼了。”

  窦俊梁“嗯”了一声,格外严肃地说:“我的东西,会留给你们俩一人一半,但是有一条,你得把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断干净,你知道我说的是谁,窦寻我告诉你说,人得爱惜自己,得自尊,否则你有再多钱,有再大成就,有什么用?”

  窦寻用一种奇异的目光打量着窦俊梁。

  窦俊梁以为他听进去了,又补充了一句:“到时候叫律师来,你给我立个字据……不,做个公正,我遗嘱都写好了。”

  窦寻笑了一下,从旁边拿起窦俊梁的一件外衣,披在他的病号服外:“有点冷,您多穿点吧,麻烦您把那遗嘱重写一份吧。我走了,爱吃什么跟我说一声,我托人给您买去,不用客气。”

  徐西临其实是跟他一块过来的,到了医院没进来,那个猴精大概早知道是这种结果。

  在窦俊梁这种人眼里,天是老大,他是老二,女人都不算是人,依照资质,她们有些是“名车名表”,有些是“花瓶”,还有一些是“洗不干净的烂抹布”……至于喜欢男人的男人,那都是半男不女、半人不妖的怪物。窦寻作为他颇为自豪的长子,本可以当个“老三”,却非要自贬去当怪物,这怎么能行?

  窦俊梁在他身后怒吼:“你给我回来!你……你这个……”

  窦寻一关病房门,把他的叫骂都隔绝在身后,彬彬有礼地跟忐忑不安的吴芬芬打了声招呼,啃着自己方才削的苹果,溜溜达达地走了。

  徐西临这个自来熟正坐在停车场的石墩子上跟管理员胡侃,一见他出来,立刻跳了起来,小心地觑着他的脸色,唯恐他挨骂心情不好,跑过去替他开了车门,顺势摸摸窦寻的头。徐西临把车开了出去,过了一会,仍然不放心,问他:“怎么样?”

  窦寻一手撑在车门上,歪歪斜斜地坐着:“窦俊梁跟我说‘离开那个男人,这张支票就归你了’。”

  徐西临:“……”

  窦寻自己笑了起来。

  看来是没往心里去,徐西临松了口气,也开起玩笑:“没事宝贝,没有这个爸爸,以后我给你当爸爸。”

  窦寻听完,居然没骂他,只是面无表情地打量着他。

  徐西临:“看什么看?”

  窦寻慢吞吞地说:“占我便宜的人,都是没有好下场的。”

  结果徐西临果然没捞到“好下场”……反正灰鹦鹉被隔壁的动静吓得掉了一根毛。

  后来徐西临也给自己的爸爸写了一封邮件,简单问候了一下,提了自己未来的打算和陪着他未来的人,郑硕大概很忙,没时间总查私人邮箱,三天以后才给他回了信,没说什么,只是提醒他少数人的人权尚在争取的路上,让他做好思想准备,顺便解释了自己为什么终于还是没有回国——他现在的妻子不同意。

  一个人是不能面面俱到,兼顾两种生活的,郑硕早年不懂,错失了徐进,现在总算是明白了,可惜徐进夫妻运不旺,到底没赶上好时候。

  好在,徐西临虽然跟他有点像,但是“懂事”得比他早,总算没有疲于奔命地蹉跎那么久。

  又过了小半年,窦俊梁自以为伟大的灵魂没能扛过肉体的腐朽,终于是死了,活到了六十一,多少有点英年早逝吧。不知道他临死前是怎么想的,可能也是为了给小儿子找个靠谱的退路,到底没有切断跟窦寻的血脉联系,也没多给,他死前把自己住的那套房子变现了,留给了窦寻……算是他是这家人,小时候也在这个家里住过的纪念。

  窦寻平时不缺钱,留那么多现金也没什么用,又想起以前的徐家,把房子买回来的心又动了,徐西临劝说未果,只好陪着他走了一趟,他们俩故地重游,在熟悉又陌生的房子旁边转了几圈,正好房主家的小女孩在院里玩,警惕地看着他们俩:“你们找谁?”

  窦寻问她:“叫一下你家大人行吗?我们想买这个房子。”

  徐西临:“……”

  他慢了一步,没来得及阻止。

  小女孩睁着大眼睛瞪了窦寻一会,“嗷”一嗓子:“妈妈,这有俩神经病!”

  徐西临的三寸不烂之舌打着结,好不容易跟房主解释清了,感觉丢人都丢到大马路上了,好在当年买房的房主对他还有点印象,十分和气地请他们俩进去喝了杯水……然后拒绝了窦寻买房的请求。

  别人一大家子人住得好好的,干嘛要卖?

  窦寻脑子一热来的,没想起这茬,有点挫败。

  结果徐西临说:“就咱俩,一张床睡不开吗?现在家里还闲着两间屋呢,要那么大的地方干什么?”

  这句话里不知道哪个字把窦大爷哄高兴了,就此不再提买房的事了。他拿出一点钱投到了老成的花店里,把花店重新装修了一遍,又由徐总亲自操刀,重新进行了产品定位和营销策略,让蔡敬重新操笔,给花店写了一本书,由于老成不肯改点名,为了配合“姥爷”的店名,书里讲了个旧社会的爱情故事。

  徐西临自费给他出版了,好好装帧后,就放在“姥爷”花店里卖,卖得不错,居然没赔钱,“姥爷”花店还上了旅游杂志推荐的深度游胡同小店推荐,生意渐渐有了点起色。

  老成给点阳光就灿烂,感觉自己十年来跌宕起伏的霉运即将告一段落,非要拉着他们几个人去找个什么财神庙拜拜,他们四个非主流的“三张”青年于是拎着烤肉架子,在郊区找了个财神庙,连烧烤再支持老成的封建迷信活动。

  老成在破庙里拜起来没完,念念有词地嘀咕了十几分钟,来的时候明明是晴天,活生生地被他念叨到乌云滚滚,徐西临想起老成那张丧心病狂的乌鸦嘴,连忙上前把他拖走了:“咱们过几天再来抒发感情好不好?今天就先到这了,我觉得你快把财神他老人家激怒了。”

  话没说完,外面就下起了雨。

  这天徐西临的车正好限号,他们开的是老成那辆手动档破车,一路顶着毛毛细雨回城区,老成还没美够,在车上畅谈往昔峥嵘岁月,说着说着,他忽然想起来:“对了,你们还记得咱们以前在班上是怎么坐的吗?”

  徐西临和蔡敬同桌,老成坐他们前面,窦寻是转校生,正好坐他们后面。

  “咱这叫铁十字!”老成手舞足蹈地说,“还像那个超级‘x’……嘿,老徐,你开车到底行不行?”

  等完红灯,徐西临莫名其妙地挂不上档了。

  徐西临骂了一声:“x你个头,多长时间没检修了?”

  他试了半天也没打着火,估计是电瓶歇菜了——老成果然把激怒了神仙。

  窦寻只好打电话叫拖车,拖车坐不下那么多人,窦寻说:“没事,我们俩走一段路,到前面打车去。”

  说着,他率先推开车门,半身站在小雨里,冲徐西临伸出一只手。

  老成还要客气:“哎哎我也……”

  他被蔡敬揪着后脖颈子拽回去了:“你要当电灯泡啊?”

  老成:“……”

  徐西临在不远处冲他们挥了挥手,然后被窦寻拉着跑到了牛毛似的小雨里。飞溅地水花很快打湿了他休闲西装的裤脚,徐西临浑不在意,吹了一声俏皮的口哨,仿佛依稀还是十六岁的青春年少。

  有一蓑烟雨,何不任平生。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小甜饼的正文写完了,谢谢诸位

  番外不定时更新哦=w=

  番外一戒指

  以前,徐总不但自己热爱工作热爱事业,还善于瞎忽悠、画大饼以及鼓动群众,让一干小弟和他一起热爱工作热爱事业,每天晚上九点之前,他们公司里的人都不好意思下班。

  然而自从和窦寻这个祸害在一起,徐总染上了一系列亡国之君的毛病——周一综合征,节假日综合征,死拖延症,早起综合征等等,每天就惦记迟到早退,没事去检阅一下自己的财产情况,越看越没有上进心。

  从灰鹦鹉的角度来看,以前,它每天都是被它爸爸的脚步声叫醒,在晨曦中伸个懒腰,吼两嗓子跑调民歌,低头就有新鲜的鸟食和清水,是完美又幸福的清晨。

  现在呢……它都饿得快斑秃了,那见鬼的“爸爸”还无耻地在床上滚!

  窗外略微下着一点小雨,正是拉着窗帘蒙头睡觉的好天气,徐西临半死不活地赖在床上哼唧:“让小的们篡位夺权去吧,朕不想早朝!”

  窦寻正在安抚顶着一脑门起床气的灰鹦鹉。

  徐西临继续嚎:“前半辈子每天干活,就是为了后半辈子玩玩玩,我靠收房租和分红都能过小资产阶级的生活,为什么还要劳动!”

  窦寻靠在门口看着他:“起不起?”

  徐西临抱着被子在枕头上翻滚:“不……我不想上班……”

  平心而论,徐西临并不是真想什么都不干,只是在医院来回折腾了小半年之后,身体一直有点虚,起床变得困难了好多,另外也是没事撒个娇,只要窦寻过来顺个毛,他就能获得“辛勤劳动养家糊口”的动力。

  不料窦寻想了想,挽起袖子扑上来,隔着被子按住他,痛快地说:“不想去就不去,正好我也不想去,咱们干点别的。”

  徐西临被这位……不知是佞臣还是奸妃的做派惊呆了,气焰顿消,肝颤肺摇地爬起来,规规矩矩地准备滚去上班。

  窦寻掰了一小块面包给他压惊,徐西临一边系领带一边就着他的手吃了,又被押着喝了一碗熬烂的小米粥,轻而易举地就被哄好了,哼着歌换鞋:“打雷要下雨……”

  灰鹦鹉立刻精神地支起脖子:“雷欧!”

  窦寻一边整理自己的材料一边嘱咐:“拿伞。”

  徐西临:“我车里有——下雨要打伞——”

  灰鹦鹉很陶醉:“雷欧!”

  窦寻:“你车里那把坏……”

  徐西临嫌麻烦,假装没听见:“天冷穿棉袄——”

  灰鹦鹉引颈长嚎:“雷欧雷诶欧!”

  然后他在鹦鹉绕梁的余音中跑了。

  窦寻:“……”

  等徐西临没影了,他才叹了口气,溜达过去,打开玄关挂的折叠伞,取下一个拴在伞架上的小戒指盒。

  徐西临生日在七月,马上就到了,窦寻很想送他点什么。

  那回经徐西临提醒,他才想起有送戒指这么回事。

  窦寻其实知道徐西临是开玩笑的,戒指这玩意就是个仪式,他们俩之间没有仪式,只有十几年的光阴。不过因为天生缺乏浪漫细胞,他也实在想不出要送别的什么,还是偷偷买了。

  买完窦寻又后悔,因为听人说当面给会很尴尬,他设想了一下那场景,感觉确实有点搞笑,于是绞尽脑汁地想给这玩意琢磨个出人意料的出场方式,最好让徐西临反应不过来,没机会嘲笑他。

  挂在伞上这个馊主意,还是头天晚上他特意查好了天气预报,半夜做的手脚。

  结果第一次尝试就失败了。

  窦寻回头瞪了一眼架子上愚蠢的鸟类:“添乱。”

  灰鹦鹉头晃尾巴摇:“科学就是——这么简单!”

  当天,窦寻在课间休息的时候,用手机上网问了一下,有人建议说既然两个人在一起很久了,走温馨路线最好,可以采用常见的“家常风格”,例如把戒指包饺子里。

  窦寻考虑了一下,感觉可行,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窦博士不具备独立准备一顿面点的能力。

  然而凡事最怕认真钻研,在信息爆炸的年代,生活中的任何小困难都可以用攻略解决,窦寻晚上下班回家,耐心地开始揣摩菜谱。

  徐西临走进来不以为意地看了一眼,顺手掰开半个桃递给他:“想吃什么跟我说,鼓捣这玩意干什么?”

  窦寻装没听见,接过桃刚要咬,又皱皱眉,低头从里面捏出一条活蹦乱跳的肉虫子:“又有虫子,这回买的桃怎么回事?”

  徐西临头也没抬:“说明是有机食品——话说怎么都让你赶上了,我吃好几个了,没吃出来啊。”

  窦寻:“我吃七八个了,每个桃里都有虫子。”

  徐西临:“……”

  两个人仿佛从这对话里推导出了什么诡异的事实,面面相觑地沉默了一会,然后徐西临顶着一言难尽的表情,把手里啃了一会的桃抬到灯下,仔细寻觅了片刻,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半条葬身在他铁齿铜牙下的虫子。

  徐西临:“……”

  窦寻冲他招招手,捏起他的下巴,手指在他嘴唇缝隙里轻轻擦了一下,好奇地问:“……好吃吗?”

  徐西临惊悚地冲出去了。

  窦寻深思熟虑了片刻,把菜谱关了,因为就以这货吃东西的马虎劲,有一半的可能会无知无觉地把馅里的异物直接吞了。

  于是第二个计划被他自己否决了。

  那怎么办呢?

  晚上趁徐西临洗澡的时候,窦寻把他准备的小盒子拿出来看了一眼,抬头对跟他大眼瞪小眼的灰鹦鹉说:“要不然挂你身上,让你去送?”

  灰鹦鹉歪着头,用一张无辜又惊奇的表情看着他。

  窦寻捏了捏眉心:“算了,蠢货,赶紧滚出去跪安吧。”

  灰鹦鹉很没有眼色,赖着不肯走,被窦寻果断捉起来扔了出去,然后他板着一张思虑深沉的正人君子面孔,直接进了主卧连着的卫生间里,打算给自己一天的殚精竭虑收点“操心补助”。

  转眼蹉跎到了周末,窦寻的礼物还是没给出去。

  老成请他们俩去店里玩,顺便给“姥爷”花店的金主徐总过生日,于是周末的时候,两个人踩着余晖去了早早打烊的花店。

  由于窦寻的资金支持,花店把隔壁的小店合并过来了,宽敞了好多,老成每天穿得像个神棍一样在店里游荡,没事给小姑娘们算命,把干花做成胸针,当本月的“本命花”卖给她们。

  他们四个非主流青年吃饱喝足,还瓜分了一个大蛋糕,老成神神叨叨地拿出了一根摇签筒,筒外面附了一层灰,寥寥几根签子细脚伶仃地窝在里面,落魄得像是久无人问津。

  “客人们一般喜欢抽塔罗牌或者看星盘,”老成说,“老蔡平时不让我把这个拿出来,嫌它档次太低,不洋气,今天咱们玩土办法,寿星摇一根,明年顺顺当当,无灾无病。”

  徐西临对老成的乌鸦嘴记忆犹新,闻言只是冷笑:“没灾没病的抽完也变成有病了,不来。”

  “哎呀你放心吧。”老成强行把筒塞进他手里,“早都让我换成上签了,图个彩头,不然天天让客人抽下签,那不是找抽吗?”

  徐西临认为他“好的不灵坏的灵”,可有可无地接过来,用力晃了两下——没一根签掉出来。

  几根细签子乱蹦了一会,结结实实地待在了原地,仿佛筒子底下有个“吸签石”似的。

  徐西临又稍微用了点力气晃——还是没有掉出来的。

  蔡敬默默地捂住脸,老成尴尬得不行,连窦寻都无语了。

  有那么一瞬间,无神论者如徐西临,心里也不由得升起了一丝怀疑,莫非他真是天生没好命,只能摇到下签,老成把签一换,就干脆一根都出不来了?

  徐西临也不想摇了,直接把签筒倒转过来,这回“咣当”一下,掉出了一个重物。

  只见所有的签子违抗了万有引力,诡异地吊在签筒上,再一看,签底下都用细线给栓在筒底了,摇的时候会蹦,但绝对不会往外掉,只有一根签是自由的,落在桌子上——底下栓了东西。

  这么沉,怪不得摇半天摇不出来。

  徐西临拿起那根掉出来的签,只见上面刻着“千里有缘千里会”,下面缀的“重物”是个绒面的小盒,不用打开都知道里面有什么。

  徐西临抬头去看窦寻。

  太尴尬了——窦寻就知道听老成的没好下场,干咳了一声,目光游移。

  其他两个电灯泡也安静下来,紧张地等着徐西临发表感言。

  然而徐西临居然没笑。

  他没有当着众人的面打开那小盒子,只是把它收起来握在了手心里。

  徐西临细细地捋过签上的字,半晌,百感交集地说:“我这辈子还是头一次在姥爷手里抽到上上签。”

  千里有缘。

  他无声地微笑起来。

  “团座,快打开让我们也长长见识!”

  “不给看!”

  “抠门样儿……”

  番外二

  “后来我每天又都有了新的焦虑,比如自己年过三旬而不能立,还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一闭上眼,数不出过去的成就,也看不见来日有什么前途。”

  “我常常或是妄想自己今年明年有机会一夜暴富,或是妄想周遭种种是一场颠倒大梦,一觉醒来,自己还是那个十六七岁的穷小子。总之,可能是现实中不如意的地方颇多吧。”

  “不过焦虑当下也算是一种忙碌,比无所事事强。我现在因为有了这许多焦虑,只有偶尔夜深人静失眠时,才会想起那些事——诸如旁边的男生怠慢地把女孩子的信夹在草稿纸中,诸如面孔模糊的不良少年堵在夜深的回家路上,还有空了的铁盒子、那把西瓜刀……这些事就好像卡在我的‘意识’和‘潜意识’中间,我时常觉得自己把它们都忘了,却又总是如鲠在喉。”

  这时,窦寻听见门响,忙把手里打印的小册子丢在一边,去门口接人。

  小册子是用a4纸打的,题目叫《肮脏的苦行者》,作者是蔡敬——借着秋天本市旅游旺季的东风,姥爷花店火了一把,连带着蔡敬那本自费的胡诌故事书也跟着刷出了点人气,很快有书商找来,要给他出版这本半自传性质的新书。

  蔡敬交稿前自己打了一本修改校对,被窦寻顺手借来提前拜读。

  至此,窦寻作为一个局外人,才从那些遮遮掩掩的字里行间,隐约弄明白了当年蔡敬杀人的来龙去脉。

  他接过徐西临从超市买的一堆日用品,问:“把你爸他们安置在哪了?”

  徐西临:“西边的喜来登。”

  郑硕不知是哪根筋搭错,带着全家回国旅游,他后来娶了个外国女人,还生了个混血的小丫头,小丫头是个美人胚子,就是一路叽叽喳喳,吵得徐西临有点头疼。

  他趁窦寻手被东西占着,犯了坏,猝不及防地把冰凉的爪子塞进了窦寻的领子里:“给你老公捂捂手。”

  窦寻决定今天要跟他一般见识一回,把整理了一半的超市塑料袋往桌上一扔。

  徐西临发现不妙,见烟就卷,“嗷”一嗓子:“大王我错了!”

  可惜没来得及撤退,他就被窦寻拦腰一抱,连打再闹地按在了沙发上。

  窦寻一个膝盖抵在他身侧,胳膊肘压住了他两只手:“你想让我用哪给你捂手?”

  徐西临:“……”

  窦寻冷笑:“干什么?你又想办卡了是吗?”

  小时候比较活泼的徐西临,早就把自己对“打球”的爱换到了“看球”上,渐渐成了个闲暇时候就爱在家躺着的都市人,平时涉足的最大活动量就是打高尔——基本步骤是先铲一锹屎,然后跟一群三高的叔叔大爷们一起小步溜达到下一个铲屎地点,太阳大了他们还要坐车,一天下来顶多溜达一万来步,就这样,回家还要嗷嗷叫。

  反而是小时候比较安静的窦寻,是个很有长性的人,养成的习惯会一直保持,喜欢的东西也会一直喜欢,他以前在月半弯门口被小混混堵过一次,阴差阳错地开始在拳馆锻炼,这么多年居然坚持下来了,至今,卧室里还挂着他两套道服。

  功夫没有用武之地,拦路打劫也不是那么容易遇上的,窦寻的本领全用在欺负徐西临上了。

  每次徐西临都咬牙切齿地预备要“报仇”,然后第二天他就会出门办健身卡,可惜庸人常立志,平均一张卡去不了一次——后来都给窦寻当书签用了。

  徐西临:“窦博士,人和人之间要靠友好协商——简称讲道理来解决问题,动不动就诉诸暴力是非常野蛮的行径。”

  窦寻深以为然地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不过我什么时候对你诉诸暴力过?我从来只诉诸肉体。”

  徐西临想了想,中途不小心想歪了,耳根上蹿起一层不怎么明显的薄红。

  他一时语塞,继而游移的目光引发了连锁反应——窦寻不幸跟着他一起想歪了。

  灰鹦鹉在旁边学舌起哄:“诉诸肉体!”

  徐西临:“滚!”

  窦寻:“滚!”

  灰鹦鹉十分委屈地叫唤了一声。

  隔壁卧室传来奇怪的声音的时候,这鹦鹉常常哼唧《恭喜发财》给自己壮胆——尽管以它的脑容量已经不记得为啥要唱这首歌,但是养成的习惯改不了了。

  此时,灰鹦鹉看着俩人的姿势,忽然福至心灵,张口就是一句:“恭喜……”

  窦寻尴尬地从徐西临身上下来:“我迟早炖了它!”

  徐西临笑得起不来。

  窦寻在他小腹上拍了一下,突然毫无征兆地问:“对了,罗冰给你写过情书吗?”

  徐西临笑到一半,猝不及防地遭到盘问,一口气顿时卡在嗓子里没上来,咳了个死去活来。

  “哪跟哪……罗冰?”他艰难地爬起来,“罗冰结婚时候给的那红包不还是你包的吗?”

  窦寻:“我是说高中时候,写过吗?”

  徐西临挑了一下眉,伸手摩挲了一下自己的下巴,把手肘搭在立起来的膝盖上,信口开河:“像我这么英俊的少年,给我写过情书的姑娘有一个加强排,那谁记得?”

  窦寻不知道他是不是在顾左右而言他,不过以此人丢散落四的记忆,恐怕真有可能已经把少年情怀抛诸脑后了,没好气地问:“你能记得什么?”

  徐西临毫不迟疑:“你。”

  窦寻一瞬间卡了壳,嘴里磕磕绊绊地“我”了一次,“你”了两次,最后没能成句,窘迫得心口都着了起来,火苗团成一团窝在他胸口里,烫得心肝脾胃一起缱绻。

  徐西临这个大祸害!

  好在这时候电话来了,拯救了面红耳赤的窦博士。彡彡訁凊

  郑硕打过来跟徐西临道谢。

  窦寻一边整理方才被他扔在一边的超市袋,一边听见徐西临跟那边客客气气地说:“嗯……我们明天上午过去,您要想一起来的话,到时候我去接您一趟……没有,不麻烦,谢谢您。”

  第二天是徐进女士的忌日。

  一年多以前,窦寻偷偷打车跟着徐西临混入墓园,不尴不尬地看外婆。

  现在,他总算是能光明正大地坐徐西临的副驾驶,趁他停车的时候去买花,还能替他招待郑硕一家人。

  郑硕比窦俊梁讲究得多,到墓园来特意换了衣服,对窦寻的态度很客气,自己也买了个花篮:“聊表心意。”

  混血的小女孩不怎么会说中国话,吊在她妈手里原地转圈,好奇地看着冒着寒凉水汽的菊花。

  郑硕把花篮提高了一点,不让她揪:“想过以后没有孩子怎么过吗?”

  “宋哥说以后要是再生二胎就给我们养,嫂子没说什么,不过徐西临没同意。”窦寻领着郑硕他们往墓园里走,“别人的孩子哪是那么好带的?”

  其实徐西临的原话是“家里有只猫还有只鸟就够我受的了,再来个熊孩子,我活不活了”。

  “再说时代也不一样了,旧家族式的生活以后很难重现了。”窦寻回头看了一眼外国女人领着的小女孩,冲她笑了一下,“小孩长大了总是独立离开,到时候还是剩俩人大眼瞪小眼,有没有孩子结果都是一样的,差别是过程,不过两个人在一起,虽然做不了这个,也不是没有别的事,您说是不是?”

  郑硕居然有点无言以对。

  五个人在徐进墓前逗留了片刻,并排站在一起,很是不伦不类,郑硕几次三番想开口,终于还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徐进活着的时候他都够呛说得出来,别说人已经没了这么多年,最后只是放了束花,又到外婆那里鞠了个躬,意思都尽到了,也就告别自行离开了。

  看着那一家三口的背影,徐西临才恍然想起来:“我是不是有个将来很可能长成大美人的妹妹……还是亲的?”

  不怪他反应迟钝,而是他很难把郑硕代入到自己家人的角色里,他的女儿,在他看来也都和“熟人家的孩子”差不多,总是要好久才能反应过来血缘关系。

  窦寻一声不吭地把徐进的墓碑擦了一遍,半蹲在地上,又往两篮鲜花上喷了点水,问他:“还有话说吗?”

  徐西临默默地摇摇头,活人心里装的东西太满,也就不必跟死人抱怨了。

  窦寻自然而然地拉过他的手:“那阿姨我们走了。”

  徐西临脚钉在地上,不肯动。

  窦寻先是莫名其妙地回头看了看他,继而在片刻后,莫名地看懂了他的眼色。

  窦寻又回过头来,认认真真地重新说了一遍:“妈,我们走了。”

  墓碑上徐进的照片冲他笑得意味深长。

  番外三

  “要是没有你,我说不定已经是上市公司老板了。”徐西临审完公司最新季度的报表和营业报告,签好字塞进文件夹里,回头突然有感而发,招惹了正认真对着电脑干活的窦寻一下。

  他往后一靠,椅子一双前脚就跟着翘了起来,他用脚尖左摇右晃地撑住了平衡,伸了个懒腰。

  窦寻的目光透过防辐射眼镜,飞快地在他毛马甲下的腰线上扫描了一遍:“上市以后叫‘st乡里’?不太好听。”

  徐西临还没来得及反驳,就见窦寻把电

  一合,食指敲了敲桌子:“一个小时到了,去换件衣服,走。”

  这是窦寻定的规矩,因为徐西临不肯花时间锻炼,所以要求他除极端天气外,每天晚饭后一个小时必须出门溜达一圈。

  徐西临翘起来的椅子“啪嗒”一下落下去了,他死狗似的往书桌上一趴,例行耍赖:“啊,我阵亡了。”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窦寻平均要遭到三百六十天类似的抵制,早已习以为常,面不改色地直接动手。

  徐西临一边被连着椅子一起从写字台前拖走,一边捂着胸口念台词:“回去告诉我老婆,让他改嫁……以后到了别人家,不要再任性,也不要把你男人当行李箱拖!”

  “拖”字嗷了好长,窦寻把他从椅子里拽出来扔在旁边,把便于行动的运动裤往他身上一砸:“快点!”

  徐西临没骨头似的拎着裤子往旁边一歪。

  窦寻把上衣脱下来换运动的长袖t恤,徐西临就津津有味地在一边欣赏美男子的裸背:“今天有球,我要看球……”

  美男子穿上衣服,冷酷无情地说:“看个球。”

  最后,姓徐的“行李箱”被扒皮打包完毕,一脸沉痛地给窦寻拉走了。

  灰鹦鹉乖巧地站在窗边恭送:“陛下慢走。”

  窦寻路过的时候摸了一把它的头:“乖。”

  灰鹦鹉哆嗦了一下,没敢反抗。过了一会,它探头窗边往下看,只见小区花园里,有遛拉布拉多的,遛金毛的,遛吉娃娃的……以及一个遛徐西临的。

  品种多样,不一而足,真是个居住氛围良好的小区。

  这已经是他们在一起的第四个年头。

  乡里又开了一个分部,但没能上市,别说“世界五百强”,连“中国五百强”也不是。

  窦博士升了个职称,从一个项目转到了另一个项目,拿了个“最受欢迎青年教师奖”,并没有什么卵用,发的奖金不够吃顿饭的,距离诺奖还有十万八千里那么远。

  蔡敬闲暇时笔耕不辍,已经出了两本书,花店的客人都管他叫“作家”,然而“作家”的稿费依然养不活自己,至今,他的主业还是花店收银员,打算考个会计证。

  老成梳起了满头小辫,彻底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大龄非主流,先后谈过俩背包客姑娘,俩姑娘一个个比他还不靠谱,过客似的来了又走,连露水姻缘都算不上。老成一度消沉,想把店扔给蔡敬照顾,自己出去“浪迹天涯”,闻讯,三姑六婆们齐齐震惊,先后上门苦口婆心,不求别的,只要他踏踏实实的,别一把年纪了整天想着出门浪就行,卖花卖报卖烤串随便了……从此,“姥爷”鲜花店终于曲线救国地取得了家族的支持。

  要说起来,所谓“离经叛道”的日子也没什么不一样,就是每天上班下班,晚上回来一起散个步,温存片刻,周末有时候一起去看个电影,有时候去老成的花店里吃烤串——当初的烤串店虽然开黄了,但老板的好手艺依然在。

  要说起四年来最大的变化,就是灰鹦鹉的记忆存储定期清理,早忘了管窦寻叫“情敌”叫“后妈”的“陈年旧事”,它明智地认识到了家里谁说了算的事实真相,牢牢地抱住了老大的腿,从此走上了谄媚奸佞的康庄大道。

  等窦寻遛完徐西临回来,灰鹦鹉又很长眼色地恭迎到门口,学着不知道哪个动画片里日本翻译腔的台词:“主人,您回来了。”

  窦寻给它抓了一把坚果,灰鹦鹉就埋头苦吃不理徐西临了,徐西临想摸摸它,它屌屌地叼着开心果飞了……全然忘了当年是谁跟它相依为命,谁带着它浪迹江湖的。

  “小白眼狼,”徐西临愤愤地说,“明天悠悠来,看你得意。”

  灰鹦鹉听懂了“悠悠”俩字,吓得毛炸起三尺高。

  悠悠全名宋悠悠,是宋连元的小闺女,被她妈教育得不错,算是同龄熊孩子里比较乖巧的,唯一的缺点是热爱小动物。

  灰鹦鹉这种大鸟对小孩来说有一定攻击性,怕它咬孩子,每次悠悠来玩,他们俩都会留一个人看着鹦鹉,按着鸟脖子逼它给小孩摸,听那孩子倾诉衷肠。

  宋悠悠小朋友性情温和,没有拔鸟毛,戳鸟屁股的恶习,只是话唠。

  从她上回来连续对着一只鸟叨逼叨三个多小时不停嘴,把很能坐得住的窦寻叔叔念叨得撑着头睡过去这件事来看,这孩子将来说不定是个人物。

  第二天是周末,宋连元一家回老家,两口子正好有事,把孩子托付给了他们俩。

  宋悠悠说话比别的小孩利索,小脑却不太发达,跨个门槛差点摔了,瞪着眼说:“哎呀,帅帅,吓死我了!”

  “帅帅”是她单方面给灰鹦鹉起的名字,那鸟死都不肯认。

  灰鹦鹉缩着脖子,鹌鹑似的站在架子上,脚上栓了链子,也是一副“吓死爸爸了”的怂样。

  宋连元把孩子放下就走了,宋悠悠声音清脆地请示:“窦叔叔,我可以跟帅帅玩一会吗?”

  窦寻牙疼地干笑了一声:“可以啊。”

  窦寻觉得自己再也没法直视上课睡觉的学生了,听见宋悠悠小朋友那熟悉的长篇大论开场白“唉,帅帅啊……”,他就开始疯狂地瞪徐西临。

  徐西临在旁边笑够了,走过来打断了宋悠悠的魔音穿耳:“窦叔叔一会还要上班,他们班上有事,我带你出去玩怎么样?”

  宋悠悠恋恋不舍地摸着鸟翅膀不吭声。

  徐西临使出杀手锏:“带你去看小狗。”

  窦寻赶紧嘱咐:“看看就行了,别买回来,回头高岚跟你急。”

  女主人爱干净,大多不愿意养个熊孩子的同时再伺候个宠物。

  徐西临:“知道。”

  徐西临把小祸害领走了,窦寻和灰鹦鹉同时松了口气,各自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脊背,窦寻如蒙大赦地换上衣服去学校了,灰鹦鹉在架子上展开歌喉恭送圣上:“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

  这天学校有个学科研讨会,来了好多其他学校的同行,窦寻忙了一天,傍晚时分,才接到徐西临来接他的电话。

  他跟几个同行一起往外走的时候,远远就看见徐西临一手抱着个小女孩,一手拎着个狗包,里头还有一只小奶狗不时露个头。

  窦寻:“……”

  他就知道得是这个结果,嘱咐完也不管用!

  徐西临知道自己出尔反尔,笑得很讨好。窦寻当着外人和孩子的面没好说什么,只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结果包里的小奶狗翘着尾巴探出头来,颤颤巍巍地闻了闻他的手指,还舔了一下。

  窦寻:“……”

  徐西临:“嫂子要是不肯带回去,咱俩留下养呗,你看这小眼神,不买都犯罪。”

  窦寻感觉他是忘了自己跟上一条狗掐架的前车之鉴了。

  就在这时,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叫了一声:“小徐。”

  窦寻回头一看,只见是个脖子上挂着参会牌子的男人,他有点印象,因为这个人在一大群中老年人中帅得十分鹤立鸡群,一直在低头做笔记,没吭过声。

  徐西临一愣,即使挂着一身的小累赘,他也不由自主地站直了些:“魏先生?”

  正是当年那位大金主。

  大金主宣布辞职的时候,还给他们这些合作伙伴发过邮件,当时徐西临还脑补过一连串的阴谋争斗,感觉是个篡位夺权的故事,不料时隔几年再见,这位没有一点“亡国之君”的意思,气质平和了不少,似乎脸色也好多了……倒像是和平退位的太上皇。

  徐西临:“您怎么……”

  “生意做腻了,换个活法。”魏先生冲窦寻点了个头,态度随和地和徐西临聊了几句。

  末了,魏先生伸手摸了一把小狗的头,目光从窦寻和徐西临之间扫过,仿佛将他们两人之间牵连得看不见的线拉出来参观了一遍,然后似笑非笑地道别:“好好的,有前途。”

  徐西临:“……”

  还是觉得不像好话。

  校门口有人开车等着魏先生,徐西临远远地看了一眼,觉得司机有点像大金主家新的当家人,远远地冲他们点了个头,那两人就走了。

  一帮临时征来负责会务会场服务的学生最后出来,纷纷跟窦寻打招呼,“窦老师长窦老师短”的,窦寻淡定地站在原地,一边让小奶狗把鼻子往他袖子里拱,一边矜持地跟学生点头。

  宋悠悠啃着自己的手指跟着学舌:“窦老师。”

  徐西临:“差点变成窦销售。”

  “削什么?”宋悠悠没听懂,自发联系了一个自己词汇量之内的事物,“削苹果皮……”

  徐西临乐不可支:“差不多,你窦叔叔那张嘴出去当销售,现在一定已经被人削成扁豆了。”

  窦寻:“……去死。”

  徐西临有生之年竟也能翻出过去的旧账来倒小茬,窦寻总算相信此人这么多年就记住自己了。

  徐西临的车停得有点远,窦寻抖掉了袖子里的狗毛,把宋悠悠接过来,循着余晖往外走去,忽然有种“这种日子已经过了很多年”的错觉。

  而以后……大概还将再过很多年吧。

  番外完=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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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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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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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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