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小倌儿热情地招呼着几位进门的客人,一位身着华服的胖子被两名仆人扶着上了马车,而另外一辆马车才刚刚在门口停下来。
这里是临淄城一处高档酒楼,位于一条叫做“庄”的道路旁。这是一条贯通临淄大城南北的大道,道路的宽度足足可以并列六辆马车。沿着这条大道几乎全部是高级的商铺,出售价值不菲的商品或服务。白天,这里人声鼎沸,车水马龙;夜晚,这里歌舞升平,觥筹交错,流连其间的不是贵族卿相就是大商巨贾。繁华,热闹,是李斯对“庄”这条大道的印象,而现在他又多了一个印象,那就是极度的奢华。
李斯所处的房间是酒楼二楼朝向大道的包间。刚走进房间的时候,他就注意到空气中若有若无的香味,那是从南方的海上运过来的名贵香料燃烧时发出的香味。用的时候只需要一点点放入熏炉中,随着熏烟袅袅上升,香味便沁入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这种香味清淡含蓄,却可维持数月不散。
毛渊和李斯隔着一方纯黑色的漆案在席上相对坐下,李斯环顾着房间里的摆设,毛渊将手中一直提着的青铜卣放在漆案上,朝着站立一旁的小二吩咐道:
“牛、羊、猪、狗、鹅、鱼,给大爷各上一盘!”
腰间挂着青铜剑的高大男子完全没有询问同伴的意见,一味地点了肉食。这也难怪,住在下寮的稷下生,平日里连油星儿都不曾见过,一旦有不用顾忌钱袋的时候,怎能不敞开肚子吃个痛快?
这么说着的毛渊将一大袋子钱扔到了案上,小二似乎是见惯了这种场面,连眼皮也没有眨一下,只是迅速朝青铜卣瞄了一眼,然后用一种惯常的语气说道:
“小的马上去准备,二位请先等着。”
毛渊挥了挥手,又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朝着小二的背影喊了一声,
“再给爷两个上好的酒杯!”
“是。”小二的回答伴随着走下楼的脚步声飘过来。
毛渊双手抱头,随意地往后一倒,整个人仰躺在竹席之上,喉咙里满意地嘟哝着,“美好的一天。”
今天确实是美好的一天。毛渊赢了稷下学宫的箭术比赛,获得了楚国三至宝之一的绝世美酒“绝饮”——就在他一路提着从外面带进酒楼的那个青铜卣里。当然,如果没有李斯的帮助,他一个人是无法赢得奖品的。
好酒须得好菜配,于是毛渊带着李斯到了这里。李斯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地方,然而毛渊可不是第一次。在稷下三年,他也结交了几个非富即贵的朋友,跟着他们出入过这些地方两三次,所以他熟门熟路地直接上了二楼的包间。这里的价格他很清楚,平日里手气好和人玩六博也有赢不少钱的时候,但是那些钱和这里的消费一比,简直属于小打小闹的程度了。
虽说,毛渊并不完全了解他那位来自楚国的舍友,但是有一点他是清楚的。仅仅用“绝饮”来说服李斯帮忙,他不一定会答应。但如果再加上一个更重要的筹码呢?他把自己押到了一个赌注上。而他确信,李斯一定会对这个赌注感兴趣。事实证明,他毛渊不仅是一个好赌之徒,而且是一个善赌之人。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次真是赢大发了。言下之意,不光是指“绝饮“,还有足足能让他维持衣食无忧的体面生活半年以上的金钱收入,这笔可观的收入也是他和李斯出现在这个高档酒楼的原因。
就在毛渊与小二说话的时候,李斯怀着一种好奇心将整个房间环顾了一周。他的注意力首先被放置在他们坐席一侧的屏风吸引住了。
长方形的屏风框架,是与他面前的纯黑色髹漆木案一样的材料和颜色,看得出来是一套的。屏风的座足,是两个半裸着上身的男性青铜跽坐人像,双手向上托举着木质的框架,从人像那奇怪的发饰上,李斯推测,制作屏风的匠人大概是从战争中被俘的夷人那里获取了创作的灵感。
屏风的木框上蒙着一整幅的绢帛,其上彩绘宴饮乐舞图。图的左下角描绘的是忙碌的庖厨,双手前伸翻烤着炭盆上的羊腿,旁边两个仆人模样的人正端着已经烤好的肉往外走。在庖厨的上面,屏面的左上角则是宽袍大袖的宴会主人,端坐于榻席之上,举杯畅饮。主人的前方,是两列相对而坐的宾客,前方放置着酒尊、豆、簋以及耳杯。上列宾客的后方,是一位敲打着编钟的侍女。画的正中,两位身着紫红色长裙的女子轻摆腰肢翩翩起舞。
李斯将屏风细细欣赏一番,又将目光移到了离他最近的那座连枝灯上。
灯的底座是铸造成起伏的山峦形状的金属圆盘,山峦间浅浮雕着两组虎噬鹿的图案,从山峦的最中央耸立起一棵大树,即是六尺高的灯柱。大树繁茂,向四周伸展着枝桠,每一根枝桠上都托着一个浅碟型的灯盘,盘中间插着灌满了油脂的灯烛,散发着动物油脂燃烧时特有的香味。从下到上,九条树枝围绕着树干高低交错,灯影相叠。而在大树的顶端,立着一只三足鸟,鸟嘴里衔着一个同样的灯盏。
李斯明白过来,这是象征着扶桑十日的灯具。他完全被这华丽的连枝灯震撼住了——整座灯通体鎏金,在烛光下闪耀着炫目的光芒。“兰膏明烛,华镫错些。”出身于平民之家的李斯,此时此刻才真正体会到屈原诗句中描绘的景象。而更让李斯感到吃惊的是,房间里相同的灯具竟然有四座之多,仿佛真的是日照当空,将屋里照得宛如白昼。
这就是属于富贵者的奢华吗?李斯的心中涌起一股无法言明的兴奋感,放在膝盖上的双手不由地握紧了一些。
小二很快将菜上齐了,离开的时候还细心地将包间的门关上。纯黑色漆案上摆放着六道精心烹调的肉食,在毛渊和李斯眼中无异于难得的豪华大餐,再配上世间极品的醇美佳酿,那种美食带来的满足和惬意,恐怕连宫中的齐王也未必如此享受过。
两人大快朵颐,酣畅痛饮,闲聊稷下的各种奇闻轶事。酒过数巡,盘中渐空,提梁卣里的酒已去大半,毛渊歪倒在席上,醉梦沉沉,一只手却还紧紧握着空了的酒杯。李斯一手扶额支在案上,眯着眼睛小寐,看来也是醉了。
房间从喧嚣又回复到最初的宁静,直到李斯慢慢站起来,打开了靠着庄大道的那扇木窗,楼下迎来送往的热闹随着夜风飘进了屋子。席上的大个子翻了个身,面朝着屏风那一侧继续他的美梦了。李斯的醉意褪去了不少,他本来喝的就不多。
天上黑漆漆的,没有月亮。从窗外望去的临淄城完全看不出轮廓,城市的绝大部分都隐没在黑暗中。夜晚的临淄城,只有三个地方可以称为灯火通明。一是眼前的这条庄大道,仿佛白玉带向南延伸。一是叫做“岳”的里坊,是临淄另一个可以与庄相提并论的繁华区域。最后一个地方就在李斯视线的左侧,隔着很远的距离也能一眼辨认出来——高地之上的齐国王城。
李斯所在的位置无法看到稷门。尽管如此,他仍然朝大概的那个方向望去。他的思绪随着视线游移,假如视线能越过稷门,那些不熟悉临淄的外乡人一定会吓一跳的——城外并不是想象中的漆黑一片。钟爱夜读的稷下学子把灯油钱视作必须的花费,况且学宫内公共区域的照明,仍旧是由国家财政来支付的。基于这些原因,稷下学宫虽称不上灯火通明,但也算得上星光点点。彡彡訁凊
学宫的寮舍管理向来自由,方便了部分贫寒学子借用公共区域的照明通宵达旦地勤学苦读。今天毛渊走出学宫时,已做好了夜不归宿的打算,他要大肆庆祝一番。学宫没有查寝制度,寮生即使夜不归宿也没有什么。相对地,学宫在授课方面有着极其严格的点卯制度。一旦寮生预约了某派某师的授课,则一定要按时出席。同一门课若出现三次点卯不在的情况将视同自动放弃求学资格,被强制驱逐出稷下。
毛渊近来一直没有预约什么课程,李斯则是刚刚结束阴阳家的授课,接下来要选择哪一学派哪位老师他还没有想好。即使明天宿醉不起也没有什么关系,李斯这么想着,不自觉地甩了两下脑袋。
身形颀长的年轻人仍旧望着窗外,只是目光并没有凝聚在某一个具体的点上,他的思绪又飘回了黄昏时分的那个地下赌点。
“师难?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过。”看到大胡子翻出的那块写着名字的木简,毛渊随口接了一句。
“你认识的人?”李斯一把抓住同伴的袖子,用一种近乎逼问的语气问。
毛渊吓了一跳,他从没见过李斯这个样子。在他的印象中,这个聪明的楚国人一向是冷静内敛的。
“那个,我就是觉得有点耳熟,或许我见过……不过你也知道,在稷下我见到过那么多人,一时半会儿我也想不起来……哈哈……”
毛渊摸了摸脑袋,看着李斯迅速冷下去的眸子,他最后只能干笑两声以缓解尴尬的气氛。
结果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
李斯并不是一个大惊小怪的人,他之所以在意自然有他的道理。以“绝饮”为奖品的箭术比赛,整个稷下押对了结果的除了他和毛渊,另外就只有这位叫做师难的人。据说,他正是在毛渊要求换弓的时候来押注的,在那种情况下押了看起来完全没有胜算的毛渊,并且是重金押注。一镒黄金!那个人如果不是一位有钱无脑的公子哥,那么就是……
“好香好香!就是这里了!”
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李斯的思绪。他从窗户边回过头来的时候,发现屋子里有一个人,当然不是还倒在席上呼呼大睡的毛渊,也不是之前来过的小二,是一位从未见过的人。
大概是自己推门进来的吧?李斯想起小二出去的时候确实将房间的门关上了。他的脸上没有显露丝毫惊讶的神色,只是站在原地,定定地注视着闯入者。而被注视的一方似乎完全没有身为闯入者的自觉,他径直走到漆案边,弓下腰,像一只机敏的野狗伸着脖子在那里嗅了嗅,然后,几乎是手舞足蹈地发出了一声欢呼,“好酒好酒!”
听到这句话,李斯先是一怔,然后了然地轻笑。他刚才打开了房间的窗户,没想到绝饮的香味却引来了一位好酒之徒。
那是一位老人家,仿佛是从风雪夜里走进酒楼避寒的客人,脸上被“冻”得通红,须发上全覆盖着厚厚的一层“雪”。这层雪牢牢地沾在他的头发、眉毛、胡须上,纵使主人一阵狂乱地手舞足蹈也丝毫没有抖落零星半点。在这间洒满橘黄色灯光的屋子里,老人家须发上的雪白染上了一层暖色,随着他的一举一动挥洒出碎片般的金色流光。这时若有人借着灯光细看老人家的脸,恐怕会立刻心生疑虑——或许不是老人家吧?通红的脸是自然的气色红润,皮肤光滑富有弹性,竟是一张少年般的年轻面孔。
李斯心中暗暗惊讶,他想这绝不是一位普通的人物,又细细将他的衣着打量一番。是极其普通甚至可以称得上破旧的服装,布料的颜色暗淡,整体给人的感觉是脏兮兮的,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浆洗过了,以至于尘土掩盖了布料本身的颜色。本来毛渊与李斯的衣着在酒楼奢华的包间里已显得格格不入的寒酸,然而这位不速之客的行头则几乎可以用“乞丐”二字来形容了。李斯微微低头,想不通他究竟是如何绕过楼下的小倌儿偷偷溜进来的。
另一边,闯入者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在席上坐下,就是刚才李斯坐的那个位置——他可不管李斯是怎么想的。然后自作主张地拿起案上的一双雕花木箸,显然也是李斯用过的那一双,旁若无人地敲打起青铜的酒杯,一边敲着一边摇头晃脑地唱了起来。
“千里之马兮食糟糠,贤良之士兮待君王。
伯乐终不来兮病磨旁,君王终不来兮死陋巷。
待君王兮待君王,君王胡不来兮醉朝堂。
醉朝堂兮醉朝堂,仪狄之酒兮十里香。”
就在他刚开始唱头两句的时候,李斯便已经听出来了,这是以仪狄之酒为题的楚国歌谣。他赶紧上前,向着对方恭敬地鞠了一躬,“请先生赐教。”
“先生称不上,赐教更不敢当,某不过是对这里的酒感兴趣罢了……楚国的仪狄酒,别名叫做绝饮,是吗?”
对方说话的时候,视线完全没有投向李斯,只是专注地盯着案上的青铜卣,一副陶醉的模样。末尾细若无声的两个字,没有询问的意味,更像是一种沉浸在自我世界的喃喃自语。
“先生好眼力。假如不嫌弃的话,小生这就叫人再备一只……”
“不用了,某就用这现成的!”没等李斯将酒杯二字说出口,老人家已伸手拿起案上李斯用过的那只杯子,将青铜卣里的黄色液体倒出,然后一饮而尽。
“哈哈哈,某今日终于知绝饮之味。妙矣,不虚齐国之行。”说罢,他第一次正眼看向站在一旁仍旧保持着恭敬之姿的年轻人,缓缓叫出了他的名字。
李斯心中大惊,更觉得面前人非同寻常,他强压下疑惑,试探道:
“先生怎知小生名姓?”
“某不仅知你名姓,还知道你是楚国上蔡人,十五岁时接替父职任上蔡官仓的管理员,任职两年便辞差离乡,到齐国稷下游学。”
看着面前的年轻人眼睛越睁越大,老人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伸出右手食指,蘸着杯里的残酒,在黑色的漆案上比划着。
“楚国李斯,某知你过去,自然也知你未来。某现在就赠你两个字,就当作是绝饮的回礼。”
随着老人手指的动作,两个字渐渐成形。这大概是世上仅有的两个用“绝饮”书写的文字。或许是为了配合“绝饮”这种珍贵的书写材料,书写者采用了特殊的字体。夸张成鸟的形象的笔画,或被故意拖长,或在转折处点缀鸟头、鸟爪,跟齐国规矩的篆文大相径庭。李斯对这样的文字并不感到陌生,尽管齐国并不多见,在南方却是十分流行的装饰文字——鸟篆文。
写罢两字,老人又从衣襟中掏出一样东西塞到了李斯的手里,然后指了指躺在竹席一侧的毛渊。
“这是给那个年轻人的回礼。”
李斯还在琢磨那两个字的意思,回神的时候,老人已经起身离席,正要跨出门去,他急忙上前几步,“敢问先生尊姓?”
“某一介流浪方士,不足挂齿。”说完大笑着扬长而去。
李斯将手掌摊开,掌心里是一块拇指粗细、打磨成条形印章状的墨玉石。他另一只手拿起石头翻转着细看,发现底部打磨光滑的一面似乎还刻着字。
拿到灯下,原来是一个阴刻的“枭”字。
年轻人眼中的诧异一闪而逝,随之而来的是深深的困惑。他想不明白手中石头的含义,更想不通赠给自己的那两个字对他的命运究竟意味着什么。
漆案上,部分字迹已经淡去了,并且很快就会完全消失,不过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仍能够轻松地辨出其字形——上下两字,分别是一个目字一个门字。
目门。
此时此刻,齐国都城临淄的一间高档酒楼,一位不足弱冠的年轻人倚靠在二楼包间的木门边陷入了沉思。多年以后,当他真正明白那两个字的含义之时,名叫命运的大网已经裹挟着他卷入滚滚的历史洪流之中,再也无法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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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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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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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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