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城的市场靠近临淄大城的北门,位于著名的庄大道的附近,并且在岳里的范围之内。因齐国工商业发达,在七国之中享有盛名,因此都城临淄的市场也异常繁华。不过按照齐国的法律,临淄的市场只在白天开放,并且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一日之中共开市三场。早晨的朝市,午后一刻的大市,以及傍晚的夕市。其中,以大市的规模为最,开放时间也最久。
只要开市的时间一到,负责管理市场事务的官吏——司市的办公处便会升起一面装饰着五彩羽毛的旌旗,百姓们鱼贯而入,那些被称为“胥”的市吏们拿着长鞭木棍守在各自负责的肆门前,检查进出的人们是否违反了市场的禁令。总之,临淄城所有的交易,都在司市及其以下各级官吏的监督管理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午后三刻,犀仲像往常一样将整个市场巡视了一番。其间处罚了一位用伪造的证明取用货物的商人,查处了两个错误使用度量衡的店铺。他四十多岁,身材矮胖,单眼皮的两眼间夹着一个圆溜溜的鼻子,显得有些滑稽。不过,凡是是跟他打过交道的人,很快会改变他们那以貌取人的肤浅印象。作为一个有着二十多年经验的质人,犀仲对临淄市场方方面面的情况,可以说了如指掌。
所谓质人,是由司市礼聘的官吏,负责平准市场上各类货物的价格,发放交易凭证,统一度量衡等标准,以及相关的稽查工作。
尽管二十多年间,犀仲的直属长官换了好几任,犀仲一直忠实地履行着质人的职责。凭借着精明干练、一丝不苟的做事风格,犀仲奠定了自己在这个领域独特的地位。在前任司市卸任后,新的司市尚未就任的特殊时期,犀仲甚至代理了一个多月的司市职务。如今,他依然受到了现任司市大人的青眼相待,因为得到犀仲的帮助,他司市的工作才可谓真正的如鱼得水。
按照惯例,午后一刻的大市开市之后,犀仲对市场进行了第一次巡视。由于大市的交易人次太多,犀仲需要反反复复巡视数次,其余时间则是在“次”处理日常的事务。
次是市吏们办公的场所,除了市场的最高长官司市之外,质人、胥师、贾师、泉府等市吏都分别有属于自己的“次”。“次”全部设置在市场之中,以方便官员们更高效率地处理各类事务。
犀仲回到自己的办公处,那里已经有十几个人在排队等候。他熟稔地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开始着手处理公务。排队等候质人处理公务的人大部分都是前来领取质剂的。
质剂是官府发放给交易双方表示买卖成交的凭证,日后若是交易的货品出现什么问题,人们拿着质剂前来申诉,只要在申诉有效期以内,官府均会受理。
连续发放了七八对质剂之后,一个沉重的包裹被放到了犀仲的面前,随着放下的动作发出哐当的一声。埋头专注地在竹简上写着字的犀仲不由地抬头看了来人一眼。对方是一位长相清俊的年轻人,虽然穿着朴素的白色布衣,眉宇间却透着一股异于常人的神采。
因为工作的关系,犀仲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奴婢平民、小商小贩、行商坐贾、豪民巨富,就是没有贵族公卿。按照齐国的法律,贵族公卿是不能逛市场的——有失身份。然而,对眼前这位年纪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年轻人,犀仲觉得自己竟产生了一种面对大人物的荒唐错觉。
年轻人没有察觉,或者说无视了质人脸上一瞬间的错愕神情,他打开带来的包裹,里面又有好几个小包裹,一一打开之后,呈现出来的是各国的铜币。犀仲马上明白了,这位年轻人是来兑换货币的。
犀仲只瞄了一眼,马上就判断出那些铜币的大致数目——竟然有数千枚之多。犀仲是见过世面的人,诸如千金买马这样的交易他也见过不少,数千枚的铜币在他眼中其实算不上大数目。只是这样的数目,从年轻人的穿着来看似乎不太相称。出于一种职业敏感,生性谨慎的犀仲难免对年轻人生出一丝怀疑。
稷下的竞射之后,李斯将自己那份赌赛赢来的钱做了细致的分类。燕国的刀币单独一堆,齐国的刀币单独一堆,赵国的刀币单独一堆。然后是三晋的布币各自一堆,秦国的圆形方孔钱以及楚国的铜贝币各自一堆,以及其他钱币等等。之后,将刀币圆钱这类可以用绳子串起来的用绳子串好,再用布包裹起来。同样,将布币等不能串起来的也分别包裹了起来。最后,用一张大的包袱皮将所有钱币包在一起。
稷下学子来自各国,学宫中流通的货币也是种类繁杂。因为大抵上使用的数额不是很大,学宫也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使用齐国的货币。其实,在临淄的市场,也没有那样的强制规定。毕竟市场上进行的交易并不仅仅局限在齐国的商人和齐国出产的物品。如果是那样,临淄城就不是现今繁华的临淄城了。
当然,在齐国的地盘上自然还是以齐国的货币为交易标准的。他国货币的使用,在货币单位的换算上总是存在一些麻烦。比如拿着齐国的钱去楚国商人那里购买楚地的木材,一百枚“齐法化”并不等于一百枚楚贝币吧。况且,即使是相同的重量单位,齐国人所谓的一铢或许并不等于楚国人口中的一铢。所以,为了避免那些麻烦,李斯决定到质人那里将所有的钱都换成齐国的货币。
在清点货币的过程中,犀仲有意与李斯进行了一番交谈,从中了解到他是一位稷下生。
“哦,稷下生,那么也难怪了。”
犀仲自言自语地点点头,对李斯的怀疑很快化作了然。对于市场上来来往往的大多数人,只要凭借衣着就能判断出主人的大致情况。可是对于稷下生,犀仲明白,是绝不能以衣看人或者以貌取人的。即使是穿着再寒酸的人,他们也有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是的,那些年轻人总有一些自己的法子赚钱。
犀仲想起近来活跃在市场的另一位稷下生。一想到他,犀仲便有一点头疼。不是那位年轻人的工作有什么纰漏,相反,他在市场的表现可以说是极其出色的。犀仲的头疼是担心市吏们仰仗着年轻人的才能而对本职工作心生懈怠,尤其是越优秀的人才,犀仲越是顾忌。仅凭一人之力就让整个临淄市场风生水起,可谓是天生的商人,然而,又绝不是会屈就于市场的人物。犀仲明白,一旦那个年轻人不到市场上来帮忙了,或许他会更加头疼。
想到这里,犀仲用拇指揉了揉太阳穴,然后重新拿起笔,一手清点着钱币的数目,一手在竹简上做着相应的纪录。犀仲的工作效率很高,加上业务熟练,很快就将一大笔钱清点完毕,换算成了齐国的货币交给李斯。
李斯将钱又重新包裹了起来,核对了相关的文书之后,他在质人的记录后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当这些都做完之后,他背着沉甸甸的包袱走出了“次”的大门。李斯到市场有两个目的,一是兑换钱币,一是为自己添置一件冬衣。尽管现在还是夏季,李斯却已经开始做过冬的打算。
李斯是春末的时候到稷下的,随身并没有带冬衣。在家乡的时候,冬天来临前,均是由母亲来添置一家人的冬衣的,夜里读书的时候,母亲还会特意为他准备上炭炉。而今年的冬天,一切只能靠他自己了。
李斯还没有经历过临淄的冬天,但是他很清楚,临淄的冬天会比他在楚国的家乡更加寒冷。假如等到那时候再来准备冬衣,价格一定比现在贵得多。在这方面,李斯一向是精打细算的。况且,他也是一个想得比较远的人,虽没有拜师儒家,他却坚信《礼记》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观点。
自午时一刻大市开市,已过去了一个时辰,要入市的人陆陆续续进入了市场。市场上人来人往,讨价还价、叫卖吆喝声络绎不绝,正是一日中最热闹的时候。市场上的店铺摊位排列成行,井然有序。
根据规定,临淄城偌大的市场被分成了不同的片区,每一个片区的店铺都集中出售某一类商品。例如贩卖牛马家畜的在市场的西南片区;出售兵器的店铺位于市场北面;若是要购买价格昂贵的奇珍异宝,则要移步市场的南面。与集中的商铺不同,除了位于市场中央高挂旗帜的司市的办公处,其余市吏们的办公处分散在市场四周。其中,质人的“次”正好位于市场的西面。
李斯在犀仲那里兑换好钱币,出门就是一列专门售卖陶器竹器等日用杂货的店铺。李斯想购买冬衣,不巧的是,出售衣冠服饰鞋履的店铺却恰恰集中于市场的最东边,因此他不得不横穿整个市场。
顺着市场东西方向的主道一直往前走,经过司市的办公处之后,往东继续走一段路,鼻子灵敏的人会察觉到一点儿小小的变化——空气里似乎夹杂着异味儿。刚开始,隐隐约约似有似无,再往前那味道越来越明显,直到一股浓烈的鱼腥味扑面而来,连路面也变得湿漉漉的,因为这是到了售卖水产的区域了。
齐国近海,盛产鱼盐,临淄人尤爱吃鱼,市场上鱼的种类丰富,可谓应有尽有。既有新鲜的鱼虾贝类,也有腌制的干货。除了齐国本地的水产之外,更难得的是,其中不乏远从他国运来的特产品种。
对于一个爱吃鱼的人来说,这里无疑是一个让人兴奋的地方,而对于一个不爱吃鱼并且闻不惯鱼腥味的人来说,则不能说是一个好地方。比如李斯就是这样的一位,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抬袖掩着鼻子,脚下的步伐也加快了许多。
“咦?这不是李斯吗?”
身后响起一个意外的声音,匆忙赶路的李斯回过头去,看见十几步之外,一个人摇着手臂向他打招呼。
对方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身长七尺九寸,体格匀称,穿着粗布麻衣,袖子上绑着襻(pàn)脖,露出两条有力的胳膊。看起来似乎是一位市场里负责搬运货物的脚夫,然而其神采奕奕眉目俊朗,举手投足又绝非一个普通的役人。
李斯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位是同样身为稷下生的马适。马适其实是李斯的舍友毛渊的朋友,和毛渊一样也是赵国人,他们是在稷下的一场击剑比赛上认识的,可谓不打不相识的关系。
因为马适常常到下寮来找毛渊的缘故,李斯见过他几次。从李斯的角度来说,他与马适的关系仅仅是打过几次照面的程度,远远谈不上相熟。他只是从毛渊的口中知道,马适的父亲是邯郸的一位大商人,不过他从小痴迷兵书不意继承父业,三年前从赵国到稷下,专门拜在兵家一门中学习兵法。
齐国的兵家,以大家辈出名动天下。远有太公望,中有孙武,近则有孙膑。在稷下众多的学派中,兵家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学派,人数虽然比不上儒家、墨家等显学,却是最具有撼动天下实力的一派。威王宣王时期游学稷下的兵家弟子,后来很多都成为了活跃在各国的将领统帅,其中以安平君田单最为著名。在即墨以火牛阵奇策破敌的田单,年轻时曾经求学稷下的兵家一门。除了优秀的弟子,稷下授业的兵家先生,也是代代作为齐国王室的军事顾问,为国家出谋划策指点江山。而齐王以师礼待兵家先生,稷下其余各派皆无尊隆至此。
马适很快走了过来,他注意到李斯肩上搭着的包袱,便随口问道:
“李斯是要买什么东西吗?”
“嗯,正想买一件过冬的夹袍。”李斯点点头,现在他和马适面对面站着。
“我知道一家衣店,出售的商品无论是衣料还是纹样都相当不错。之前我帮过那家店主几个小忙,如果让我跟着你一起去的话,店主一定会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你一个不错的价格。不过你要先等我一下,我必须先把手头上的事情办完才能跟你去。”
“没关系,我并不赶时间。只是容小弟冒昧,不知马兄要办什么事?”
“要去司市大人那里报告一下市场货物的流通情况。”
“哦?”这真是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不过李斯立刻想到了什么,“马兄不会是在市场……”
“哈哈,正是如此。”马适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
马适跟毛渊李斯不同,他从未在下寮住过。他进入稷下当天便成功拜师兵家,直接入住中寮。在中寮仅仅居住了一个月,破例升入上寮,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在学宫,稷下生要从中寮升入上寮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因为必须要通过极其严苛的考验。一般来说,这个过程需要花上两三年的时间,其中甚至不乏五六年都无法升入上寮而心灰意冷选择放弃的人。
马适成就了稷下的一个传奇,至今都无人打破。在升入上寮之后,他用半年的时间成为了兵家首席弟子,这又是一个传奇。作为稷下学宫诸子百家的首席弟子,有一个齐王所赋予的特权,那就是在齐国下级官僚系统中学习的机会。
事实上,在临淄各个基层行政机构中均能找到稷下生的身影,他们被称之为“习生”。习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自己要去的地方,以最基层的下级官吏的身份工作学习,时间为三个月,一年一次。如果来年仍旧保持着首席之位的话,则可以选择与前不同的职位。首席弟子学业结束后,假如选择留在齐国为官,齐国会根据他们在“习生”时的表现优先授予官职,而平步青云一举成为公卿的不在少数。
显而易见,齐国是为了将学宫最优秀的人才为己所用。正是这样的人才政策,成就了威王宣王时期的他国纷纷来朝的大国盛世。
李斯已经猜到,马适正是市场里的“习生”。他既然出生于大商人之家,从小耳濡目染,精于计算,在市场里任职简直是游刃有余。
“我刚把鱼市转完,海阳的墨鱼缺货,明天得调入更多齐国本地的墨鱼入市。”马适的两手沾着水,随意地在腰上擦了几下,说话间,两条英气的剑眉微微皱了起来,“市场上的麻葛滞销已十日有余,部分百姓开始贱卖自家的麻葛。我得赶快把情况通报给司市大人,顺利的话,泉府那边明日就会开始购入滞销品,至少能挽回一些百姓的损失。”33ýqxsś.ćőm
所谓泉府,是隶属于司市之下的市吏之一,负责用征收的税金购买市场上暂时滞销的货品,以原价购入,存放在府库,等到合适的时机,再拿出来出售给需要者。
李斯见马适这么说,赶紧回道:
“既然如此,马兄自去办公事要紧,李斯就在这里等候便是。”
“见谅。”马适双手抱拳,急匆匆地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大概是不想让李斯久等,马适很快就办完事回来了,然后按照约定带着李斯前往熟识的衣店。店主果然看在马适的面子上,以很便宜的价格卖了一件夹袍给李斯。尽管是去年冬天制的袍服,但因为店主的妥善保存,夹袍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新衣一样。李斯对买到的衣服很满意,离开衣店之后他再度向马适表达了谢意。
“李斯不必如此客气,你既然是毛渊的朋友,自然便是我马适的朋友!”
话题说到毛渊,马适正好向李斯打听他这位朋友的近况。在市场做习生这一个多月,他没去过下寮,也没在别的地方遇见过毛渊。只听说他参加了宋相子举办的竞射,赢了一壶好酒,赚了一笔大钱。
“他最近没有回过寮舍,似乎一直和墨家的人混在一起。”
“哦?莫非是终于想通了,想要拜入墨门?”马适用一种近乎调侃的语气说道。很显然,他并不真心觉得有“稷下浪子”称号的毛渊会正式拜师。
李斯没有言语,仅仅用摇头来回应身边的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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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下大半壶的绝饮,毛渊整整睡了三天才醒过来。醒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朦胧的醉意,李斯说明了来龙去脉,把刻着枭字的黑色石头放入他手中,他呆呆愣了很长时间,突然放声大笑。
“李斯,连你也没有明白过来吗?这是一颗六博的棋子呀!”
李斯从不下六博,也不懂六博。他对六博的唯一认识仅仅是知道它是一种通过投色子来决定行棋路数的游戏。对这种凭运气就可以取胜的玩意儿,李斯一向抱着不屑的态度。
“博不如弈。”他曾经这么对毛渊说过,他的舍友则不以为然。
“你对弈一局,我博戏早已胜出几局。如果比哪个赚钱更快更轻松的话,还是这个更称我心意。”毛渊对六博的熟悉,就好似日常三餐一般。所以,李斯没想明白的事情,他自个儿想明白了。
原来,六博双方各有六颗棋子,一颗为枭棋,其余五颗为散棋。枭棋在行棋得便的情况下能够吃掉对方的散棋,也可以在己方散棋的配合下“杀掉”对方的枭棋,棋局以杀枭为胜。
“枭为将,散为卒,六博以枭棋为最贵。那位方士果然厉害!”毛渊将墨玉石举在眼前端详,哈哈大笑几声,将棋子揣进了怀里,脸上一贯的不羁凛然一变,“看来我毛渊终有一飞冲天,名动天下的时候!”
毛渊从方士赠送的石头里解读出了自我的命运,然而李斯却一直没有想明白自己的那两个字。
目门,究竟是何意?
几天来,李斯也曾经认真思索过,只是绞尽脑汁,依然是毫无头绪。
“李斯?李斯!”
直到一只大手在自己眼前晃了几下,完全陷入自己思绪中的年轻人这才慢慢抬起头,把视线转向旁边稍微比他高一点儿的同伴。
“在想什么呢?我问你要不要来听听咱们兵家的课?”
李斯哦了一声,抿着嘴唇又陷入了沉思,不过很快他就考虑好了。
“阴阳家的授课结束后,小弟正不知要选哪家哪派,今日有马兄在,就劳烦为斯引荐了。”
“不必客气,我早说过,你是毛渊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说着,马适一掌重重地拍打在李斯的肩上。
李斯吃疼地皱了皱眉,心下暗想,果然不愧是毛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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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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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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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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