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珧之看着眼前烟雨朦胧的世界,心里有些焦躁。
这是她站在尼姑庵外赏雨的第十四天,为了等一个人。
准确的说,是一具和她同名同姓的躯体。
“目标人物将在十秒钟后到达指定地点,请宿主做好准备。”硬冷机械的声音在意识内响起,随即,倒计时的警报声拉响。
“9—8—7—……3—2—1——”
“兹哑——”一声响,白雀庵的门打开了。
几个小尼姑探头探脑的溜出来往山下走去,脸上扬着兴奋。
今日正是上元,白雀庵山下的上元灯会是燕都出了名的盛会,也难怪小尼姑们冒着雨也要去参加。
麻婆子扛着一个麻袋,慢吞吞的从庵门出来,往山下走去。
那袋子里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沉甸甸的样子压的她肥胖的身体有些佝偻。
“麻婆婆,你也去灯会上凑热闹啊?”穿着便装打扮娇俏的小尼姑脆生生的打趣,“下着雨也出来,莫不是有了老相好?”
“竟笑话我这老婆子,哪来的什么老相好,不过是去年春季养的猪崽子趁着年节的灯会拿去变卖,好换些银两。”麻婆子布满麻子的脸笑骂着不知羞的丫头片子,“明个灶房烧火的活归你了,你若不干,大伙都得饿肚子。”
“麻婆婆我错了,你可饶了我罢。”一听要把烧火的差事给她,小尼姑连忙停了打趣,连连讨饶,“您老人家有跛妹就够了……咦,跛妹呢?怎么任由您扛着这么重的东西?”
“一大早就没看见她,保不齐和你们这些小崽子一样偷溜出去逛灯会了。”麻婆子笑呵呵的道。
“也是,跛妹今年也有十三,是到了该思春的年纪了。”小尼姑慈安眨了眨水灵灵的眼,凑近了麻袋,亲昵的贴着麻婆子的耳朵道,“就算又丑又跛,没准瞎猫碰到死耗子呢?”
麻袋里的慕珧之“……”
小尼姑说的没错,在这场上元灯会里,跛妹确实碰到了自己的死耗子……但,大可不必。
一个恶贯满盈的炮灰女配,不配拥有爱情。
慕珧之清楚的记得,因为恶毒女配跛妹跟自己同名,所以即使她在这本玛丽苏古言里作恶多端,慕珧之还是对她最后凄惨的结局表示惋惜。
当时十分幼稚的幻想,若能穿进书里,她一定会在她和男主相遇前告诉她:真爱生命,远离男主。
而现在……这一步可以省了。
探索完脑内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慕珧之虽然对原主身份不是很满意,但想到自己可以重新拥有一次生命,也就释然了。
至于原主“又丑又跛”身体缺陷……在现代蝉联十年美妆年度带货王的珧姐表示:问题不大。
那么问题来了。
面对即将出场的男主,她现在跑路,来得及吗?
麻袋:?
慕珧之:……再想想吧。
麻袋外的两人笑谈着往年里上元灯会的那些趣事。
麻袋里的慕珧努力回想小说里原身和男主的故事。
原身慕珧之是燕都慕府的嫡出大小姐,慕夫人生原身时难产,一生下原身就撒手人寰,而恰逢那时天象有异,家祠着火,慕老爷便认定原身是灾星,一出生就丢进了尼姑庵,只对外宣称原身因身体孱弱深闺静养。
直到原身十三岁,被亡妻托梦的慕老爷才想起来还有个养在尼姑庵的女儿,派人去接,却被人抢先一步带走。
带走原身的人,正是白雀庵的膳房管事麻婆子,现下正扛着她走的这位。
她把原身敲晕后装进麻袋,趁着上元灯会人多眼杂把她丢进了湖里,却被男主英雄救……丑,男主通过原身脖子上挂的玉佩认出她的身份,把她送回了慕府。
原身“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
他逃,她追,她坏事做尽,他插翅难飞。
最后,恶毒女配“跛妹”晦气的自尽在了男女主的大婚当日,死状惨烈。
慕珧之摇头,替原身不值。
虽然跛妹以这样的方式让男主永远记住了她,但留给男主所有的印象都是厌恶至极,不愿回忆。
何至于此?
慕珧之不想走跛妹的剧情,虽然知道对小说来说跛妹的存在就是为了不断促进男女主感情线和事业线的炮灰,但她不想走。
慕珧之听到了熙熙攘攘的人声鼎沸,听到了逐渐真切的潺潺水声,而后是麻婆子和小尼姑道别。
麻婆子解开绑的结实的麻绳,伸手探了探袋中昏睡之人的鼻息,啐了一口,利落的把她丢到了湖里,转身离开。
虽是初春,但冰冷的湖水还是让慕珧之狠狠的打了一哆嗦,好在曾经十年的游泳经验让她很快的适应了水中的环境,如游鱼般向岸边游去。
天色渐暗,上元灯会上灯火通明,各种精致的花灯争相斗艳,慕珧之却无心欣赏,她按照原身的记忆,走进了一家名叫“泰通”的当铺,用自己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脖子上的玉佩,成功抵押了一两银子。
慕珧之揣好了字据,跟当铺的管事约好了取玉佩的时辰,便离开了。
一个时辰后,慕珧之再度晃荡在这条热闹的街巷,此时的她穿着古代少女常见的襦裙,微湿的头发带着皂角的味道,简单的编着,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融为了一体。
……虽然这些简单的需求让她的荷包再度告急。
但此时此刻,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她才真正有了“活过来”的感受。
“卖包子了~香嫩可口的肉包子啦……”
“赶场赶场,花灯便宜卖了!”
“西番进口的胭脂,来看看,不好用不要钱~”
“……”
许是临近灯会结束,路边摆摊小贩们的叫卖声格外卖力。
慕珧之脚步一顿,停到了自己感兴趣的小摊前。
“姑娘看看,都是西番进口的脂粉,甭管是雀斑还是麻子,涂在脸上保准让你的小脸白嫩漂亮~”续着羊角胡,打扮异域的摊主笑呵呵的推销,“听说那西番的商人往脂粉里添了珍珠,所以这粉质格外细腻,敷在脸上光滑敷贴,一整日都不掉。”
慕珧之抹了点脂粉,用手指错了搓,白的过分了,但还是挺细腻的。
“不错吧?姑娘来一盒吧?”摊主笑的热情。
“是不错。”慕珧之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慕珧之手指凑近鼻尖,嗅了嗅,浓郁的香味有些呛鼻。
“只要十两,就能变成大美女哦!”摊主循循善诱。
“要真能变成大美女,十两银子是挺划算的。”慕珧之附和着放下了粉盒,笑眼弯弯,“好,这些脂粉我全要了。”
“好嘞~”山羊胡乐了,是没想到这看起来朴素的少女居然是个大客户,他笑呵呵的打包,“一共十盒,姑娘这么爽快,老李也爽快一次,这些试用品一块送给姑娘。”
摊上除了“镇摊之宝”脂粉外,还零星放着几只口脂眉黛等试用品。
“哎~不急!”慕珧之悠悠的止住了山羊胡打包的手,脸上的笑容不减,眼神向山羊胡屁股下的凳子转了转,“走了这会子路,我也累了,我能坐在这儿歇歇脚吗?”
“……自然是可以。”山羊胡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虽急着收摊,但念着她是大主顾也不好说什么,只得点头应了。
摊位不大,堪堪容的下一人,慕珧之坐在小摊后面,摊主就只能站在的小摊前。
“闲着也是闲着,我可以试试妆吗?”慕珧之笑的无害。
“……”你都已经上手了,我拒绝还来得及吗?
把铜镜递给摊主举着,慕珧之调整好烛火的位置,准备工作就绪。
虽然是在异世,慕珧之还是很自然的进入了工作状态。
“你还在为自己平庸的相貌而发愁吗?或许妖妖可以拯救你。”
“首先,我们用点涂的方式少量多次的遮住脸上的斑点,然后均匀的涂抹水粉。”
看着坐在小摊后面悠然摆弄胭脂水粉的慕珧之,山羊胡觉得他们现在的样子有些奇怪。
但她并没有解释的打算,跟李老板互留了地址,约好了十日后见后,就分道扬镳了。
次日
慕珧之揣着二十两银子,心中有了些底气。
她准备租个房子,在看看合适的店铺。
白雀庵距离城里较远,且一年只有上元灯会较为出名,所以慕珧之想了想,决定去南城租房,虽然贵了些,但胜在交通方便,人群聚集好做生意嘛。
花了三十文打了一个牛车,慕珧之花了半天的时间赶路,又花了半天的时间租房。
做完了这一切,天已经擦黑了。
万家灯火星星点点,袅袅炊烟,吹来缕缕饭香。
慕珧之揉揉饥肠辘辘的肚子,决定出门找点吃的。
刚出了大门,就跟邻居大娘撞上。
“珧丫头,这天都黑了又出去呀。”李大娘圆圆的脸上透着朴实的笑,沾着湿意的手摸了摸腹前的围裙,她热情的开口,“家里饭做好了,要是没啥大事,过来吃两口饭再去忙。”
慕珧之从善如流的应了。
这李大娘正是今日租她房子的房主,说来也凑巧,慕珧之从牛车下来,正对着一个叫“积雨巷”的巷口,慕珧之远远的就看见巷尾白墙上,贴着大大的“租”字。
慕珧之逛了两圈外面热闹的集市,然后钻进了巷子看房,很快就把房子租下来了。
小小的一进的四合院虽然有些杂乱,但她一个人住绰绰有余,南房作为卧室,东房做客卧,西方正好做工作间。
慕珧之看着桌子上的饭菜,肚子的咕噜声更大了。
这个时代的饭菜似乎还没有炒菜的概念,饭桌上的几道菜多是蒸煮,虽看起来简单,但味道却出奇的好。
慕珧之毫不客气的干饭,杂粮的馒头一口气吃了三个。
李大娘筷子点点疯狂干饭的慕珧之,对儿子笑,“珧丫头看着瘦瘦小小的,饭量却是比你都大。”
坐在饭桌另一侧的是李大娘的儿子,长相很是斯文,闻言轻轻朗朗的笑了,“慕姑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的多些也是正常。”
李大娘点头附和,“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慕珧之闻言看了李大娘的儿子一眼。
总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
看着她斯斯文文的清润模样,她挑挑眉,问大娘,“令郎在何处高就?”
“升哥儿在一处私塾给富贵人家做先生,赚些束脩补贴家用。”说起这个,李大娘很是骄傲,“三年前我们娘俩从乡下搬来,租的就是今日租给你的那个房子,如今,靠我儿的束脩,已经买下了这两套房了。不过这权贵人家确实大方,单是昨日让升哥儿多给他们家孩子上了节课,就赏了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啊……”慕珧之深深的看一眼垂头乖巧用膳的“升哥儿”,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这‘束脩’确实厉害。”
李大娘还在絮絮叨叨,“如今我便只等着今年秋季的殿试了,待升哥儿殿试一过,我就给他找个贴心的姑娘成婚,含饴弄孙的日子,我已经盼了太久了。”
用完了晚膳,李大娘贴心的给她准备了一床被子,并让自己的儿子帮她送过去。
月朗星稀,风有些凉,两人并排走着,一路静默无言,直到李明升放下了被子,慕珧之很有礼貌的道谢。
“多谢升哥儿,升哥儿再见。”
李明升:“……”
“别装了。”
慕珧之眨巴眼,一脸乖巧,只是配上那张麻子脸,显得莫名猥琐。
李明升嫌弃的撇开了眼,扶着额角跳动的青筋问,开了口。m.33ýqxsś.ćőm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升哥儿不是别人,正是昨日穿着异域服饰,贴着假胡子的李老板。
“我说是巧合你信吗?”李老板既已自爆马甲,慕珧之也不装了,很是坦然开口道。
“……”确实不怎么信。
“所以,你出钱,我出力,真的是天意。”慕珧之板上钉钉。
“闭嘴吧你。”他觉得,昨晚还没捂热乎的一百两银子,像煮熟的鸭子,飞了。
看着落荒而逃的李明升,白富美系统砸吧着嘴,悠然出现。
——你看你把人吓得——
慕珧之鄙视:乡巴佬,懂不懂什么叫做欣喜若狂。
系统:不懂,但大为震撼。
慕珧之想起了另一件事,问它:我赚的二十两银子,为啥没有提示,你是不是延时?
系统:各项指标增长低于0.1,系统自动忽略。
慕珧之:……
比狗这件事,终是我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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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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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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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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