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回到汉文时代>第91章 安于忍辱
  《讼》,有孚窒剔中吉。中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这是《讼》的卦辞。

  “有孚”者,心诚实而不诈伪也。“窒”者,滞涩而能安忍也。“惕”者,戒惧而畏刑罚也。“中”者,中和而不狠愎。人有此四者,必不与人争讼,所以吉。若可已不已,必求其胜而终其讼,则凶。“利见大人者”,见九五以决其讼也。“不利涉大川者”,不论事之深浅,冒险入渊以兴讼也。九二中实,有孚之象。一阳沉溺于二阴之间,窒之象。“坎为加忧”,惕之象。阳刚来居二,中之象。上九过刚,终之象。九五中正以居尊位,“大人”之象。中爻巽木,下坎水,本可以涉大川,值三刚在上,阳实阴虚,遇巽风,舟重,遇风则舟危。舟危岂不入渊?故《彖辞》曰“入渊”,不利涉之象也,与“栋桡”同。文王卦辞,其精妙至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剔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www.33ýqxsś.ćőm

  以卦德、卦宗卦体、卦象释卦名。卦辞“险”“健”详见前卦(《需》)下。如健而不险必不生讼,险而不见必不能讼,所以名“讼”。“刚来得中”者,需讼相综,需上卦之坎来居讼之下卦九二,“得中”也。前儒不知《序卦》《杂卦》,所以依虞翻以为卦变,刚来居柔地得中,故能“有孚”,能“窒”,能“惕”,能“中”。“终”者,极而至于成也。讼已非美,若讼之不已至于其极,其凶可知也。“尚”者,好尚之尚,主也,言九五所主在“中正”也。惟“中正”,所以能辨人是非。“入渊”者,舟重遇风,其舟危矣。故入渊与冒险兴讼,必陷其身者一而已矣。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上蟠,水下润;天西转,水东注,故其行相违。谋之于始,则讼端绝矣。“作事谋始”,功夫不在讼之时,而在于未讼之时也。与其病复能服药,不若病前能自调之意,天下之事莫不皆然。故曰:曹刘共饭,地分于匕筯之间;苏史灭宗,忿起于谈笑之顷。

  《象传》说天和水相背而行,这是要产生争讼的卦象。君之从这样的卦象中领悟到,不管做什么事,一开始就应该谋虑好,(不要陷入争讼之中)。(初六爻“不永所事”),是说长久争讼对谁都没有好处。即使某些小争议暂时得不到解决,但是非已很明白。(九二爻),如果没有胜诉,就只能赶紧往回逃,以免有祸患。

  《黄帝四经·十大经》中的第十五章《名刑》,主旨是阐述黄老清静无为的思想。

  审名察形——正定虚静——清静无为——顺任自然——与物宛转,这便是本篇立论的次第。本篇与《庄子》有重合之处,很值得研究。其内容是:

  欲知得失,请必审名察刑(形)。刑(形)恒自定,是我俞(愈)静。事恒自施,是我无为。静衣不动,来自至,去自往。能一乎?能指乎?能毋有己,能自择而尊礼乎?緥也,毛也,其如莫存,万物群至,我无不能应。我不臧(藏)故,不协陈。鄕者已去,至者乃新。新故不翏,所有所周。

  注释:

  欲知得失,请必审名察形:按:本篇是本经的最后一篇,没有尾题;同时,关于本经的标题(即《十大经》或《十六经》)也有争议。大致有这样几种说法:(一)李学勤先生认为本篇篇题应该是“十大”,本经标题应为“经”(见《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马王堆帛书《经法·大分》及其他》)。(二)裘锡圭先生认为本经标题仍当释为“十大经"(见所著《古代文史研究新探》)。(三)高正认为“六”或“大”为“四”字之讹,本经标题当为“十四经”见《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帛书“十四经”正名》)。(四)《词源》亦认为当作“十大经”,并说“篇目上的出入,可能是传抄的人追题篇名时致误”。关于本经的标题、本篇的篇题、本篇是否是独立的,本经究竟应该是多少篇,本篇是否应该是十篇(或曰传抄的人在追题篇名时有误),本经原文是否有缺失,等等诸多问题,一时都难以给出明确的答案,需要进一步去考证。

  我们是这样看的:第一,本经标题当为“十大经”。第二,本篇篇题疑当为“名刑(形)”。

  先说篇题。

  本篇起手便是“欲知得失,请必审名察刑”。以篇中字尤其篇首字命题是帛书《四经》的一个体例。如:《经法·道法》,起手是“道生法”,故名《道法》《国次》的首句是“国失其次”,故名《国次》。《六分》中有“六顺六逆(乃)存亡(兴坏)之分也”,故名《六分》。《四度》中有“审之四度可以定天下”,故名《四度》。《论》中有“论则知存亡兴坏之所在”,故名《论》。《名礼》中有“循名究理”、“审察明理”,故名《名理》。《十大经·立命》中有“立有命”、“(立)无命”,故名《立命》。《观》中有“以观无恒,善之法则”,故名《观》。《五政》中有“吾欲布施五政”,故名《五政》。《果童》写果童答皇帝问,故问。《姓争》有“姓生已定,敌者生争”,故名。《雌雄节》有“以辨雌雄之节”,故名。《成法有》“请问天下有成法可以正民者”,故名。《本伐》下一篇中有“治国固有前道”句,故有帛书小组补其篇题为《前道》。《经法》、《十大经》合计二十四篇,其中一半以上都以这种方式题写篇名的;而且这些篇题,不但是取篇中字,而且也是该篇的主题。从《四经》标写篇题的体例上看,本篇很有可能当为《名刑》。

  《名理》篇中有“循名究理”“审察名理”,故名。而本篇中有“审名察刑”,故名《名刑》。二者何其相似。《名理》列于《经法》之末,《名刑》列于《十大经之尾》,又何其相似!《名理》沿祸灾禁正,《名刑》沿得失静定,又是遥相呼应。

  《称》开头几句便是“建以其形,明以其名”,很像是紧接着本篇《名形》而说的。则说明《四经》大体上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四经》极重名刑,却无《名刑》篇题,也是不可思议的。本篇原无标题,我们据篇首“欲知得失,请必审名察刑”而补。

  本篇题为《名刑》是可以概括本篇主旨的。《成法》认为“循名”(“名”即名形、名实)即可“复一”(“一指“道”),可见“名形”之重要。本篇认为:“审名察形”即可“定”、“”可“静”、可“无为”脉络清晰。

  本篇题为《名刑》,而何以未标为题?可能是因为下面紧接着就是《称》,而,《称》经不分篇,经尾直接标写经名《称》;盖涉彼而此处漏掉了尾题《名刑》而也直接抄写了经名“十大经”。

  当然,关于篇题等问题,很复杂,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再说经名。

  名为《十大经》,却为何出现了十四篇或十五篇呢?我们怀疑这里的“十”字仅仅是泛指,是个虚数,并非实指。

  《四经》中的“五邪”、“战数盈六十”等等,都是虚数,与“十大经”的“十”字用法是相同的。《春秋繁露》说:‘十者,天数之所指也’,《素问》注“十者,天地之至数也”,《说文》:“十,数之具也”,《易·屯》疏:“十者,数之极”······都说明古人习惯用“十”表示齐备的意思。因此我认为本经经名当依《经法》本定为《十大经》。

  形恒自定,是我欲静:天下万物都自有它们确定的归属,因此人就更应该持守清静(“是”,如此,是以)。

  事恒自施,是我无为:“施”,运行,发展(《论语·为政》集解:“施,行也”)。这是说天下万事都自有它们运行发展的规律,因此人就应该虚静无为。

  静翳不动:“翳”,帛书小组经法本读为“也”,佚书本释为“隐蔽”。疑“翳”在此读为“壹”,专一(《诗·皇矣》)释文:“翳,《韩诗》作殪。”《文选·张景阳杂诗》注:“翳与曀,古字通”。此言虚静专一不妄施为。“静壹”即下文的“能一乎,能指(静也)乎”。

  来自至,去自往::这是说事物的发生或消失皆有其客观依据,要听其自便宛转顺应。《庄子》一书多有此言论,如:“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应帝王》)、"物之傥来······其来不可御,其去不可止”(《缮性》)、“来者勿禁,往者勿止。从其强梁,随其曲传”(《山木》)、“吾以其来不可却也,其去不可止也”(《田子方》)、“彼来则我与之来,彼去则我与之往,彼强阳则我与之强阳”(《寓言》),此并可发明本文之旨。《淮南子·诠言》:“圣人无思虑,无设储:来者弗迎,去者弗将”,与本文意近,而尤似袭《庄子·应帝王》语。

  能一乎,能止乎:“一”,用心专一。“止”,持意静定(《礼记·间传》疏:“止,平停不动也”。《尔雅·释沽》注:“止亦定也”)。《庄子·庚桑楚》:“老子曰:卫生之经,能抱一乎?能勿失乎?能无卜筮而知凶吉乎?能止乎?能已乎?能舍诸人而求诸己乎?”《管子·心术下》:“能专乎?能一乎?能毋卜筮而知吉凶乎?”均与本文“能一乎?能止乎?能毋问与人而自得之于己乎?”均与本文“能一乎?能止乎?能毋有己,能自择而尊理乎”意近。此二句亦呼应前面的“静翳(壹)不动”。

  能毋有己:“毋有己”,指判断事物时,排除主观臆测,以客观为依据。《庄子》所谓“至人无己”即此。又按:“己”下疑脱一“乎”字。

  能自责而尊礼乎:帛书小组经法本解释为“自己选择,尊重道理”。“理”即“天理”或“人理”,都是指客观规律。“择”如训“选择”,则“自择”与“毋有己”意正相悖。疑“择”读为“释”,“择”与“释”古通。《韩非子·五蠹》:“庸人不释”,《论衡·非韩》引释作择。《楚辞·离骚》:“孰求美而释女”,《文选》五臣注:“谁有求忠臣而不择取汝者也”。可知五臣本此句作“孰求美不择女”。《庄子·庚桑楚》:“能舍诸人而求诸己乎”,即谓当求诸人而诸己。(《管子·心术下》:“能毋问于人而自得之于己乎”,也是当问于人而不自得于己的意思)。“舍诸己”即此“自释也”。《国语·晋语》注:“释,舍也”。《称》:“世恒不可择法而用我”,“择”即假借为“释”。“释法用我”正是此“自释尊理”的反面。这句是说能够做到去除一己之私而遵从客观规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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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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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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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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