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白山黑水之天狼传奇>第十四章 我从草原来
  好在只是十几人发烧、呕吐、拉肚子,正在他们以为自己将很快半道而废的时候,师战摘了一把蒲公英和地丁,煮了熬汤给那些发烧的人喝,又拿出一坛高度酒,洒一些在麻布上,让人给他们在腋下腹股沟擦拭降温。

  那几个呕吐拉肚子的挺有福,被大帅每人送了一棵芍药花。戏弄的把花掐下来,插在那几个人脑袋上。把芍药块状根砍下来,去须去皮洗净,给那几个人当胡萝卜啃。

  晚饭时候水边有野蒜,每人多吃几瓣,剩下就挺着吧,这里不比天狼城,那里药物比较全,眼下能找到这些就不错了。

  好在原始人身体都挺结实,不结实的经过几百年人工选择,早就淘汰了,剩下的就跟越前时代被卖到美国的黑奴似的,个顶个身强体壮。

  一晚上过去,大部分恢复了元气,不过第二天不能走了,天刚刚亮就下起了大雨。众人躲在帐篷里,偶尔出去望望天上翻滚的乌云,骂几句“贼老天”,然后钻回去慢慢喝酒烤肉打屁聊天。

  狼群也都躲进驻地外围的几个帐篷里躲雨,这帮家伙可不能让他们病了,草药给他们吃比杀了他们都费劲。

  下午雨过天晴,一道彩虹挂在东南天边。出来透气的人们兴奋地看着彩虹呜嗷乱喊,发泄心中高兴的情绪。却听到跑出去的狼群发出阵阵嚎叫,士兵上马赶过去查看,竟然看到一群羊,像是一块云朵落在营地东南面山坡底下。

  这应该是大雨来临时候,被雷声惊吓跑丢的羊群。这都是白毛的绵羊,草原里几十只绵羊那就是狼群嘴里的菜,能跑这躲雨,说明放羊的牧民离这不远,估计一会儿就该有牧民找到这边来。

  不管那么多,天予不取反受其咎,送上门的军粮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白吃谁不吃。立马令人宰杀冲洗干净,上午躲雨都吃的是烧烤,晚上改涮羊肉。

  就是羊少了点,一百来人才分一只羊,不管怎样,总算省下一顿自带口粮。狼群就幸福了,内脏、骨头全都便宜了他们,一个个吃得肚子溜圆,趴在草窠子直哼哼。

  当晚师战餐桌上增加了三位客人,这是住在附近二十多里外的一个小部落牧羊人。找了一天找到这里,一开始想往回跑,被骑兵拦住,留了下来。

  这三人也都骑着马,师战感兴趣的就是他们的马,好酒好肉招待着,席间打探他们部落情况,还有马群位置。

  这几个牧民只是部落里低下的族人,战时跨马出征,平时骑马放牧,丢了牛羊回去要受到皮鞭抽打,甚至有生命危险。所以不管多难,都得出来寻找。

  现在羊都进了肚,师战一再给他保证,一定不会让部落首领惩罚他们,这才忐忑地坐在师战等人身边,吃上几口涮羊肉,那满口香就登时让他们忘了回去以后的事,被劝着又喝了几碗低度酒,这下更放开了。

  不用打听,几人自己就把部落情况说出来了,看看身边这些陌生人那么热情,还主动提出带师战他们寻找马群,吹嘘自己用绳子套马非常厉害,部落首领的马都是他给套的。

  这是个三百多人的小部落,四处游牧为生,首领叫贵纨,大概是雄鹰的意思。草原很多部落视雄鹰为勇士的象征,名字里也多带有雄鹰字眼。

  小部落没正经名字,更没有姓氏,对外称呼都是首领的名字,他们这个部落现在就叫做贵纨部落。部落里有五十多户,若按照蒙古兵制度,首领就相当于五十夫长,也就是拥有五十多骑兵。养着四千多只羊,三百多头牛,算是中等富裕水平。

  其实五十多骑兵在草原上自保还是足够了,最大的部落也就几百骑兵,多了都养不起。想想看,五百骑兵就得有五百户,每户六个人,就得三千多人,每人每年吃十只羊,就得三万多只羊。

  注意这是吃掉三万多只,还得留存超过三万只一倍的羊,不然生不出足够的羊羔,明年就得挨饿。加一起养五百骑兵得五六万只羊,一只羊需要一百亩草场,算算看五六万只羊需要多少亩?那么大地盘管的过来吗,还得担心别人抢草场,整天跟别的部落打架,还养个屁的羊。

  历史上蒙古大军西征,哲别带着两万人,后边可是跟着三十万的羊群,提供后勤保障。别忘了那可是公元十三世纪的事,距离师战所处的年代至少三四千年,那时候的饲养水平怎么也比现在高多了。

  贵纨部落五十多骑兵,保护人和牲畜,在大草原上游牧,在这个时代是最常见的。当晚那三个牧民住在天狼军营地里,师战躺在自己的床上,开始思考游牧民族的未来方向。

  历史上游牧民族几百年总会出现一位英雄人物,能够统一四方草原,然后就开始染指中原。但是直到清朝征服草原各部,下达定居令,部落间战争没了,人口增多了,牛羊也多了,总在一块草原上游荡,草原才开始了沙化。

  想要让那天看到的美景永世保存下去,还要让游牧民族和平共处,这是个大问题,想了好久,想来想去,最后总是归结到人口。控制人口才能保住草原,除非强行计划生育。m.33ýqxsś.ćőm

  或者就像清政府那样,限定各部人口,多出来的直接杀掉。剩下唯一方法就是战争,通过不断的战争,减少草原人口。

  可是战争也会锤炼出雄主,那就要有个担当上帝角色的人,每当雄主出现,立即出手将其干掉。这恐怕很难做到,师战活着或许可以,百年之后呢,谁能长生不老?

  穿越过来的人不也在天天长大,静下心体会,也没感觉自己身体有什么异于常人。任督二脉该不通还是没通,蹦起来还得落地。异于常人的是脑中的学识而不是身体。

  翻来覆去想不明白,脑子里乱糟糟的,睡又睡不着,最后还是又灌了几口酒,才在天明前昏昏睡去。

  天近正午师战才捂着脑袋走出大帐,后悔着不该喝那最后几口酒,整得自己头疼。外边大队人马都准备停当,匆匆就着小咸菜喝了两碗粥,上马率领部队,跟着那三个牧民,中速向草原深处挺进。

  贵纨部驻扎在杭爱山南麓一个水湾,杭爱山就是汉朝驱逐匈奴,靳石燕然的燕然山。到了这自然师战就把这座山称为燕然山,谁同意,谁反对,一边玩去!

  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骑兵,整个部落都吓傻了。所有人都出来,手上拿着各种武器,石矛石斧,还有木叉子,紧张地注视着这群不速之客。

  三个牧民先打马奔回部落毡帐,向首领贵纨汇报这次寻找羊群经过,特别说明,外边那些都是朋友,不是来抢劫的,他们的目标是野马群。

  师战派人携带礼物,前往对方营帐交涉,说明来意。这个小部落除了成为他的朋友以外,没有其他选择余地。但师战不会强人所难,在他想出解决人口困局之前,他还不想参与到草原部族争斗之中。

  看到贵纨部外边的族人都收起武器,慢慢返回各自毡房,师战催动乌骓,领着众人进入部落营地内。

  贵纨最先看的不是人,而是人骑的马,是马背上的马鞍和骑兵脚上的马镫。这时代草原上骑马都是骑光背马,非常考验骑术,马缰绳也仅仅是绑住马头的皮带,还没进化出给马带嚼子。

  看着师战等人扳住前面把手,甩镫离鞍下马,贵纨觉得这个世界似乎从此开始就该有些不同了。愣了一会儿,看看师战等人已经微笑着向自己走过来,便也向前走几步。

  外行看热闹,不像那三个牧民,只知道傻乐呵。贵纨大小也是首领,他可第一眼就看出来,这些人不简单,可能比他以前见过的所有部落都强大。

  但是草原里强大就意味着可以肆意抢夺,弱小就得忍气吞声。虽然他有五十多骑兵,不常遇到大部落遭遇抢劫,但谁不想自己部落更强大,拥有更多骑兵。

  养不起没关系,去抢啊,只要不把人杀光,每年都可以抢一次。就跟草原上的草一样,吃掉一茬,只要草根草种还在,明年还可以继续放牧。

  不知道这伙看着数量众多,兵强马壮的远方部落,会不会帮着他强大贵纨部落,让他也尝尝放纵抢劫别人的乐趣。

  “尊贵的客人,你们是来自哪里,是在寻找迷失的羊群吗?”贵纨双手交叉放在胸部,微微弓腰,向师战等人行草原迎客礼。

  师战也不托大,有样学样的还礼,口中说道:“尊敬的首领,我们来自遥远的北方,到这里寻找合适的战马。遇到贵部落的三位牧民兄弟,这是天神引导我们相识,请接受我们一千五百位远方朋友的祝福。”

  师战这话笑里藏刀,我有一千五百多战士,是敌是友你看着办。

  贵纨没师战那么多心眼,只是觉得一千五百人的祝福实在太客气了,自己全部落,算上吃奶的孩子才不到五百人,每人能分一,二,三……不会算反正不少。草原人对于贵客一向是热情招待,留宿那是基本操作,肉管够才能体现主人家的诚意。

  这时代草原上还没有酒,那是千年以后跟中原交流,才有酒流进草原。就因为农耕民族的好吃好穿戴,所以才经常被草原民族抢劫,不是有怀璧其罪那一说么,谁让牧民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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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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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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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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