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盖外边同样覆盖羊皮毡布。最顶上围绕立柱留个开口,平时敞开,遇雨雪天气,就盖上皮毡。有的在帐子地面还挖出一个浅坑,坑底铺上皮子和干草,人就在坑内休息生活。彡彡訁凊
这种他们叫做“乌尔”的帐子,其实就是蒙古包的前身。只是这时候人们游牧离开时,会带走帐子内外的皮毡,留下空架子,以待来年回来继续使用。
每个部落都有自己领地范围,一般不会有人侵占,如果有那就意味着战争。离开后的旧营地别人路过可以临时占用,主人回来必须让出,不然还是战争。
胜者为王,一直都是人类决定权利归属的至理,这是从猿猴时期就保留下来的基因,几千年过去都没改变,再过几千年恐怕还得遵从,虽然野蛮但却现实。
师战在接受贵纨部招待的时候,帐外有人报告,说哈桑部又来收今年秋季贡献了。贵纨正跟师战等人聊的欢,语言不太通,但学会了北海附近部落的语言后,再跟高原上的游牧部落交流简单了很多。他们的语言应该具有共同来源,没准都是共同祖先千百年前分流出去,成为现在的不同族群。
侦察兵都是这时代的外交行家,手语比口语还利索。所以双方交流还是比较顺利,贵纨提供充足的牛羊肉,师战拿出香醇的酒和各种调料,无论是炙烤还是锅炖,都是贵纨从没有过的体会。
一碗之后就开始,称兄道弟,正想进一步深入交流,就有人来踢场子了。哈桑部是位于燕然山和阿尔泰山之间草原上,占据西边牧场的大部落,拥有六百多户,近四千人,骑兵五百多。
哈桑部还有其南边占据西部另一半牧场的图曼部,都是拥兵五百多的大部落,为了养活越来越多的人口,他们开始对外侵略抢劫。逼迫小部落成为他们的附庸,向其纳贡。
每年春秋贡献一次牛羊及皮货,他们会给这些小部落提供保护,但每次大战,这些小部落要无条件服从命令,提供部落战士,自带干粮,参加战斗。
赏赐是没有的,战斗的战利品就是每个参战士兵的赏赐,包括牛羊、皮毛和人,人是最不值钱的,只有女人和健壮的孩子会被当做战利品,其他的都将被杀掉。
贵纨部今年秋天要贡献五百只羊,五十头牛。这不算最多的,其他差不多大的部落,都要贡献六百只羊,六十头牛。之所以能获得优待,是因为贵纨部族人有驯鹰手,贵纨自己就是驯鹰高手,每年都要向哈桑和图曼部落进献两头猎隼。
猎隼属于大型的猛禽,金庸小说郭大侠射的就是它,又被俗称为雕,生活在西北青海的就是名气最大的金雕。猎隼喜欢在山地峭壁筑巢,在平原草木稀疏地区捕猎。
在这个原始时代,人的影响比较小,猎隼数量还比较多,师战这一路过来,就很多次看到展翅翱翔天际的猎隼,心里总有种想要山头飞跃,一箭双雕的冲动。
贵纨部落驯鹰传承几百年,每年冬季都是带着训好的猎隼外出捕猎的好时机。大地一片白茫茫,猎物很容易辨别,利于猎隼捕猎成功。
在东北山林里,师战也得到长白山东北部,渔猎部落进献的东北特产——海东青。那也是一种隼,因为适应林间草木茂盛地区生活,进化的体型小,但捕猎依旧迅猛无比。
因为带着隼捕猎太麻烦,对于小型动物还行,大型的还得靠人。师战喜欢集体出行,一两只海东青只是显得威武,锦上添花而已,实际作用不大。
而在这大草原上,大型猎物比较少,最大的就是狐狸和小羊,主要猎物还是以兔子、野鸭、各种鼠类为主。有时候遇到不太大的独狼,猎隼也敢攻击,而且也不乏战而胜之的机会。
猎隼不少,能抓住还能训好的人不多,所以贵纨部每年进贡两头训熟的猎隼,就可以代替一百只羊和十头牛。
这次两大部落派人联合下来收缴贡品,看到贵纨部外边草地上,散乱着上千匹马,还有头上长角的巨鹿,以为有其他部落来争抢贡品。所以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大摇大摆地进来,而是先派人通报,让贵纨出来答话。
天狼军坐骑都有近卫军和虎贲军士兵看守,带着马群在草地自由进食。这时候大部分士兵都从帐子里出来,马群也被牵到士兵附近,一旦势头不好,这些士兵都会立即上马开战。
哈桑部派来接收的是个圆脸矮胖的汉子,骑在一匹黄褐色蒙古马上,脸上被紫外线晒得偏紫色,看着像四十多,实际也就二十多岁。
游牧人不用种地,没有什么时间观念,除了区分四季,需要更换牧场和躲避暴风雪,没人记得清年份,也不知道各自年龄。
不过可以用简单方法判断,高原紫外线辐射强,所谓的高原红就是生活在高原的人们两腮的红色。随着年龄增长,接受到辐射量增加,腮红也越来越深。
孩子两腮上就那么一团,像个红苹果,十来岁以后就开始扩大颜色变深,二十多岁就会变紫红。高原红就呈现在两腮,要是看到有人满脸都是,那就只能是一个原因——喝多了!
师战站在大帐门口,看着贵纨快步走到营地外的使者马前,躬身施礼,献上诚挚问候。使者在马上只是微微点点头,右手拿马鞭点点贵纨,示意免礼。
然后贵纨边陪着使者说话,另一边赶紧指派族人从羊群和牛群里挑出规定数目牛羊,驱赶到使者旁边。在大帐旁边一个小帐子里,有驯鹰手架出两只猎隼,头上带着皮罩,爪子上拴着皮绳,站在驯鹰手裹着厚皮垫的手臂上。
看到这两头大雕,使者才露出满意笑容,在贵纨再三邀请下,两位使者对视一眼,略显犹豫地一片腿跳下马,跟着贵纨来到大帐,直接寻到主位盘腿坐下,眼睛始终不离师战。
师战微笑着坐回自己位子,贵纨这回坐在使者下边,命令旁人赶紧再端肉来,地上的残羹推到一边。
贵纨给二位使者介绍说师战是北方天狼族首领,带着族人到草原寻找骏马,路过这里,自己正热情招待。说完拎起酒坛,给两位使者各自倒了一碗酒,“这是这位天狼族兄弟带来的礼品,叫做酒,味道很美,请二位使者品尝。”
师战仅仅点头示意,然后端起酒碗,象征性的抿了一口,随后放下,等着对方发问。
那二位使者闻了闻,然后小口试了试,不由得眼神一亮,随后两口就把一碗酒干了。这种场合拿出来的都是低度酒,就是高度酒兑水,二三十度左右,清酒的水平,不然新手谁也挺不住。
里边再兑进去点果酒,增加清甜香味,第一次喝往往闻着味就被吸引,尝一口就爱不释手。喝完第二天容易头疼,勾兑酒就这毛病,但就是遭人喜欢,没辙!
那俩使者喝的开心,新煮的羊肉还没上来,两碗酒已经下肚,脸上越发红的亮堂。双方聊的很愉快,对于目前草原状况发表了共识,一致认为草原应该维持安定团结局面,北方和南方应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欢乐的气氛持续到结束,那两位使者喝得晃晃悠悠,坚决拒绝休息一晚再走的建议,认为草原勇士不会因为几碗酒而丧失勇气。
出了门看到天狼军士兵带着战马吃草,还很热心的说:“这马不能干吃草,还得喂点好料,不然很快就跑瘦了。”
大概是觉得吃人家手短,命从人从马上取下来一皮口袋草籽,说他们那里给马吃这个,马跑得更快更有力。师战赶紧命人接过来,并表示受教。
天狼城喂马都会添加黑豆和大豆炼油、做豆腐的剩料,这地方他也看了,跟白云大妈嘴里说的黑土大叔家里似的——啥玩意都没有,他不信俩使者还能给他整出手电筒来?
没成想这一打开,不由惊叹,这可比手电筒贵重多了,皮袋子里居然是没脱皮的麦粒!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命也没谁了!
从打来到这个世界,师战和韩冰哥俩就没吃痛快过。除了高粱米大碴子就是小米粥,最好吃的就是豆腐,那玩意也不能当饭吃啊。
哥俩原打算等将来造出战船,出海南长江三角洲,找到大米回来栽种。据说麦子原产西域以西的两河流域,想到那堪比唐僧取经,越前最爱吃的西北牛肉面,有生之年估计没机会吃到嘴了,没想到在这碰上了。
师战一反常态地对那俩使者极其热情,询问麦子来历。那俩人说他们部落南边,翻过一座山,靠近一条大河,那里有人种这种草籽,主要用来喂马还有供他们部落里的奴隶吃。
哈桑和图曼部落每年会趁着放牧到南方的机会,去那里跟当地人交换物品,这些麦子喂马很好,一条羊皮就能换一袋麦子,便宜的很,所以部落每次都会换回来不少。如果师战想去,明年开春他可以带师战过去。
做好了约定,送走那俩使者,师战高兴的直跳,召集所有将官,告诉他们,明天开始跟着贵纨部落去抓马,然后赶紧回北海,回去之后将有重大决定公布。
他要带着全体狼族集体搬迁,老友谊冷面,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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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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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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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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