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墨胤举止投足十分有礼貌,丝毫没有因为林锦月是个女子,就轻慢了她。
林锦月见此,还真没想到这个古代有钱公子哥儿,居然还会道歉?她都已经做好了被他挖苦嘲讽,以及自己怎么怼回去的准备了。
这还真是自己来到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后,头一次见到的没有仗势欺人的富贵人家。
“无妨,只不过一根发簪罢了。”其实林锦月也没有多在意那根发簪,主要是自己刚刚快要拿起来了,却就这样被抢走。心里有些不爽而已。
但是见到常墨胤这样道歉了,她也没有必要不依不饶。
后来她才知道,这是明月县附属的府城凌城的首富,常家的二公子——常墨胤。他上面有个大姐,因此人家都叫他:常家二公子。
而他此次出现在明月县,是为了看望自己的外祖母的。常墨胤的外祖母,是明月县的县令夫人。33ýqxsś.ćőm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明月县的满庭香,也是他的产业。
常墨胤自小就十分聪慧,有超然的经商天赋。但是即便是个商人,但是为人却还很是进退有度,言谈举止都十分有涵养。
常墨胤因此是整个常家都默认了,也早就已经定好的常家继承人。
总之,常墨胤就是个挑不出什么缺点的人。
自古重农抑商,但是却掩盖不了商人富有的事实。如果在现代,常墨胤就是个妥妥的高富帅,钻石王老五了。
光是凭这样的颜值,都会让万千少女疯狂的高富帅。
林锦月的大方态度,令常墨胤更是颇有好感。
随后常墨胤又扫了眼这些发簪,心里想着也是对他来说,并不值钱的东西,加起来这整个发簪摊铺,他都能随手买走。
于是又说道:“姑娘如果愿意割让所爱,给我的妹妹。可以在这些簪子里随意挑选,挑多少都无所谓。你尽管挑,我来付钱。”
言下之意,即便是林锦月将整个摊铺的发簪都拿走,然后都让常墨胤付钱,也是没有关系的。
这个国家的有钱人,都是钱多人傻的吗?林锦月忍不住这样想着。莫川霖是这样,这个男子也是这样。
甚至常墨胤还更是夸张,出手可谓是阔绰。居然第一次见面,就愿意给她买这么多东西!
要知道,这个摊铺卖的,就算只是普通的花簪玉簪。但事实上,这个摊铺所有东西加起来,也要值个将近百八十两银子了。
而这百八十两银子,在资源贫乏的古代,也是相当的多了。换算一下,起码有前世的十几万那么多。
林锦月其实可能低估了自己的魅力,所以也没有想那么多。没想过是他们只是舍得给自己喜欢的女人花钱,而林锦月只觉得是他们是人傻钱多。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连发簪铺子的主人都看出来了,常墨胤是对林锦月一见钟情。
再说,既然有人愿意出那么多钱,来买他的簪子。他能卖出去簪子,当然是好事。
于是他“好心”劝林锦月道:“姑娘啊,既然这位公子愿意为你买单,你就多挑几样呗。”
如果让摊主说实话,他是真想劝她把自己簪子都挑走。但是这样说,显得自己内心的想法太过明显了。可能会起反效果。
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一见钟情。可能是因为外表,可能是因为缘分,也可能是因为气场。常墨胤被林锦月吸引到的,其实不只是外貌。还有就是林锦月身上的那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和气场。
恐怕是常墨胤和她气场相投,这也真的是一眼就相中了。常墨胤总觉得她和其他人与众不同,打算下定决心要到她的个人信息。
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常墨胤如果真是仅仅因为林锦月的美貌,而对林锦月就有那么强烈的好感,那也太肤浅了。
他也不是没见过那种,不要矜持直接朝他扑上来的美女。府上的丫鬟也有很多漂亮的,想要爬自己的床。常墨胤自己从来不予理睬。
而且,如果丫鬟做的太过分了,还会被自己给发卖出去。吓得府上丫鬟都不敢造次,生怕惹常墨胤发火,把自己给卖出常府了。
于是这样洁身自好的常墨胤,还被自己兄弟给笑话。说他不解风情,简直就像个和尚。
本来常墨胤自己今天,是并不想过来这个夜市的,谁知这个调皮又不省心的四妹妹,一直抓着自己不放,说自己好不容易休息几天,一定要过来陪她出来玩。
他不情不愿地陪她来了,却见到了林锦月,发现了林锦月这个有趣的女子。这个女人不但那么好看,性子还这样落落大方。看着也是十分舒服纯净,很是养眼。不像自己遇到的其他女人,接近自己都是带着目的。
所以这次出来逛夜市,真的也算是个收获了。常墨胤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到时候还要认识一下林锦月。
林锦月哪知道常墨胤的想法,她正吃惊着,所以迟迟没有开口回答常墨胤的话。
常墨胤还以为她是不好意思,于是说道:“你不用觉得过意不去。就当是赔礼。我们也还认识一下,做个朋友也可以。”
他心下不由得有些悦然,这位美人赏心悦目,又十分落落大方。自己心里一开心,头一次禁不住就这样大方。
如果是认识常墨胤的熟人,看到了这么个场面和他说的这些话,八成会吃惊得下巴都要砸在地上。
因为常墨胤其实是个很“小气”的男人,每笔花销都是算得紧紧的,除了自己的家里人,他几乎从未给其他女人花过钱。
他就是不近女色。平时不是去常家的各个店铺,进行各种监察经营;就是对着账本各种查账。
常墨胤的行事风格也十分狠辣,对商场上的敌人是毫不手软,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因为他,整个凌城的人都不敢找常家的麻烦。是生怕得罪了这个狠人。
别的富贵子弟喜欢寻花问柳,到处吃喝玩乐,给女人花钱。可常墨胤的这种洁身自好、兢兢业业的行为,简直就是这些豪门子弟的异类。
常墨胤一母同胞的四妹妹,常依菱可算是很了解她哥哥了。她见他此行为也是惊呆了:“二哥,你真要送她这么多簪子?”
这些发簪,要是真让林锦月全部拿走了,那也得值不少银子了。而常依菱的自己一个月的零花钱,也就二十两银子。
随后常依菱又认真瞧了林锦月一眼。林锦月漂亮确实是漂亮,真是个难得的美人。如果自己是男人,也是愿意给这个姐姐花钱的。
可就算是这样,常依菱也是不能理解常墨胤。他不是从来不近女色的吗?莫非,这难道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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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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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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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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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一见钟情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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