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现代里的女孩子,十三岁还只是个初中生,或者才六年级。古代女子其实没有现代人想象的那样单纯,反而更加成熟和实际。
再加上常依菱平时,也看过一些佳人才子的话本。所以朦朦胧胧也懂一些男女之情这些事。
常依菱也是个藏不住心思的性子,这姑娘说话做事一直很直白。于是她直接大大咧咧说道:“二哥哥,你是不是看上这个姐姐啦?”
常墨胤的心思,就这样被四妹直接给拆穿,脸上忍不住微微有些发热。
但是作为常家的掌权人,一直进退有度、胸有城府的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
常墨胤没否认也没承认,而是换个话题说道:“看看你个小姑娘,是在哪知道这些东西的。怎么好意思说这种话?小心我跟娘说。”
常依菱闻言,吐了吐舌。她娇蛮地“哼”了一声后,又做了个鬼脸。似是不太服气。
但常依菱后面也没再说什么了。这可是在讲究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姑娘家的,也确实不能说太多这种话,会让人看轻的。
常墨胤一边看似责怪常依菱,一边偷偷看向林锦月这边的反应。想知道林锦月是怎么个表现。
如果对自己也有意,听到四妹这样说话,应该会有所反应吧?比如害羞什么的。
没想到让他失望地是,林锦月脸上并没有任何反应。脸上神色一直淡淡的,说不上开心,更谈不上害羞。
林锦月眼见着俩兄妹这样互相调侃,都感觉他们还真是对活宝。她也不想把自己时间再耗在他们身上了。
思忖了一下,莫川霖应该还在找自己。到现在还找不到她,估计也是正着急呢。
现在天色黑了,她自知不能一直在这耗下去。她还不知道莫川霖在哪里呢。只不过,这个时间人已经慢慢少了,应该能好找一些。
活宝常墨胤不知道林锦月想的什么。若是知道林锦月这样想他的,竟然觉得他是个活宝,他估计心里怄死了。
自己刻意去营造出的大方人设,竟然在自己很有好感的姑娘面前,变成了个活宝。常墨胤一直在外面保持的披荆斩棘、雷厉风行手段的形象,直接在林锦月面前就这样轰然崩塌了。
林锦月不想再和这两个人多掰扯,于是她扯出一个象征性的礼貌微笑,开口说道:“交个朋友可以,但是公子你给我买这些簪子,那就大可不必了。”
几支发簪而已,自己又不是买不起。自己现在手上的银子,也能盘下这个摊铺,但是并没有什么意义。
至于说,要是真的让这个财大气粗的常墨胤,把整个发簪铺盘下来给她。她也是没这么大的脸,收这样贵重的礼物。
再说了,自己和他也不熟啊。
林锦月有些着急,莫川霖到现在还没见着人影。她四处张望了一下,也没再挑选面前的摊铺上的发簪。
当然,她也没再管眼前的这两个人,她眼里的活宝兄妹。抬脚就要离开这里,去寻莫川霖。
常墨胤没想到的是,林锦月居然就这样走了。一根簪子也没有要。看来她确实很独特,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啊。
不禁感叹自己眼光确实高,自己看上的女子品质都不一样。不贪图便宜,十分有主见。
“这位姑娘,你先别急着走啊!”常墨胤想要买根簪子,直接送给林锦月作为见面礼。
这样也好和她认识一下,但是又不知道她喜欢哪根。所以,她会喜欢哪根簪子呢?
常墨胤随后灵机一动,看向了自己妹妹手上抓着的,那根林锦月本来先看上的发簪。
这根发簪在花灯散发出的光照耀下,流转着莹润的光泽。虽然用的都是碎玉,但确实是好看。
他迅速拿走常依菱手上的簪子,扔了块银子给自家妹妹。然后脚步生风,直接就去追林锦月了。
他知道林锦月看不上他要送她的发簪,于是抓起她一开始就想要的那根花簪,朝她追了过去。也没管自己四妹同没同意。
只留下常依菱一人,手上急忙拿好常墨胤塞给她的银两,呆呆地看着常墨胤背影逐渐远去。
常依菱:......所以,难道这就是有了喜欢的女人,就忘了自己妹妹吗?
她好像明白那句古话了,娶了媳妇忘了娘。莫非自己长大了,也会像那句古话说的那样,女大不中留吗?
常依菱可谓是风中凌乱。她从未见过她二哥这样过。她曾经都差点以为自己哥哥,其实是那种龙阳之癖的人呢。
这件事刷新了常依菱对自己二哥的认知。还是这个女子魅力真是大啊......连自己二哥这样的人,都能让他迷恋?
林锦月确实也是魅力大,上辈子这辈子都是长得很漂亮。在加上自己曾经在现代学过礼仪课和乐器,在人群里显得就气质十分出众。
不光是林锦月魅力大,她其实是正好是那种御姐范,就是常墨胤喜欢的风格。
林锦月在现代里,就是能力极强,又能说会干的霸道女总裁。身上自有一股御姐的气质。
林锦月想四处找一找莫川霖,但是打算先回到两人走丢的地方,自己看看他在不在那边。
于是脚步生风,朝那边快速走过去。
其实林锦月走路这么快,是有原因的。她不只是为了着急找莫川霖,她其实是在现代里就一直这样,因为作为家族企业的酒店总裁,她是管理者,所以她十分尽心尽责。
因为尽心尽责,平时酒店里的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事务,很多都是她自己一手操办的。就算自己不亲手操办,但是大部分事情,也都是由自己亲自监督过目一下。
这样一来,她眼皮子底下都没有人敢动歪心思了。
但是也因为她这样亲力亲为的话,她平时就会十分忙碌。于是十分赶时间,平时会做什么都脚步飞快,争分夺秒。33ýqxsś.ćőm
但是在林锦月这样做的成果也颇丰,她在二三线的城市,经营管理酒店的纯收益,竟然赶上超过了京城的营业额。
本来魏正礼觉得她一个姑娘家,还经营一个小酒馆,会十分劳累。还有些担心她,告诉她魏家可以养得起林锦月。
可是见到林锦月的赚钱能力,简直让魏正礼吃惊至极!但是他怎么会知道,林锦月是穿越来的女总裁呢?
他也只当是自己这个外甥女,天生有经商天赋罢了。
让常墨胤没想到的是,林锦月看着倒是娇小玲珑,走起路来可谓是飞快。简直是脚步生风。
他几乎都快看不到她人影了。可是他仍然坚持追着,他不想错过这个他好不容易能喜欢上的女子。
他甚至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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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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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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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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