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响火>第一章 三观 春蝉
  农历正月初一,早春。

  皖河市的天空下起了小雨。是久违的春雨。

  它不曾来得这么墨迹的。倒像是一纸轻描淡写的笔墨,雨水的每一笔,每一划,它都要事先讲究,下笔之间,斟酌过水墨的焦清,亦或是浓淡,只为契合这街道的厚重色彩。

  这时候,她的手笔可是认真的。

  可是偏偏每当春风吹来时,风光漂亮了衣服,她又偏偏会像是见了情人似的慌乱起来,不再是一撇一捺的规矩可爱,反而会变得躲躲闪闪,好不可爱。

  只想着,那落雨为什么要躲着春风呢,又不是要给她洗身子,她害羞什么啊。

  可是渐渐的,却又会发现,好像只有那样无迹可寻的凌乱笔画,才能构成早春的雨下。

  而不知不觉的她想着,就是傍晚了。春风还在洗雨,雨水忍不住落荒而逃了。

  街道上的烦人也早就躲的躲,藏的藏,

  有男人淋着雨水重新走进雨幕,

  有小孩挤着书包冒雨归家,

  有小贩收拾路摊,点燃香烟,

  有女子撑起雨伞,玩着手机……

  当无意间听见那天空中不断传来的细细雨声时,会变得很安静。

  可某人不解风情啊,想着,或许只是雨声太大了,所以这里才显得安静。

  她总是不爱搭理自己所看待的世界,明明她从小就诗书阅卷,遵习古礼,用以形容世界的内心是如此的饱含诗意。

  而现在的话,她为何又要在下雨的时候,抬起额头,看向天空呢?她还是觉得不怪自己,要怪这一场墨迹的春雨。

  小城里的内涝本就严重,郊区外的几处荒塘她见过了,因为雨水的缘故,已经从原本有几片水洼累积的煞风景,变成了现在更加绕不过去的大片水塘,惹得喜好街头散步的她有些心烦意乱了。

  这时候,她看见水塘有微风吹过,看见水面与月亮被逐级压低,那严丝合缝的波浪轻轻推起,推到了几个不知名的阴影里,忽然的,就响起一大片讨厌的蛙声、蝉鸣。

  呀,她就是烦这个啊。

  至少,这样子吵她会吃不下手里的小笼包的。

  天知道这小城里的春天为什么会有蝉鸣,也最埋怨那些青蛙的肚量太小,连手指甲大小的春蝉都咽不下肚子去,就知道天天鼓着腮帮发脾气。

  又听说,小城里的人们常常把家里的玻璃窗户称作是「水窗」,因为小城里有很多很多的小溪流过,它们曲曲折折,每个人家在一条又一条的小溪旁边傍水而居,久而久之的,人家们就被汇聚在了一起。

  由村到县,由县到城,结果大家发现,水色和月色还是家家户户需要打交道的存在,「水窗」因此而得名。

  而这座城市的名字,就是从这片水脉里最大的那一条河水里取的,取水时,村民们一般叫它作「皖河」,是皎洁无暇的意思。

  她才发现,这皖河小城的民夫们尽管很多都不识大字,但好名字倒是会取的。

  抬头看去,楼房的主人们大多都已经熄灯睡了。

  她在街道上。天黑了。

  却是有一栋特别的房子在黑暗中吸引了她的注意。

  那一栋楼房有三层楼高,顶楼的房间窗户是少见的落地窗,而落地窗外拦有一圈宽松的阳台。

  或是落地窗被月光映照进了房间里面的缘故,玻璃窗上的透明颜色因此缺失了一部分,换上了琉璃般的涟漪色彩。

  怪不得觉得它特别。原来是这一间房子的主人在睡觉之前,忘记拉上窗帘了。

  而在那一所房间窗外的阳台上,她还隐隐约约看见有一盏太阳花。摆在显眼的位置。

  那朵太阳花很漂亮,也漂亮的。感觉是毛茸茸的花瓣,耷拉着叶子。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的阴雨不断,它已经着急天上久久没有出现的太阳了吧。www.33ýqxsś.ćőm

  这时候的她就是这样想的。因为她就是这样一个自以为是的女孩,且她还没遇见自己人生中的男主角呢,内心是肆意的可爱的。

  ……

  窗外的阳台上,有一盏太阳花睡不着觉。

  于是,他睁开了眼睛。

  天黑了。房间里能看见的东西并不多。地面上有云雾色的纹理瓷砖,还有。窗外照进来的月亮。

  说实话今晚的月下并不美。因为整片天空只有月亮的附近有晚云,而夜空中连一颗星星都看不见。是矛盾的。

  他定定的在天上到处都是的乌云中寻找着星星,直到看见晨雾自远方的树梢处涌起,看见有暖阳初升了,阳台上的花儿也已经安心的睡下了,他才忽然反应过来。

  反而变得更加困倦了。

  他眯着眼,想调头睡一会儿回笼觉。只是在倒头睡下之前,他想起来昨天晚上没有拉好的窗帘,又困惑的瞥见走廊的过道上————晾有几件没有晒干的衣服。

  他幻想着,在雨落之前,有一个美人会见好就收。他缩进被子里,不想要那么多的阳光。

  这便是封榆夜梦初醒,直到清晨时,房间内外在他迷糊时候的大概模样了。

  房间并不大,因为他住不惯楼下的大房间。

  ……

  叮铃铃~

  傍晚的闹钟响了。

  而当封榆再次睡醒时,闹钟都已经吵累了。

  它的声音一向刺耳,如同是在针对。而它的位置就在床铺旁边的书架下,在紧挨着书架的一张实木书桌子上摆放着。

  它吵啊吵,封榆终于忍不住伸出了被子里的手臂,反手就抽了过去。

  啪啦。

  闹钟的铁铃铛硬生生的被他砸成了铁疙瘩。

  可闹钟还没有噤声。它反而因此闹得更加难听了。

  封榆心情烦躁,皱起眉头,但还是睡意朦胧,已经没有欲望再出手了。

  却是因为这持续不断传过来的噪音,他转而继续的引出了自己身体里某一束不知名的怪物:

  封榆的纤细颈项间,缓缓地浮现出几根树枝状的蓝色纹路。

  很快,这些纹路就开始肆意扩张,蔓延到了他半边的脸颊上。

  其纹路的脉络像极了一个人类皮肤下的细小血管,只是它们所流淌的血液在向墨蓝的颜色转变着,让这些血管的纹路看起来越来越像闪电状的纹身了。

  然而。他闪电状的“纹身”又随之开始叉裂,刺骨、崩坏,它们渐渐挣脱了血管的束缚,反而越来越像几十根“爪”型的闪电了!

  闹钟这时候还在不死心的响亮着这个本该安静的房间。

  却是有一根手指,它轻轻触碰了它一下,滋啦。

  电弧击穿了空气,硝烟弥漫在了空气之中,它再也叫不出声了。

  声响轧然而止。

  那些东西也终于解气了,于是,它们又缩回到了他晶莹剔透的骨子里,让骨头重新变回了健康的雪白色,封榆的身体也在缓缓的恢复正常。

  不久以后,封榆慵懒的收回手,翻动着身体,枕头还呛着脸,却已经觉得不对劲,连忙抬起头看去,才看见自己的闹钟已然报废。

  看起来像是一个铁疙瘩。

  而一旁的笔记本电脑下,桌子上不知何时抖了一圈灰尘组成的方框。这笔记本电脑他好久没用过了。他更喜欢用手机。

  他皱眉,觉得那里不对劲。可他的潜意识并不希望他想起来。

  加上他现在头脑还混混僵僵的难以思考……

  总之,既然他的潜意识不希望,那么他下意识的,也就无所谓了。

  不过他此时的样子可真是像极了一只猫,一只与毛线团对峙着的波斯猫。看起来十分名贵————仿佛只要这一只“毛线团”它不动,他也就端坐在这里不敢动。

  却是刻意的臭着一张脸。

  过来很久。他才叹了口气,不再理会这一只不起眼的铁疙瘩了,随手将之拿起来,抛入脑后,落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哐啷。

  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这一发盲目的抛掷有多么的精准,毕竟,最近的怪事多了去了,他主要还是因为想不起刚刚梦里的那一件怪事而心烦意乱着。

  他倚靠在床头端坐着,低头看向自己那一张绣有许多「碎雪云花」的白色被子,还有被子旁边自己那一双柔软细腻的脚,那就好像是手机短视频的动画片里,那些动漫少年的干净双脚,连脚趾头都是十分白皙温暖的感觉……这不可思议。

  所以,管他呢。

  他更在意的是刚刚那个模糊的怪梦:

  在梦中。

  在一曲仙山路的山脚下。

  一名侠客在那里。

  他似有风骨。束着一头古拙的青丝墨发,披着一袭老旧的暗纹黑衣,拎着一把长刀,正要登上山。

  这仙山高远,有三十几座雪峰。

  而时逢雨下,雷鸣声响。远有一匹苍鹰自深空俯瞰过来,其目光如炬。

  但他熟视无睹。

  ……

  那男人最后的眼神,绝了。

  这是封榆不少于几十次做奇怪的白日梦了。

  那些怪梦总是因为起初不在意的原因,在睡梦清醒之后,梦的模样就变得渐渐模糊记不清了。他怎么都想不起来那些样子。

  他又侧过头,求证了一下窗外那一朵小红花,发现它正享受着暖阳。弯过腰,偷过景色,更发现它竟然无意间照亮着天边的一片红云,这很有趣。

  随即又懒散的决定:

  “那是做梦吧,别想了。”

  人就是这样好了,生活既然有趣,清醒也好。

  他下床戳了戳地面上的俩拖鞋,耷拉着肩膀,又仰起额头揉着眼睛的睡意,就这样拖沓的拉开了落地窗的扶手,走到与之相连的阳台,走到尽头,里面是一间梳洗室。

  他这才偶遇了自家的落地长镜,暗赞一声“原来在这”,然后匆匆在大镜子面前,看见了一副邋遢样子的自己:

  纤瘦,矮小,碎发,还有他所认为是自闭久了之后才渐渐拥有的白皙肤色。

  而好笑的是,尽管他脚上穿着的拖鞋是合脚的小鞋,但身上穿着的T恤却好似是一袭不合身的连衣裙……

  才发现这奇怪T恤,那么长!

  这应该是当初买给老爹的那一件T恤吧,怕是自己昨晚累坏了,穿错了衣服。

  也难怪。封榆昨晚在读书,阅读到了很晚。他洗完澡后,因为累得不想开灯,也累得扯不好窗帘,就随随便便的从走廊边的晾衣架上扯了一身穿的,去床上趴好了。结果现在照照镜子,才发现,原来这身T恤是老爹的~

  他当然是忘了昨天晚上的具体经过了,就像是他忘了昨天早上吃了什么早餐一样,是很正常的那一种健忘。

  封榆又十分感慨:不过老爹跟自己身材对比真的好羞耻。明明人家已经年逾半百的年纪了,却还壮的跟一头牛似的,不像自己……

  他想着。又联想到了梦中那一道望见雄鹰飞过头顶后,又继续沉默而登山的男人身影,他或许比老爹的身材更加削瘦而修长,也比自己更加结实而高大,反正,很帅。那要是自己……

  算了。

  他即时纠正自己的三观。那身行头是管制的。

  封榆知道,梦中那个身影所佩带那一柄长刀,是很长很长的那一种细刃直刀,尽管卖相很好看,但却是违法的。

  他心戚戚的摸了摸裤子,然后从及膝的中裤口袋里掏出了一柄扁棍,甩手并挑开,反而是一柄足足24厘米长的锋利刀刃。同样是管制刀具。

  这是一柄折叠刀,他一般称之为,折刀。

  他这些年一直随身携带着这一柄利器,哪怕是睡觉的时候也不例外。

  原因有很多:

  一是折刀折叠后,是份量只有半斤重的扁铁棍,可以安心放置在口袋里,方便携带,平常也不容易被发现是管制刀具;

  二是刀轻小巧,最适合曾经在学校瘦弱无力时的他,如今出了社会,他力道大得能在睡梦中拍坏闹钟的铁闹铃了,却已是用惯了轻巧的短刀了;

  三是折刀的特性便是锋芒内蕴,过刚易折,是总能让他回想起来,并且冷静下来的刀言刃语。

  而且,折刀可不比长刀,折刀显得很阴险小气,这也是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做人不要过于正直大方;

  四是防身。

  而直到「防身」,才是封榆每天随身带刀的最主要的缘由。

  可这就说来话长了。

  却也不妨封榆心血来潮,洗脸刷牙,然后找个座椅坐下来,就着房间外照进来的那一抹斜阳,和伏在桌案上的那一点瞌睡,

  将傍晚醒来的阳光一丝一缕的,慢慢的写进笔画之间:

  封榆自小就体弱多病。

  据说是被父爱如山崩地裂一样的老爹喂了太多的熟牛奶所导致的,老爹本想是要摧他长高长壮,不料封榆虚不受补,直接拉下了营养不吸收的病根。

  而到了上初中那会儿。封榆因为病情的缘故,长得很矮小瘦弱,又是随父亲那样温和老实的性子,看起来很好欺负,最后,他不幸遭到了一些看不爽的学生的针对。

  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看不爽一个人,就要针对那个人,但这或许是一种成长。因为封榆下意识的凶猛反抗,一点也不像班里其他的那些娘炮,所以他最后赢得了坏学生们的尊重,也暂时没有人再想招惹他这硬骨头了。

  封榆也笃定了这种誓死反抗的惊惶感,那心脏初次奋然跳动的挣扎感觉,是做不得虚假的成熟滋味。

  不过,事情虽然就此告了一段落,封榆原本的平静生活也因为这件事情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封榆开始不相信良善了。

  一个人不相信良善,乃至于不敢相信生活,其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他自闭了。

  在后来的日日夜夜里,他就陪着窗外一朵不会说话的太阳花,伴着一地的蛙声和月光,孤身一人在房间里生活了。

  他仅仅像是一只白猫,偏偏喜欢倚靠在窗前,抖着耳朵听,听那没有人的黑夜。

  而他所见窗外的阳台上,那些太阳花其实已经凋谢了很多次了。他都不曾为它们的死去而悲伤过。

  因为据说,生命的死亡也并不是真的失去生命,而只是走到了时间的外面。

  就像封榆印象中那些不再见到的儿时玩伴,他们或许正是在时间外面生活着的人。

  而在未来的某一天,大家都会重逢,或许,还会聊天,还会脸红心跳。只有他是不愿意说自己现在怎样的而已。

  ……

  握着笔,封榆忍俊不禁:瞧瞧这笔下的少年,连思考的方式都是孤独的呀。

  他想了想,随手写了两个字,是“好”字,与“在”字。

  连起来读,就是“好在”,这是自然而然的转折……

  ……

  好在,封榆的世界并没有孤独太久。

  封榆无意间注意到了自己的一位家人,是自己的父亲,封伯。

  封榆喜欢把封伯叫做老爸,写作老爹,因为老爹的年纪已经大了,好欺负。而且,老爹本就是一个很憨笨老实的人,性子还是家里面出了名的随和憨厚,封榆很喜欢“老爸,老爸啊”的这样叫他,没事还可以给他一个幼稚的拥抱。而他也只会臭着一张老脸,却不会因为自己的没大没小而生气。

  但是在一次叔叔伯伯酒后的闲谈中,封榆在旁边才惊险的听见,曾经的老爹,原来是一个非常狠毒的人————老爹曾被叫称作「十里咧鬼」。

  而其中的「十里」,是家附近一条河流的名字,至于「咧鬼」,或者说是洌鬼,在这小城的地方方言里,意思就是恶流氓、鬼混混。

  封榆很不解,于是,他在父亲,姐姐,乃至阿姨婶婶、叔叔伯伯的多方言谈周旋之间,才渐渐得知了故事的始末,大概是这样的:

  老爹封伯起初本是一个很老实的孩子,读书也很踏实,成绩不错。却无奈被爷爷封有种“扔”进了体育学校,是硬生生花了大关系也要把他安插在游泳队学员当中的那一种“扔”。

  这直接夭折了老爹很小就朦胧发芽了的求学心。反而激起了他对野蛮生活的兴趣。

  但这也无可厚非啊。

  爷爷的初衷封榆也听说过,那时候的爷爷已经生了三个孩子了,已经老了,只是希望封伯能在那个说不清楚的年代有一口饱饭吃,有一个好身体————体育学校的文化课程尽管能学到的知识不多,身体训练更是辛苦,但有国家的拨款补助,伙食是免费而且营养丰富的。

  究根结底,是那时候的老爹在家中排行最小,是老三。爷爷的名字叫作封有种,其名字的寓意有两种,一种是丰收,一种是大男人,要有种。

  但他的农田里从来没有丰收过,他也没有胆子再敢让最小的儿子也一起挨饿了。只能这么做。

  老爹最后是气急败坏的,却也只得答应了。

  几年后。封伯凭着老实刻苦的训练和体育学校提供的免费营养,练就了一身富武。那是游泳队里锻炼出来的那一种匀称身手。

  即每当他站在跳水板上,准备动作时,总是体态轻盈,而跃跃欲试。

  就好比,好比想象中的某一处山崖上,有一弯青松,而老爹正是那一弯青松上跪踞着的怒目雪虎,它正抖着满身的雪絮,慵懒而吓人。

  至于他为什么神情慵懒,是因为他即将要退学了,要去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因为他家里的那个老头又一次安排他了。

  后来,正是老头逼他从体校退的学。

  老头说,是让封伯不要再去国家级的体育院校深造了,因为家里要留着钱去供养大哥读研究生,以后赚大钱。

  而封伯只是一个靠国家给饭吃的体育生,哪怕以后在体育方面赚了什么好成绩,也赚不了什么好钱的。

  讲明白些,就是那时候的体育分和文化成绩是相对分开的,体育生特长生只是伙食和住宿可以免费,但依旧是要参加高考考试的,而如果往后他在接受国家训练的几年里,他没有凭借文化成绩挂上任意一所大学的在学证明,那他退役后甚至会是一个连大学文凭都没有的无用青年。

  而每天尽管温饱无忧的体育训练却已经占用了封伯大半的学习时间,让他这个本该成绩优异的学生直接沦为了班级里的普通人物,高考的成绩也大概只能考个普通大学。其文凭是不值钱的。自然的,他对于家庭的作用也是没有大哥重要的。

  而且,也要明白,现在的世界,日新而月异,谁知道体育比赛这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行业还有没有出路?以后如果只靠他这个当体育老师的料子来撑起家庭,他们家可就太难为情了!

  老头的思量已经一猜就透了————明明最小的孩子未来出路已经渐渐浮现了,他却不敢砸锅卖铁的攒钱,支持孩子去搏了。他没在意过学校的游泳教练曾经夸过儿子的话,“这孩子是个世界蝶泳冠军的料”。

  世界冠军也没用啊。穷。

  他已经老了,在很多事情上都已经不敢赌了。

  而封伯也不糊涂,最终只能是理解了老头的想法,只得再次放弃了自己本来小有成就的生活,去到另一片天地里,从头开始闯荡了。

  而说简单些,就是要提前去社会上赚钱、找关系,顺便供养自己那一位在大学读研究生,研究怎样有出息的大哥了。(据说那时候,社会一穷二白,有钱管用,却也难用。所以除了读书考试,大家也都会认为,那些擅于闯荡社会、结交朋友的人也是很有出息的。)

  于是,他从游泳队的队员开始,结识了一个又一个的狐朋狗友,跑到了社会上之后,又有幸学会了一招又一招不知名的坏人打法,时间挥霍来,受罪去,最后他渐渐在小城里混出了一点坏名声————说是这个人傻气又老实,只爱帮助人,却不求回报。也可笑别人的是,他实实在在的,从来没有被人回报过。

  他也不好强求什么的。毕竟,乐于助人只是一种生活态度,是社会结交朋友的一种方法,而不单纯是在做一桩生意。

  只是重要说那的后来。是渐渐的那一种后来。

  他又不知不觉从皖河市折腾回了老家,他的老家在石里乡。

  因为背后经常被石里乡的某个老头夸奖是人靓心善的老实人,又有一户相熟的人家在四处介绍,传播美名,于是最后,阴差阳错的引得一个坏女人来访,最后嫁给了他。那个女人叫做柳清春。

  婚礼倒也不算风光,但也足够人物去登场,此事不必提。有趣的是事后,两人磨磨唧唧了一年半载,才终于诞生出了一个调皮的坏女儿。而直到坏女儿被老头顺手抱回去抚养后,封伯才渐渐的在某天幡然而醒悟,匆匆忙忙的,拉着女人去找那些亲戚朋友凑了些钱,其实都还没准备好的,就安了一个家————只为把女儿从老头的手里抢回来。

  所以,尽管人已经娶妻生女了,封伯也没有完全按耐下那闯荡社会后一直躁动的内心,他常常还要去仓库里翻找一柄时常磨砺干净的柴刀,也常常还要出门去。去干嘛呢?

  去随朋友们在河边江岸处,

  撒酒壮志喂,

  去随兄弟们在寻常巷陌间,

  提刀壮胆呐!

  他的朋友很多,他好不潇洒哒~

  可这样的兄弟义气混多了,久而久之的,自然也是会出现一点该死的小事————有一个好事者死要面子,带来了一杆枪。(是短的那种枪)

  然后,枪就发出了打雷的声音。刹那间,街道的四面八方便惊起了一片蓄谋已久的喊杀声!

  雨落声响时,天也要开始打雷了!

  随着热火朝天的乱势一触即发,封伯仓促而不敢置信,回过神时已经被混乱的人群裹挟到了一条幽深的小巷中,几经践踏过后,身后穷追不舍的人,也只剩下了三四个持刀扬言“砍不死你”的恶棍。他们不但敢对路过的普通人砍去,也敢歹毒的泼骂着谁是一个懦夫。

  谁是懦夫呢?封伯的腿脚已经受了创伤,跑不利索了。

  他还嘲笑过某些优秀学生的理想呢,说那些矫情的人拿刀一劈,脑袋没了,多伟大的理想都不值钱。他威胁其别作傲气,说性命是脆弱的。

  可是现在自己糊里糊涂的,竟然也快那样了?

  索性,他真的就老实极了,不跑了。

  在黯淡的雨幕中,他提着械斗时早早带上的一把柴刀,扭过头,露出了清楚的眼神。

  仅在这地面上越踩越大的雨声里,他陪他们砍,陪他们砍到了手脚,砍到了天晴,砍到街头的路灯,砍到灯光下的长影————影子被砍出了一个吃人的鬼洞,他的脑袋也被砍出了一个白骨洞窟。

  这才回过神,他其实还没砍过瘾,就已经发现自己身受重伤了。

  命悬一线之际,大概是有人挡在了他的面前。

  是好在,后来封伯的女人带着封伯的两个亲哥哥赶来救人了。就连不近人情的老头也在事后哭着跑来了,把这位老实人连同一副竹担架一起,给送进了医院的急救室。

  后来,封伯的伤势自然是好了,出了院,去了老家。他在老家的祀堂面前认了错,自愿罚跪了半天。

  幸好,那晚雨水让他在小城里搏出了武勇的名声,没有拉下家里的风气,年近古稀的老人也实在懒得劝这玩意的牛脾气了,他自己能生什么样的儿子,心里还是有数的。最后封伯反倒是没有挨罚。

  封伯安然无恙的挠头跑了,跑的时候,模样反倒是像一只刚犯过错的皮猴,看那一副调皮的样子,肯定是不会反省的感觉。

  可毕竟封伯就要顶着这么一小片秃头过下半辈子了,甚至有时候被道上的人嫌弃,说他出手太过于老实而显得狠辣,而被骂做是“疤头”,不好听。封伯听了却总是老实的坏笑,不在意。

  可作为老爷子的封有种听着,就很不舒服。总觉得自己也有过错。

  封有种至始至终都认为,自己虽然是一个体育学校的初中老师,是个无暇顾及三个儿子且极为失败的父亲,却也还是一个知道进步的文化人。

  他总是去记忆着论语里诸如“吾日三省吾身”、“有则改之”的大道理,却细细回想才发现,他不是一个聪明人,不是一个有钱人,他的记性其实也回想不起来多少个大道理,

  他的错误多得,他反省不过来啊。

  就像是他爱苛责人的这一个臭毛病,他觉得好像很合理,所以就从来没有想过去反省。于是这种苛责就完全落实到了对封伯的爱里。比如取名字要取“伯”,是第一的意思,教育也要严厉十分,是望子成龙的一种期许,选择让他来自己的体育学校,更是希望他不挨饿,有一副好身体……

  而在这些对其人生安排的各种苛责当中,他记得的最有趣的一项,莫过于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他照本宣科的对封伯强调过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毁”。

  这句苛责,按现代的话来听,的确是有些严厉而不自由了。

  他当初不理解古人的自私,可如今才知道,这蠢儿子的刀疤头!他他他后脑勺他有块地方,他差点连头皮都长不出来了!

  要知道,他那句苛责的初衷,不是不允许他剪头发,不是不让他效仿新时代的小年轻,去剐个什么寸板头,去割个什么莫西干,而是嫌他还小啊,是要他别贪玩,

  是要他好好珍惜自己的身体的每一部分,甚至于是他自己的头发。

  却瞧瞧这孩子,快三十的岁数了,还这么猴皮!他当初不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毁”这样的严厉俗话,孩子又怎么能知错,忍得住贪玩呢?

  怕不是现在不是被劈了头发,而是玩着玩着,就被砍了脑袋了!

  老人倚靠在太师椅上,擦着眼泪,又四平八稳的继续想着:可现在看看这短头发流行的好世道,那些短头发的洋妞看起来也挺靓眼的,比自己那一个早就埋在土里睡觉的老伴,要养眼得多了。

  他不老实的笑笑,发现他自己那为数不多的几个大道理……好像已经是有些过时了。

  老人忽然的就觉得有些委屈了。他觉得自己错了,他想要反省反省自己。

  可是老人肚子里的知识不多了啊,总是要咬着牙才能思考,他咬着牙,看着手里小儿子的照片,却很久很久再没有松开过了。

  这位爱反省又爱犯错的老人,就这么迷糊的做了一个梦,慢慢的游到时间的外面去了。

  倒也好,他在无能为力之前离开了这个世界,临终的时候,他居然还有幸的觉得,自己仍然是能帮得到自家的孩子的。

  其实回忆起那个雨夜,老人才算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封伯的家人。

  他那时候可还年富力强的狠,八字胡一扯,抄起地上那一柄染血的柴刀,就狠狠的砍进了人群当中,死命追逐了那些凶手一宿,而直到医院门口看见那小儿子还活着,他才松开了咬死在刀柄上的糙手。

  ……

  封榆迟疑了一会儿,随手做了日记的注释:这是两个父亲的独白,有幸被我道听途说,还原了一点点。

  ……

  春蝉秋雪,年复一年。

  后来的日子过得很快。

  封伯因为被一位坏老人耽误了前半生,没有富余的见识,也就只能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寻找生路,或是靠着有钱的大哥接济了。

  在后来的十数年里,他尝试去做过各种各样的小贩,他卖过凉皮、卖过面包、卖过冰淇淋,然后他有钱了,开始批发起了很多不值钱的货物,就比如说酱油啊、榨菜啊、方便面啊……

  ……

  封榆细细去数数,才发现,这些东西其实都是吃的。

  ……

  原来他从来没忘记已故老人的教诲,他还记得“生在南方,只要吃饱饭就好”这样的大道理。

  或许,是他尽管已经成家立业了,已经身为一个父亲了,却仍会幼稚的想起自己的父亲,所以,他思,故他在。

  他的声音虽然小了,但他的道理也在。

  “你死后也需要活着的。因为你对于死亡的豁达尽管是认真的,却也总有执迷不悟爱你的人,他们都想要你置死地而后生。”

  这是上大学时,一位心理教授在鼓励封榆活下去的时候,所说的话语。

  而这样的话语在这对父子关系的面前,却变了一个味道。

  就像是老头活在了封伯的背影里。

  所以其实,封伯是不喜欢听老头讲的大道理的,他有自己的道理。

  他只是记得,自己的老头爱讲大道理,仅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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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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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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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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