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响火>第二章 三观 秋雪
  农历八月十五,中秋。

  皖河市的天空下起了小雪,是难得的秋雪。

  它不曾来得如此漫画的。倒像是一沓断断续续的背景,雪花的每一张,每一页,它都要事先回忆,翻动之间,抚摸过纸张的色斑,亦或是皱纹,只为相遇这街道的过往色彩。

  这时候,她的神情可是困倦的。

  可是偏偏每当秋风吹起时,黄昏摇曳了火烛,她又惶惶会像是见了敌人似的清楚起来,不再是那一折一皱的慈祥可爱,反而会变得支支吾吾,好不可爱。

  他想着,那落雪为什么要记恨秋风呢,又不是要染黄她的白发,她羞愧什么啊?

  可是渐渐的,却又会发现,好像只有这样线条分明的深刻手法,才能构成这中秋的雪下。

  而不知不觉的他想着,就是夜晚了。秋风还在听雪,晚雪却已了无音讯了。

  楼房下的水塘早就死的死,伤的伤,有女人在床边抢着被子酣睡,有女儿在楼下的房子连夜读书,有老人在房间的墙影上,弯腰驼背着。封伯收拾心情,点燃香烟……

  可是,这是家啊,不是他路摊小车上摆着的廉价伙计儿。

  他皱起眉头,用手心里的雨水,急忙把香烟摁灭了。

  当无意间他看见手里那根扭扭曲曲的香烟时,混着泪水,他便想到了一支蜡烛,和一簇浪漫的鲜花。

  他觉得这样子想就已经很浪漫了,他想这或许是因为生活中的浪漫太少了,所以这里才显得安静。

  他总是喜欢自己所看待的世界,尽管他没钱读书,也没有词汇,但他用以形容世界的内心也是有诗意的。

  而现在的话,他为何又要这在下雪的时候看见月亮,回忆过去呢?他觉得这都怪自己,不怪那一场秋雪。

  小城里的怪事本就多,郊区外的几处荒塘他见过了,如果你认为那些荒塘里只有春天里的蝉,那可就见外了。这小城里的四季,除了那自然而然的诗意,还有那土里土气的秋雪。

  记得那一天,下着小雪,而记忆里的那个世界就像是自己的一双老人掌纹,线条分明,纹理深刻。是昏黄的纸张颜色。

  当老师在中秋前夕的课堂上讲累了作文,对同学们问起久久不见的春天时,她昏黑着眼圈,说啊:

  “同学们,今晚就是中秋节了,我们也不必聊那今晚的圆月亮了,我们可以聊聊明年的春天。

  “大家是不是常常听人说,你们是祖国春天里的花朵,是朝气蓬勃的清晨。我觉得呢,这些比喻其实都已经用烂了,不稀罕。我问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老师又是春天的什么呢?请以此为题目,大家举手发言。”

  同学们顿时就七嘴八舌的讨论了起来。

  有同学好勇敢,举手说,老师是春风,滋润了祖国的花朵。

  有同学不服气,举手说,老师是春雨,也滋润了祖国的花朵。

  有同学还腼腆,举手说,老师是春蝉,传播了一代又一代的花粉。

  也有同学不敢举手,却说老师是青蛙,专吃鲜花里的害虫。他是一个躲在鲜花里的坏学生。

  教室里顿时就有了哄堂大笑,也就只有老师听了之后,是气鼓鼓的。

  其实才发现,这些都是皖河丘原的春天时候,所常见的几种意象。

  可当老师拍拍讲台,捋好耳畔的发丝,踮起脚尖,问起前排明明坐着也仍然高大的封伯时,封伯却很忐忑的说:“老师,老师……你像是一支蜡烛。”

  “为什么呢?”她问出了所有人的不解。

  封伯愈发忐忑,却还是断断续续的去说了:“老师,现在外面是下雪啊,我,我联想到了毛**的一句诗,是那个叫什么的,她在丛中笑。”

  老师一听,心里自然而然的,就让她浮现了那一整首诗:

  《卜算子·咏梅》

  [近现代]毛**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

  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

  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哦,她在丛中笑的那一句。

  所以,蜡烛是老师,在烂漫的山花里面笑……他想到的应该是这个意思,老师羞红了脸,却也不开心。

  因为这是毛**在春冬之时赞扬广大人民群众所写作的一首咏梅诗呀,封伯同学怎么可以断章取义,拿来形容老师是一支蜡烛呢?

  可不怪她头发长,见识短。她只是这一所体育学校的体育老师,虽然现在兼职语文老师会觉得这样的断章取义并不合理,她却也还是没发现一件事,那就是,她自己已经在这片花丛中,偷偷笑了。

  忽的,有微风闯进了教室。

  窗外落雪的池塘里,也响起了一片稀疏的秋虫叫声,它们好像是被食堂附近的锅炉香气给热醒了。

  快下课了,体育学校的晚饭很香。

  她也因为是家住水畔的人儿,春天的时候,她也经常会听见春蝉的叫声,而这些秋蝈蝈的叫声和一个同学对她的比喻,让她想起了春蝉。春蝉的蝉,读音就好似春蚕的蚕,所以她下意识的,就联想起来了另一首诗,是李商隐写春蚕的一首情诗:

  《无题》

  [唐]李商隐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

  这个要取,取……那个“相见时难别亦难”那句,还有,还要那个,蜡炬成……呸。

  她脸更红了,怪不得这封伯同学平常十分大胆,最喜欢在她的语文课上大方发言,现在却表达得这么的支支吾吾,

  原来他表面是在用咏梅诗来赞美老师,背后却又偷偷借了这一首情诗,在向自己当众表白呀!

  而且,看这些体育生们的笨蛋模样,现在就知道张嘴起哄,没有脑子,好像也就只有自己这个语文老师是听得懂的。

  而最羞孽也是这个,他的含蓄情诗,她竟然真的听懂了!

  下课后,她直接把封伯叫去了办公室,路上还要敲他一下脑瓜子,告诉他以后可不许再耍这样的小心思了。

  可她那时心里却在想,这个孩子,好在好在好在,是她的学生啊。

  不然,就自己这个小身板,敲他脑袋都要等到他心虚挠头的那一刹那,指不定哪天她理亏了,反而就被他大手一抱,抱回家养去了。

  她其实动心了。但她是语文老师呀,她能轻易的阅读理解到,封伯这样其实只是因为太爱戴她,所以才产生的一种错误情絮。

  可封伯那时候不理解,只觉得,老师或许只是不许他太聪明,至少不能比她聪明而已。想着要不要放学的时候去给她买一串冰糖葫芦,先让这位肚量小的笨老师先消消气。

  ……

  时至今日,封伯在这深夜回想起来,年纪已经快知命的岁数了。

  因为那一场老头所勒令的退学,他如愿以偿的和老师断绝了师徒关系,却事到临头的想了想,很害怕自己的未来。

  手里攒着的那一簇康乃馨,最后也只是偷偷的送了出去。

  他不敢向她表达心意,不敢带着她一起到社会上去冒险,所以,也就从那时候开始,两人的缘分就断了。

  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社会的老大哥,而昔日的老师,也渐渐成了一位教书育人的老奶奶,却死前还记恨着他呢,看他的神情,就像是在看一个秋风里的敌人。

  对啊,她死了。

  六十几岁的时候,她老死在了书桌上,还在操心着学生们的作业。

  封伯尽力不去想她了。可自己想想如今,却又是托了她的福,事业有成。

  这主要还是依靠他老实的大胆:

  他胆敢购入比市面上要贵一半价钱的外国进口面粉,做出来十分干净而卖相白软的手撕面包,因此常被小城里的各大酒家所联系,每天都能获得可观的报酬。人送外号,“面包师”。与他凶狠的外号“疤头”是齐名的。

  他胆敢肆无忌惮的吃喝嫖赌,玩得就是样样精通,其中,赌博所赊欠有的高利贷数额颇大,连自家面包店面侧墙上,都刷有着“封伯欠债不还钱”的满墙血书,只能用广告贴图去遮掩。他却毫不在意。

  因为在那个年代,赌博是一种现象,而不是一种陋习。在那时候敢混社会,敢赌、敢搏的人,往往都能赚到大钱。

  至于他身后那一个数钱数到手软的坏女人,她就更是觉得不要紧了,毕竟,有哪个黑社会的大哥,舍得来收她们这对老实夫妻的贷款呢?没人敢。

  而说到坏女人,也就是他现在的结发妻子,封伯依稀记得这女人的名字叫做柳清春,他平常老爱叫她“孩子他妈”,所以忽然的有时候,他也会想不起她青春时候的名字。

  但至少他还是深爱着她的。

  至于理由依据,只要听听当初封伯为她写的情诗,就能明白了:

  ……

  ……

  「我出门在外很慌。

  我一辈子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寻找,

  我找到了最后,我最后找到了青春。

  我跟你说,我长得又不老,

  你也别嫌弃我老。

  ——封伯」

  ……

  ……

  这像是在说,我是不会嫌你老的,可是你现在却嫌弃我长相太老,这是你的不对。

  封榆写日记的笔一顿,恍然间有些怀疑老爹是不是装的老实,一个老实人能写出这样可爱又贫穷的情诗?要知道,他的语文可是一位体育老师教的啊!

  体育老师可没什么出息,哈哈。

  又转念一笑,这也不妨吧,倒是觉得老爹本就是一个诗意的人,只是当初爷爷没胆,不敢让他挨着饿去上大学罢了。

  老爹其实还会弹吉他呢,而这一首土里土气的情诗,肯定还有一曲已经被夫妻俩所淡忘了的旋律,埋在他们过去的那一家面包店里。

  当然,还可能忘在那天离开时的教师节上,语文老师的那一簇康乃馨里面。

  ……

  尽管后来,柳清春为了生孩子,已经变胖了,性子也变柴了,坏得倒是依旧,但封伯依旧是很爱她的,却不是当初想把语文老师抱回家养的那一种可爱。

  要知道,师生情可不是爱情。

  其实他也说不清楚爱柳清春哪里,因为她变化都这么大了,他依然是爱她的,所以这一种已经乱七八糟了的事情,是没必要再去说的了。

  这时候的封伯也才发现,自己的爱,不知不觉也到了说不出口的年纪了,毕竟,

  曾经对她的那些喜欢,已经不在了,

  现在对她的那些喜爱,已经不懂了。

  情歌他倒是还会唱,正是那位娇小可爱的语文老师在当地的祝福节时,教授给大家的,只是柳清春的脸皮很薄,听了会揍他。

  于是,在一年后,柳清春终于又怀上了,医院发现,是个男孩子。全家都,额,不,不对,全家也就只有失了宠的姐姐是不高兴的。

  ……

  噗,封榆忍不住写歪了几个字,笑意都快洋溢在纸上了。

  ……

  其实坏女人老妈怀孕时,倒发生过一件趣事,却是有一个道士执意要上门算命,那个臭道士拎着一张从纸桦树上剥下来的白树皮,想让儿子改名为封纸桦,说他是文曲星下凡,应该取一个文雅的名字,纸桦、白书这样的文字载体最宜,也好让他以后来找他时,能剥个树皮就可以找到他,然后收他做关门弟子。

  但封伯却把那牛鼻子道士赶出了门去了,因为他早就决定给未出生的儿子的名字了,就叫做,封榆,年年有榆,年年有鱼,年年有余。一听就是个能吃饱饭的好名字。

  直到去医院生产那天。

  封伯惊恐万状的徘徊在走廊里,忐忑不安了太久,迷迷糊糊的,小家伙被他抱在怀里的时候,他才安心又惊讶的发现,哦,天啊,我的孩子已经出生了。

  这一位将孩子抱在怀里,才发现孩子已经出生了的老实汉子发现,这小娃娃好像有些重,这吓得他有些恍惚了。

  这是他曾经肩扛百来斤在烂尾楼走坡送货时,日复一日的负重前行时,都不曾有过的心悸感,是他拎着柴刀架住一个黑道大哥脖子时,谈论对方脾气太柴时,也不曾有过的份量。

  他只是看了看这儿子的一双小手,那是一双一出生就敢攥着拳头,攥着小拳头要对付自己的小手,看着不老实,却不是很硬气能打的样子。

  他忽然就觉得了。

  自己应该改邪归正。

  ……

  封榆放下了笔,又拿起笔,总结了一些重复的片段。

  ……

  封榆曾掀开过店面侧墙上的广告,后面的追债字迹已经老旧————是刮蹭、褪色后的那一种年代感。

  一眼看去,就像是一张老旧的墙纸,纸张的边缘有裂口,纸张的内容也已经破损而泛黄了。

  从大他七岁的坏姐姐封静静那里也得知,那时的流氓老爹因为赌瘾很大,脾气很不好,经常与坏老妈吵架,两人还经常顺便的斥骂坏姐姐,不听话就更要被打屁股。可……

  不对劲的。他们说的,和我所看见的,并不是一个时代的父亲。

  “因为我们家里有了你呀。那时候国家还没有开放二胎,你是偷偷生下来的,跟的是老妈的农村户口。被村长骂了个透。”

  闲谈时,嫁做人妻,正给女儿织毛衣的封静静话语一顿,然后不在意的解释道:“弟弟,你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已经改邪归正了。”

  一旁姐姐的女儿梁馨却在背唐诗,她咿咿呀呀的,说着什么“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的拙句。

  封榆想着,老爹那时候之所以没发现自己出生,或许是因为想起了青山绿水上沉眠的爷爷了。他会觉得,老封家后继有人了。

  ……

  这么理所当然的事,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封榆陷入了沉思,手中的笔又放下了。

  他撑着脸颊,看着窗外的夕阳,浪漫的遐想到,老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老实人呢?

  这一个人啊,一不小心已经把一辈子该犯的错都犯了,一意孤行把一辈子不该给的真心都给了,他本可以继续这样挥霍浪荡下去的,因为他的善良,是会不断从心底涌出来的那一种。他无论是对亲朋好友,还是对暂时不相熟的陌生人,都愿意为心中的正义而拔刀相向,饮酒以歌。是潇洒的。

  可偏偏好像自己的出生触动了他,明明两个人只是长得有些像而已……

  他就那么大眼瞪了小眼了一会儿,就值得他把心中的那一柄柴刀放下了?

  哇!那这样的老实流氓,又坏又胖的老妈又是怎么骗到手的啊?

  她肯定没有那个语文老师漂亮啊!

  可不是……爸妈的怀里还藏有一段什么土气的情诗吧?哦,

  好像就是我自己……

  封榆被自己的不懂风情给逗笑了,又翻了一页纸,继续写下了老爹在自己的背影里后,他自己所发生的事情:

  封榆在被坏学生针对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自己的父亲,于是,在人群之中,在他映在墙上的人影里面,也有了一个父亲的身影。

  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后来,他开始努力的吃饭,吃菜,吃肉,他开始努力的锻炼身体,将一身富余的营养都榨成了筋骨与血肉,他的心底也常常还会浮现出那一道厚实的影子,他从来没有选择惧怕下去。

  可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勇气和善良,他和父亲一样,病态的爱上了刀。

  这或许是因为封榆虽然理解善良,却并不理解自己的善良————他是一个伪善的孩子,他觉得父亲的善良可贵,所以他伪善。

  最后,他也只是善良而已。

  记得后来的又一天,那些不长记性的傻子们又无故来找他这个疯子的茬了。

  说真的,作为领头人的肖陆只有在姑妈的书房里,才见过封榆那种恐怖的眼神,记得那是他姑妈的书房收藏中,一组照片里,所惊现过的一种眼神:彡彡訁凊

  那是被火炮处刑后的一群人,他们的尸体只认得是黑白的碎片,墓碑上也只能写着不知名字的“九男九女”。

  他们就是这样,被炮击之后幸存的一对残疾男女合葬在了一起,而那两个活人所流露出的神情,都很平静。但他们在看向白人记者手里拍摄的镜头时,

  眼里有霜雪,却黑白分明。

  这个人为何会有那样子的双眼呢?他的眼神当中没有一丝恐惧,也没有半分懦弱,不像那些装了义眼似的麻木患者,他就仅仅只是那一种……清清楚楚的眼神。

  他到底清楚什么?

  肖陆再试探了一会儿,便再次表达了久违的善意,带着人离开了。大概是想讨好封榆————免得大家在学校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哪天他们睡着觉、上着课的时候,忽然就有一个疯子站起身,捅了谁一刀,那多不值得?他们这可不是怕他啊,只是觉得这样不值得。

  就是这样。

  ……

  这是在毕业后,同学们一起和好如初后,把酒夜聊之时,听这位名叫肖陆的同学说起来的一个故事,他趁着醉胆,亲口讲述了这段可怕的经历。

  自己那时候的眼神,真有那么吓人吗?可那时候,他只是想起了自己的父亲而已。

  封榆不解,却还是写下了注释,继续写了下去。

  ……

  多聪明。这些坏学生多聪明啊?

  他们的性格是强势一等的,他们当然还会因此而成长,会在碰壁后将那外露的野性变得更加内敛,会将性子变得更加圆滑变通,审时度势,最后,他们也会心有牵挂,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会恢复良善。

  他们会知道,人最好是要能锻炼出一具野蛮的身体,却不该将野蛮的身体用于野蛮的行为,因为人类不能像野兽一样,不能弱肉强食。

  这就像……

  ……

  封榆的笔一顿,泪水已经不知不觉的打湿了纸张。

  这就像是自己的老实父亲。他或许就是曾经伤害过他人的其中一个,而他的儿子,也遭受到了这样的报应。

  封榆很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心情有些复杂,很乱,却又不知道复杂在哪,哪有多乱。

  于是,他就只能尽力的去描绘其他东西了。

  ……

  可能,或许,有人会说,这么一件小事,心惶惶一段时间就过去了,影响哪会有这么大呢?想的东西为什么那么多呢!

  可是,人就是这样的情感动物啊。

  总会有一些人,他们会因为一件小事而脱胎换骨,到了七老八十了也依然能热泪盈眶。封榆就会是这样浪漫无礼的疯子。

  遗憾的是,封榆还是变成了执意伪善却总不敢相信善良的自闭少年,他有学习的天赋,却再也没有努力的去读书了,最后,他随便考了个临近重点的大学,在第一年的期间,他遗憾的选择退学回家。

  他读不下去书了。

  因为封榆这些年来,连思考的方式都是孤独的,却依稀记得自己被暴力之前那并不孤独的童年,所以他嫉妒自己,而人一但有了嫉妒心,就读不下圣贤书了。

  ……

  这就是一柄小小折刀里,所蕴含的小小故事,它细润,却又锋利。是一位少年过去的故事。

  而在这一个小小的故事里,怪事可不止是那诗意的春蝉,也不只有大大小小父亲的独白。它还有一场土里土气的秋雪,一支燃烧殆尽的蜡烛,和一簇温暖起来的浪漫鲜花。

  而这形形色色的人言物语,正是这长长短短玄幻故事的一个开篇。

  是有血有肉的真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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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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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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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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