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寻熠陪着余疏到处走着,走到哪里都觉得新奇,这可是余疏从小生活的地方,就是和别处不一样!
花荫多草木,大热天的走在街道上也不受热,两边的树枝交错着蔽住头顶,地上大片的阴影下只透出星星点点的阳光,灼烧皮肤的暑热花荫村的村民们都少有体会,眼前都是墨绿绿的。
要是有一辆叮铃铃的自行车,骑起来带着一阵凉凉的风,就再好不过了,不过那时候还没有自行车供他们玩耍,只有漫山遍野大街小巷的乱跑,吃着糖人,喝着凉水,一路上嬉笑打闹。
余疏带他去的那条街,像昔日一样热闹,两边卖着绿茶饼,芙蓉糕,海棠酥等各种面点,小时候他就很喜欢吃这些甜腻腻的东西。
这条街存在于花荫已经有些年头了,余疏余笙兄弟俩年少的时候,常常在这条街疯闹,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余笙叼着狗以巴草蹦蹦跳跳的在闹余疏,如果没有老院长在前头呵斥,他们几个真能将左右的摊子给掀翻了。
而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常常是街头卖艺,说是被孤儿院收养,其实他们花的钱大部分都是自己挣得。
“大哥哥!你快看!有条狗!”余笙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褂子,得意洋洋的把小黄狗困在墙角,嘴里蛊惑道:“别怕别怕,我不欺负你,你看到那边儿那个山羊胡子了吗?他才是坏人!”
长着山羊胡子的老院长抬了抬眼皮,冷哼了一声继续闭目养神。
大哥哥急忙把他拽过来,哄道:“专心点,我们要上场了!”说罢,又耳语道:“悠着点儿,你替你哥哥的事儿,别被院长发现了。”
“哦,知道了。”
鼻涕虫和小哑巴的胸口碎大石刚一结束,余笙就在围观百姓的捧场叫好声中蹦跶上来了,抽出一支箭
咻——
咔吧一声,大哥哥头顶上的苹果被金属的箭头快速穿过,动作干净利落,苹果掉地,落地声响起,双眼紧闭的大哥哥眉头一展,冲余笙赞赏的笑笑。围观的村民更是赞赏有加,叫好声一片。
就在余笙拿袖子擦擦苹果,喀哧一口,打算谢幕下台的时候,一个吊儿郎当痞气十足的少年招手叫道:
“射中苹果算什么本事啊!”
那少年倚在对街的大香樟树下,头上还落了片绿绿的小叶子,抱着胳膊睨着眼睛看着余笙。众人闻声看向他,都好奇的打量着。
“这孩子是谁啊?从没有见过。”
“这还不算厉害?还要怎么才算本事啊?小小的孩子还能百步穿杨不成?这也太为难他了。”
“就是就是。”
小铃铛是唯一一个女孩子,又看不见,只能捧着收钱用的铜锣不知所措的站在一边。
“哼。”余笙白了他一眼,默默的拿起一支箭,往人群中凝神瞄准,在村民们反应过来感到害怕时咻地一声,崩然射出,离弓之箭快速的射中了后面的香樟树。
“中!”
众人长舒了一口气,回过劲儿来后都愤愤不满,这动作太过危险,要是伤了人该如何是好?
少年嗤笑道:“中什么中?这算什么本事?射中一棵树有什么好得意的?”
余笙的笑脸下是一双清冷的眼,看着少年指了指他的身后,只见那少年头上的落叶和身后树上的落叶同时被箭穿过,稳稳的刺进树干。
“好!”
村民们沸腾起来,小铃铛的铜锣里不一会儿就装满了铜板,摇一摇都是哗啦啦的钱响,太阳还未下山他们就收工回去了。
余笙走时往树那儿看了一眼,找茬的少年已经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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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寻熠听到这里愤懑不已,替余疏抱怨道:“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屁孩儿最讨人厌了!”
余疏站在香樟树下看着对面曾经卖艺的地方,笑道:“是啊,的确讨厌,不过从那以后我们的生意更好了,次次都被要求表演百步穿杨,这下余疏更要逃了,他哪儿会什么射箭,看书逗猫还差不多。”
“所以每一次需要射箭,都是余笙代替余疏去的?”
“是啊,”余疏拍了拍粗壮的树干,眼神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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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道回府后,余笙和余疏交换了衣裳,换上了一件深色耐脏的小褂子,拉着余疏去吃饭,还从怀里拿出了一块儿珍藏已久的豆沙糕,大暑天的放了一个下午,纸皮已经有些黏腻腻的了,可吃一次甜的不容易,余笙献宝似的给了他。
余疏摸了摸他的头,温声道:“不用了,等会儿还要吃饭,再说我不爱吃甜的,你吃吧。”
余笙撇了撇嘴,“好吧。”
饭桌上,四个孩子呼啦呼啦的往嘴里送饭,余家兄弟俩虽然长得一模一样,可这性格却大相径庭,一个眼里温温柔柔的看谁都和气无比,一个眼里冷冷淡淡却天生就皮,互换身份的时候也只有余笙爱模仿哥哥说话做事的样子,余疏却实在学不来弟弟。
“哥哥,你不吃了?”余笙直勾勾的看着余疏手上藏起来的包子。
“小哑巴还没回来,我们都吃完了他吃什么呀。”
鼻涕虫乐呵呵的打趣道:“每次小哑巴去镇上换药,余疏哥哥就要给他留饭,一个包子或是一个馒头的,他们俩要不是长得不一样,我还以为他俩也是亲兄弟呢。”
余笙冷哼了一声,撂下筷子就走了。
小铃铛拉了拉鼻涕虫的袖子笑道:“我听见小哑巴的脚步声了,他回来了,步子有点沉,他肯定提着一大包好吃的!”
鼻涕虫忍不住问道:“你听出他带了些什么吗?是什么好吃的?”
“这……”
大哥哥柔声解围道:“这要是能听出来,咱们小铃铛是要成仙啊!”
“是,是莲蓬!我闻到香味儿了!”余笙突然又循着味道飘了出来,直勾勾的往铁门外边儿看。
铁门外带着灿烂笑容的正是小哑巴,两颗白白尖尖的小虎牙在阳光下亮亮的,眼睛也黑白分明又大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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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末的莲蓬已经不那么鲜嫩,但是也能找到一两支新鲜清甜的解解馋。
“你们爱吃莲蓬啊,那玩意儿有什么好吃的,不去芯儿就是苦,去了芯儿就一点儿味道都没有了。”顾寻熠一边嫌弃一边拿着一支莲蓬慢慢剥着往余疏嘴里喂。彡彡訁凊
余疏吃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明明就很甜,你吃过几次莲子就这么污蔑他。剥着吃甜,熬成汤就更甜了。”
顾寻熠不可置信,声调儿也高了几分,“我污蔑他?”
“嗯?”
余疏斜眼看他,拿着一颗白嫩嫩的莲子,面带威胁。
顾寻熠赶紧低头像莲蓬道歉:“……是我污蔑他,我无知,我没有味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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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余笙莲子吃了不少,夜里老想着去莲花湖里玩儿,镇上靠近柳江的地方有一大片湖,他们曾去过一次,可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余疏见弟弟大晚上还没有睡觉,披了件衣裳就出来了。
兄弟两人并排在台阶上坐着,余疏笑道:“大晚上不睡觉坐这儿干嘛呢?”
“嗯……看星星啊!”余笙抬头一看,没有半颗星星,尴尬的咳了两声道:“嗯,我在想白天吃的莲蓬呢。”
“哦~原来是饿了。”
余笙撑着脑袋,看着余疏道:“哥哥,你以后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啊?”
“你呢?”
“我想当个神枪手!百步穿杨算什么,我要开枪打坏人!我要锄强扶弱劫富济贫,就像话本里写的那样,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大侠,拥有盖世武功,在江湖里行走,老了归隐田园后,江湖还有他的传说!”
余笙说得兴奋起来,还当即来了个后空翻,打着滚儿又挪到余疏脚边儿。
“嗯,是个不错的想法,我三岁时也这么想过。”
余笙将脑袋放在余疏的腿上,撒娇道:“……哥哥肯定没有这么想过,三岁肯定比我三十岁的时候还要强,从来不尿床。”
“是吗?阿笙三十岁了还要尿床?”
“如果哥哥愿意洗的话……”
余疏轻笑了一声,揉了揉他的脑袋,柔声道:“我想当个教书先生,专教你这种调皮的学生,什么时候我要是能把你给教乖了,那才有成就感呢。”
“还有呢?”
“还要养一只猫,一只小白猫,每天抱着它在树下看书,有他陪着我,看书的时候就不孤单了。”
余笙撇撇嘴,“我不是陪着你呢吗?猫不好养,还不如养狗呢,狗多忠诚啊。”
“哈哈,有你陪着还不如没有。”
“还有呢?”
“我还想听评弹,听说柳县有一家茶楼的评弹很地道,茶也都是好茶,要是能在闲着的时候听几段就好了,我只听过街边儿的小曲儿,还没听过评弹呢。”
这些无聊的东西余笙听的都要睡着了,耷拉着眼皮问道:“还有呢?”
“还有小哑巴,要是能和他一起生活,照顾他就好了,这孩子没什么心眼儿,心又好,我不在他不知道要受多少人欺负呢……最重要的是你,我们是血肉至亲,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余疏低头一看,余笙枕着他的腿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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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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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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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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