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言情小说>情深不知归何处>红门52号院
  1

  我来到红门52号院门口,按响了李海潮家的门铃。

  他家是一个具有两百余年历史的四合院,很多文化名人做过他家的邻居。李家在文化圈享有盛誉的就是李海潮的妈妈创办的沙龙。

  每到沙龙时间,李家的朋友都会从四面八方聚集到这个红门大宅院里。无论是穷到交不起房租的独立电影导演,还是享誉全国的著名学者,都是李家的座上宾。

  我略等了片刻,小宋就来开门。

  小宋,是宋阿姨的侄女。宋阿姨在李家做了十几年的饭,小宋继承了宋阿姨的出色的手艺和淳朴的人品,所以宋阿姨回老家之后,就由小宋接替了她的工作。彡彡訁凊

  李家家风淳厚,与人系结善缘,与保姆相处也能亲如一家人。

  小宋一看是我,高兴地说道:“小清姐,海潮哥今天正好不上班。”

  我很认真地解释道:“我是来拜访阿姨和采薇的。不是来看望你海潮哥的。”

  “那还不是一样。”

  我只能投降。

  李家是官邸式的四合院,有前中后三个院落。前院原先建有一个穿堂,后改为宽阔的会客厅,李家沙龙一般就在这里举行。中院是主院,宽阔大气的三间正房,东西各有富丽的厢房,请著名的设计师精心修缮过,门窗带着现代的敞亮,而房前出檐下立着朱红的大红廊柱,又透露出浓浓的古朴韵味。

  后院建着一座玻璃花房。李叔叔在李海潮上大一时去世了,那一座玻璃花房是他去世前,为王阿姨修建的。

  我每次来李家,总带着莫名的忐忑。敲开王阿姨书房的门之前,我整理了一下妆容,调试好笑容。

  王阿姨正在沙发里坐着,兴高采烈地聆听采薇新的诗作。她一见到我,忙热情地站起来,说道:“小清,你也来听听薇薇的新作。”

  我拘谨地坐下来。

  只听着薇薇念道:

  今夜,我终于可以勇敢地写下

  我爱你

  我是躲在月光背后蓝色的风

  当你抬头仰望

  你看得到明月

  我看得到你

  我是留恋在湖面上的倒影

  当你乘船远行

  你的影子贴在了我的身上

  你看得到你自己

  却看不到我

  你永远都知道我的存在

  我是阳光

  是空气

  是你的呼吸

  可是,亲爱的你啊

  你总是忘记了我

  今夜,我终于勇敢地写下

  我爱你

  亲爱的你啊

  感觉到了拍打着脸颊的风了吗

  感觉到了跳动在唇角的月光了吗

  那是我爱你时为你献上的吻

  今夜,我终于勇敢地写下

  我爱你

  我爱你,在你看不见的世界

  这不过是一首很普通的诗,并无出色之处。但是王阿姨一脸崇拜地凝视采薇,仿佛她就是天才。

  采薇念罢,我和王阿姨热烈地鼓掌。她生而残疾,王阿姨几乎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但是她并没有成长为一个骄纵的女孩,反而是知书达礼的淑女,大有名门风范。

  王阿姨的眼睛湿润了,拿着手绢擦着眼角,说道:“薇薇,你太棒了。”

  采薇不好意思地对我解释道:“我昨天下午看了一个电影,晚上睡不着觉就写了这首诗。”

  这时候小宋端着一杯茶和一小碟松饼过来。

  王阿姨为我介绍道:“这是你莫叔叔送的雨前铁观音,一直舍不得喝,今天特意招待你。这是我自己做的松饼,你尝尝。”

  我忙感激地道谢。

  在王阿姨温柔地注视下,我品了一口茶,尝了一块点心。

  王阿姨一直静静地望着我,等着我的评价。

  我立马赞叹道:“真的太好吃了。阿姨,谢谢你。”王阿姨这才满意地收回一直投射在我身上的目光。

  我放下茶点,拿出从国外带回来的礼物。

  我送给王阿姨的,是1965年版的原文《包法利夫人》。《包法利夫人》是她最喜欢的小说之一,她最初读到的就是这一年的版本。我在旧书店里淘了很久,才找到这本书。

  我送采薇的是一个纯手工制作的美人鱼。这是我从意大利一个小巷子里淘来的。采薇最喜欢的就是《海的女儿》这篇童话。

  我送小宋的是一个是一条铂金手链。她属马,上面有一个马形的小吊坠,背后还刻着她名字的首字母。

  王阿姨很满意我送她的礼物,说道:“上次我们去欧洲旅行,海潮帮我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她想起什么,问小宋道,“怎么不见海潮?”

  “海潮哥房门口贴着一张纸条,说是他昨晚加班到很晚,今天要睡到自然醒。”

  我问王阿姨,“海潮工作很忙吗?”

  王阿姨习以为常地说道:“你还不知道他呀,肯定是别人不想做的工作让他帮忙。”

  小宋补充道:“小清姐,海潮哥在他们行里可是非常受欢迎的人。有时候我路过他们单位,看到很多女同事都围着他转。”

  出了胡同,行不足1000米,就是李海潮工作的单位。这么些年来,他一直保持着回家吃午饭的习惯。

  王阿姨的目光淡淡扫过我,我莫名有一丝紧张。

  她无奈地笑道:“他是个木头人,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采薇亦看了我一眼,说道:“妈,我哥可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人。”

  王阿姨惊奇道:“我家薇薇竟然知道什么浪漫。是不是有心上人了?”

  采薇有些害羞,撒娇道:“妈妈不许打趣我。”

  王阿姨笑着摸摸采薇的头,她对采薇有着世界上最深的宠溺和宽容。

  2

  上午11点,莫叔叔来了。

  他是王阿姨多年好友。他身材高大,面容清矍,穿着银白色的唐装,一双老北京布鞋,根本看不出他是台湾人。莫叔叔举手投足散发着一种不可言喻的清香,那是长期与茶为友的结果。

  王阿姨拿出她最近做的陶艺让莫叔叔欣赏。我们都知道莫叔叔喜欢王阿姨,而王阿姨也喜欢和莫叔叔待在一起,所以我们都找理由避开了。

  我去找李海潮,心想,这个时间他应该醒了。他房间的窗帘已经拉开。我透过玻璃窗往里一看,里面被褥整洁,空无一人。

  我进了李海潮的房间。

  他房间有一排书架,我随手拿了一本书,忽然发现书架上多了很多英文原版的财经杂志。有些还没来及拆快递包装,是从国外邮过来的。

  我不禁纳闷,李海潮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上进?

  我去了后院的玻璃花房。花房开辟有一方小小的休息地,摆放有竹桌和躺椅。王阿姨有时会来这里看书、听音乐。

  我走进花房,绕过一个花架,却看到穿着运动衣的李海潮躺在藤椅上。

  他耳朵里塞着耳机,闭着眼睛,不知道是养神,还是睡着了。阳光透过玻璃,以一种朦胧的光泽笼罩在他的身上,恍惚一瞬间,我觉得他非常的迷人。

  李海潮察觉到什么似的,睁开眼睛,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举起手中的书,说道:“来这里看书。”

  他摘掉耳机,懒懒地坐起来。我坐到他旁边,仔细看着他,他脸色苍白,额头冒汗,似乎很疲惫。

  他突然看向我,问道:“你干吗老盯着我看?”

  我拿书撞了一下他的胳膊,说道:“我来做客,你反而到这里躲清净。上次叫你吃饭,你都没来。你是不是躲着我?”

  “你都来家里了,我还躲得了你吗?”他伸伸懒腰,发出低沉的呻吟,说道,“我只是觉得不舒服,浑身骨头疼……”

  我摸摸他的额头,说道:“你好像发烧了。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

  “凌晨醒了一次,那时候就觉得不舒服。”

  我一听急了,马上说道:“不行,你得去看医生。”说着就要拉他走,他却一把将我拉回来,说道:“你先别声张。我妈今天有朋友要来。如果知道我生病,她肯定没有心思与朋友聚会。”

  我无奈,说道:“我知道,你是天下第一大孝子。我去给你买药。”

  “其实有一个很有效的方法。以前我发烧的时候,奶奶就用这个方法给我退烧。”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方法。他嘴里的奶奶就是我的奶奶,她是李海潮的专职保姆。

  我说道:“我去给你拿酒精。”

  “你知道哪里有酒精吗?”

  我头也不回地道:“我鼻子下面有一张嘴,我找不到,会问小宋。”

  我很爱我的奶奶,她是一个非常慈祥和善良的老人。可是我一直不愿意李海潮在我面前提起我的奶奶。

  王阿姨从小娇生惯养,不会照顾小孩。她一直想找有良好教育背景的保姆。而我奶奶是机关幼儿园退休职工,有多年的育儿经验。只因为爸爸跟人下海做生意,欠了很多钱。奶奶逼不得已,只好给人做保姆,贴补家用。

  就这样,王阿姨找到了我的奶奶。

  我奶奶照顾李海潮到五岁。我们两家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后来,王阿姨有了采薇。

  采薇天生双腿萎缩,无法走路。王阿姨和李叔叔为给采薇治病,无暇照顾李海潮。他们非常信任我奶奶,托我奶奶继续照顾他。于是李海潮在我家附近入学,午饭和晚饭在我家解决,有时也会住在我家。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奶奶去世。

  奶奶去世时,李海潮为她披麻戴孝,就像亲孙子一样,哭得比任何一个人都伤心。

  不一会儿,我拿来了酒精。

  李海潮娴熟地蘸着酒精擦自己的额头、太阳穴和手心。我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看书,没有一丁点帮忙的意思。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经常在一张床上睡午觉。我从小就认为他是我的家人,所以对他的性别有些马虎。可是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起,就把“男女有别”这四个字贴在自己的额头上,只要我一抬头就可以看到。

  李海潮笨拙地往后背擦酒精,像挠痒痒一样别扭。我放下书,问道:“要不要我帮忙?”

  他想了一下,说道:“算了。”

  我知道,我帮忙的话就要掀他的衣服,他很爱惜自己的肉体,尤其对我。

  “我不是小姑娘了,就算看到男人的裸体也不会大惊小怪。不过就是一个后背嘛,你干吗还害羞,”我开玩笑道,“要不然你看一下我的,这就公平了。”说着便要背过身去要掀衣服给他看。

  没想到他没有制止我,挑衅道:“你以为我不敢看?”

  我被激起了傲气,嘴硬道:“好啊,就脱给你看。”

  我对着她,真正动手脱衣服。我慢慢地解开针织外套的纽扣,然后爽快地脱掉,可是奇怪的是,他竟然没有丝毫退缩的意思。

  怎么有些反常?

  突然我听着小宋在身后说道:“小清姐,你是要干什么?”

  李海潮终于憋不住,捂着肚子倒在藤椅上“哈哈”大笑。

  小宋忍住笑,装作很疑惑的样子问我:“小清姐,你要对海潮哥做什么?”

  我才知道,李海潮和出现在花房里的小宋打了暗号,两个人想要一起捉弄我。

  我又好气又好笑,拿起衣服摔到李海潮身上,说道:“小宋,我暗恋你海潮哥已经很久了。以后不许这么不识相,坏我和你海潮哥的好事。”

  小宋继续贫,“那我走,你们俩继续。”

  她终于憋不住笑倒了。

  3

  我在李家待了一整天,帮着采薇校对稿子。她是小有名气的彩绘本作家。

  王阿姨和她的朋友们在会客厅聚会。他们温和而热情地谈话,不时发出阵阵的笑声。他们大都成功,不用为钱而愁,所以他们脱离红尘很多年,身上都带着旖旎怀旧与略许矫情。

  下午时分,王阿姨和朋友们有事出去了。小宋推着采薇上街晒太阳。

  我给李海潮熬了清粥。

  他刚量过体温,烧已经退了。

  他边喝粥边说道:“幸好烧已经退了,要不然我明天还得请假。一请假,我就破功了。”

  “破什么功?”

  “我五年前定下了一个目标。就是这五年之内,零事故、零投诉、零旷工,还剩半年的时间。我可不能因为生病就失败了。”

  他从小就有奇奇怪怪的目标。

  别人努力学习目标是全校第一,他的目标是保证60分。每次考试,他都精心计算着得分,每一门都刚刚60分。如果他一不小心考了61分,就会难过半天。

  别人打篮球是为了练就一身好球技,他的目标只是三分投篮。一直勤学苦练了三年时间,三分球几乎百发百中。满以为,他会就此罢手,没想到他又开始新的目标,蒙着眼睛投三分球。于是勤学苦练很多年,这个目标依然还在努力中。

  我嘴上鄙夷他,但是我知道,考60分要比做全校第一要难得多,很多年只坚持做一件事情比做很多事情更要难。

  总之,他为了为难自己不择手段。

  我无语,又道:“别人的五年计划是做总经理,做行长,你倒好,是做一个劳模。要不要我到时候送你一面锦旗?”

  他笑道:“再送我一个大搪瓷缸,上面写上‘特级劳模’。”

  我直摇头,心里感叹,要不是命好,摊上一个好出身,他在现代社会上就是屌丝一枚。

  等他吃完粥,我把装着礼物的手袋送给他。

  手袋很小,他疑惑地问道:“你送我什么礼物?”

  “自己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他掏出礼物,是一个小方盒子。忽然间他的神情出现了停顿,又一次问我道:“你送我什么礼物?”

  “自己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他好像很紧张,我不禁有几分莫名其妙。

  他怔了怔,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戒指。我凑过去,佯装深情地望着他,说道:“李海潮,娶我吧。”

  他手一抖,戒指差点掉了。

  我笑倒在藤椅上,拍着手说道:“你被吓到了。哈哈,真的被吓到了。你的样子好好笑。”

  他才知道是我开玩笑,问道:“你为什么要送我戒指?”

  “求婚啊。”

  他敲了一下我的脑袋,说道:“苏婉清,你脑子没问题吧。”

  等我笑够了,我解释道:“这是在伦敦一家有名的珠宝店买的。那家店里的对戒不是卖给情侣的,而是卖给单身人士。有个很著名的传说,说是买了这家店的戒指,更快就能找到对象。”

  我望了一眼他的健硕的胳膊,将戒指夺过来,说道:“你好像有对象了,这枚戒指应该用不着了。”

  他又抢过去,说道:“谁说用不着。”

  我眼睛放光:“你没有谈恋爱?”

  他一脸诧异:“谁说我谈恋爱了?”

  我迷惑了,那天晚上,他明明默认了呀。

  我忽然一拍脑袋,只怪那天喝多了酒,缺失判断力。李海潮有一个习惯,就是不辩解,尤其遇到不想解释的事情。

  得知他没有恋爱,我有一丝喜悦,拍拍他的肩膀,鼓励道:“那你要赶快努力了。”

  他把玩着戒指,看到戒指里刻着两个英文字母:youare,问道:“这两个单词后面是什么?”

  “是theone。”

  “你怎么知道?你也买了。”

  我不屑道:“我需要用戒指给自己带来爱情吗?我好歹也是个白富美好不好?”

  他语气带着几分揶揄,说道:“是啊,是啊。”

  我不服气道:“你说,从小到大,追求我的人是不是能排到胡同口去。咱们远的不提,就提近的。大学里,那个研究生的师兄,是不是每天跟我求婚?那个物理系的学霸,是不是爱我爱得死去活来?那个体育系肌肉男,不是因为我打架,还被拘留了好几天吗?我会没有爱情。是姐不需要爱情。”

  我把大学里的追求者都提了一遍,唯独没有提李威。他是我永不能提及的痛。

  似乎触动了李海潮的回忆,他怅惘了片刻,然后把戒指收起来,拨乱我的头发,说道:“你得赶快把自己嫁出去才行。”

  我抚平了我的发型,说道:“我肯定比你早。”

  4

  晚饭后,我和李海潮在前院,一边喝着红酒,一边聊天。我坐在木秋千上,他坐在屋檐下,背靠着大红柱子。

  不知不觉,一瓶酒已经见底。

  天光淡影,夜色温柔,许是喝了酒的关系,我们都沉醉了,聊着许久没说的心里话。

  我喝了一口红酒,盯着酒杯里轻轻晃动的红酒,说道:“与其说我去进修,不如说是一场逃离,”我顿了顿,说道,“我讨厌我工作的地方。”

  “我知道。”

  我摇摇头,说道:“你不知道。我每天要和很多人说着很多的话,下属,领导,客户,记者,从踏进台里的那一秒起,到我入睡前的那一秒止,这些人不停地出现在我的面前、电话里,甚至是我的梦里。”

  “你大可以选择你喜欢的工作。”

  我笑道:“海潮哥,我在那个地方工作了八年。我二字头的岁月,都奉献给了这个职业。现在让我放弃?我不甘心,”顿了顿,我接着说道,“我的灵魂闭上了眼睛,让我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

  我歪过脑袋,看到李海潮的头发在风中温柔地飘动。他只是在那里静静坐着,表情淡然,目光柔和,像一座山一样的沉静。

  我心里划过一丝嫉妒。他永远在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却从未被生活抛弃过。

  我放下酒杯,仰起头,盯着雾漆漆的夜空沉思。

  “当年我做小导演,被打发到西藏一个山里拍故事片。那里有一种杉树有四十多米高,摄像不敢上树,我就拿一个dv,用一条麻绳把自己送到了树上。我工作起来,总是很拼命。可是后来,接连一个月,我都会从噩梦中惊醒。梦到我正从那棵树上摔下来了。

  “后来我想做节目,自己去拉赞助。因为没什么名气,别人都不把我当回事。因为年轻漂亮,遇到过不怀好意的人。有一次,我终于约到很重要的客户,结果遇到堵车,我穿着高跟鞋,冒着大太阳,跑过堵车的路段。结果还是迟到了,被人家羞辱了一番。

  “电视台人多关系杂,又是个名利场,所以尔虞我诈是常事。新人想要出头,特别难。我被人算计过,出卖过,也因为天真,栽过大跟头。总算熬就了一身铮铮铁骨,刀枪不入。”

  我闭上眼睛,发出一丝微弱的叹息,“我现在的成绩几乎是拿命换来的。怎么会轻言放弃?”

  “你那时候虽然辛苦,但是很开心。”

  我想起来,那时候我天南地北出差,又经常处在没有信号的地方,所以经常用dv给李海潮制作视频信。路过邮局,就把记忆卡寄回去给他。

  “是啊。那时候我还想着,要得个国际大奖。”

  “你有那个潜质。”

  我有些怀疑,“是吗?”

  李海潮仰头喝光杯子里的红酒,说道:“傻丫头,你很有才华。”

  我笑了,开心极了。

  “你别乱叫我傻丫头,会让我爱上你的。”

  他没有说话,只是那样坐着。忽然,他转过头,郑重地问我:“你敢不敢认为,我真的爱你?”

  我戏谑道:“敢啊,怎么不敢。你敢爱,我就敢认。”

  他发现我在说玩笑话,淡淡一笑,说道:“你赢了。”

  我站起身来,准备回家。

  李海潮把手伸向我,示意我将他拽起来。我一只手竟然拽不动他,他故意往下沉着身子。我只好用双手,他也暗暗用力,我们像拔河一样较起劲来。

  他反手抓住我的手,猛然一使劲,我一下扑倒在他身上。我们的脑袋重重磕到一起。

  我的脚碰到了红酒瓶,瓶子“骨碌碌”向远处滚去。

  我揉着头,问道:“李海潮,你干什么?”我故意忽略,被他抱在怀里这个事实。

  李海潮也揉着我的头,一副教训我的语气,“我是想告诉你,不要把我当成你竞争的目标。一点意义都没有。”

  我打着哈哈:“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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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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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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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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