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盈入水的雪片儿沾水即销,摇橹的船夫划破宁静的河面,天地俱寂,独听得“哗——哗——”的水声,节奏均匀地荡开声响。
宿醉未醒的人伏卧船头,手里还提着半壶昨夜旧酒,雪落在了他泼墨般的长发上,又映着白皙光洁的半张脸,只瞧得见一角飞扬的长眉,端得是透着桀骜不驯,狂放孟浪。
江面的风穿雪而过,带起他火红如焰的长袍扬在半空,满目妖孽色。
摇船的船夫见这人昨日夜里喝了一宿,今日又醉在这舟头,怕是要受了风寒,劝了几回喊不动,只觉这位客人大抵有病,忍不住低声嘀咕:“打哪儿来的神经病?”
神经病?
醉卧船头的客人听到这三个字,突然失笑。
他记得,很多很多年以前,的确有那么几个人,总说他是神经病。
一天天地也没个正形,只想在凤台城里搞风搞雨搞事情,只要能让别人不痛快,他就很痛快,管他神殿还是神墟,又或是朝中大官,什么样的马蜂窝他都敢捅一捅,反正捅破天去了,也没人敢他对怎么样。
那时候其实也过得不太开心,不喜欢凤台城,不喜欢殷王,不喜欢那个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荒诞世界,于是可着劲儿地找乐子,找刺激,可着劲儿地折腾,好像只有那样,才能感觉自己还是个活人,而不是如凤台城中所有的行尸走肉一样,正在腐烂死去。
但与后来的日子相比,那时候的不开心岁月,简直是天赐的好时光。
他常常会想,神殿到底是怎么算得那一卦的,怎么就算出了越城中有一绝色女子,当献入宫中。
如果没有那一卦,也许他和他的妹妹依旧好好地生活在越城里。
越城不大,就算他的歌儿再贪心不足,索求甚多,也只是在越城里翻天覆地闹腾而已,闹不到凤台城去,闹不到殷朝去,闹不到天下去。
也许过个几十年,他的父候老去归天,他接下越城诸候之位,然后会给他的妹妹寻一个好人家,他的妹婿性子当温和,不然要怎么受得了歌儿的坏脾气?
父亲是个很奇怪的人,他明明是一个好王候,却不是一个好父亲,他始终不喜欢他唯一的女儿,如果幼时,父亲对歌儿关爱多一些,也许歌儿也就不会有那么强烈的占有欲了吧?
缺失得太多,于是她疯狂地想从别处弥补,以填满她自小空虚的父爱。
他从不怪自己的妹妹性情有缺,只是他的良心让他无法忍受他的妹妹,妄图天下,左右朝政,祸国殃民。
可是当她有了一个比她更贪婪的帝王夫君时,他便再也不能约束住那个自小在自己肩上长大的妹妹了。
时常他会想,若没有那一卦,就好了。
但细想想,若没有那一卦,他不会随自己妹妹去凤台城,也就遇不上那个奇怪的女人了。
他觉得,他从来没有看透过那个奇怪的女人。
初见时,只觉她生来嗜血,爱好杀戮,性情天生残缺,总有许多古怪的想法和逻辑,若用常人的思维去考量她,便是大错特错。
这样的人太有趣了,在如一潭烂泥般的凤台城里,她是最明亮,最夺目的光彩,她用她的双刀杀得酣畅淋漓,劈开着沉沉混沌,用她古怪的逻辑嘲弄世人的愚昧和荒唐,连最擅言辞的王轻候都不是她的对手。
他可太喜欢这样的人了,极端又孤冷,天真成罪孽。
可是后来,便慢慢看不懂她了。
是从什么时候起看不懂的呢,记不清了,只记得她的眼底的颜色越来越多,不似最初那样清澈明亮,黑白分明的眼珠子里满是对这人世间的好奇和探究。
大概是要怪王轻候的,干什么不把她让给自己呢?不过就算那时候王轻候把她让给自己,她也不会跟着自己走吧?
自己可以许她一方天地任她杀戮,满足她的嗜血狠毒,却无法明白她要的是什么,永远都不能明白。www.33ýqxsś.ćőm
王轻候懂她,合该是王轻候陪她走到最后,而不是自己。
他们总是有很多大道理,谈论天下王权这种事儿都嫌不够大,还要聊一聊所谓信仰,未来,光明,希望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真是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想那么多,他们不累吗?
而他却只想找一处好酒馆,自斟自饮一盅好酒,对钓寒江雪,身旁若再有心上人作伴,便是人间乐事。
王轻候跟上她的步伐尚显艰难,他却已是连她的一角衣袍都再碰不到。
明明当年在凤台城的时候,他们三人也曾对饮共笑的,他是怎么掉队的,怎么一步步被踢出局的,怎么只能远远观望,再也不能参与的?
他想得开始头痛,也可能是宿醉上了头。
于是他在船头翻了个身,微眯着目光懒散着神色,望着漫天飞雪。
歌儿撞死在了殷令剑下,那时候他才明白,殷令并非昏君,他的妹妹非但没有得到一国之君的深情厚爱,反而被利用了个干干净净。
他难以想象歌儿死前是何等悲凉绝望,但他知道,歌儿从殷令那里赊欠来的无方宠溺,终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命都是轻的,那是后来的深情被彻底地辜负。
但是,这一切早已注定,不是吗?
就像他注定无法靠近方觉浅一样,命里早已写好。
他觉得他此生失败至极,做儿子,没好好尽孝,做兄长,没照顾好妹妹,做爱人,他连爱人的手指也握不着。
他做成过什么呢?
什么也没有做到。
人间渣滓,极品败类,在他身上演绎得淋漓尽致。
可是他从来只想做个快活的混蛋,作天作天,搞风搞雨,为何连这也不能?
他不知道深情二字如何较个高下,不说王轻候,他甚至不及抉月爱方觉浅更多吧?
可无人能告诉他,回首这半生来的混沌日子,他为何总也逃不开方觉浅的那双眼睛。
都说王轻候把方觉浅爱进了骨血里,彼此历尽背叛与绝望,也生死难弃,嗯,他自是伟大而深情的,自己不否认,但谁也别来说他爱得不够深。
他是连爱她的资格也不曾有过,在他们的惊天大局里,从未给自己留一席之地,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没有预备他的姓名。
他们的声音是洪钟大吕,遮天蔽日,哪怕自己声嘶力竭地高喊他爱着一个人,也不会有人听见。
他们的所行是开天辟地,震古烁今,就算自己切开皮肤,掏出心肺,沾血成字,也不会有人在意。
他们的步伐是撼山移岳,滚滚身前,就算自己跪伏在爱人的脚下求她低头看一眼,也不会有人回头。
他们伟大,自己渺小。
他们是象,自己是蚁。
你见过,神弯身俯耳,倾听凡人的爱慕之情吗?
他只是恨,恨方觉浅从未对他说过半句软话。
最动听的一句话无非是,越清古,我以后会保护你,若有人要对你不利,我帮你杀回去!
悍莽赤诚,直白纯粹,落字有声。
她可真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后来自己遇到过那么多次危机,她的确都保护自己性命无虞。若非后来是自己一心寻死,非要上战场,也不会失了一只手臂吧?
那时候想着,真不如死了痛快,活着多累啊。
这样的想法可真是自私,他们活成那副狼狈不堪,悲惨莫测的样子,都还在死死挣扎,要走到最后呢,自己竟然想着一死了之,再不看人间丑陋,万种背叛。
但他不过是普通人,不过是庸俗的凡夫俗子,不是他们,不是那些可以捱过千刀万剐之后仍能笑对惨烈的他们,他想做个庸俗的废人,快活的混蛋,逍遥的败类,他没那么强大,也没那么伟岸,他只是一不小心被写进了他们的故事里,书本中,于是要跟着他们饱受苦难煎熬。
当这本书翻到最后,他们成了不朽的传奇,而他不过一个注脚。
他的爱恨情仇,他的贪嗔痴恨,他的心之所恋,都如浩瀚经书里的一个墨点,不值一提,不被人记,甚至无人来读。
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不会有人想起凤台城的那身红袍,不会有谁来描绘他妖孽般的眉目,他跟许多许多人一样,无声无息地被淹没在这一场摧枯拉朽的浩荡传奇里,成为洪流里一粒沙,不会有人来跟他说抱歉,毁去了他想要的人生,不会有人来跟他说道谢,感谢他也拼却全力过,哪怕是被迫。
他像一缕青烟一样消散。
而他本身,是那样浓墨重彩的人。
“这位公子,前方有个渡口,公子可要上岸一歇?”船夫问道。
“船家,你爱过神吗?”
“公子这是什么话?”
越清古轻笑,他笑起来不温雅,不清润,他是张扬而桀骜的人,笑起来时,也霸道地敛尽一江雪色,纵情妖孽。
“我爱过。”
船夫上岸,望着那只顺着河水一路漂远的小舟,舟上人的那身红裳迎风舞动,如团火焰,灼灼燃烧在碧江白雪间。
他将去何处?
船家心里问。
他的心里问。
便这样走着吧,做个快活的混蛋,流浪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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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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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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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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