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比农家还喜春,未等农夫锄地,它们便争先恐后地钻出地面,抖动着嫩黄的新芽。
归来的燕子穿雨衔泥,筑巢檐下。
两年前归来故里的卢辞捧着一碗粗茶,笑看了一会儿巢中几只雏鸟,见那燕子窝摇摇欲坠,放下粗茶,搬了一把梯子爬上去,加了几根树枝架在下面,稳稳当当地托着那鸟巢。
邻居家的孩子蹦蹦跳跳地跑过来,虎头虎脑地问:“卢叔叔,俺爹叫俺来问你,去年的白菜种子您还有多吗?”
“有,我去给你拿。”卢辞扶着楼梯慢慢往下,摸了一把那娃娃的脑袋,进屋拿了一包种子递给他。
“卢老弟啊,又麻烦你了。”孩子的母亲走过来,在围裙上擦了一把浆洗冬衣的水渍,笑问道:“隔壁村那张家可又托我来问话了,卢老弟,他家姑娘长得标致得很呐,这十里八乡的,可多得是求亲的人,你真不去看看?”
卢辞连连摆手,笑道:“李嫂子可不要再打趣我了,张家那姑娘人长得标致,性子也好,我是高攀不上了。”
“这叫哪里话,卢老弟,来给你说媒的人,怕是要把你家的门槛都踏破了,你到底喜欢个什么样的,跟嫂子说说嘛,嫂子帮你张罗着,你瞧你这一个人孤伶伶的,早点成家也有个伴儿呀。”
乡里乡亲的人都淳朴热情,他在此定居后,颇受他们照顾,家里缺个什么物事儿,不用等他开口,大家伙儿就主动替他张罗好了。
李嫂子是个爽利嘴快的女人,说起话来也像是咬着夏日里的瓜果,干脆利落得很,跟他提了好几次成亲的事,上次是陈家的侄女,这回是张家的闺女,都是顶好的姑娘,清白的家世。
但卢辞都没应下,李嫂子便不知道,这看着脾气温温和和的卢老弟,到底想要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说这几户人家的女子,个个都是持家的好手,勤快能干,吃苦耐劳,又品行端正,怎地他就是看也不去看一眼呢?
卢辞将放在一边的那碗粗茶又端起来,坐在门边的一把竹椅上,半天不说话,只是笑着。
“卢老弟?”李嫂子拉着她儿子的手,疑惑地喊了一声,“问你话呢,你跟嫂子说说,你想讨个什么样儿的媳妇儿,嫂子才好帮你打听着呀。”
卢辞靠在椅子上,已被劳务磨砺得有些粗糙的手指许久没有提过笔,没有写过字了,上面布满了薄茧,这粗糙的手指抚过茶碗沿,低声呢喃的音调里有着轻轻慢慢拢来的回忆:“我有一个朋友……”
他有一个朋友,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还品行不端,惑乱天下,千夫所指。
好在那时,卢辞也认认真真地扮着一个佞臣贼子,竭尽所能地帮着他的这个朋友作恶为害,戕害匡扶朝政的忠臣,荼毒本就摇摇欲坠的朝庭。
这位朋友若是说要一斗珠,他便费尽心力地寻来一斛珠,若说是要一匹纱,他便搜刮天下成千丈绸,若说是要起高台,他便可以哄声说唱摘星楼。
只要这位朋友说要一,他就给这位朋友十,百,千。
将她本就贪婪的性子,更是蛊惑得欲壑难填。
把一个人教坏,多么容易,更莫提这个人本性就不纯良,让这个人在堕落中不断地体验堕落带来的极致快感,和毁灭性的刺激享受,就更加轻而易举了。
他时时伴着这个朋友,知她喜伏在地上摆弄那些万世不易寻的玉件事当玩具,知她喜甜忌苦不爱吃的各种食物,知她爱听家乡小曲讨厌靡靡丝竹。
偶见她执着罗扇扑蝶舞,翩跹裙摆抚过花叶时,她回头笑喊:“卢辞快过来,帮我抓住那只蝴蝶,我重重有赏!”
她笑靥胜花,额间有薄薄粉汗,一双笑眼盛得下天地间最璀璨的光华,倾洒的青丝长发缠绕着成网,何必要去扑蝴蝶,她只需坐在那里,自有蝶来寻她。
大抵是她真的太美,美到容易叫人忘了她是妖后,也容易叫卢辞忘了他来到她身边,是为了蛊惑她多做恶事,多害苍生,多断殷朝生机。
卢辞都要记不清,是在第几次这样的叫人容易忘记里,悄然心动。
有一年好像是盛夏,仲夏夜里的星空璀璨得叫人心醉,他正在自己家中观星也观心——他常常观心,在不断地抛却良知与道德的路途中,他需要时时谨记自己只是在扮演奸臣,所有一切只为了一个好的结果,如此方能说服自己,认真作贼。
宫里来人匆匆传他,说是王后找他,立刻进宫。
卢辞换了衣裳随人进宫去,却不是去了王后的凤宫,而是一处凉亭。
凉亭前面的湖水有月光下波光粼粼,泛着清辉柔丽,越歌抱着双膝坐在长廊上,未着珠翠,藕色长裙在月色下都薄如轻烟,她清丽得像是一株芙渠,不与世间任何欲望相沾。
“下臣见过王后。”卢辞一路小跑,有些气喘吁吁。
“卢辞,你看那儿。”越歌纤细的手指指了指湖对面的高楼。
那是摘星楼,楼台上歌舞正酣,细听之下,有丝竹之声隐隐传来,还有女子娇声喘息,吟笑不绝。
越歌下巴靠在膝盖上,痴痴地目光望着那里的声色靡靡,粉幔扬笑,眼底写着比欲望更深的寂寞和委屈。
“王后娘娘?”卢辞试探着唤了一声。
“今日白天,我同殷王说,能不能将宫中的女子都赶出去,我不喜欢。”越歌轻声道,“他说好。”
卢辞大概明白了越歌因何难过,宫中女子的难过,大多都只会为一个人而已。
那可真是太无趣了。
但他只是低头,恭顺道:“王上一向宠爱娘娘的。”
“对啊,他一向偏宠于我,我说什么,他都说好,从不拒绝,不管我的要求多么混帐,多么荒唐,他都会答应的。”越歌说着低笑,像是满足的神色,但转瞬眼神又落寞:“可是他白天才将那些人送走,晚上又找了这些来。”
“卢辞,是不是你们男人,都喜欢美人环绕的感觉啊?”
“娘娘说笑,天下岂有美人能与娘娘绝色相提并论?”
“有啊,怎么没有了?那方觉浅不就生生将我哥哥的魂儿都勾走了吗?哼!”
“但王上心中,只有娘娘一人。”
“可是他身边有很多女人。”越歌负气道,“我不喜欢她们,我讨厌她们,以前我觉得她们在宫里挺好的,殷王就不会一天到晚待在我这儿烦我,我还可以多一点时间想我哥哥,但以前是以前,以前我不喜欢殷王,现在……”
卢辞默然不说话。
他已能隐约知道,越歌对殷王动了真心。
说来荒唐,当他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心中竟隐隐生起酸涩之意。
“我今夜本来备了一壶好酒,还有几个小菜,想着等殷王过来了,我就拿出来同他一起赏月色,我宫中赏月是最好的,花也开好了,我觉得他一定会来找我的,但最后,他却在这里。”
越歌叹了声气,“卢辞,你说,我该不该上去找他,让他来陪我,而不是跟那些女人听曲起舞?”
她的样子看着,落寞极了。
那张颠倒众生,艳绝天下的小脸上,写满了委屈。
卢辞明白,她是想去找殷王的,可是一直以来,都是殷王哄着她多一些,纵着她多一些,好像爱着她也多一些,从来都是殷王来找她,她鲜少去找殷王。
此刻若是让她去,岂不是要拉不下面子?
不在乎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做什么都是无所谓的,在乎了,便会计较谁多一些谁少一些,而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付出得少一些,得到得多一些的那个。
越歌也不例外。
按说,卢辞应该跟她说,去找殷王吧,去胡作非为吧,去闹得天翻地覆吧,自己好好当个奸臣,她好好做个奸妃,他帮着越歌作尽坏事,腐烂掉殷王的骨头,也腐蚀掉殷朝。
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做的。
但大概是那晚的夜色实在太美,月色太迷人,卢辞站在那里,看着蜷缩坐在回廊上的越歌时,只想摸摸她的头发。
“娘娘,在下臣的故乡,人们喜欢在这样的满月夜里,折了纸船,点上一盏烛,放进河面上,顺流而下,寄许愿望,今日月色如此美好,我们来许愿吧?”卢辞笑着说。
越歌回头看他,在越歌的记忆里,卢辞很少说这样的话,他总是顺着自己的心意,在他看来自己做什么都是对的,有时候,他比殷王更加放纵自己的贪婪和欲望。
月光下的卢辞笑容清和,面色宁静,眼底还映着月色。
“好啊。”越歌站起来,走到卢辞跟前,笑说,“那我就许愿……”
“愿望不能说出来的,说了就不灵了。”卢辞道。
“是吗?我偏要说,我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我许愿殷王一心一意只爱我一个,宫中再也没有别的女人,许愿我可以和他白头偕老,多子多福。卢辞,我想给殷王生个孩子。”
她歪着脑袋,好一副偏生要逞强的倔强娇憨模样。
那天卢辞陪着越歌折了好些灯船,星星点点浮在水面上,像是天下的星落下了凡间,取尽月光,摇摇晃晃,盏盏醉人。
后来,卢辞知道了,殷王从未爱过越歌。
从未。
你看,愿望真的不能说出来的,说了就不灵了。
白头偕老,多子多福更是笑话。
知道殷王真面目后,卢辞处处多长了一个心眼,终于发现,越歌进宫之后的一个月里,连食了整整一个月的绝子药,都掺在饭菜里,旁人不得知,从此她不能再有身孕。
殷王不止不爱她,殷王甚至从来没想过要给越歌一个孩子。
是啊,她只是殷王的一块挡箭牌,一个用以蒙骗天下人的障眼法,一个等到一切水落石出时,送上断头台的祭品,殷王怎么可能会允许越歌有他的孩子?
得知此事后的卢辞大醉了一场。
你不能看清一个人脆弱的本质,看清了之后容易心生疼惜,涌出怜爱。
但看清了,怜爱了又能怎么样?
卢辞甚至无法将这件事说给任何人听,没有人会在意越歌的死活,也不会在乎她的命运,小公子他们更不会放在心上。
不论是在谁的谋划中,越歌,都是必死之人。
殷王也好,小公子也罢,方姑娘也是,谁都好,谁也没准备放过她,只是看她怎么死而已。
这等小事,无足挂齿。
她生来,便是一首挽歌,唱尽天下色,世人敛声无,她是这天下头号疯魔人物,于极处,不疯魔,不成活,欲成活,失疯魔,不得活。
卢辞深切地感受到命运的强悍之处,凡人的渺小无奈,他的心底是翻江倒海的波澜,他的面上是恭顺谦卑的奸臣。
做个忠臣难,做个佞臣易,你只要舍得出卖你的灵魂和良心。
但做个披着佞臣的忠臣,便是难比登天,在你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良心之后,来再遭受一次灵魂与良心的拷问。
他本是一书生,别无长处,只有两样东西入了小公子的眼,一是根骨刚强,意志坚定,二是心比玲珑,擅言长辞。
于是被安排进凤台城来,谨记着小公子的话,也谨记着小公子的提携之恩,一步步走进了殷朝朝庭,又一步步走到了王后身边,成为了世人所憎的大奸大恶的佞臣。
因他知道,小公子所行之事是对的,于是他做再多恶事,都问心无愧,他知道,他最终只会是成全小公子的理想,而小公子的理想是于天下人之德之益之长处。
那他受尽谩骂与诅咒都无甚要紧,他忍得住,咽得下。
只要有一息执念不灭,生便有缘由。
他做不成像殷九思那样的大德之臣,但他终是走出了自己的一条路,给自己求了一个圆满。
只是偶尔回想起来,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业都已模糊,远处传来了许多关于小公子的事迹,人们赞美他,歌颂他,一如赞美歌颂一位仁德无方的圣人,果然是他的记忆开始模糊了吗,不然怎么会有人把小公子当成圣人来颂扬?
唯一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朗的回忆却只是关于那个扑蝴蝶,折纸船的女人。
他一边怜爱着这个女人,一边一步步送她入棺椁。
本质上,他与殷王并无不同。
区别在,殷王未曾爱她,自己却深恋那夜的月色。
“卢老弟,你那朋友怎么了?”李嫂子见他出神半晌未曾言语,走上前来笑声询问。
卢辞抬首,满目沧桑败春色,尽是苍凉不堪活。
“我有一个朋友,皎皎如明月,不当悬空照,枯尽一身辉,河间灯船伴。”
“你说的这是些什么呀?”李嫂子听不明白,皱着眉头问,又笑,“算了算了,你总是神神叨叨的,我家那口子喊你一起去地里下今年的新种呢。”
“好。”
卢辞戴了一顶破了沿的斗笠,披了身蓑衣,踏入无边春色中,仿似一段枯木。
也许某一天,枯木再逢春,也可生出嫩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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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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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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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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