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一些小说所写,他可能的的确确穿越了。
来到这极有可能是史前,却不一定是不是地球的世界......
程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到这不知何地不知何时的地方,即便再坚强乐观也会有些受不住,更何况是他一个念书念到有点抑郁的工科生呢?
鲁滨逊被扔到孤岛上,但他还好歹呆在地球,有那么一点机会回家。而他呢?有宇宙飞船都不知道往哪开。
程彻又想起自己的样品,没及时处理怕是又白做。可人都到了外星了还想那个有什么用?
爹妈现在肯定着急的到处找他,好不容易养大个儿子,眼瞅着快毕业,人还没了。特别是他妈,心脏不好还爱哭,没准现在已经进了医院了。
自己在这也不知道能撑几天,没准什么时候就被野兽搞死。
程彻越想越伤心,顾不得男人的面子,止不住地放声大哭。
在荒野里大哭并不是什么好事,在不远的密林之中,一双鹰似的眼睛已经盯上了他。
那眼睛隐藏在一片高眉骨的阴影下,他的主人正逐步向着目标靠近,而那个目标仍然沉浸在悲痛之中,一无所知。
程彻觉得背后有些不对,猛地回头,但已经晚了,他只看到了个高大的影,然后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
耳边十分吵闹,再醒来的时候,程彻被绑在一根原木上,脑袋仍然有些晕,后脖颈有点疼。
他四处瞧,只见身前围了一圈人,有男有女,高鼻深目的,和现代的白种人差不多,穿着却有大差异。他们穿的是兽皮,还有一些麻布,看上去像是原始部落。
这些原始人正好奇地打量他。
为首的是个老头,白胡子编成一把小辫,拿了根大拐杖,拐杖一头是羊头骨,啰里啰嗦地挂了一堆饰物,让人想起游戏里的巫师。
程彻有些懵,但这毕竟是他这几天看到的第一批活人。
他怀着一丝没穿越的幻想,认为这是拍综艺节目,眼睛找着摄像机,试着和这些人交流。
“你好?”
“hello?”
“呃......bojour?”
“萨瓦迪卡?”
“空你几哇?”
“......”
试了好几种语言,但这些人都没什么回应,只是面面相觑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他听着他们的语言有些像俄语。
也许这是俄国人?但他又不会说俄语。他脑袋里只记得一句“苏卡不列”,那还是句骂人词。
程彻满脑子搜索着对策,却看见围着的人群向两边散开,让出了一条道。
道的末端是个英俊高大的男人。他可能有一米九往上,肌肉强壮紧实,一双鹰似的眼睛。黑色卷发束在脑后。脖子上挂着尖牙项链,身上围着兽皮裙。
他手里拿了火把,朝着程彻走了过来。
这应该是综艺节目的主角了,可能是个明星,但这外国明星他不太认识啊。
程彻讨好地冲着这个大明星笑了笑。灵光一现,想起了以前他爹教过他的一句俄语,正好用上。
“哈了哨啊!大明星。”
哈了哨就是好的意思,这是他爹小时候翻他姐,也就是程彻他姑的俄语书时学来的。年幼的程彻曾问他爹,那不好是啥?
他爹狡黠一笑,“哈了不哨”。
男人没理他,只是转过头对着大法师叽里咕噜说了一堆什么,然后将火把扔在了程彻脚下。
程彻脑袋一懵,随即惨叫,“卧槽!杀人了啊啊啊啊啊啊!”
他脚下是一堆干树枝,他刚没注意到,这会火点起来了,已经有火苗燎了上来。
这他妈不是综艺节目!这是真野人!还他妈是食人族!
“啊啊啊啊啊草泥马!我草你姥姥!”
程彻被吓出了国骂,闻言,男人却是神色一凛。一挥手,旁边看热闹的人跑着上前,七手八脚地把程彻从木桩子上解了下来。
很久以后,程彻才知道是那句草泥马救了自己的命,那在当地语言里是一个神明的名字。
他为这这个草泥马神笑了好久,当然那是后话。
此时,程彻正坐在一边大喘气,有些畏惧地瞪着那个罪魁祸首。他手脚依旧被绑着,打算逮个空子赶紧逃命。
但这个想法落了空,男人一手把他扛在了背上,扔进了帐篷里。
天很快黑了,程彻躺在一张兽皮上。他试着挣脱手脚上的草绳,但每隔一会就有个妇女进来把那草绳捆捆结实,妇女瞅着比他还要黑壮,因此他也就放弃了挣扎,准备留存体力到半夜再跑。
透着帐篷的缝,他看到那群野人好像在开篝火晚会,一群人围着一个大火堆,那个男人站在火堆后高高的土台上,好像在做什么拜祭仪式。
满月照亮的大地上,苍凉磁性的歌声传入天际,是那个男人在唱歌。
男人站在高台上,火光勾勒着他遒劲的轮廓,月光给他的身影镶上一片银,野性勃发中带着庄严和神圣。
虽然有些嫉妒,但程彻不得不承认,这男人威武英俊,恍若神祗。
程彻看着他停止了吟唱,白天那个大法师走上了台子,为他带上了一顶树枝编成的冠。33ýqxsś.ćőm
台子下爆发出欢呼声,一群人围着火堆又唱又跳。
不知过了多久,程彻只觉得快要睡着,突然,他看见帐篷里进了个人。
他吓得一机灵,挺身坐了起来,
月光洒进了帐篷,借着月光,他看清那个人的脸。正是白天那个要把他烧死的男人。
男人没说话,坐在了程彻旁边,抬起了手。
程彻以为他要打他,下意识地往后缩,但那手却停在了他嘴边。
是一串烤肉。
程彻有些狐疑地看那个男人。男人也看着他,说了一句不知什么意思的话。
程彻不敢吃,但肉味又让他觉得十分地饿。
见状,男人垂下了手,自己吃了一口,又递给了程彻。
这肉应该是吃不死人的。程彻也试探性地咬了一口,除了烤的有点硬还没什么味道,没别的毛病。
饿了一天,程彻就着男人的手飞快吃完了烤肉。意犹未尽,男人又端来了一碗不知什么做的稀粥,照例自己先喝了一口,然后喂到了程彻嘴里。
吃饱喝足,程彻也微微放下了戒备心。这男人像是部落里的头头,有这么个部落头领亲自喂饭,自己的生命应该没啥危险。
“赫洛伊斯。”男人指了指自己。
“赫洛伊斯。”程彻重复了一遍,男人点了点头。
程彻明白了,这应该算是自我介绍。
“程彻。”
“程程。”
“唉,不是,是程彻,程——彻。”
“程——彻。”男人学着他的样发音。
“哎,对喽,程彻。”
“程彻,%¥@#%&!”
程彻的脑袋里缓缓打出了一个问号,大哥,你在说啥?
男人看着他微笑,为了使气氛不那么尴尬,他也微笑了一下。
男人又跟他叽里咕噜说了一堆,他也听不懂,只能假笑应付,伴随点头。
“对,大哥你说的都对,但是我是真的一个字都听不懂啊。”
谁知,男人的神情立马变得严肃,低头摘下了自己的树枝冠,一言不发,庄重地把树枝冠带在了程彻的头上。
程彻感觉一阵懵,但转念一想,这可能是他获得肯定的一种形式。
把人从火堆里放下来不说,还又给肉又给饭吃,现在王冠都摘给自己带了,没准这个部落首领的位子也给自己当,部落里的妹子任他挑选,这放在现世,妥妥的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节奏啊。
他正想的美,却突然发现男人已经凑了过来,搂着他的后脑,吻上了他的嘴唇。
单身二十五年的程彻彻底懵逼。
他瞪大了眼睛,脑袋一片空空如也,只觉着男人灵活的舌头在他嘴里钻,气息也越来越重,另一只手还不老实地往上摸。
程彻的脸涨得通红,激动地退了老远。
“卧槽!是不是人,老子初吻!你搞基吗?!要不是你绑着老子老子早就动手了!”
因为要好好学习,程彻至今单身。虽然黄色废料看了不少,但他仍是个女生手都没摸过的纯情处男。
但就在刚刚,他的初吻没了,行刑者是个雄性。
他感觉有些羞愤,但还没完,男人把他按在床上,喘着粗气,想要去拽他的裤子。他拼命地挣扎,但碍于双方力量悬殊,很快败下阵来。
他悲愤地望天,只觉得小程彻晾在外边有点凉飕飕。男人却松了手,退出了帐篷。
帐篷里,程彻的裤子被退了一半,像个暴露狂。
此时,祭司帐篷里。
赫洛伊斯弄醒了吊床上的老头。老头揉揉眼,一脸困倦地问道:“怎么了?我的孩子。”
“格罗祭司,天神的使者是个男的!”赫洛伊斯有些愤怒,还带着些委屈。
那是十多天之前的事。
那天,格罗做了占卜,说是将有天降之人出现改变部落的命运,但吉凶未卜,叫了部落里的青壮年出去找。过了几天,赫洛伊斯果然找到了着装怪异的天降之人,也就是程彻,并带回了部落。
按照格罗的说法,这个天降之人可能是灾厄之神的使者,需要弄死他,部落才能解脱。但也有可能是天神的使者,会为部落带来好运和和平,如果弄死了他,部落将会遭受灭顶之灾。
对于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年轻的部落首领表示,让天降之人处于濒死的危难之中,诸神自会对他的使者的去留作出指示。
简单粗暴地说就是放把火烧一下试试,看烧不烧得死。烧的死就是灾星,烧不死就是神使。
于是有了开头的那把火。
当程彻喊出了天□□字,他们确定他就是带来好运和和平的使者。
天神的使者已经降于这个部落。作为部落首领,天选之子,赫洛伊斯必须要和天神的使者结合,部落才能更加昌盛。于是格罗祭司宣布,当晚就举行祭祀仪式,让主管生殖的两位月神见证两个人的结合。
但他却没算到,这天神的使者是个男的。
格罗老头也有些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天神的使者看起来那样娇弱,他的皮肤比起我们部落最美丽的女人还要光滑白皙,而且他的力气看样子也不是很大,玛兹那帮女人都能把他制服,你是不是看错了?”
“我没有看错,”赫洛伊斯扶额,“我还脱了他的衣服确认过......”
格罗老头叹了口气,“男人和男人在一起也是天神允许的。”
“可是我只喜欢女人啊!”
“但这是天神的旨意,你是天选之子,就必须与天神的使者结合,不然会给我们的部落带来灾厄!我们部落已经连续失去了三个新生儿了!你还想这种厄运继续下去吗?”
赫洛伊斯被吼得没话说。
格罗老头清了清嗓子,晓之以理之后又开始动之以情:“赫洛伊斯我的孩子,你当然要和天神的使者结合,但如果在那之后你另娶的话,我想天神也是不会反对的。”
月上中天,赫洛伊斯走回了自己的帐篷,打算硬着头皮和天神的使者结合。
但当他揭开帐篷的帘子,却发现里边哪里还有程彻的影子?
天神的使者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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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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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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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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