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万没想到赫洛伊斯竟然对他的屁股感兴趣,因而慌不择路地逃了。
冷静下来之后,程彻总结了赫洛伊斯的所作所为,最后只得出了一个结论——他可能把自己当成女的了。
那顶树枝冠,没准就是个什么求偶仪式。而自己稀里糊涂的附和点头,就恰好接受了他的求偶。
所以他才亲的那么激烈,所以最后验了真身之后他会退出去。
程彻有点羞愤,又叹了口气。毕竟看守他的那几个女野人长得都比他糙,个子也比他高。
他想起了漫展的女装大佬,没想到在这里,他也成了不折不扣的女装大佬。
他在树洞里睡了一宿,迷迷糊糊天亮了,继续往部落的反方向走。
他死在外边也不敢回去了,万一赫洛伊斯想通了,男女不吝,他的菊花就得变成葵花。
走了快一小天,赫洛伊斯喂给他的那点饭早就消化殆尽,只听得肚子咕咕响。如今之计,只能先填饱肚子,再从长计议。
程彻四下瞅了一圈,以他现在手无寸铁的情况,野味是别想了,顶多就找点野果充饥。
如果这附近有大型猛兽,他不变成人家嘴里的野味就算万幸。
拼命搜索了脑子里的野外求生知识,联系当前能用的只有一条:
别吃生的。
程彻有点后悔,昨天晚上的烤肉他还想来一串,但脑袋里马上有四个大字飘过:
菊花不保。
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
莎翁的这句话放在程彻这里,就变成了tobea基佬ornottobe,这同样是一个question。
程彻只想着做基佬还是饿死,却忽略了周遭的危险。远远地,有只黄黑条纹的动物在草丛里潜伏。
等他反应过来,那只老虎已经离他不远了。
“我擦!”
程彻拔腿就跑,在那一瞬间,老虎也猛地从草丛中窜出,直奔他而来。
程彻手脚并用地爬树,快爬树顶才找了一个看上去比较粗壮的树杈,抱着树干坐定。往下看了一眼,才发现已经爬了这么高,不觉一阵眼晕。
树身摇摇晃晃,他又低头往下一瞅,原来是那老虎正顺着树干往上爬。
卧槽,谁说老虎不会爬树的!
他吓得差点尿裤子,还好,树干笔直,那老虎爬到一半就支撑不住,跳了下去。
程彻看着已经离着老远的老虎微微舒了口气,开始思考现在的处境。
他自打上了大学就没再上过树,因此身上不少地方擦破了皮。当然这些都是小事,他现在首先要解决的是下边的这只老虎。
老虎还在底下打着转,没有离去的意思。所以当前的问题就是看谁耗得过谁。老虎走了,他就下树,老虎不走......
他就跟老虎比比谁更扛饿。
在这期间,程彻经历了紧张焦虑,静心沉思,积极自救三个阶段。
自救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大声呼救。
摘树上的野果砸老虎。
模拟狮子的声音吓唬老虎。
和与老虎谈心沟通。
太阳照在头顶,那只老虎还在底下,程彻已经饿过了劲。
他发现这老虎和他在动物园里见过的老虎有点不一样,毛皮虽然还是黄底黑纹,但个头要稍小一点。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敢下去和老虎打一架。
眼看着这些方法都没用,程彻进入了第四个阶段。
无所事事。
他啃着树上的野果。按照书本里的理论,水果有毒基本都是因为里边含有生物碱,因此也会发苦发涩。这果子酸酸甜甜还挺好吃,因此大概率是无毒的。他想他就是死也不做饿死鬼,掉下去填老虎的肚子。因此他抱了一堆野果一顿狂吃。
至于果核,就瞄准了老虎的脑袋扔,但基本扔不中。
吃了最后一个能够的到的野果,他打了个饱嗝,把果核随手一扔,却只听老虎一声怒吼响彻山林。
“卧槽?扔中了?”
程彻吓得赶紧往下瞅,却看到那老虎头上血淋淋地扎着一根长棍。
那老虎的身下还有个人,定睛一瞧,他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是那个部落首领,赫洛伊斯!
男人拼死掰着老虎的头,那血盆大口离之不远。看这个样子怕是凶多吉少。程彻自觉不是个圣母,但这种情况也没法见死不救,他抱着树干往下溜,想去搭一把手。
谁知他脚刚沾了地,赫洛伊斯已翻身坐上了虎背,一拳一拳照着老虎的脑袋打。那老虎被坐得矮了一下,挣扎了一通,终于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赫洛伊斯的脸上带了血,看向程彻。
“好!”程彻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老虎,鼓起了掌,“真乃打虎英雄,您就是武松在世,战神玛尔斯,维京武神。”
赫洛伊斯当然听不懂,他阴沉着脸拔下长矛,将老虎扛在了肩上。
这个时候,程彻才注意到赫洛伊斯身上有不少地方挂了彩。
他有些歉疚,按照原始人打猎的尿性来看,狩猎大型猛兽一般是要几个人一起行动的,赫洛伊斯只有一个人来,就可能只是为了救自己才受伤。
全都抛开不谈,赫洛伊斯也确确实实救了他的命。
他想起兜里那块实验用的样品布,于是走上前去,帮赫洛伊斯挤干了胳膊上伤口的污血,一圈一圈地包扎好。
赫洛伊斯低头看着他搞完,不明意义地说了一句话,把长矛塞到了他的手里,然后牵起了他的手往回走。
诶我去,老哥,我不是那个意思啊......”
程彻有点欲哭无泪,但权衡了利弊也只能跟着往回走,他独身一人是没法在这蛮荒的时代活下去的。
心里哼哼着啊菊花再见,啊菊花再见,啊菊花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程彻又回到了部落里。
赫洛伊斯将背上的老虎扔在地上,举起了紧紧牵着程彻的手,族群中立马爆出了欢呼。接着,格罗祭司拿出石刀,开始分割虎皮虎肉。
夜晚,赫洛伊斯又和他睡在一个帐篷里。
程彻对这位救命恩人十分感激,但还没到以身相许的地步。
他尴尬的坐在床上,看着男人在那打磨长矛。
他该怎么做?
去睡地上?
睡地太难受了。
睡床上?
那不就是默认了,他的菊花任君采撷?
正犹豫着,却看到男人放下了长矛,瞅了他一眼,躺在了床的一侧,还留了个空位,正好是一个人的位置。
这是......邀他上床?
不去是不是太不给他面子?但是躺那是不是就得一夜春宵?
程彻涨红了脸,端正地坐在床边。
男人看了他一眼,转了个身背朝着他侧躺着。
他可能是想多了,可能就真是简简单单的睡觉吧......毕竟验了真身之后男人是退出了帐篷的,也就是说这大首领还是喜欢女人的。
程彻放了心,小心地躺在床的另一边。
果然,一夜无事,赫洛伊斯这回连他手指头都没有碰一个。他的菊花应该是保住了。
连续几天的风餐露宿的生活让他疲累,因此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才醒。
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赫洛伊斯早已经不在身边。程彻又赖了一会床,抻了个懒腰从床上坐了起来。
床边的地上放着一碗粥,可能是留给他的,也可能不是,但他决定不要脸地把这碗粥吃掉。
吃饱了肚子,程彻坐在床上开始思考。
以他目前的处境,他是不能再贸然跑出部落了,会死。只能暂时留在部落里,最起码有吃有喝,而这个部落首领除了可能会威胁到他的屁股之外对他还挺好的。
程彻穿了鞋走出了帐篷。www.33ýqxsś.ćőm
部落里只有一些老人小孩,几个小孩子围着他好奇地打量,几个胆子大的伸出小猴手拽拽他的衣角。老人们也盯着他看,但只是瞅了一会就各做各的活计。
程彻在部落里溜达了一圈。这里大概能有十多个帐篷,圆锥形,木棍撑着,上边苫着树叶兽皮。
部落中心是一片空地,空地的中心是一个土堆的高台,大概一人高,也是赫洛伊斯那天祭祀的地方。
土堆下边有个篝火坑,由几块石头围着,里边是燃烧残余的木炭。篝火坑旁边还摆着几个陶罐子,里边是没吃完的粥。
真原始啊......程彻不禁感叹。
他打量完了部落,开始打量部落里的人,他一眼看到了那天那个带着羊骨头手杖,胡子编成小辫的老头
瞅着像大巫师,在祭祀仪式中给赫洛伊斯戴过桂冠,那么这个老头可能是部落里的祭司。
通常来说这种人都掌握着部落的核心科技,比如占卜,巫医。这些人在闲来无事时搞东搞西,也是最原始的科学探索。
那老头正坐在帐篷前边编筐。程彻走了过去,那老头眯起狐狸眼睛笑了笑,然后冲他点了点头。
他编的是柳条筐,旁边一堆柳树枝,手边放了一把刀。程彻好奇地拿起那把刀看,这是把石制的刀,但不是普通的石头,它通体发黑,可能是什么黑曜石之类的。刀刃被敲打的很薄,还算锋利。
出于好奇,程彻也拿着刀去削那柳条,但却被祭司老头阻止了。老头比划了一堆他也没看懂,索性看了一会编筐。
这筐编的并没有什么花样,程彻想和老头交流,但双方又语言不通,他转了一圈,又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他躺在帐篷里的床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帐篷顶。
余光突然扫到一个小黑影,定睛一看,是个小孩。
这小孩怯怯地站在帐篷门口,脏兮兮的,乌溜溜的一双大眼睛,是个小女孩。
程彻微笑着冲着小姑娘招了招手,那小姑娘犹豫了一下,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
他的心有些怜悯,这孩子这么小就有残疾。
因为这里人的外国人长相,程彻并不能准确判断他们的年龄,不过看这小矮个,估计这小女孩也就七八岁。
小女孩好奇地打量着他,但程彻身上没有能逗小孩的道具。
他要是揣两块糖来该多好。
“伊柯娄斯。”小女孩突然说。
程彻指了指小女孩:“一棵娄思?”
小女孩摇了摇头,指了指程彻,“伊柯娄斯。”
程彻有点懵逼,他指了指自己,“程彻,我叫程彻。”
他指指自己,“程彻。”又指指小女孩。
小女孩马上懂了。
“妮妲。”
原来这小姑娘叫妮妲。程彻突然意识到,这是个学习当地语言的好机会。
“程彻,妮妲。”他按照顺序指向自己和小姑娘,又指向了放在地上的陶碗。
“迪佳特。”小姑娘指着陶碗说。
如同小孩认字,程彻和妮妲学了不少常用的词,但这里好像没有文字,程彻只能找了块石头将词语的音标注下来,然后死记硬背。
快傍晚的时候,部落里回来了好多人,女人们背着筐,男人们手里拿着武器,肩上背着猎物。总共大概能有三四十人。
部落里的人很热情,他们朝着程彻微笑点头,然后忙起自己的事情。
女人们倒出筐里的东西分拣,那是一些野菜野果,还有一些借着穗子的草,可能是某种谷物。小孩们也去帮忙。
男人们则负责分割猎物。今天的猎物是一只鹿和一只野鸡。
那猎物早已经咽了气。一个男人拿着石刀剖开鹿的肚囊,掏出里边的内脏放在瓦罐里,然后小心地去剥那鹿的皮。
野鸡倒是没这个待遇,它被直接架在火堆上烤,空气里飘过烧头发的气味。
几个妇女坐在篝火旁煮饭。她们将处理好的谷物放进陶罐里加水煮,煮了一会,又加了一把野菜,放了一些小块的白色的晶体。
程彻用手指拈了一点小陶罐里的白色晶体,那是盐,但有点苦,应该是条件有限没法精制。
晚饭是野果,烤鹿肉和鸡肉,以及菜粥。程彻的饭被提前盛好送给他。他吃了一几口,味道是不怎么样,但好歹有菜有肉。他呼噜呼噜喝完了菜粥,但那肉因为没放血而带着一股腥味,他实在是有点难以下咽。
他放下陶碗打算先啃野果,这时他才发现,妮妲正捧着舔得干干净净的空碗,眼巴巴地看着他不想吃的那几块肉。
程彻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他突然想到,这里的人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吃上肉的。
他把碗里的肉倒进妮妲的碗里,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按住了肩膀。
是赫洛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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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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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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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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