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洛伊斯做的这个陷阱很管用,程彻又如法炮制,做了几个放在秧苗附近。为了防止鸟儿的破坏,他还做了一个稻草人,但这引起了格罗祭司的不满,因为好多小孩说这个戳在田里的稻草人长得像格罗。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程彻编了一堆瞎话糊弄格罗老头,其中最瞎的一句是:如果种植作物成功,我就代表天神封您为作物之神,那稻草人就是您的化身,永葆作物丰收。
瞎话编得他自己都信了,他甚至有点怀疑,上古的各种神是不是就是这样随便封的。www.33ýqxsś.ćőm
由于学会了吃螃蟹,再加上发现了土豆,部落里暂时没人挨饿了,但部落里的男女老少们仍然每日辛苦劳作,为着以后的日子做准备。
由于程彻的体能一般,时间长了妇女们也放弃了让他出门采集,而是让他负责守家。
除了编筐种地,他基本没别的事可干。
他也想像其他的穿越者一样在广袤的原始大地一显身手,种地屯粮开矿养鸡,没准再搞个什么异兽之类的驯养驯养,上天入地,威风凛凛。
但他一没带随身空间,二没带辨别系统,唯一带过来的就只有一个打火机。
对,还有一个对各项远古技能知之甚少的脑子,和一个跟谁掐架都掐不过的身子。
想来想去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但人一闲下来,免不得要胡思乱想。比如现在他就在幻想,赫洛伊斯会不会如一些远古文中描述的一般,在某个满月之夜化身为兽人。
正想着,一只野猪脑袋的兽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我去?!”程彻吓得猛地往后一缩。
揉揉眼睛才发现是他看错了,那是赫洛伊斯回来了,肩膀上扛着一只野猪。
“我猜你也不会那么没品,变身猪人。”程彻嘟嘟囔囔。
“什么?”赫洛伊斯问。
“没事。”程彻立马微笑打哈哈。
他看了眼那野猪,已经死掉了,死因大概是头部中枪,枪是投枪的枪。
猪已经死了,血是没法放了,这猪几乎可以预见地腥。
他拿了把石刀剖开了野猪皮,却眼睛发亮,他有猪油吃了!鹿没肥肉,猪还是有点的,即使它是个野猪。
程彻站在火堆旁,正式开始了他的部落厨师生涯。
石刀分割好野猪肥肉,他找了一个干净的陶罐,开始熬猪油。
由于条件有限,他没过肥肉焯水那一步,而是直接舀了点水倒进陶罐里,将切碎的肥肉倒入陶罐内。
大火熬干了陶罐里的水,猪油开始冒出,程彻拨开一些没烧尽的木柴,转了小火,开始慢慢地熬猪油。
眼看着罐子里的猪油越来越多,肥肉慢慢变成了油脂渣,他又放了一把葱进去,让猪油变得更香。
猪油熬得差不多了,他待陶罐微微降温,将猪油倒在了另一个小号的陶罐中,挑出了油脂渣和大葱,盖上了盖子。
当然,油脂渣他也没扔,而是保存在另一个小陶罐里。
油脂的香气吸引来了小孩子,他们围着程彻的锅子,淌着口水。
程彻索性将油脂渣分给了小孩子们,他本想哪油脂渣包包子,但现在他还没搞出面粉来,因此不如就直接吃掉。油脂渣还是刚出锅的好吃。
小孩们吧唧着嘴巴吃了油脂渣,见那小罐子已经空空如也,于是四散玩去了。
他转身拿罐子的盖,这才发现赫洛伊斯也眼巴巴地看着那小罐子,他不禁有些乐,这人想吃,又不好意思说。
他手里还捏着一块,那是他留着给自己吃的,但他也不介意把它让给赫洛伊斯,毕竟这玩意他已经司空见惯。
于是,他将油脂渣递到了赫洛伊斯的眼前。
他想着赫洛伊斯应该用手拿,没想到赫洛伊斯却低下了头,就着他的手,将油脂渣吃进了嘴里。
手指擦过嘴唇,只轻轻的一下。
“......真他妈色情。”程彻老脸一红,默默转过了身。
这边煮着土豆粥,他开始思考做点什么菜。
捡了一块薄石板,他将薄石板洗刷干净,架在火堆上边。由于没有合适的陶罐作为炒锅,他只能用石头代替了。
没有现代的刀具,想要将野猪肉切片很难,而且这猪肉血没放净,炒出来味道也不会好。因此程彻放弃了炒猪肉。前几天女人们在河边捡回来了一些野鸭蛋还没吃完,他决定做个大葱炒鸭蛋。
鸭蛋搅匀,石头烧热,舀了一勺猪油在石板上化开,倒入了蛋液。蛋液在石板上吱吱作响,然后热气腾腾地凝固变熟,金灿灿地好看。
程彻将它们翻了个个,又放入切好的大葱,碾碎了一点粗盐撒进去,翻炒均匀。葱的香味散发了出来,和鸭蛋混在一起,被盛到了陶碗里。
炒完了鸭蛋,他又拿出了事先用石刀切好的歪七扭八的土豆片,放在石板上煎。
做完了这些,部落里的人们也回来的差不多,人们逐着香味聚到了锅子旁。
三四十人的饭实在难做,因此粥管够,土豆片和大葱炒鸭蛋每人只能分一点。
更甜表示更多的糖分,更香表示更多的油脂,而更鲜表示着更多的蛋白质。不管什么时候,人类的味蕾总是追逐着营养更丰富的食物。
程彻的新菜自然受到了大家的欢迎。人们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特别是大葱炒鸭蛋,马上被一扫而空。程彻不得不又做了几锅,用光了所有的鸭蛋,但这些也不够三四十人分。
格罗表示,这是他活了这么久吃到的最美味的东西,狄丽玛满嘴油光,表示下回会带更多的鸭蛋回来。
映着篝火,程彻看着这些极易满足的原始人,暗暗下了决心,要让这种生活变为常态。
不知不觉又过了十几天。程彻在自己的菜园子前头立了个木杆,每过一天,他就在木杆上刻一下,到现在,离土豆下种已经刻了七十多下,程彻看着土豆秧茁壮成长,开花,转黄,枯萎。觉得是时候收获土豆了。
他忙活了一下午,最终从地里挖出来两筐土豆,估计能有一百多斤。他十分激动,土豆种植成功,这代表以后大家都不用饿肚子了。而且这土豆的收获期只有两个多月,也就是说,他一年至少能种两拨土豆!
不过,他还没敢立刻推广土豆的种植,因为他不知道接下来的几个月气候会如何变化,贸然推广,如果气候改变,大家的努力就会白费。因此,本着一个工科狗严谨的精神,他又开始了他的下一轮试验。他留了一筐土豆作为下一次的种子,由于不知道怎么催芽,只能把土豆堆在仓库里,等待它自己发芽。
第二天,程彻起的特别早,在帐篷外边考察。
他决定和赫洛伊斯分居。
总和赫洛伊斯住在一块也不是那么回事,而且他想更好地照顾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他决定自己搭一个帐篷。
对于这一决定,部落里的女同志们表示十分支持,她们大多觉得和自己的伴侣挤在一起很难受,更别说程彻他们两个男人,因此积极地帮着程彻选址,搭帐篷。
几根原木支成一个圆锥形的架子,上边覆着棕榈叶,又用草绳扎实。程彻的小帐篷很快搭好了,一人多高,帐篷内的地上还垫着小石子,让地面更整洁。
他的帐篷靠着他的菜地,离着赫洛伊斯的帐篷也不远。他十分开心有了自己的领地,花了两天的时间,做了一张新的竹子床放在里边,还铺了一张鹿皮在上边。铺好了床,他又用竹子做了个小茶几,在上边摆了一个小陶瓶,插了一朵花。
他的小帐篷引来了不少人的参观,女人们对着那个小陶瓶赞不绝口,男人们则表示那张床躺着一定很舒服。
人群里,只有赫洛伊斯脸色不太好看。
大家正围着参观程彻的小帐篷,突然,从部落的南边来了一伙人。
大家立马警惕地拿起了武器,程彻也抄了一根木棍跟过去,走进了一看才发现只是一群前来交易的外族人。
他们肩上搭着麻布袋子,下边还垫着一张厚毛皮,上身只穿着马甲,下身围着皮裙,但那皮和动物毛皮不太一样,上边有纹路,看上去像是鱼皮或者鳄鱼皮之类的。
为首的那个将麻布袋子放在地上,翻开了口,里边是块状的晶体,颜色发白乌突突的,看上去杂质很多。
他说的话和这里部落的语言有点不一样,因此程彻并不太能听懂。他捅了捅赫洛伊斯,问道:“这袋子里边是啥?”
“盐巴。”赫洛伊斯说。
原来那就是粗盐块,那么这个部落可能是个海边的部落。怪不得他们穿鱼皮衣。先不说别的,盐可是个好东西,除了做菜还能腌制食物。想到这,他又戳了戳赫洛伊斯:“首领大人,你能不能多换点?我觉得这个盐巴对我们部落十分有用。”
虽然他和部落里的人们关系已经搞得不错,但这个部落的首领毕竟还是赫洛伊斯,他还是得悠着点说话。
“好,我会把这些盐巴都换回来。”赫洛伊斯痛快地同意了。
程彻和赫洛伊斯嘀嘀咕咕地说着话,却让那个对面为首的男人注意到了这个有点矮的小人儿。
这个小人儿矮是矮了点,但却十分精致。虽然她没胸没屁股,但皮肤简直像是剥了皮的鱼肉,又白又滑,脸长得也比他们部落里的女人要美。
如果那个老祭司同意,他倒是可以考虑和这个部落联姻。
他的眼睛丝毫没有掩饰地盯着程彻,程彻只觉得被盯得有点发毛,但还好,赫洛伊斯上前一步,挡住了那个人的视线。
他们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堆话,程彻也没听清,只是盘算着用这些盐可以做点腌肉,这样就可以更好地为寒季进山洞做储备。
另一边,赫洛伊斯阴沉地看着海边部落的首领阿鲁卡。
“我要换掉你所有的盐巴,你想换什么?”他说。
阿鲁卡轻佻地笑了,他看了看程彻,挑衅地对着赫洛伊斯说:“换你后边的那个人,我们两部落联姻,之后我会再送来十袋盐巴。”
他知道,赫洛伊斯所在的这个部落穷的很,这种二十袋子盐巴只换一个人的交易他会同意。
谁知对方摇了摇头,严肃地说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是我的。”
“那你还是别想着换掉全部盐巴了,”阿鲁卡轻蔑地看着他,“毕竟你们那点东西,自己都不够吃的,不是吗?”
他们一直是拿采集的野果和谷物和换盐的,阿鲁卡知道,就他们那点东西,根本不够换十袋盐。
“如果我用陶器和你换呢?”
阿鲁卡有些吃惊,这附近只有一个部落会制作陶器,而且交换的代价十分高昂。这里何时掌握了制作陶器的技术了呢?他有些不信,但赫洛伊斯看着又不像在说谎。
他有些不服气,还想扳回一局,说道:“当然可以,但是我不要陶碗,我只要大的陶盆,一换一。”
他知道陶碗还算比较常见,但大陶盆却是十分稀有。他听说过,大的陶盆在制作过程中是经常会碎掉的,有时做十个才可能成功一个。这里可能有陶碗,但陶盆却不一定有。
谁知,赫洛伊斯笑了,他冲着阿鲁卡招招手,领着他来到了部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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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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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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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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