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了上学时隔壁课题组的同学,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野外做调查采集,程彻曾经幸灾乐祸,因为他只需要呆在实验室。却没想到这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厚着脸皮,程彻给自己放了个假。
他多天没洗澡,早就臭了,之前天冷,他只能洗洗脸洗洗脚,而现在天热了,他决定把自己好好搓洗搓洗,顺便洗洗这身衣服。
程彻手里捧着一碗皂荚熬的水,肩上搭着一件新的麻布袍子朝着河边走。
水是狄丽玛给熬的,用处类似肥皂,麻布袍子是他自己做的,骨针缝的,像个面口袋。
当然那布是部落里存的,他并不会织布。
他路过了自己之前的泥巴窑,那坐着部落里的几个老弱病残。有一个老太太,据说是格罗祭司的妹妹。程彻不禁感叹这格罗家的人活得都挺长寿。
还有一个挺壮实的小伙子,但是断了一条胳膊。
再就是几个小孩子,妮妲也在里边。
老太太和妮妲在那揉泥巴,小伙子在那烧窑,几个小孩则来回来去地捡回干柴。一切进行的有条不紊。
程彻跟他们打了招呼,看到自己原来的泥巴窑旁边还新起了一座窑,比自己原来的那个还要大一点。
那窑的旁边还放了不少新出炉的陶器,样式比自己之前做的还要精巧些,有一个陶罐甚至带了个把手。
看来这些原始人的智慧和自己并没什么不同,有些技术只是他们没有探索到,一旦习得,他们会比自己做的更好。
程彻教妮妲试着去做一些小汤勺,之后,找了一个能避开众人视线的地方,开始洗澡。www.33ýqxsś.ćőm
他是个北方人,但上学的时候在南方呆的久了,因此也习惯了独自洗澡。
趁着太阳还大,他脱了一身的脏衣服,只剩了个裤衩,泡进了小河里边。
水还算清,中午的大太阳照着,天变得非常热。程彻坐在温暖的水里泡着,顺手洗了衣服,放在石头上等待晾干。他见四下没人,就干脆把裤衩脱下洗。
洗完了衣服,他又跑到岸上拿皂角水,闭着眼睛站在河里开始洗头擦身。
洗净了头,程彻睁开了眼。这一睁不要紧,离他不远的水里头,竟然还有个人。
那人坐在水里,宽阔的胸膛裸着,一双眼睛上下打量着他。
是赫洛伊斯。
程彻光溜溜地站在水里,由于尴尬,他赶紧背过身去。
但屁股冲着人家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他只得一屁股坐下。
他都不知道赫洛伊斯是什么时候来的,如果赫洛伊斯是他的敌人,他怕是要当场去世。
他有些尴尬地冲着赫洛伊斯打了个招呼,没想到,赫洛伊斯站起了身子,冲他走了过来。
洗澡的人当然都□□,赫洛伊斯浑身上下只戴了一条兽牙项链,哪也遮不住。
程彻看着他,瞬间想起了妇女姐妹们曾问过他的那个问题。
赫洛伊斯的那个东西,是否像传说一般的勇猛?
他心虚地侧过头,斜着眼睛打量赫洛伊斯下边的那个物件,他自诩阅片无数,但此时还是闪现了许多黄色的形容词。比如绝非凡物,粗如儿臂,潘驴邓小闲等等这般。
脑子里正胡思乱想,却感觉胳膊一热,赫洛伊斯直接贴着他的胳膊坐在了他的旁边。
程彻也是泡过大澡堂的人,几个老爷们光溜溜地相对都不是什么事,但此时一片寂静,这里还只有他们两个人。特别是这个男人还曾对他干过一点见不得人的事,空气中就带上了一点蕉灼的哲♂学气氛。
程彻偷偷地挪了挪身子,避开了那只火热的胳膊。并顺势遮住了自己的关键部位,以鸵鸟将头埋在沙子里的方式让小程彻显得不是那么的相形见绌,然后跟赫洛伊斯寒暄。
“哈哈,你也来洗澡啊?”
“嗯。”赫洛伊斯点了点头。
“今天怎么没去打猎?”程彻又问。
“今天是不吉祥的日子,不能狩猎。”赫洛伊斯答。
“为什么?”
“格罗说的,我也不知道。”赫洛伊斯拿了皂角,开始洗头。
空气又一次变安静。
这话怎么接?程彻想。
憋了半天,他对赫洛伊斯说:“你的项链挺好看的。”
赫洛伊斯刚好洗完了头,他从水里站起来,走上岸去晾干,精壮的身子上挂满了水珠,像个正在拍写真的男模。
“你说这个吗?”他摸了摸那上边串着的尖牙,“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
按照原始人寿命都不长的规律,程彻的脑袋里立马脑补了一出“孤儿怀念亡母,戴着遗物久久不愿摘下的”的苦情大戏。他有些同情,拿着“苦了你了,孩子”的眼神看着赫洛伊斯。
“她只肯留给我这一颗。”赫洛伊斯说,“一共有四颗狼牙的,但三颗都被她给了玛多尼。”
“玛多尼是谁?”程彻问道。
“我的姐妹,她远嫁去了与我们换陶器的那个部落。”
程彻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他试探着问:“那你母亲......在哪?”
赫洛伊斯有些不明所以,“你没看到她吗?她就在河边烧陶器呢。”
程彻觉着有些无语,感情人家母亲还健在。就是刚才河边的那个老太太。
河边那个老太太是格罗祭司的妹妹,那么格罗祭司就是赫洛伊斯的舅舅,这还有点世袭爵位的意思。
正想着,又听到赫洛伊斯说:“这狼牙是我母亲第一次狩猎的战利品。”
感情人家妈不但健在,年轻时还是个巾帼英雄,能和男人一样去狩猎,第一回打猎就能打回一匹狼。
程彻满头冒汗,觉得十分惭愧。
赫洛伊斯已经穿上了衣服,看着他说道:“你还没洗好吗?我们该去吃饭了。”
“好了好了。”程彻装作不在意地从水里站起来,水淋淋地,背对着赫洛伊斯穿上了麻布袍子。
他感觉如芒在背,果然,一回头就发现赫洛伊斯在盯着他看,还帮他收好了晾在石头上的那堆衣服,最顶上是一抹刺眼的白——那是他的内裤。
“走吧。”赫洛伊斯走在了前头。
程彻:“......”
部落的正中,格罗老头煮着饭。妇女们都在外边采集,男人们背上背着木柴,来来往往地往地上卸。原来就算不去打猎他们也没得闲,而是上山砍柴去了。这么一算,整个部落就只有程彻这一个闲人。
格罗老头煮的饭有些难吃,程彻觉得自己得把种土豆这事提上议程了。
他仔细询问了格罗,才知道这里有四个季节,温季,暖季,雨季和寒季。
温季的时间大概有三个月,温度相当于地球上的春天。
暖季最长,温度和夏天差不多,但是不是那么热,早晚温差有些大,但整体来说是十分温暖舒适的,长度为七个月。
雨季只有一个月,但是空气会变得潮湿,让人十分难受,食物也腐坏得更快,他们需要把食物搬到高处的山洞里,防止它们变质。
然后就是寒季,他们会仍然住在山洞里,以抵挡寒季的冷风。而且会下雪,没法采集,动物也少,他们只能指望着暖季存下的食物过活。
这样说来,这里的一年足有十三个月,现在的气温来看,他们刚入暖季,他有长达七个月的时间可以用来种植作物。
吃过了饭,程彻回了帐篷,开始挑选他那天带回来的土豆。土豆生了芽子,正好可以种植。
程彻没种过土豆,但是多少了解一点。他在格罗那借了石刀,将土豆切块,为了保证出芽率,他在每块土豆上留了两个芽眼。清洗了土豆块,为防止土豆在地里腐烂,他又把土豆块晾了两天。
在这个部落里,老弱妇孺住在部落的中心,青壮年的帐篷被布置在部落的最外层,以防御野兽的进攻。因此即便赫洛伊斯是这个部落的首领,他们也住在部落的最外边。
程彻在帐篷附近走了一圈,最后选择了一块离着帐篷不远的空地,开始开荒。
石制的农具是没有的,他只能找了根木棍,一点一点地掘着地上的土。没多会,他就满身大汗。
翻了一片地,他又挖出几根垄来,以便排水。
土豆一块一块地种下去,程彻又抱了陶罐,在河边打了不少水,浇在上边。
他满意地看着自己种下去的土豆,如果种植成功,那明年他就可以大面积推广土豆种植了。
日子悄无声息地溜走,这段时间,程彻的土豆地引来了不少人来看,但因为有狄丽玛的失败在前,大家并没对这个报太大期望。
除了土豆,他还试着种下了一些其它作物,比如小麦,大葱,和一种他不认识的豆子。天太干燥的时候,他就抱着陶罐去河边打水浇地。
他看着土豆地里一天一天长出小苗,好像一个看着自己孩子长大的老父亲。
大早上起来,他又像往常一样去看他的小苗,但一看不要紧,他种的地竟然被毁了不少,那秧苗被踩得东倒西歪,一部分还被咬断。
程彻心疼地看着他的苗,他必须要找出这个罪魁祸首。
当夜,程彻没睡觉,蹲在帐篷门口盯着他的地。
他蹲到月上中天也没蹲来这个小偷,靠在门口,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再醒的时候,天还没大亮。程彻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他有点奇怪,自己昨天好像是靠在门口睡着了。
他会瞬移了?很明显,不可能。唯一的解释就只能是赫洛伊斯把他弄到了床上。
屋里一黑,抬眼,是赫洛伊斯站在门口。
“啃你秧苗的是这东西。”赫洛伊斯抬起了手,手里提着的是一只尖耳朵的兔子。
“你怎么知道?”程彻问。
“昨天半夜你睡着了,我只能继续帮你看着,这东西天刚亮的时候过来的,我就直接把它捉住了。”赫洛伊斯漫不经心地说。
为了帮他捉住这个小偷,赫洛伊斯竟然一夜没睡。程彻有点感动。“那你再睡会吧,你今天有什么事要做?我帮你。”
“不了,我要去打猎,你太弱了,帮不了。”赫洛伊斯说了一句,出了帐篷。
程彻刚产生的一点感动消失殆尽。小声说道:“......困死你。”
这句话赫洛伊斯应该是没听见,程彻在床上又眯了一会,吃过早饭,开始研究如何对付野兔。
他不可能天天晚上在这蹲野兔,因此必须想个办法。
可以做篱笆,但兔子会打洞。要说养个狗呢?目前这里的狗应该还是一些没驯化的狼。想来想去,唯一可行的就是做个陷阱。
他上次挖坑抓兔,效果不怎么地,但他也不会别的陷阱制作方法,于是不死心地在被糟蹋的秧苗附近又刨了一个深坑,垫上树枝,盖上薄土,在旁边竖了一根棍子作为标记。
谁知,当夜他迷迷糊糊地出去放水,又如同上回一般掉进了他自己挖的陷阱中。
程彻在坑里疼得龇牙咧嘴。他觉得陷阱可能都和他有仇,专坑自己人。
他决定还是去请教一下别人。
天刚亮,大家聚在部落的中心吃早饭,程彻端着碗坐到了赫洛伊斯旁边。
“哎,你会做陷阱吗?”
“什么陷阱?”赫洛伊斯问。
“就是抓野兔的陷阱。”
“你自己做的那个不好用吗?”赫洛伊斯扭头看他。
说我没抓到野兔反而把自己坑进去了吗?程彻腹诽。“......不太好用,我知道族长你肯定有更好的办法。”
这句马屁让赫洛伊斯很受用,他抹抹嘴放下碗,“我要去打猎了,等晚上我回来,我帮你做。”
“好嘞!非常感谢。”程彻咧着一口白牙,冲他一笑。
赫洛伊斯轻不可闻地笑了一声,他知道这家伙掉进了自己做的陷阱里,他本就想好了有空时帮他做一个陷阱,毕竟他种植植物也是为了部落。没想到他竟然开口问了自己,那他也就正好做个顺水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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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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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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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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