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是去打水了。程彻舒了口气,开始查看这个洞穴。
这山洞里倒是没啥特别的,只是角落里有一些发白的矿石,程彻问了赫洛伊斯那是什么,但赫洛伊斯也不知道,但程彻还是装了几块,放进背篓里。
赫洛伊斯煮了粥,吃完了之后,程彻又出了山洞转了一圈。山洞的地面是要比外边的地面稍高的,因此倒没有什么雨水倒灌的风险,山洞洞口也比较大,因此不太会有在里边烧火中毒的情况,想到这,程彻心里暗暗有了打算。
他要烧木炭。
这里的人生火都用柴火,如果烧出大量木炭来储存在山洞里,大家就不用在雨季和寒季出门了,而且木炭占用的空间更小,热值更高,还有一个好处,木炭能吸湿,这样就可以防潮,让食物坏的没那么快。
他现在还没有找到过铁矿石,如果找到了,他还可以拿木炭去炼铁,就再也不用这笨重的石器了。当然这都是后话,他得先把木炭烧出来才成。
又走了一天,歇歇停停。快傍晚的时候,他们回到了部落里。那几块矿石暂时还不知道是什么,程彻把它们放在一边,打算先琢磨琢磨烧炭的事情。
他的腿还有点疼,但也不碍事,他起了个大早,去格罗那借了把石斧。
抡起笨重的石斧,砍了大大小小的木头。有小树枝,也有小腿粗的小树,砍成几节,堆在一片离着部落比较远的空地上。
砍树工作搞了一天,程彻觉着自己的胳膊都快累断了,烧炭只能推迟到第二天。
他想了一下烧炭的流程,但脑袋里只有个电影里的炭窑形象,那个窑是个山洞,而他肯定没办法搞那么大的窑来烧炭。
仔细想了一下烧炭的原理。烧炭,无非就是让木材碳化,也就是一种水分和其他的内含物散尽,“烤糊了”的状态,那么需要把木材提高到一定的温度,而这种提升温度的方式又通常借助燃烧木材本身的方式完成,又不能把木材完全燃烧殆尽,这样就没得炭,只有灰了。
想到了这,程彻有了个大致思路——先将木材点燃,当温度足够高时,使木材出于无氧状态。让其熄灭,但还保持着原有的温度,这样水分和内含物就可以挥发,木材就能慢慢碳化了。
简单点说就是点燃木头,都烧起来之后再让木头闷烧。
第二天,他回忆了电影里的那个窑,照着样子在一个斜坡上掏了个小点的洞,然后把木头密密地码了进去。由于没有窑门,他用泥巴糊住了洞口,只留了一个较小的洞。点火。
烧了一半,他觉着有点不对劲,这火根本就烧不起来,这时候他才想起,电影里的炭窑好像上边还有个口子。
只有进气口,没有出气口。
按照这个坡的形状,他也没地方抠这个出气口,他只得扒开了泥巴,掏出里边的木头,明天再试。
第二天,程彻又来到了那个地方。
他昨天回去之后一直在想这个事儿,直到迷迷糊糊睡着。
他想,理想的炭窑应该有足够的通风口,让空气流通,温度能迅速提上来把所有木头都点燃,积攒一定的热量;通风口又能方便堵上,让里边的木头继续闷烧,同时,窑壁还要足够厚,让窑内的温度不要散得太快,造成木头不能完全碳化。所以这回,他直接在地上用泥巴堆了一个窑,将木头码了进去。
上边用泥巴糊住,留了一个洞,整个窑像个扣在地上的窝头。他又在上边和底部抠了几个通风口,清理了周边的一切可燃物,点火。
火焰从上边的通风口冒了出来,木头噼里啪啦地燃烧着,程彻的脑袋里来回来去地闪着几句话——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上午一把火,下午派出所;
山上一缕烟,拘留十五天。
胡思乱想着看着火,他觉得差不多了,堵住了几个气孔,准备第二天再来看看。
再来的时候,昨天的土堆好像变小了一点,他扒开土堆,里边还真烧出了炭,收拾收拾,约有一筐。只是外层的木头没烧成,想是烧的温度不够,或者泥壁太薄。
砍着树枝,他又开始思考如何改进烧炭的方式。
这回,他将大块的木头竖在了里边,树枝则放在外层,又在树枝外边加了一层干树叶,用厚厚的泥巴糊上,然后重复昨天的步骤。
再去看的时候,效果果然不错,比昨天多出了小半筐木炭。
如若大批量生产,单凭他自己肯定是不行的,他得找人帮忙。
傍晚,他背着他这几天的成果,来到了部落的中央。
赫洛伊斯刚刚打猎回来,老远就看到了程彻坐在那做饭。
“今天吃什么?”他问。
“土豆粥。”程彻说。
“我想吃大葱烤肉。”赫洛伊斯说道。
程彻有些无语,心想大哥,你咋就想着吃,难道没注意到我烧的这么多木炭吗!
他指了指旁边那筐炭,眼睛发亮,“看!”
赫洛伊斯看了一眼问道:“你哪搞的这么多炭?陶器窑里掏回来的吗?”
程彻想起来,他在烧陶的时候是会烧出一些木炭来,但是产量不高,也就顺手和下一次的木头一起烧掉了,真没想到赫洛伊斯也注意到了这件事,部落首领真不是白当的。
“不,这是我用一种新的方法烧的。”程彻站起来,开始给领导汇报工作。
汇报完成后,程彻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大力支持,领导表示会批人给他帮忙砍柴,同时领导也如愿吃到了大葱烤肉。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赫洛伊斯带了一批人进山砍树,并按照程彻的方法烧了几十筐炭出来堆进仓库。
这炭火可有大用场,在以往,他们只能提前在山洞附近砍柴,把木头堆在洞里,但那根本不够,族人时常受冻。这回有了木炭,他们可以直接把木炭背上山,加上原有的木柴,过冬的燃料就不成问题了。
燃料是不愁了,但还有一个问题始终萦绕在程彻的脑子里,那就是穿什么。
他在这呆了这么久,穿的基本都是麻布袍子,布是仓库存的,袍子是他自己做的。
那麻布是一种植物泡在水里沤出的纤维织成的,穿着不是那么太舒服。他自己的那套衣服穿着有点厚,被他叠好放起来。当然裤衩还是一直穿着的,不然总觉得不自在。www.33ýqxsś.ćőm
他的鞋子没坏,但也是同样的原因——太厚,因而收了起来。他又不会打草鞋,最后就习惯了像族人一样打赤脚。
按照这里的时间,离着雨季还远,但他不能不早做打算,在雨季和寒季穿麻是根本不够的。他问了狄丽玛,狄丽玛说他们有一些兽皮衣服,但程彻去看了,那些兽皮衣服制造粗陋,有很多虫眼。皮子也不是很柔软。
他想起赫洛伊斯的那条兽皮裙,那张皮子倒是非常柔软。
傍晚,大家吃过晚饭,各自回到自己的帐篷。
赫洛伊斯进门就看见了程彻,他有些奇怪,他不是早和自己分居了吗?
只见程彻翘着脚坐在他的床上,麻布袍子下,一点白色的织物若隐若现。
赫洛伊斯咽了口吐沫,喉结一动,说道:“你怎么来了?”
程彻见他来了,仰脸一笑,目光炯炯,“你那条兽皮裙能不能给我看看?”
赫洛伊斯翻出了兽皮裙,递给程彻,自己坐在他的旁边,程彻拿着兽皮裙来回来去地看。
他静静地看着程彻,那黑色的头发比来的时候长了许多,清爽地贴在脖子上,头发的末尾有些毛茸茸的,扫着光滑的脖颈。看得他觉得自己也有点痒。
他偷偷地往后坐了坐,伸出了手,想要摸摸那毛茸茸头发下白皙的脖子。但指尖在离着不远的地方停住了,只敢轻轻地顺着脖颈的曲线,摩着它的轮廓。
“赫洛伊斯,这皮裙是你做的吗?”
胆大妄为的手立马收了回去,他故作镇定:“不是,是玛兹做的,只有她能处理出这么软的皮。”
“好,那我去问问玛兹,先走了。”程彻完全没有在意到他刚才的行为,跳下了床。
看着程彻跳下床,出了自己的帐篷,赫洛伊斯坐在自己的床上,心思复杂。
一天后,程彻去河边拿走昨天浸泡后又晾好的皮张,去找玛兹。
玛兹正在晾晒谷物,她怀了孕,因此不在外边采集。但她仍然不闲着,见程彻来了,她放下了手里的罐子,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
“玛兹,皮子晾好了,我们鞣皮吧。”程彻说。
玛兹是个细致的女人,她归拢好了手边的东西,带着程彻去了储存猎物的仓库。
仓库实际上也是个帐篷,里边挂满了肉干和驱逐飞虫的香草,下边堆着干硬未加鞣制的皮毛,仓库角落还有个大陶罐,玛兹将它打开,味道差点熏了程彻一个跟头。
“这里边是什么?”程彻问。
“这是猎物的脑子。我们接下来制皮要用的”玛兹说着,将陶罐里的东西倒入陶碗中。
程彻万没想到鞣皮要用这么恶心的玩意,他看着玛兹端着那碗灰白的东西,将它们涂抹在了皮子的里侧。
“你看,里边对折起来,就这样揉,再卷起来,放个七八天......”玛兹一边做,一边为他讲解。程彻听的很认真,但他的鼻子表示绝对不想这么干。
即便如此,程彻还是学着玛兹的方法鞣出了他的第一块皮。那是一块小鹿皮。皮子没多大,因此也做不了什么大件衣服,程彻索性拿这块皮缝了一个婴儿的小帽子,作为玛兹教他鞣皮的回礼。
脑浆鞣皮的效果不错,但方法太恶心,程彻开始想别的招数。
他想皮革的鞣制应该就是让皮子中的蛋白质变性,他也许能找一种其它成分让蛋白质变性。他的研究生课题做的和植物成分这一块有关,想了几种,他觉得也许可以试试单宁。
单宁是可以让蛋白质变性的,在自然中也比较常见,最常见的来源就是树皮。
他在外边搞了一堆树皮回来,熬了一罐子树皮浓汤,又用麻布过滤,作为皮毛鞣制的鞣剂。
他又挑了几种皮子,裁成小块。
用木炭在石板上记好每组实验的参数,程彻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实验室。试验轰轰烈烈地搞了十多天,还好,有妮妲的帮忙和玛兹的技术指导,进度很快。废了几张皮子后,程彻终于摸索出了一个单宁鞣皮的方法。
经过树皮汁鞣出来的皮子已经是软的了,但对比脑浆鞣出来的还是又厚又硬,不太适合做衣服,做鞋子还成。
程彻暂时放弃了鞣皮的想法,只留了一块成品,打算做鞋子用。
当天晚上下了一场透雨。由于地面太过于湿滑,大家都没出门,躲在帐篷里等着天放晴。格罗老头看了看天上的云彩,表示今天一天都会是阴天,于是大家干脆都留在部落里,算是放假。
程彻坐在帐篷里不知道干点什么,他想,如果还在现代的话,这会他可能在安安静静躺着玩手机,但这里没有手机,连本书都没有。
他是不太喜欢参加什么集体活动的,因此也不想找人聊天,就只是坐在那发呆。
坐了一会,他干脆躺下,闭着眼睛假寐。
帐篷里突然暗了下来,他一睁眼,是赫洛伊斯,高壮的身子把门口遮了个严严实实。
他坐起身来,“怎么了?”
“没事。”赫洛伊斯一晃神,又出去了。
程彻:“?????”
程彻觉着赫洛伊斯最近的行为十分奇怪,比如他经常有事没事在他面前晃悠,和别人聊天聊的正开心,见到他来了,又立马板着脸不和他说话。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哪惹到他了。
可能赫洛伊斯是想偷学技能?
想到这,程彻觉得豁然开朗。肯定是这样,赫洛伊斯应该是想学他的技术,又不好意思说,所以板着脸。
这人也真够别扭的。想学你说嘛!
他想把赫洛伊斯喊回来,但转头一想,赫洛伊斯那个别别扭扭的性格,肯定又不好意思来学。
他得想个让赫洛伊斯不那么尴尬的办法,既解决了他的面子问题,又让他学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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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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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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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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