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工科狗原始社会种田记>第 10 章 第 10 章
  第二天,程彻起了个大早,赶在赫洛伊斯出门打猎之前站在了他的帐篷门口。

  健壮的猎人还有些睡眼惺忪,见有人来,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

  “什么事?”

  程彻挠挠后脑勺,“我想去修修我的陶器窑,再看看能不能搞点新的陶器,想要你去帮帮忙。”

  吃过早饭,两个人来到了河边的陶器窑。

  原有的陶器窑裂了好多口子,需要修复,程彻和了点泥巴去堵那缝隙,捧着水罐回来时发现赫洛伊斯在往那泥巴里掺干草。

  程彻时明白了,赫洛伊斯这个方法有点像农村的土墙里掺稻草,这样的确会让窑壁更坚固。

  这个部落首领还蛮有脑子。

  眼看着修好了窑,程彻打算教赫洛伊斯怎么做陶器。

  做陶器当然要从选土开始,他带着赫洛伊斯来到了小河边,寻了一圈,最后捧起了一把颜色偏红略微发黏的土。

  “赫洛伊斯,你捏一下,这土黏黏的。”程彻捧着泥巴。

  赫洛伊斯低头瞅了一眼,“这种土烧出来的比较容易碎,那边那种好一点。”说完,走过去挖了一捧黏土给程彻看。

  行吧,看来这选土是不用教了。程彻默默想。

  挖了一筐黏土,下一步是和泥。

  这个倒是没什么太多的技术含量,因此两人各自揉起了泥饼。

  在程彻的心里,陶器塑形过程中稍微有点技术含量的应该就是把泥饼搓成泥条再去做器皿,这样器壁更均匀。他团好了泥饼,转头去看赫洛伊斯,没想到人家已经搓好了泥条,坐在一边开盘了。

  这也不难。程彻想。

  没一会,程彻自己的新陶器没做成,反倒看到赫洛伊斯手里多了个新物件。

  这陶器非盆非碗,有些奇怪,是个下边三个脚的罐子,程彻怎么看怎么奇怪,突然他想起来,这不是奶足鬲吗!

  三个脚的器皿,为的是与火焰的接触面积更大,受热更均匀。这玩意他只在博物馆里看到过,也从未在这里见过。没想到今天让赫洛伊斯做了出来。

  这还教个球啊!

  程彻有点同情自己,他想给人家当老师,没想到人家比他都会。

  没关系,烧制才是重头戏。

  烧制这步看似简单,但升温退火这些温度控制手段还是有些难度,程彻烧了几次陶器也有自己的一些小心得。赫洛伊斯天天在外边打猎,总不至于连这个都会。

  他沉重地看了一眼赫洛伊斯,这才发现,赫洛伊斯正在看他。

  他被盯的有点不自在,摸了摸脸,“怎么,我脸上有东西吗?”

  “有的,你头上有只虫子。”赫洛伊斯一本正经。

  程彻不太怕这些东西,但脑袋上有虫也怪恶心。“哪呢?快帮我拿掉。”

  赫洛伊斯伸出了一只手,在程彻的头发丝上捋了一下。

  “什么虫子,给我瞅瞅。”程彻说。

  赫洛伊斯摊开了手,快速在程彻的脸上抹了一把。

  “卧槽!”程彻被糊了一脸大泥,他迅速团起一把泥巴,向着跑远了的赫洛伊斯扔去。

  泥巴大战打到两个人均成泥人宣告结束,因而必不可少的,两个人又跑去了小河边洗澡。

  有了上次一起洗澡的经历,程彻也没觉得太尴尬,只是赫洛伊斯的精壮身材又一次闪瞎了他的眼睛。

  小河里,年轻的□□紧致结实,手掌抚过宽阔的胸膛,抹去上面的泥水,浑浊的水珠挂在胸肌上,带着脏污的念想,流过腹肌,又滴滴答答地汇入河水,消失在一片模糊的令人遐想的倒影之中。

  程彻只觉得嫉妒。

  除了嫉妒还是嫉妒。

  果然,适度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

  这种身材,他一个直男都要弯了。

  等等,这是什么危险的想法。程彻晃了晃脑袋,迅速洗完,跑上了岸边。

  陶器捏好后需要晾干,时间很快到了傍晚,烧制工作只能明天进行。

  第二天一早,俩人又来到了陶器窑旁。

  柴火是窑旁储存好的大块木柴,程彻将他们塞进窑内,又放好了陶坯。堵上窑门。

  点火。

  程彻看着守在窑边加柴看火的赫洛伊斯。

  他好像比自己还熟练呢......

  ......

  烧陶看样子是不必教了,那么还有什么技术是这个族长不会的?

  种土豆?都是赫洛伊斯帮忙种的,没什么技术含量。

  做陷阱?算了吧,他还记得那个把自己坑了两回的陷阱。

  他能教的估计也就只有做饭了。

  傍晚,部落中心。

  今天晚上吃的是粥。程彻捧着饭碗坐在赫洛伊斯旁边,“赫洛伊斯,你想学做饭吗?”

  “不想,那太麻烦了。”赫洛伊斯转过身来,“怎么了?”

  “没事。”程彻有点郁闷,他总不能说,我上赶着想教你吧。

  但赫洛伊斯这么针对他不就是想偷学他的技能吗?他得主动点和族长大人打好关系,这关乎他的饭碗,他的菊花,甚至关乎他的小命,他不想被卖给食人族。

  想到这,程彻内心释然,他诚恳地对赫洛伊斯说:“族长大人,我的所有技术,都愿意毫无保留的告诉你。”

  此时此刻,程彻觉着自己像个中世纪骑士,他就差没说,我愿意把全身心奉献给你,Yourmajesty了。

  赫洛伊斯对着他笑了笑,“谢谢你,我已经学的差不多了。”

  所以赫洛伊斯并不是因为学技能这个问题针对他啊。

  程彻一头雾水。

  “那你为什么还针对我?”

  “我怎么针对你了?”赫洛伊斯端着碗疑惑地看他。

  “你总躲着我,和人聊天的时候看到我了就突然不说话。”程彻一股脑说出了他这些天的疑问,说着说着有点生气,以至于越来越大声。

  “我也没惹到你啊,你为什么总躲着我和别人讲话,是不是在讲我的坏话,还没事就来瞅我一眼又走掉是怎么回事,我和你打招呼你就跑,唔......”

  整个部落的目光都汇聚在了程彻的身上,赫洛伊斯一把捂住了程彻的嘴,神色复杂。

  “别,别说了......”

  晚饭过后,除了程彻以外,整个部落的人都知道了一件事——他们的部落首领,威武的赫洛伊斯,原来是个奇怪的妻奴。

  日子又过了几天,赫洛伊斯也没给他解释什么,只是非常认真地告诉他,绝对没有针对他那回事。

  天气不错,程彻准备收拾一下,他把帐篷外堆着的那筐山洞里捡回来的矿石也挪进了屋里,那石头他还没研究,一直摞在一块大石板上,一挪不要紧,他发现下边的大石板的凹陷里有许多小晶体。

  他想了想,可能是下雨,矿石溶出在石板上,水分又蒸干形成的结晶。

  看了半天他也没看出来这结晶是个什么结晶,作死尝了一口又立马吐掉,味道又酸又涩,只觉得有点熟悉,但还是想不起这东西是什么。

  半夜,程彻猛地从他的竹床上坐了起来。

  他想起来了!那个晶体是明矾!

  小时候他家是炸油条的,里边就放那个东西,他曾经作死地舔过一口,就是这个味道!

  程彻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想去做实验,但掀开帐篷帘子一看,外边一片黑,啥也看不清,只能明天再说。

  第二天,他早早地起来,找出了两个陶碗。

  在河边舀了两碗脏水,他把小晶体放进其中的一碗脏水中,搅拌了几下,静静地等待它的变化。

  果然,一段时间以后,放了晶体的那碗脏水慢慢变得澄清了。

  真的是明矾!

  压抑住内心的喜悦,程彻又换了一种脏水做测试,试验结果相同,这回确认无误了,基本上就是明矾。

  有了明矾,那野外喝水就不成什么问题了,当然,也只是应急用,毕竟这玩意摄入过多容易老年痴呆。

  除了净水,他还想到了一个用处——鞣皮。

  他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中世纪皮匠鞣皮的视频,用的就是明矾和食盐。比例是多少他没记住,但是可以试验,都不成问题。

  之前他做植鞣皮的时候也想到了明矾,但苦于没有,没想到这东西就在他帐篷外边摆着。

  这真是想啥来啥,他虽然不能像别的穿越者那样大开金手指,但运气还不错。

  接下来,就是又一次的鞣皮试验。在族人的帮助下,程彻将矿石全部敲碎,在热水里煮着,然后过滤,留下滤液烘干成粉末。

  他将明矾和粗盐碾磨好,以不同比例混匀,然后抹在已经浸水软化后的皮子上,卷起,静静地等待。

  由于有了上一次鞣皮的经验,再加上众人的帮忙,他的试验很快就得到了结果。再把那些皮张取出来的时候,它们已经变得非常柔软。清洗晒干之后,有几张皮的效果特别好,柔软度几乎和脑鞣皮差不多。

  他马上记下了这几张皮子的鞣剂参数。现在,它们有足够的盐巴,还有一个山洞的明矾矿,冬季的御寒完全不成问题了。

  鞣出了几张皮子之后,明矾用完了。他想再去山洞里搞一点,但路途比较遥远。这段时期,族人们忙着在外采集打猎,还剩下几个留在部落里帮着程彻给田地浇水拔草。大家都在为着不远的雨季做准备,因此没人和他去那么远的山洞挖矿石。

  和赫洛伊斯商量以后,他们最终决定,直接把皮子搬到山洞里去鞣制,那里有明矾矿,雨季也不缺水去浸泡皮张。而且那时候大家都比较闲,他们有一个月的时间鞣皮制衣,为冬季做准备。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程彻跟着玛兹,笨手笨脚地做出了他人生之中第一件兽皮衣。

  兽皮用的是上回赫洛伊斯救他时打下的那只老虎的皮,不太够,又加了一张羊皮,搞了一件长到膝盖下边带帽子的的长袍,前胸羊皮,后背虎皮,程彻觉得这衣服相当拉风。但赫洛伊斯说他像只披着虎皮的羊。

  大热天,他只试穿了一会,就觉得浑身冒汗。得了,这回过冬肯定是不会冷了。

  除了衣服,他还给自己做了双靴子。用的是自己穿越过来的那双运动鞋,底下垫了几层上回留的植鞣革,外边又包了几层毛皮。做的十分臃肿难看,脚感也一般,但即便如此也只能凑合着穿。

  衣服做的差不多,地里的土豆也差不多成熟了。33ýqxsś.ćőm

  其他的作物长得也还凑合,比如芋头。但他的生姜全部烂在了地里,干脆没长起来。小麦长得也一般般,穗子短,麦芒长。

  挑了一个好天气,程彻把这些土豆全部挖了出来。

  找了平时和他一起种地的几个族人,大家劳动了一下午,终于把所有的土豆都捡了出来。

  土豆堆成了一座小山。有了这些土豆,再加上原来的采摘储存,他们完全可以撑到第二年温季结束了。

  晚上,大家围坐在部落中心的篝火前,为着这一次的丰收做着庆祝。

  之前的猪油炒菜的做法,程彻将它教给了一个叫做泰罗的青年。那个年轻人对做饭很感兴趣,做的也很棒,因此这次的庆祝宴就由他主厨,程彻和其他几个人则在旁边打着下手。

  他们热火朝天地准备着,没多久,猎人们也回来了。

  这一天的狩猎成果也颇丰,赫洛伊斯他们扛回了一只小野猪和两只鹿。

  看到了小野猪,程彻决定做点不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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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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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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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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