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工科狗原始社会种田记>第 11 章 第 11 章
  他将野猪烫毛剖腹收拾干净,在里边划了几刀,放在一边,碾碎了盐块,将盐粒抹在了野猪的腔子里。之后,他又切碎了一堆大葱以及从外边采来的生姜,也一样糊在了野猪的腔子里。

  腌制猪肉的这会,他找了几根竹子剖开,扎了个圆柱形的竹框,将野猪撑起来。

  猪肚子里穿着个木棍,架在篝火上,小火慢慢地烤,烤了一段时间,猪油开始被烤出来,顺着猪皮流下,滴在炭火里,哔哔啵啵地响,空气中飘起肉和油脂的香味。

  猪肉皮的颜色慢慢转至金黄,程彻加大了火,让肉皮变得更脆。最后,他又在猪肉皮的表面刷了一层野蜂蜜。

  烤野猪做好了。只看到那猪皮颜色金黄,外边挂着一层浓稠的蜜汁,里边软糯,腾腾地冒着热气。

  程彻将烤野猪分给大家,自己也吃了一块,只觉得那猪肉外焦里嫩,味道也是格外香甜,吃完了还想来一块。族人也对这烤野猪赞不绝口,没多会,野猪就被吃得只剩了骨头。

  除了烤野猪,其它的菜也十分丰盛,野菜沙拉,炒鸭蛋,土豆炖肉,烤土豆......大家从未吃的这么满足,坐在地上撑圆了肚子。

  又圆又亮的月亮挂在了天上,当然,还有那个带着光环的“月亮”,今天也比往常要亮些。大家围坐在篝火旁,开始唱歌。

  唱的是什么程彻不太懂,可能是一种别的语言。

  古老又充满野性的调子传进夜空,旁边还有人拿着一种响葫芦似的乐器在旁边沙沙地打着节拍。

  程彻望着月亮,被这苍凉悠远的歌声所打动。这时候,他才觉得,自己好像真正地融入了这个原始的部落,成为了他们之中的一员。

  一曲完毕,大家站了起来,拉着手围成一圈,唱起了欢快的歌,他们围着火焰跳舞,气氛变得活泼,每个人都神采奕奕。一支舞跳完,程彻在众人的簇拥下,站在了中间高高的土堆上。

  赫洛伊斯站在他的旁边,握着他的手,高高地举起来。

  他充满磁性的声音在月光照射的大地上响起,族人皆安静肃穆地俯首,两手交叉覆在胸前。

  这可能是他们祷告的一种仪式。

  他听不懂赫洛伊斯的祷告词,但在这月光下,他却感到了一种庄严的气氛,和一种虔诚的心境。

  赫洛伊斯做完了祷告,缓缓地转身看向程彻,捧着他的脑袋,在他的额头轻轻落下一吻。

  程彻的脸蹭地红了,他看到赫洛伊斯正微笑着看着自己,眼里有光。

  这可能也是祷告仪式的一部分,程彻暗暗想。他都这么大人了,绝对不能失态。想到这,他眼神不再闪躲,而是迎着目光,同样地回望向赫洛伊斯。

  但这一看不要紧,他只觉得赫洛伊斯的眼里藏着星河,看得他有些痴,那星河也回望着他。

  气氛变得微妙,仿佛下一秒就会被引燃。程彻觉着有些不知所措,他好像开始隐隐期待着什么,却又害怕它的到来。

  他感受到了自己的心,那心在胸膛里咚咚作响,他也感受到了赫洛伊斯的呼吸,它是那样的灼热......

  这个时候,人群又变得喧闹起来,程彻松了口气,加入了载歌载舞的人群之中。

  雨季已经快要到来了,这段时间的雨水变得越来越多。当然,他们也做了充分的准备。程彻号召了所有的族人,将大部分的土豆切成片,晒成土豆干,以便更好的保存。他的芋头、小麦等作物也获得了部分丰收,同样被晒干储存。除了肉干以外,程彻还做了一些腌肉,一些不太好保存的蔬菜也被腌制了起来。加上原来采集的野生麦子玉米,他们完全能撑到第二年的暖季。

  程彻将这一年的试验结果刻在一块石板上,埋在土里。这是他重要的生产数据,也是明年丰收的保障。

  准备好了所有的东西,留下了部分族人看守,大部队开始向山洞一批一批地搬东西。

  食物,毛皮,陶器,木炭和其它一些杂七杂八的生产用具,搬了三四趟,赶着暖季的尾巴,物资和族人终于全部转移进了山洞。

  山洞外大雨如泄,山洞内,大家鞣制皮革,开始制作寒季的衣服。

  程彻每天闲的没事干,于是也加入了制衣大军。他坐在玛兹旁边,继续跟着学习如何制作衣物。玛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想是很快就会有新生命诞生了。但她仍然不闲着,每日拿着骨针缝补衣物。

  有了玛兹这个好师傅,再加上他之前做衣服的经验,他的制衣水平已经大大提高。

  他准备赶在寒季来临之前给妮妲做上一身,那小姑娘没人管,实在是可怜。再给赫洛伊斯做上一身,毕竟赫洛伊斯也是挺照顾他的,他得和族长搞好关系。

  他捡了几块羊皮,按照后世的样子裁了一条裤子,又做了一个带着帽子的小斗篷。剩下的一点料子做了一双鞋。

  缝了好几天,小姑娘欢欢喜喜地穿上了她的新衣服,就像是一只小羊。程彻觉得妮妲穿上了新衣服更加可爱了,又给她梳了两个丸子,看上去就像小哪吒。www.33ýqxsś.ćőm

  程彻像个老父亲,变着法地打扮他的小女儿,妮妲几乎成了部落里最漂亮的小姑娘。其他的小孩子十分嫉妒,但也没再去欺负她,他们知道,妮妲的背后站着天神的使者程彻,更重要的是,程彻的背后还站着凶巴巴的族长大人。

  程彻给妮妲做了衣服,赫洛伊斯却坐不住了。

  傍晚,晚饭。

  赫洛伊斯捧着碗坐在程彻旁边。他瞅着程彻的皮大衣,“我觉得你这件大衣非常不错。”

  程彻有些无语。大哥,你之前不还说这衣服像披着虎皮的羊吗。

  赫洛伊斯的夸赞还没完,“针脚非常细密,这个制作的衣服的人一定很心灵手巧。”

  程彻弯了眼睛,“那是,这我自己缝的。”

  “看来你对缝制衣服也很有天赋。”

  “哈哈也就一点点。”

  赫洛伊斯裹了裹自己的大衣,“真的非常好看。”

  “如果是熊皮的,那会更好。”赫洛伊斯眼睛瞟向远方,神色不太自然地走掉了。

  程彻:“?”

  思索了一会,程彻懂了。

  赫洛伊斯应该是想让他给自己做一身,还要做熊皮的。

  哈,这死傲娇,早说嘛。

  其实就是赫洛伊斯不说,他也有给赫洛伊斯做一身衣服的打算,一是他要和族长大人搞好关系,而是这段时间以来赫洛伊斯也的确帮了他很多忙。

  但他憋了坏心眼,他要急死这个死傲娇。

  午后,程彻的山洞小角落。

  泰罗瞅着他的老师拿着跟绳子在他身上量来量去。

  泰罗是程彻的徒弟,这青年五大三粗,但特爱做菜。因而一直跟着程彻学习,由于他身材和赫洛伊斯相仿,因此程彻特意把他叫了过来,当做一个工具人。

  泰罗:“老师,你这是在干啥?”

  “做衣服。”

  “给我吗?”泰罗有点小欣喜。

  “想的美,让赫米娅给你做去吧。”程彻瞅了他一眼。赫米娅是泰罗的老婆,他们是部落里出了名的恩爱夫妻。

  “那这是给谁做的?”泰罗问道。

  “赫洛伊斯。”

  程彻打算做一件熊皮斗篷,再做上一条皮裤,鞋也是不可少的,但样子说白了就是毛皮包脚。如果熊皮剩下一点边角料,他可以再给赫洛伊斯做上一双护手。

  于是在这段时间,泰罗隔三差五往程彻的小角落跑,虽然都避着赫洛伊斯,但一来二去,赫洛伊斯还是发现了,他对他们走的很近这种行为表示及其不高兴。

  暗地里,赫洛伊斯找了泰罗,问他程彻总找他是干什么,但泰罗早被程彻的菜谱收买,对此,泰罗表示:我啥都不知道,我只是去学做菜的,我对搞基一点兴趣都没有,祝你们百年好合。

  终于,在一个傍晚,借着火光,程彻做好了最后一件衣服。

  他坐在山洞后边的一个角落里,那是族人为他选择的,兽皮一挡,就好像一个单独的小室,安静又暖和。

  骨针太粗,也不锋利,他为了做好这身衣服把手磨了好几个水泡,两手伤痕累累。但衣服是好看的,而且针脚很密。

  咬断最后一个线头,把衣物整理好,他去山洞口找赫洛伊斯。

  赫洛伊斯正坐在山洞口的草堆上,背对着他。

  在他的印象里,领导一直是掌握着最高权力,享受着最好的待遇的那个人,在这里也应该是一样的。至于领导为什么是领导,那可能是因为领导的爸爸是领导。

  但在赫洛伊斯这里,他却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虽然他也有一个当前任部落首领的爹,还有一个当部落祭司的舅舅,但却比别人承担的更多。

  他总是带回猎物最多的那个,也是在劳动时出力最多的那个,也是杀伐果决,在大家犹豫时做决断的那个,他除了每天出去打猎,还要处理部落里的大小事务,还掌握了部落里的全部技术。

  山洞的洞口是整个山洞最冷的地方,但赫洛伊斯,这个部落的族长,就坐在那里,只是因为他要在第一时间发现敌人,并用自己的身躯把族人挡在危险之后。

  他轻轻地拍了拍赫洛伊斯的背。

  赫洛伊斯扭过头来看他,“怎么了?”

  程彻没说话,拉着赫洛伊斯往自己的住处走。

  “你把眼睛闭上。”程彻说。

  赫洛伊斯顺从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怀里是一整套的衣服。

  他的眼神中有藏不住的欣喜。

  “给我的吗?”

  “嗯,试一试,哥哥我亲手做的。”程彻笑着看着他。

  赫洛伊斯站在兽皮帘子后,快速地换好,站在程彻的面前。

  “好看吗?”他有些害羞。

  程彻只觉得眼前一亮,这衣服赫洛伊斯穿得极为合身,黑色的熊皮大衣被宽阔的肩膀撑起,长度过膝;修长的大腿包裹在黑色的熊皮裤子里,一点不显臃肿。由于程彻没做上衣,赫洛伊斯光裸的胸肌部分暴露在空气之中,更加把野性与男性气息统一了起来,做工粗糙的兽皮衣愣是被赫洛伊斯穿出了高订气质。

  程彻不禁感叹,请个好模特是多么重要啊!

  “好看,特别好看。”程彻认真地赞叹道。

  赫洛伊斯抿着嘴笑,就像所有陷入爱河的大男孩一样,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人。他换下了程彻做给他的衣服,小心地叠好。

  “我寒季再穿。”

  就在这时,帘子外传来了痛苦的叫喊。

  他们急忙跑出去,只看到一群人围着玛兹。而玛兹撑着岩壁站着,神情痛苦。

  狄丽玛扶着她,“看什么看啊!快去生火!拿些厚皮革来!玛兹要生了!”

  几个有经验的女人围着玛兹,忙前忙后。程彻没见过生孩子,更没生过孩子,因此完全帮不上忙,只能在外圈干着急。但直到半夜,孩子也没生下来,程彻的脑里闪现了两个恐怖的字眼——难产。

  如果婴儿太大或者胎位不正,母亲是容易难产的。程彻只知道现代人的身体结构是不适合生孩子的,没想到在这里也是这样。虽然玛兹十分健康强壮,但时间一长肯定会撑不下去。

  在现代,在全方位的医护保护下,难产的母亲们可以选择剖腹产,可在这又能怎么办呢?先不说剖腹产后要将肚子一层层地缝合,他们根本做不到,就是真的剖也是很难的——他们连一把锋利的手术刀都没有,而石刀,无异于直接要了玛兹的命。

  连格罗也来找程彻想想办法,但他是真的无计可施。他头一回觉得这样无力,即使他来自后世,即使他脑袋里有着相关的知识,不借助高科技设备,他也什么都干不了。

  他只能走到山洞门口,陪着赫洛伊斯坐下。

  至少,当洞外的危险来临时,他还能帮着玛兹挡一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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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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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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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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