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刺杀暴君后我天天教他做作业>第 180 章 番外2:再一次相遇我会紧紧抱着你
  雪下得很大,周逊在书房里收拾着东西。

  客厅里堆了许许多多个纸箱,有的封着,有的已经贴了条。荣浩宇随着搬家公司拖着第一车东西去了他们的新居,等他回来时,他又会带走更多的箱子。

  新居那里也有很多他们来帮忙搬家的朋友们。大件的行李与卧室已经被收好,今天所要搬走的,只是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会被暂时搬进储藏室里。到了晚上,便是他们的乔迁派对。

  然后,他们就正式从这间出租屋,搬到了他们前年买下的新居。在透了两年的气后,里面的甲醛已经散尽,而他们也总算能够搬入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过上属于他们的二人生活。

  时至如今他想到这件事,都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他和荣浩宇的人生分明是两条线,却在彼此触及的那一刻,由交点而生、长成了相互纠缠的曲线,从此再也不分离。

  他们度过了吵吵闹闹的高中,互通心意的大学,分隔两地的读研,与甜甜蜜蜜的同居时代,并最终,在荣浩宇硕士毕业两年后,拥有了属于他们两人的新家。

  两方的家长都很祝福他们的这段关系,两人在意料之中的同时也松了口气。毕竟,荣爸荣妈从荣浩宇第一次把周逊带回家时就喜欢极了他。而林嫣和周逊的继父鲁澄,更是因着多年来对周逊的亏欠心怀愧疚,觉得只要周逊高兴,怎么样都好。

  在硕士毕业后两人便住在了一起,尽管两家都想要给一些资助,周两人都很坚定地拒绝了他们。这些年来,他们住在这个出租屋里,一点一点经营自己的生活,一点一点地搬入自己的东西,直到他们终于买下了属于自己的新房子。

  出租屋里每个地方都有着他们的点点滴滴。无论是客厅里各种奇形怪状的抱枕,还是阳台上一盆盆两人一起挑来的绿植。周逊收拾着它们,像是收拾着曾经的时光。

  他将一本纪念册放进纸箱里。纪念册上写着“20xx级毕业留念”,册子上烫着金边。纪念册的第一页是全班同学的照片,荣浩宇和周逊站在第三排。照片上,两个清秀的少年穿着白衬衫黑裤子,看着镜头,在镜头看不见的地方手勾着手。

  那是他们的少年时代呀。

  想起少年时代,周逊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他还记得自己高二刚转过来时的冷漠,和与荣浩宇莫名其妙的相熟。缘分是种很奇妙的东西,在他第一次能开始疑惑两人到底是为何熟识起来时,和对方交往,便已经变成了一个习惯。无论是一起上下学,还是周末荣浩宇来他家补习。

  当然,要是让荣浩宇听见这句话,他只会说“这就是缘分嘛!”。

  不过高中时两人的关系倒也不是全然的一帆风顺。说起来,倒主要是他自己的原因。在刚刚升上高三时,他做了一个梦。由于他从小到大不仅喜洁,还因着童年的原因,很排斥与人的亲密关系尽管说起来,他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没有排斥过荣浩宇。所以,这样的梦还是第一次。

  这场梦发生在容汾再来找他之后。容汾家里人都进了局子,他不甘心,又来景中骚扰他。结果这次,他被荣浩宇带着人,群殴了一顿,从此再也没敢出现过。

  也是那次,在他看着荣浩宇揍人、神情那么冷厉后。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个男人的身下,被占有,被强势地侵吞。等他醒来时,已经是一身的汗,和满脸的泛红与惊恐。这样的梦做了三天,第三天时,他看清了那个男人的脸。

  是荣浩宇的脸。

  在那之后,他就忍不住躲着荣浩宇走。尤其在某次听见楚云阔用调侃的语气,提到他一年前给荣浩宇的那部“恐怖片”后,他便更误解了,从此不敢再靠近他。

  他误以为荣浩宇觉得那部片子很恶心。就像他说,容汾,也很恶心。

  容汾是同性恋。

  直到一直躲躲闪闪的他被荣浩宇堵在体育器材室。那天阳光很好,空气里飘着的灰尘都纤毫可见。他们俩都逃了操。他被荣浩宇推在跳高用的软垫上,问他到底是在生什么气。

  生什么气呢。

  这种事……怎么好告诉他呢。

  两人于是吵了起来。说是吵,也是荣浩宇的质问,和周逊的逃避。

  然后便有人打开了器材室的门,是来检查有没有逃操的人躲在里面的风纪委员会成员。

  两人于是躲在狭隘的角落里,免不了有些身体摩擦。然而等风纪委员离开后,周逊才发现……

  荣浩宇他。

  居然。

  硬了。

  两个人于是就这样尴尬又暧昧好笑地说开了。周逊也终于知道,在他暗恋着荣浩宇,却因为误以为对方是直男,而不敢开口时……

  对方也暗恋着他,并因觉得他冷冷清清像是不谙世事的小龙男,而,不敢开口。

  两人都不敢开口,生怕开口了连朋友都没得做。然而这场意外,却让两人彻底把话说开了。

  在那之后,荣浩宇周末还是回去周逊家补习。只是在一次差点擦枪走火后,荣浩宇就老老实实地打了地铺。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也比起之前来说,多了一点小默契。比如下课在楼梯里碰到时,荣浩宇会一边和同学笑,一边偷偷挠一下周逊的手心。

  整个高三被他们过得像是地下偷情。

  而高考,在周逊的帮助下,荣浩宇一向弱势的文科学科有了极大的提高。两人总算可以一起去同一所大学读书。分数放榜那天,已经过了十八岁的两人依旧窝在周逊家的一室一厅里。两家父母其实已经模模糊糊地知道了两个孩子的关系,都没有阻拦。

  然后,就是两人的第一次。

  其实两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做,到头来,居然又打开了那部之前就在这里放过的、楚云阔提供的“恐怖片”。明明已经成年,但当屏幕亮起来时,两人都有点偷偷摸摸的偷情感。在看过“恐怖片”之后,他们小心翼翼地探索着彼此,并好不容易完成了第一次。

  然后就有第二次,第三次。那个暑假被他们过得荒唐极了,少年人总是那么精力旺盛。

  可不知怎的,周逊每次精力涣散时,都会忍不住叫荣浩宇一句皇上。荣浩宇于是笑眯眯地听着,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脸颊上,然后吻一口。

  然后是大学。周逊将两张学生证放进了纸箱里。

  大学时期两个人的感情进一步地加深。他们在学校外找了房子,平时一起去图书馆,周末时就一起黏在家里。人人都知道两人是一对模范情侣,就连想挖墙脚的俊男美女也铩羽而归。

  正好,陆显道和白于行也在他们的同一个城市读书,只是学校比他们的次一等。有时候周末时白于行就来找他们蹭饭。

  周逊曾经以为白于行很烦陆显道。陆显道从高中入学开始就和他不对付,传言是为了a班的体育委员章灵素。从那时候开始陆显道就老是抓他、管他,而白于行也老是违反校规,老是被抓。

  陆显道不仅抓他,还很诡异地担当起了给白于行周末补课的重任,一到周末就提着教辅书来他家敲门。白于行总是嘀嘀咕咕着,没有拒绝,却也总是一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颓丧模样。

  直到高三时两人闹出了一件大事,一个违反校规被陆显道抓到的学生怀恨在心,找了一群校外的混混来揍他。到头来是白于行举着啤酒瓶英勇地冲入战场,和陆显道一起以二敌n,惨胜一场。后来那个学生被开除,两人也挨了处罚。

  不过那时候周逊才知道,原来白于行不是讨厌陆显道。

  一个从来没有人管他的人,一个从来孤独的少年,一个回了出租屋里,就只能对着漆黑的天花板发呆的少年。

  怎么会讨厌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会管他的人呢?

  像他这样的浪子,也总是期盼着能有一个能管他的归宿。就像每个侠客在江湖上漂泊时也总要有一个能救他的人。而当那个救他的人踏着浪、威风凛凛的出现时,那个人就是侠客的家。

  整个大学时期,周逊和荣浩宇甜甜蜜蜜,并顺手当着这两人之间的助攻。两人来来回回,推推拉拉,最终还是在大四的时候,让同校的人大跌眼镜地修成了正果。

  虽然两人在一起之后,白于行还老是跑周逊家,抱怨陆显道管他管得太严,然后在和荣浩宇通宵看球赛后,第二天一早迷迷糊糊地被陆显道带回家去。

  除此之外,严若淇和容澜也是让人羡慕的一对。严若淇性格软和文艺,容澜总仿佛自作主张地帮她拒绝很多东西。可当一个男生追求容澜不成,恼羞成怒要强时,却是严若淇从李邈的手里优雅地拿过了啤酒瓶,用它狠狠砸破了那个男生的脑袋。

  而李邈的初恋依旧是破碎的。他依旧是个默默退出的单身狗,整天约着谢正卿严嘉一起出门喝气泡水玩桌游。可当谢正卿也退团时,他整个人都崩溃了。

  起因是他看见谢正卿一脸严肃地穿着玩偶装,在超市门前发传单。而著名的打工小公主李若则戴着个棒球帽,在他的旁边一起发传单。

  “瞧一瞧看一看,牛奶大减价啊!!”

  在李邈路过时,她还往他的手里塞了一大把没发完的传单。

  李邈的难兄难弟于是只剩了严嘉。至于花花公子楚云阔,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不过他发现楚云阔好像也很苦逼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可他以前嘴上花花得太多,那个人绝对不会相信他。

  万年单身狗李邈这才有了短暂的平衡。

  收好大学的东西后,周逊又拿出了研究生时的东西。

  一条围巾。

  研究生时两个人都很忙。说是研究生,不过是荣浩宇的研究生,和周逊的直博。周逊忙于学术,荣浩宇忙于创业,两人渐渐聚少离多。

  他们在每个夜晚打电话给对方。冬天的b市下起了雪,周逊就踏着雪,戴着厚厚的帽子和围巾,在湖边一步步地走,呵着白气和荣浩宇讲话。而荣浩宇无论在哪里,也都会每个晚上给他回答。

  他们知道在彼此抬起头时,都会看见同一片星海。距离不会让他们孤单。

  不过他们倒是吵过一次架起因是一条围巾。某次两人聚少离多小别胜新婚时,荣浩宇急不可待地用那条围巾把周逊的手给绑住了那个晚上有点过头。

  然后他才知道,那条围巾,是周逊在去某个民族文化区时好不容易买来的,很有纪念意义的,具有当地习俗和祝福的礼物。

  原本是想用来送给荣浩宇、庆祝他们相识七周年的。

  而它如今,已经皱皱巴巴,不成样子,上面还有各种可疑的痕迹。

  那场事件让荣浩宇哄了周逊一个月、并又去买了一条,才算好。

  如今整个出租屋都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了,只剩下放在客厅里的这七个纸箱。等荣浩宇回来后,他便会把纸箱,连同周逊一起带过去。在场的还有一对新婚夫妇,章灵素和她的丈夫小五。这两人自从结婚后每天都在放射狗粮,还时常问周逊和荣浩宇,打算什么时候也举办一个婚礼。

  其实也不用这么麻烦的。他想。

  他总有一种感觉,冥冥之中,他和荣浩宇的生命已经被绑定在了一起,永远不会分开。

  回想起他和荣浩宇相识的这十年。他们的相爱是如此顺理成章,细水长流。没有惊心动魄,没有生离死别,可纸箱里的每一个物件,都承载着他们的回忆。

  他听见门开的声音,然后,是一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走吗?”他听见荣浩宇问他。

  “好。”

  他跟着他,走上搬家的车。他想,在那之后,他们还要在一起,这样平淡而幸福地度过很多年。

  只要有他在,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害怕。

  在那之后,又是兜兜转转的许多年。

  周逊成了大学教授,研究历史文学方面,时常去博物馆,荣浩宇成了知名企业家,陆显道在公安局工作,白于行则进了博物馆工作,严若淇成了知性新闻女主播,容澜成了娱乐公司的知名经纪人。

  李桐和李若开了连锁的酒店,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而谢正卿继承了家族事业,也是知名企业家。慕鸿雪与慕若秋,则是知名乐团的台柱子。楚云阔开了很多家剧场,李邈、严嘉等人也有了自己的事业。

  每个人,都有了自己光明的未来。

  在这个时代,他们的一生光明随顺,没有大的波折。就像周逊和荣浩宇的爱情,无论过了多少年,都是细水长流,历久弥新。

  只是有一场波折,发生在他们六十岁那年。

  那场波折,是一场车祸。

  在那场车祸中,周逊用身体护住了自己的学生。而他自己的头部却受到了猛烈的撞击。原本在国外谈生意的荣浩宇心急如焚,当天便回到了国内。

  所幸抢救及时,周逊并无大碍。

  然而,当周逊醒来时,一直等在病床前的荣浩宇却发现。

  他的记忆变得不清晰,时常记不起自己的名字,也记不起他来。

  荣浩宇心急如焚,他请来最好的专家会诊。在紧张的诊疗过程后,专家告诉他,周逊的脑内多出了一块淤血。

  那块淤血压迫着一部分神经。医生告诉荣浩宇,在那块淤血散开前,周逊的记忆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便忘记了他。不过好在现代医学足够发达,只要淤血能散开,之后就不会有任何后遗症。

  淤血散开所需要的时间,至少三个月,至多半年。

  在得到确定的回复后,荣浩宇这才放下心来。

  他走进病房,病房的花瓶里插着新鲜的百合花。周逊就坐在百合花的后面。m.33ýqxsś.ćőm

  那是他历经三世,历经岁月变迁,依旧挚爱着的容颜。

  周逊见他进来,茫然地看着他。荣浩宇心里一酸。

  “我叫荣浩宇,你还记得我么?”他说。

  周逊点点头。

  “我记得的。”他轻声道,“你早上和我说过,你叫荣浩宇,我叫周逊,我是你的爱人。”

  荣浩宇用力地点点头。

  “一直是。”他说,“无论在哪一世,哪一生,都是。”

  周逊懵懂地点了点头。

  他坐下来,握住他的手,细细将医生所说的一切告诉他。周逊听着,时而点头,他看着他的眼神里,熟悉中带着陌生。

  荣浩宇将周逊安置好,周逊睡下,他便走出了病房。

  他看向窗外的车水马龙。

  他早在十年前便因为一场意外,而恢复了自己前世的记忆。

  他想起了自己与周逊的过去,无论是身为皇帝与名臣,还是周逊来到现代的第二世,而如今,他们又多了一世转世在这个安宁而幸福的国度的,细水长流的第三世。

  在恢复记忆时,他居然没有任何意外的感觉,而是想着,他和周逊之间果然就该这样。

  他们果然就该这样,携手走完彼此的三生。

  他们是彼此的命运,是彼此的命中注定。他们的相爱是必然,因此他们的人生没有任何意外。

  即使没有前世的记忆存在,只要他们相遇,他们就会爱上彼此。就像是两张白纸,只要相遇,便会被从零开始,画上属于彼此的色彩。

  而正是因此,他也有足够的信心去等待周逊醒来,毕竟……

  在第一世里时,周逊也曾经做过类似的事。

  他守在一具不知会不会醒来的身躯旁,等待穿越回现代的他足足一个春天与一个冬天。

  而如今,轮到他来等他了。

  周逊的记忆时好时坏,尽管ct片显示他一直在好转,但他有时记得荣浩宇,有时又不记得。

  可他唯一知道的是,每天早上,当他醒来时,都会看见荣浩宇的脸。

  和听见他的声音。

  他于是知道他是周逊,他是荣浩宇。

  他是他的爱人。

  终于有一天清晨,荣浩宇从梦中醒来。

  他拉开分隔的帘子,却发现周逊早就醒了。周逊坐在病床上,静静地看着前方。

  荣浩宇于是笑了起来,走向他。他们已经不再是年轻时候的他们了,浩宇还是来到他身边,极温柔的掖住了他的被角。

  正当他要开口再一次说出那段说惯了的话时,却听见了周逊的声音。

  “我想起来了,我是周逊,你是荣浩宇。你是我的爱人。”

  荣浩宇怔怔地抬起头来。

  他想起来了。

  极大的惊喜冲破了他的胸腹,他颤抖着举起手,就要按铃,去叫医生。

  可下一刻,他就沉进了那双也正看着他的,年华不再,却依旧温柔清澈的双眼。

  “我想起了你是谁。”他说,“也想起了我是谁。”

  “你是荣浩宇,我是周逊,你是皇帝,我是你的臣子。原来……”

  我们曾经一起,走过那么长那么长的时光啊。

  原来我们的缘分,远比这一世还来得要深。

  荣浩宇听见了自己呼吸停滞的声音。

  他看着自己的视野渐渐模糊。最终,他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你终于……全都想起来了。”

  然后,他听见了周逊的回答。

  来自这一世与他度过了半生的爱人的回答。

  他说。

  其实……

  不用想起来。

  无论他们是否记得彼此之间的回忆与羁绊,无论在哪个时空。

  “我每一辈子,一见到你,就会爱上你。”

  他看见周逊对自己眨眼,笑得很狡黠。他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

  第一次,在御书房里遇见他时,第一次被他牵着手时……

  他看着他。

  他惊慌失措,原本空空荡荡的、枯死的胸腔里,却仿佛被塞进了一只小鹿。

  那样鲜活,那样热烈,让他在极度的绝望之中,却仿佛看见了有光向他袭来。

  那不是属于罪人的蜘蛛丝,而是撕裂了一整个地狱,将它变成天堂的光。

  那一刻荣浩宇看着他的脸,恍惚间,他又看见了几千年前的他的爱人。黑发如瀑的周逊歪着头,狡黠地看着他。

  而他在那一刻,也发出了声音。

  “你真狡猾啊。”他弯起嘴角,还是从前那个皇帝荣浩宇的模样,“把我想说的话,也提前说光了。”

  其实周逊也不知道。

  早在他第一次看见他跪在御书房里,看见他绝望茫然,而又故作冷酷的神情时。

  他就开始想,他究竟经历过怎样的人生。

  他就开始想,他是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样。

  无数的疑问,无数的好奇,最终在那些来来回回穿梭的时代里,在他看见周逊惧怕着阳光,却又勇敢地走到阳光下时,汇成了一个问题。

  他想知道,他笑起来时,是什么样的。

  他们的生命只需要一次交汇,从那一刻的交汇开始,便不会分离。

  就像命运。

  原来他们早就在更早的时间里,已经对彼此一见钟情。

  无论是上一世、这一世、还是存在与未来转世中的下一世。

  那一刻,荣浩宇又想起了他们最初的相遇。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他从来没有后悔过他做过的每一次选择。

  可这一刻,他突然很想再回到过去。

  再去做一件事。

  那就是在第一次和周逊相遇,第一次看见他走到阳光下时,不止是呆呆地站在那里,告诉他,你真好看。

  而是遵照那一刻,存在于他内心深处,却被他压抑住的那个想法去行动。

  向他走去。

  然后

  抱紧他。

  作者有话要说:先在这一章来个小总结吧

  其实写这篇文时,我一开始只想写的就是最终的穿越时空的结局。然后关于荣浩宇的话,我想的最适合他的歌应该是起风了和ordermade。他是一个很勇敢而明亮的、永远怀着梦想和少年之心的青年。

  我希望每个周逊都会等到他的订制品,而每个人都能够像他一样即使被伤害也能勇敢地再去爱。

  我也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像荣浩宇这样的人,能够勇敢地为爱意而不是利益去付出一切,是我一直很欣赏的品质所以说我是个恋爱脑:з」

  每个人都很平凡,而爱情是平凡人生中能够拥有的最美好的东西之一,我希望我有写出这一点来。

  我记录了荣浩宇和周逊的人生,而在我的记录之外,他们还会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无论在哪个时空,只要他们相遇,就会相爱。他们可以苍老,可以褪色,然而无论他们如何渺小,都会在彼此的眼中闪闪发光。

  还会有最后一个番外,人间正好,一章,然后故事就要结束了。

  至今为止仰仗你们,谢谢你们陪伴着我,让我能够第一次写完一篇文。我非常非常感谢你们能支持正版,在无数次想要放弃这篇文的时候,每次我看着评论,看着点击,我都能够得到反馈,让我知道还有人在期待着这个故事。或许对于你们来说,只是无意地点进了这篇文,订阅了这一章,看过一次而已。但你们不知道,在我无数次想要放弃、最难受、对自己最失望、质问自己为什么要一次次改文值得吗的时候,就是这一个个的、我在后台看见的点击支持着我继续写下去。它们让我知道还有人在看、在期待着结局。而我也不能放弃。

  希望他们曾经有一刻感动过你们,又或者曾让你们觉得有那么一点温暖过。

  就这样啦。感谢在2020113021:29:312020120100:28:2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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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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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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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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