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到这里,原本应该结束。所有美好的故事,都该拥有一个高潮迭起的经过,和一个完满收尾的结局。
然而其实,故事也可以停留在另一个地方。
它不必停留在最高潮的时刻,也不必停留在白发苍苍的完美收官。它只用停留在无数时间里,最随机地被选出的某一刻。
景国今年的中秋来得很早,又或许是天气迟缓,尚未转凉。
皇帝慷慨地给全国放了三天的假。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将军大官,都能卸下身上的担子,赶在月圆之前赶回自己的家里,在月色照到自己所爱之人的足尖上前,给他们一个拥抱。
白于行回到京城后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他一大早地醒来,就不想动。手臂上还缠着伤没好全的绷带,他在白天时去了公主府一趟,陆显道不在家。
自那天他要和他结拜起,他新认的好兄弟,陆显道,就总是躲着他。
他不明白为什么。
他垂头丧气地要回到家里,却在路上撞见了章灵素。章灵素今日是和小五一起出门去集市的。她如今又有了第二个儿子,显怀了,小五恨不得把她拴在自己身上,直到老婆发火,才讷讷地陪她出来逛逛街。
三人在路上逛着街,白于行全程都有些不自在,老往小五那边瞟。眼见着章灵素进女人的饰品店取东西了,他才摸了摸鼻子,用肩膀撞了撞他:“喂,你不觉得……”
小五一直盯着店里,好半天才回了一句:“嗯?”
白于行:“你不觉得,我跟你们两口子走在一起,不太合适吗?”
他等了很久才等到小五的回答。小五还是没看他,只是道:“反正她也没喜欢过你,而你也没喜欢过真正的她。”
“我靠!”
白于行还来不及说下一句话,小五就跑了。他跑进店里,帮章灵素拿东西。
三人又出来。小五去叫车,门口只剩下了白于行和章灵素站着。白于行叼着草站了一会儿,郁闷道:“小五那小子真放心。”
他听见章灵素扑哧一声笑了。
“你……你笑什么?”白于行讷讷问。
“就是想起以前的事情来了。”章灵素看着前方,带着笑意道,“我记得当时咱们一起蹲在大牢里,你说你闯荡江湖,需要一个大夫陪着你。因为你说,你娘说过,闯荡江湖时要有一个一直能救你的人。”
白于行的声音卡了壳:“……嗯,你那时候可潇洒了,被关进牢里了,还要把绳子咬断。”
他说着说着,转过头,看见身边的少女已经成了少妇,穿着粉色的衣衫,温婉贤淑。她的双眼,温柔凝睇着远处过来的马车。
那一刻他心里突然明白了什么,彻底明白了什么。
“不过我不是那个你想象中的会和你一起闯荡江湖、到了哪里都会来救你的大夫的呀。”他在那一刻,仿佛恍惚听见章灵素在对他说,“我从一开始想要的,就是成为一名太医,过上安稳静好的生活。我逃婚那天穿着红衣,也不是为了浪迹天涯,而是为了伸张正义、然后找到一个安稳的家。”
原来从一开始,他朦胧产生好感的,就是他想象中那个会骑着烈马、穿着一身红衣救他,带着他浪迹天涯的少女。
而不是这个将手递给小五,笑得岁月静好的真正的章灵素。
难怪小五会那么说。原来他从一开始,就从自己的幻想中出局了啊。
而他一直以来被忽略的,真正的那个人……
那个骑着烈马,出现在北魏的月下,杀入重围救他的那个人。
无论是他垂头丧气,还是他生命垂危时,总会出现的那个人。
而这样的一个人会一直救他,还会有别的其他的理由吗?
他突然就明白了。
他看着小五要接她回家,在上马车前,听见章灵素的声音:“对了,你也老大不小了,那个会一直救你的人,你找到了吗?”
白于行仰起脸来,不带任何一丝阴霾地对她笑笑。
“我找到那个人了。”他说,“我娘说过,闯荡江湖,要找一个愿意一直能救你的人。”
“那真好呀。”他听见章灵素的声音。
马车驶远了,他走在回家的路上,越走越快,越来越快,到了最后,几乎要飞起来。
白于行想,他得去公主府里堵陆显道,要么去卫所里堵陆显道。
陆显道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他在卫所里又待了一天。如今有了缁衣使,两边的任务分开,他的任务没有过去繁重了,反而更多地集中到了反腐方面。
上官明镜和贺凉又在卫所里吵架。人人都知道,这两人的亲事不远了。
他拿出笔,想在纸上写一笔,最终却只在空中写了一笔。他将纸揉成一团,扔到了篓子里。
“怎么了?”贺凉问他,“有什么难处理的事吗?”
陆显道的手还扶在门框上,他看见后面上官明镜也眼睛瞪得溜圆地在八卦,于是无奈地笑了笑。
“没事。”他简单地说。
想了想,他还是觉得不写,比较好。
他审问过那么多犯人,可面对他时,即使只是提了笔,想写一封信,却连一句话都问不出来。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在那个笨蛋察觉到自己的心意之前,他会一直按住自己,不表。
江湖路远,山高水长,就像他说的那样,他还可以等很长的时间。
严若淇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篝火烈烈地燃着,长公主坐在篝火旁,专注地烤一条鱼,火光照得她的脸都红彤彤的。在她们的身后,是帐篷草原,大漠与月。
她取了一张薄披风,把它披到长公主的身上。长公主没回头,声音有点闷:“你刚刚看过信了?”
严若淇点点头。
“你爹寄来的……哼,他说什么了吗?”长公主说完,有些烦躁,“算了,你不用告诉我,反正不是什么好话。”
她过了一会儿,听见严若淇温声道:“他向我道歉了。”
“什么?”长公主拧起眉头,“不会是骗你的吧?严若淇我警告你,你不许”
“他还把我的嫁妆,送到了你的府上。”严若淇说,“皇帝替你收下了。”
长公主:…………
大漠上风还在吹。长公主许久之后,说:“喂,你跟着我走了几年了。接下来,你是打算回京城,还是继续走?”
月光下,她听见严若淇的笑声。
“继续走吧。”严若淇说,“我们还要去梁州呢,端王说了要接待我们,对不?”
长公主:……
许久之后,她抬头,看见严若淇面色有些古怪,于是忍不住冷哼一声道:“怎么了,又想你爹了?”
严若淇:“不是,你把鱼烤糊了。”
长公主:……
“我来吧。”严若淇用手绢擦擦她脸上的汗,“我擅长这个呢。”
“你会?”
“洗手作羹汤。”
谢正卿、李邈和严嘉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什么才子佳人?什么爱情?都是狗狗!!狗老天!!”李邈喝醉了酒,还在酒桌上胡言乱语,“真爷们儿不需要爱情!!”
严嘉:……
谢正卿:……
宴席散了。严嘉把胡言乱语着的李邈拖走了。临到走时,又有人听见李邈说:“呜呜……老天爷,我开玩笑的……”
“我……我还是想要爱情……”
严嘉拖着李邈回家。过一会儿,他要去纺织工厂视察。那里有许多从宗族里逃出来、在那里打工维生的寡妇,他打算给她们送点东西去,再问问她们有没有别的缺的东西。
而在他们走后,谢正卿端起了一杯茶。
他遥遥地看向远方,那边酒楼的窗口,是一片漆黑。
沈老头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中午,周逊招呼他吃饭。晚上,福康和老陆招呼他来家里吃饭,说怕他中秋节一个人过,寂寞。
结果一到福康公主府,看见福康和老陆成双成对,就连一向单身的陆显道,居然也在门口撞见了一个人后,成双成对了。
沈老头怀着悲愤的心情吃完了饭就走了。
临走时老陆还送了他一坛好酒。
“那坛酒是我好不容易找来的!”老陆还对他摆摆手,“劲儿大,你这把老骨头,慢点喝啊!”
沈老头提着酒,在圆月下晃晃悠悠。最终,在月上柳梢头时,他抵达了一处坟茔。
李家的墓园。
他打开酒喝了一口,劲儿果然很大。
酒液被他倒进软土里,他仰头看着天空,呵呵地笑。
“这酒劲儿挺大的。”他说,“你年轻,多喝点儿。”
端王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位于梁州的端王府热热闹闹的,里面全是万将军的兄弟。他们喝酒划拳,声音堪称沸反盈天。
他于是就一个人蹲在书房里,画画。
长发披散,神情幽静,陪伴他的一个人也无。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进来的果然是万将军。他抓着脑袋,脸还因酒精红着,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那个,书生,今天他们都来了,我就……多喝了点,你别生气啊。”
“我没生气。”端王柔和道。
“真没生气?”万将军蹭地一声抬起头来,表情有点忧虑,“不是吧,咱们军师不是说你生气了吗?”
“我没有。”端王温和道。
“哦哦。”万将军放下心来,又恢复了往日神采飞扬的样子。他看见他在画画,道:“过几天咱们侄女和侄女媳妇要到这边来,侄女媳妇听说是个才女,也很会画画……你在画什么?”
“你过来看就知道了。”端王的声音还是很温柔。
万将军把脑袋凑过来。
“我、我……我草!!你!!你还说你没生气!!你居然画这种东西!!春……图!!还是我和你……”万将军恼羞成怒了,“撕了撕了撕了!!”
“怎么,你今晚想按图上来,还是不按图上来?”
慕鸿雪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新月国方才复国,他忙得脚不沾地。今天,景国的使臣又过来,他没在那些商队的人里看见周逊,有些失望。
不过想也知道,周逊是不会过来的。中秋节,周逊必然是在皇宫里的。
只是新来的使臣里有个叫楚云阔的让他很不悦。他最讨厌这些花花公子。
他拖着一身疲惫,撩开帘子,走进王宫。宫殿里,坐着他的姐姐。
在看见他的姐姐时,慕鸿雪的神情也变得柔和了起来。
在看见她原应已经残疾的手指时,慕鸿雪有些怔了怔:“姐姐……”
“这是景国的使臣替我寻来的,能够让我继续抚琴的指套。”慕若秋笑意盈盈,“你坐下吧,我替你弹一曲。最近,你辛苦了吧?”
他忍住眼泪,应了声好。
坐下时,他想,这些花花公子,有时也没那么讨厌。
路斌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路大娘老夫聊发少年狂。在获得皇帝的“优秀人物奖章”后,越发地活跃了起来,甚至还拉着一帮闲的没事的老太太们成立了一个“街道办”,每天都在调解邻里矛盾。今晚是团聚夜,她饭吃到一半,听说街角的醉鬼又打老婆,当即扔下了筷子冲了出去。
“娘,娘,”路斌端着碗跑着劝她,“人家夫妻的事,你小心点。”
“没事儿,咱们这么多老太婆,还打不过一个龟孙子!”路大娘豪气万丈。
路斌:……好像哪里不对。
他把饭碗放回桌上,摇了摇头,追上了自己的老娘,并助她继续这项事业。
鲁丞相和严尚书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他们上午,视察了几家工厂。
他们中午,吃了工作餐。
他们下午,又去协助严嘉提议的女学的建立。
他们都老了,可年轻人的故事还会继续。而他们在固执了一世之后,也想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以最后的余热,为自己曾经的偏见赎罪。
小李子的中秋是这样度过的。
宫里储秀宫的“男宠”们终于有了新的官方正式名称禁城中央艺术团。他一早上领着人在皇宫里挂灯笼,指导着他们排练舞龙舞狮。
……然后下午就因为挂灯笼太铺张浪费被皇帝骂了。
小李子嘤嘤嘤,周逊劝了几句。皇帝于是说:“算了算了,拿着你的红包给爷滚。”
小李子于是拿着厚厚的红包,喜悦地撒丫子回家了。
回到家里,第一件事,便是让识字的仆从给他念信。那可是他嫁到西凉的妹妹给他寄回来的信呢。
在听完信后,他剥了个酸橘子,吃了,睡着了。月光照在他身上,他做了个很好的梦。
与此同时,西凉某条漆黑的巷道里,有人将一封信,放到了另一个接头的人的手里。
“快点儿带回去,这封信,可能救下不少人的命。”她说。
兜帽遮住了她的脸,可那双赎罪的眼里却是坚定,与忧虑莹莹。
周逊的中秋节是这样过去的。
早上,起床,他吃早饭,阅读缁衣使的情报。
然后,前往户部,干活。
干活到下午,继续处理情报,回家。
直到夜晚,他披星戴月地回到家里的小院时,却看见皇帝已经坐在里面了。
“中秋快乐!!”皇帝举着一杯可疑的饮料对他笑,“来,干!!”
周逊迟疑地看着那黑色的饮料,顿了顿。
“这是什么?”
皇帝:“没有二氧化碳也没有咖啡因的伪造可乐。”
周逊:……
他们坐在小院里慢慢地喝皇帝制造出来的“伪装可乐”,餐盘里是月饼,与满黄的蟹。月挂在正中的天上,照着两个人的脸。他们的容貌都那样年轻,骄傲而飞扬。
皇帝絮絮叨叨地和他说着今天一整天发生的事,有长公主寄回京城的家书,也有小李子挂满了一宫的灯笼,还有他各种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征伐大计、生财之道、为政的烦恼。周逊捧着“可乐”,听他说着这些话,月光照在他的脸上,那样青春而美好。
喝完了可乐,又喝酒。喝到将醉未醉时,周逊扛着皇帝,把他带回房里去。两人躺在床上,月光似水般照进来,有无数祈愿的孔明灯在京城的天上悠悠地放,世人常爱祈愿。
周逊坐起来,想去看它们,被另一个人从身后抓住手。
他回头,看见那个人醉时的脸,突然很想融化在这片月光里。
他想,那些事本不必烦扰。日子就是这样,摘了桃花,便去折莲藕。莲藕过了,还有满山的枫叶,枫叶落尽了,又是雪。雪融过后,又有桃花。桃花红,竹叶绿,杏子黄,冬雪白。路漫漫其修远兮,总有一日一日的时光能将它们解决,一切都是无尽头般的美好。
前世与来生都很远,因此不必追究前尘,不必过问来生。
而如今他们都在人间,就正好。
他趴在他的身上,同他接吻。他漆黑的长发落在他的身上,而他用手抚住他的后颈。
那一刻,他不再向上天祈愿。可如果他还有一个愿望的话。
那便是将所有的时光停在此刻。
有烟花声,有人欢笑,有人吵闹,有人相爱,有人在月光下,拉住了彼此的手指。
于是,这就是故事最终的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我的第一篇完结文!!就这么完结了!!
感谢各位读者小天使支持正版,mua。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陪伴。
然后看得好的,求帮忙给朋友们推荐,以及最后求个五星好评!!完结评分这对我真的很重要!!五星五星,我想要五星!
以及最后再求崩人设后我变成了魅魔的预收,西幻,内容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陷在黑化病娇前男友的手里,不停作,懒得求生。超好看!!一起来看黑莲花气死大魔王!!m.33ýqxsś.ćőm
接下来是可以跳过的一些丧气的感言,如果想快乐就不用看啦!!
我
是
分
割
线
其实很久之前我就想把这篇腰斩完结了,当时心灰意冷,看着它就像是看着一片无法被拯救的残局,而且因为一些文外的事情差点抑郁。我感觉全世界都在告诉我指责我把它写崩掉了,而我毫无信心,一看见它就觉得头疼痛苦。
后来我想就像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人比皇帝更爱周逊一样,也不会有第二个人拥有着比我和这篇文之间更深的羁绊。所有说它糟糕的人十年后都不可能再记得它,而只有我,在十年、二十年后也还会记得它,我的第一篇完结的小说。而我应该也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更爱它。如果它成为废墟,那么它拥有的将会只有我。十年后所有人都不会记得曾经痛骂过一本烂尾的小说,可我十年后还会记得它看起来有多么悲惨可怜。
所以我写完了。
而且我想,我在第一章时就想好了这个穿越时空的结局,不写出来太可惜了。
在这个命途多舛的过程中,我改核心梗改了两次,大幅度修文修了两次,大纲彻底崩掉一次,心态大崩无数次,然后这篇文也伤疤叠着伤疤。有时候我会想它只是一篇文而已为什么会这么惨,有时候我会很突然地很痛恨它,到后来我觉得其他人会怎么嘲笑它戏剧化的一生都不重要,只要我觉得我没有对不起它就好。
然后,感谢你们从开头一直看到这里,感谢你们的陪伴和容忍容忍我做出了这么多任性的举动,容忍着这篇文的不完美直到最后。感谢你们的支持正版和留言,每一个点击、每一个评论、v后收到的每一个订阅让我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人在期待着它。事情也没有那么糟糕,这篇文也没有那么糟糕,因为还有你们在看它、在订阅它、在等待它的结局。谢谢你们的注视让我觉得我的每一次因它而难过都是值得的。
最后,再次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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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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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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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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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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